》
,
《 第二章 用水计】划管理
《
第《五条 市城市节水】主,管部门应当根据城】市供水发展规划会同!有,关部门编制》城市节?约用水专《。项规划和节约—用水年度计划按程】序批准后组织实施】
《 ,。 各有关《行业主管部门—应当制?定本行业的》节约用水规划和【节约用水年度计划
!
,第六条 用》水单:位应当按照规定【向城市节水》主管部门提》报用水?计,划城市节水主—管部门应当根据年度!用水计划《、,相关:行业用水定额和用水!单位的?。生活、生产经—营需:要核定用水单位【的用水指标》并,及,时下达?到相关?用水单?位
》 新增用水单位】和新建用水项—。目在投入使》。用前应?当到城市节水主【管部门申请》核定用水指标—
第七条》 水的重复》利,用率低于4》。0%或者用水单耗达!不到行?业标准的《不得新增用水—计划
《第八条 用水单【位,发,生分离或者兼—并等变?化原用水指标失效应!。当重新向城市节【水,主管部门提出申【。请重:新核实确定新的用水!指标
《。第九条 用水—实行计量收费和【。。超计划累进加价制】度,用水单位《和个人应当按照【用水量?和水价标准按时缴】纳水费
《
》任何单位不得实【行居民生活用水【包费制
》第十条 用水单位】应当按照下达—的用水指标用—水超过用水指标的】用水量由城市—节水主管《部门按照下列标【准征收超计划加价水!费
— (一)—。居民家庭、》中小学校、》托儿所、幼儿园和】社会福利性单—位用:水以及公共绿—地绿化用水超—计划部分《按照规?定水:费标:准的一?倍征收
】 (二?)机:关、事?业单位、团体、部】队、医院、大中专】院校、科研单位超计!划用水?不足2?。0%(含2》0%)的部分按照】规定水?费标准的一倍—。征收;超计划用【水20%以上—的部分按照规定水】费标准的二倍征【收
《 (《三)工厂、宾馆、】饭店等生产经—营性企业用水超计】划用水不足20%】(含20%)的【部分按照规》定水费标准的二倍】征收;超计划20】%以:上不足?30%?(含30%)—的按照?规定水费标准的【四倍征收;》超计划?。30%以上不足40!。%(含40%)【的按:照规定水费标—准的六倍《征收;超计划用水4!。0%:以上的部分按—照规定水费》标准的八倍征收
! 征收超计】划加价水费》应当向用《水单位下达书面【通知用水单位自接到!通知之日起10日内!缴纳超计划加价【水费
《第十一条 》超,计划加?价,水费实行财》。政专户管理用—于城:市,。节约用水技术研究】、开发、推》广和节?水设施建设、—节水管理及奖励
!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