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邵阳!市高速公路建—设征地拆迁》。补偿安置暂行—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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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一:条 为做好高速公】路建设?征地拆迁补偿安置】。工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土地管理法、】湖南省实施〈中华】。人民共和国土地【管理法?〉办法、湖》南省人民《政府办公厅关于【发,布,湖南省征地》年产值标准》的通知(湘》政发办〔 20【05〕 47号【。)、湖南《省人民政府办—公厅:关于全省高速公路】征地拆迁补偿—标准的通知(湘政】办函〔 2008〕! 159号)、【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!印发〈邵阳市—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】办法〉的通》知(市政发〔 2】002〕《 1:7,号)、邵阳》市人民政府关—于印发?〈邵阳市集体土【地上房屋拆迁补【偿安置?办法〉的《。通,知(市政《发〔 ?2008〕》。。 16号)》等相关法《律法规、文件精【神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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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条 邵阳市》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!。及其连接线建设(】包括:服务区和附属设【施)的征地拆迁【补偿安置《适用本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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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【市国:土资源?。局,和相关?县(:市)国土资源—局会同?高速公路建设协调】指挥部负责高速公】路的建设《征地拆迁《补偿安置工》作经:国土资源局委托的】征地拆迁机构—负责具体实》施
《 公安、交【通、劳动保障、林业!、农:业、农经《等部门及乡(—镇)人民政府—、村(居)委—会按照各《自的职责《。做好相关工作—
第四条 征!地拆迁范《围、面积和地类确定!。
(—一):征地拆迁范围以【。高速公?。路施工图为》依据:由业主单位现场放】线并经国土资源部门!验收确定的范—围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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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二):。征收土地面积计算】。以实地丈量、登记的!面,积为计算依》据全线总《面积误差《不超过已批复的【施工图面积的 【3%误?差为零的县》、市按征地补偿总】额的 2%给予【奖励;误差控—制在 1%以内【的奖励 1.5%】;误愁控《制在 2%》以内的? ,奖励 1%;误!差控制在 3%以内!的,按误差比率与—奖,励比率?之和:不超过 3%—的原则酌《情奖励
》 (三)地类确!定,。以,土地现状《为,基础以土地》。利用现?状图、?实地勘测的结—果,及相关政《策为依据
第!五条 征收土—地的补偿标准水田】、,旱土、专业菜地【、专业渔池执—。行,湘政:办发〔 2005】〕, 47?。号文件规定其他【地类执行《市政发〔 20【02〕 17号【文件规?定
【。根据:湘政办函〔 2【00:8〕 1《59号文件关于【高速公?路征地年《产值:取中值确定的规【定,一般:耕地及其他土地【的土地补偿费和安】置补助费之》和,为征地年产值的 1!6倍基?本农:田的土地《。补偿费?和安置补《助费之和为征—地年产?值的 25倍基本农!田面积按耕地面积】的 87《.63%《。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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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》。条 根据湘政办发】〔, 2:00:5〕 4《7号文件《规定以邵《阳市区征《地,年产值为标准邵东】、武冈?、,洞口、绥宁县—调整系数《为 0.《9;邵阳县》、新邵、新》宁、隆回《、城步?调整系数为》 0.85
】 房屋拆迁【补偿标准以邵—阳市区调整系数为】。 1其它各县市区】不高于 0》.9
第七】条 退耕还林土地】。按,林地补偿《标准补偿具》体,按省政府有关规定】执行
第【八条: 使用国有农用地的!补偿参照征》收集体土地相应地类!的补偿标准使用【。国有建设用地的划拨!土地按土地》。成本补偿出》让土地进行地—价评估后按》评估价?格补偿其地上建构筑!物的补偿参照城市】房屋拆迁补》偿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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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九条 高《速公路?建,设项目土地》征收方案经依法批准!后市、县两级—人民政府国》。土资源主管部—门应按照征地公告】办法(国土》资源部 1》0号令)进》行公告、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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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征地》拆迁机构应按照征地!暂行程序《(湘政办发〔 【2005〕 5【1号)的规定做好】土,地征收及地上附【着物的拆迁》补,偿安置工作
!第十条 《高速公路征地公告发!布后:在拟征土地》上抢栽、抢》种、抢建或》突击装修的征地时】一律不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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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高】速公路建设施工确】需临时用地的按照湖!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!法, (省政《府令 140号 】)执行
】 ,临时用地应当支付的!土,。地补偿费不低—于该地类的年—产值:标准临时用地—应当交纳《土地:复垦押金《也可以?由项目?业主实行担保—占用耕地用》于搅拌?场、预制构件制作等!场,地的其复垦押—金不低于该耕地土】地,补偿费?。和安置补助费—之和占用其他土【地的按 《300?0元 /亩交纳【恢复复垦押金由县人!民政府设《立专户临时用—地期:满后临时用地者恢复!了土:地原状并经验—收的退还押》金;临时用地期满没!有恢复的复垦押金专!项用于临时用地的】复垦:或由项目业主负责复!垦
第十二条!。 征收?集体土?地涉及的《房屋等附着物拆迁其!补偿:安置:按照市政发〔—。。 2008〕 1】6号文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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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城【市规划区外一律【实行分散重建城市规!划区内实行》集中:统,一重建?或货币安置》
第十四【条 城市规划区内实!行统一重建》安置:的按照?。。。市政发?〔 2008〕 1!6号:文件规?定其安置面积实行】“拆:一还一?、保底封顶”—被拆:正房建?筑用地面《。积不足 《90m?2的按 《90m2安排—多于15《。0m2的只》安排 150m2】被拆迁房屋》有两本以《上土地使用证的【其安置面积实—行“拆一还一”的原!则其安置《房,。屋总面积不得超【过,。原被拆除房屋正房底!层占:地建:筑占:地,面积
【 城市规《划,区外符合申》请建房用《地政策?的被:拆迁人其安置建房用!地占用耕地的不【得超:。过 12《0m2使用》其他土地的不得超过! 160m2使【用未利?用土地的《不得:超过 2《10m2
! 被:拆迁人按本办—法重建安《置后因?。家庭人?口多符合申请建房】条,件的:按照农村《建房的有关规定可】另行:。申请:宅基地
第】十五条 分散重建安!置的过渡期为 1】。0个月?其它:安置:方式的过渡期按【市政发〔 2008!〕 16号文—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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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【 征收水《塘按规定给予补偿】后确需?重建的另外给予【 500《。0元 /亩的造【塘费由?被征地村、组自行造!塘,
第十七条 !对在规定期限内【腾地拆迁《的,被拆迁户《按,正房补偿总额的【 5:%给予奖《励其中如期签订【房屋拆?迁补:。偿安置协议的奖励】 1%按《照协议约《定如期腾地的奖励】 3:%按照协议约—定提前 《5天腾地的奖—励 1%
】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!颁布:之日起实施本办法】。实施前已实施的【高速公路《建设项目其征地拆迁!补偿安置办法按【市人民政府》原批准的政策—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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