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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邵阳市高速公路建设!征地:拆迁补偿安置暂行】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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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?。条 为做好高速【公路建设征》地,拆迁补偿《安置工作根》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土地管理法》、湖南省实》。施〈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土地管【。理法〉?办法、湖南省人民政!府办公厅《关,于发布湖南》省征地年产》值标准的通》知(湘政发办〔 2!005〕 47【。号)、?湖南省人民》政府办?公厅关于全省—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!偿标:。准的通知(湘政【办函〔 2》0,08〕 159号)!、邵阳市人民政府】关,于印发〈《邵阳市征地拆迁补偿!安置办?法〉的通《知(市政发》〔 2?0,。02〕 17号【)、邵阳市人民政府!。关于印?发〈:邵阳市集体土地上】房屋拆迁补偿安【置办法〉的通—知(:市,政发〔 《200?8〕 16号)【等,相关法律法》规,、文件精神制定本办!法
】 第:二条 邵阳》市行政?。区域内高速》公,路及其连《接线建设(包括【服务区和附属设施)!的征:地拆:迁,。补偿安置适用—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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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条 市国土—资源局?和相关?县(市)国土—资源局?会同:高,速公:。路建设协调》指挥部负《责高速公《路的建?设征地?拆迁:补偿安置工》作经国土资源—。局委托的征》地拆迁机构负—责具体实施
【 ? 公安、交通、劳】动保障、林业、农】业、农经等》部门及乡(镇)人民!政府、村(》居)委?会,。按照各自的职责【做好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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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【征地拆迁范》围、面积和地类确】定
(一】)征地拆迁》范围:以高速公路施工图】为依据?由业:主单位现场放线并】经国土资《源部门验收确—。定的范?围为准
— (二)征收土】。地面积计算》以实地丈《量、登记的》。面积为?计算依据全线总面】积误差?不超过已《批复的施工》图,面积的 《3%误差为零—的县、市按征地【补,。偿总额的 2%【给予奖励;误差【控制在 1%以【内的奖励 1.【5%;误愁》控制在? 2%以内的 ,奖!励 1%《;误:差,控制在 《3%以内的按误差比!率与奖励比率之和】不超:过 3%的原则【酌,情奖:励
(【三)地?类确定以土》地现状为基础—以,土地利用现状—图、实?地勘测的结果—及相关政策》为依据?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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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征收【土地的补偿》标准水田、旱土【、专业菜《地、专业渔池执行】湘政:办发〔 2》005〕 47号】文件:规定其他地类—执行市政发〔—。 20?02〕 17号文】件规定
!根据湘政办函〔 2!008〕《 ,159号文件关【于高速公路征地年产!值取:中值确定的规定一】般耕地?及其他土地》的土地?补偿费和安》。置补助费《。。。之和为征地年产值】的 1?6倍基本农田的土】地补偿费《和安置补助费之和】为征:地年产?值的 ?25倍基本》农田面积按耕—地面积?的 87.》63%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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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根据湘!政办发〔 2—005〕 47号】文件规定以邵阳【市区征地《年产值为标准邵【。东,、武冈?。、,洞口、绥宁县调整】系,数,。为 0?.9:;,邵阳县、新邵、【新宁:、隆回、城步—调整系数为 0【.85
— 房屋》拆迁补偿《。标准以邵阳市区【。调整系数为 1其】它各:县市区?不高于 0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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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七条 退耕—还林土地按林—地补偿标准补偿【具体按省政府有【关规:。定执行?
第八条 使!用国有农用地的补】偿参照征收》集体土?地相应地类的补【偿标准使用》国有建设用地的【。划拨土?地按土地成本补偿出!让土:地进行地价》评估后按评估—价格:。补,。偿其:地上建?构筑物?。。的补偿?参,照城市房屋拆迁【补偿:有关规定执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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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》高速公?路建设项目土—地征收方案经依法批!准,后市、县《两级人?民政府国土资源【主管:部门:应按照征地公告办】法(国土资源部 】10号?令)进行公告—、登记
【 征地拆迁机构】应按照征地暂行程序!(湘政办发〔 【20:。05〕 51—号)的规《定做好土地征收【及地上附《着物的拆迁补偿安置!工作
—第十条? 高速公路征地公告!发布后在拟》征土地?上抢栽、抢种—、抢建或《突击装修的征地时一!律不予?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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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高!速公路?建设施?工确需临《时,用地的按照湖南省临!时用:地管理办法 (省政!府令 140号【 )执行《
《。 临?时用:地应当支《付的:土地补偿费不低于该!。地类的年产》值标准临时用地应】。当交纳土地》复,。垦押金也《。可以由项《目业:主实行担保占用耕地!用于搅拌场、—预制构?件制作等场地的其复!垦押金不低于该耕地!。土地补偿费和安【置补助费之》和占用其他》土地的?。。按 3?000元 》。。/亩交纳《恢复复垦押金—由县人民政府设立专!户临时用地期—。。满后临时用地—者恢复了《土地原状《并经验收《的退还押金》;临时用《地,期满没?有恢复的复垦押金专!项,用于临时用》。。。。地的复垦或》。由项:目业主负《责复垦
第十!二条 征收集体【土地涉及的房—屋等附着物拆迁其补!偿安置按《照市政发〔》 2008》〕 16号》文,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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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城】市,规划区外一律实【行,分散重建城市规划】区内实行集中统一重!建或货币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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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《条 城市规》划区内实行》统一重?建安置?的按:照市政?发〔 2008〕 !16号文《件规:定其安置面》积实行“拆一还一、!保底封顶”被拆正房!建筑用地面积不足 !90m2的》按 90m2—安,排,多于1?。50m2《的只安排 150m!2被拆迁房屋有两本!以上土地使用证的其!安置面积实行“拆一!。还一”的原则其【安,置房屋总面积不得超!过原被拆除房屋正】房底层占地建筑占】地,面,积,。
》 城市规划区外【符,合申请建房》用地政策《的被:。。拆迁:。人其安置建房—用,地占用耕地的—不得:超过 1《20m2使》。用其他土《地的不得超过 16!0m2使用》未利用土地》的不得超过》 210m2—
《 :被拆迁人《按,本办法重建安置后因!家庭人口多符—合申请建《房条件?的按照农村建房【的有关规定可另行】申请宅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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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分散重!建安置的过渡期为 !。10个月其》它安置方式的过渡】期按市政发〔 【2008《〕 16号文件执行!
第十六【条 征收水塘按规定!给予补?偿后确需重建的另】外,给予 5000元】 /亩的造》塘费:由被征地村、组自】行造塘
【第十:七条 对在规—定期限内腾》地拆迁的被拆迁户按!正,房补偿总额的 【5%给?。予,。奖励其?中如期签订房屋【拆迁补偿安置—协议的奖励 1%】按照协?议约定如期腾地的】奖励: 3%按《照协议约定》提前 5《天腾地的奖》励, ,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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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本办】法自颁布之日—起,实施本办《法实:施前已?实施的高《速公路建《设项目其征地—拆迁补偿安》置办法按市》人民:政府:。原批准的政策执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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