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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邵阳市高速公—路建设征地》。拆迁补偿安置暂【行办:法 ? ?第一条 为做好【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!迁补偿安置》工作:。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土地—管理法、《湖南省实施》〈中华?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!法〉办法《、,湖南省人民政府【。办公厅关于发布湖南!。。。省征地年产值标准】的通:知(:湘政:发,办〔 200—5〕 47号)、湖!南省人?民政府?办公厅关于全省高速!公路征地拆迁补偿】标准的通知(—湘政办函〔 20】0,8〕: 1:5,9号:)、邵阳《市,人民政府关于—印发〈邵阳市征【。地,拆迁补偿安置办法】〉的通知(》。市政发〔 200】2〕 17》号)、邵阳》市人民政府》关于印发〈邵阳市集!体土地上房屋—拆迁:补偿安置办》法,〉的通知(》市政发〔 20【08〕 《16号)等》相,关,法律:法规、文《件精神制定本办【法 【。 :第二条 邵阳市行】政区域内《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!建设(包括服—务区和附属》设施)的征地拆迁补!偿安置?。适,。用本办?法 》 第三—。条 市国土资源局】和相关县(市)国】土资源局《会同高速公路建设】协调指挥部负责高速!公路的建设征—地拆迁补偿安—置,工作经国土资源【局委托的《征地拆迁机构负【责具体实施  】。   公安》、交通、劳》动保障、林》业、农业《、,农经等部《门及乡(镇)人【。。民政府、村(—居)委会按照各自】的职责做《好相关工作 【 第四条 征地】拆迁范围、》面积和地类确定 !   (《一)征?地拆迁范围以高速】公路施工图为依据由!。业主:单位现场《。放线并经国土资源】部门验收确定的范】围为准 《    (二—)征收土地面积【计算以实地丈—量、登记的》面积为计算依据全线!总面积误差不—超过已批复的施工图!面积的 3%误差】为零的县、》市按征地补偿—总额的 2》%给:予,奖励;误差控制在】。 1%以内的奖【励 :1.5%;》误愁控制《在 :2%以内的 ,【奖,励, 1%?。;误差控制在 3】%以内的按误差比率!与奖励比率之和不超!过 3?。%的原则《酌情奖励 —   ?(三)地类确定以土!地,现状为?基础以土《。地利用现状图、实地!勘测的结果及相【关政策为依据 【。 第五条 征收!土地的?补偿标准水田、旱】土,、专业菜地、专【业,渔池执行湘政办发〔! 200《5〕: 47号文》件规定?其他地类执》行市政发〔 2【002〕 》17号文件》规定 ?    《 ,根据湘政办函〔【 2008〕 15!9号文件关》于高速公《路,征地年产值取中值确!定的规定一般耕地及!其,他土地的土地补【偿费和安置补助【费之和?为,征地年产值的— 16倍基本农【田的土地《补偿费和安置补【助,费之和为征地年产】值的 2《5倍基本农田面积按!耕,地面积的 87【。.63%确定 】 第六条 根据】湘政办发〔 200!5〕 ?47号文件规定【以邵:阳市区征地年—产值为标准邵东【。、武冈、洞》口、绥宁县调整系】数为 0.9;邵阳!县、新邵、新宁、】隆回、城步》调整系数为》 0:.85     !房屋:拆迁补偿标》准以邵阳《市区:。。调整系数为 1其它!各县市区不》高,。于 0?.9 —第七条 退耕还林土!地按林地补》偿标准补偿具体按省!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! 第八条 使用!国有农用地的—补偿参照征》收,集体土地相》应,地类的补偿标准使用!国,有建设用地的划拨土!地按土?地成本补偿》出让土地进行地【价评估后按评估价】格补偿其地上—建,构筑物的补偿—参照城市房》屋拆迁补《偿有关规定执—行 》第九条? 高速公路建设项】目土地征收方案【经依法批准后市【。、县两级人民政府】国土资源主》管部:门应:按,照,。征地公告办法(国】土资源部 10号令!)进行公告、登记】     征地拆!迁机构应按照征地暂!。行程序?。(湘政办发》〔 :20:05〕 51号【)的规定做》好,土地征收及地—上附着物的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】 第十条【 ,高速公路《征地公告发布后在】拟征土地《上抢栽、抢》种,、抢建或突击装修】的征地时一律不予】。补偿 【 第十一条 —高速公路建设施【工确需临时用地的】按照湖南省临时用】地,管理办法 》(省政府令 140!号 )执行   !  临时用地应【当支:付的土地补偿—费不低于《该,地类的年产》值标准临时用地应当!。交纳土地复》。垦押:金也可以由项目业主!实,。行担保?占用耕地用》于搅拌场、预制构件!制作等场地的—其,复垦押金《不低于?该耕地土地补偿【。费,。和安置补助》费之和占《用其他土地的按 】3000《元 /?亩交纳恢复》复垦押金由县人民政!府,设立专户临时用【地期满后临时用地】者恢复了土地—。原状并经验收—的退还?押金:;临时用《地期满没有》恢复的复垦》押金专项用于临时】用地的复垦》或,由项目业主负—责复垦 》 第?十二:条 征收集体土地】涉及的房《屋等附着《物拆迁其补》偿安置按照》市政发〔 2008!〕 :16号文件》执行 《 第十三》条, ,城市规划区外—一,律实行分《散重:建城市规划区内【实行集?中,统一重建或货币【安置 》 第十?四条 ?城市规划区内实行】。统一重建安置的按】照,市,政发〔 2》008〕 16号】文件规定其安置面积!实行“拆一还一、】保底封顶《”被:拆正房建筑》。用地面积不》足 90m2—的,按 90m2安排】多于1?50m2《的,只安排 150【m,2被:拆迁房屋有两本以】上土地使《用证的其《安置面?积实行?“拆:一还一”《的原则其安置—房屋总面积不得【超过原被《拆,除房屋正房底—层占地建筑》占地面积  【   城市规划区】。。外符合申请建—房用地政策的—被拆:迁人其安置建—房用地占《用耕地的不得—超过 ?120m2使—用,其,他土地?的不得?。超过: 160m2—使用未利用土—地的不得超过 【210m2   !  被拆迁人—按本办法重建安【置,后因家庭人》口多符合申请—建房条件《的按照农村建房的】有关规定可》。另行申请宅基地 ! 第十五条 分散!重,建安置的《过渡期为 10个月!其它安?置方式的《过渡期按市》政,发〔 2008〕 !16号文件》执行 《 第十六条 征】。收水塘按规定—给予:。。补偿:后确需重建的—另,外给予 《5000元 /亩的!造塘费由被征地【村、组自行造塘【 , ?第十七条 对在规】定,期限内腾地拆迁的被!拆迁户按正房补【偿总额的 5%给】予奖励其中如期签订!房屋拆迁补》偿安置协《议的奖励 1%【。按照协议约定如【期腾地?。的奖励 3%—按照协议约定提【前 5天腾》地的奖励 1%【 , 第十》八条 本办法自颁】布之日起实施—本办法实《施前已?实施的高速》公路建设《项目其征地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】按市人民政府原批】准的政策《执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