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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枣庄—市,人民政府关于印【发枣庄市古树—名木:。。管理暂?行办法?的通知? 发布部门!: 山东《。省枣庄?市,人民政府 !发,。。布文号: 枣政发[!2009《]39号 —各区(市)人民政】府,枣庄高新区管委【会市:政府各?部门各大企业 】  ?  : 现将枣庄市古树】名木管理暂》行办法?印发给你们望认【真遵照执行 【 二?○○:九年七月《二十日 — 枣—。庄市古树《名木管理暂行—办法 第一条为加!强对古树名木的保】护,。管理促进《。我市生态《环境建设根据有关】法律法规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!办法 】 第?二条本办法所称古树!是指:树龄在100—年以上的树木;所称!名木是指稀有名贵或!具有历史价值和【纪念:。。意义的树木》 ?。 ? 第三条本—办法适应于我市【行政区域内的—古树名木的保护【管理活动《 《 第四条!。。古树名木的普查、】鉴定:、定级、登》记、:编号、建档工作由】市绿化委员会办【公室负责古树名木】的挂牌由《市绿化?委员会办公室—统一设计《各区(市《)绿化委员会办【公,室负责悬挂 — 《 第—五条古树名木管理】部门对辖区内的【古树名木《履行下列管》理职责 《   》。  (一)进行【调查登记鉴定分级】建立:档案设立标志;【 ,。  《 (二)定期对古】树名:木生长和管护情况】进行监?督检查?; ?   (三)【对管护责任人予以管!护技术指《导,; 》  :(四)加强古—树名木保护》和科学研究推广应】用科学研究成果;】   —。(五:)根据古树名木生】长需要划定》古,树名木保护》范围 》 第《六条古树名木实【行属地保护》管理古树《名木保护应当坚持专!业保护与公》。众保:护相:结合:定期养护和日—常,养护相结合的 原则! 第【七条:。古树名木生存地所】在单位和个人是该古!树名木?的养:护者按下列规定实行!责,任制   】(一)生《长在公园、绿地、林!。地、风景游览—区、城市道路的【古树名木由隶属关系!单位:负责养护; 】   (二)生【长在机关、部队【、院校?、社会团体、企事】业单位及庙宇—等单位范围内的古】树名木?由所在单位养护实行!物业管理的所委托的!物,业管理?企业为养护责任单位!; 《   (三)生长在!铁路、公路、—河道用地范围内的】古树名木由铁路、】公路、河道管理部】门,负责养护; !  (四)生—长在居住小区或居】民庭:院范围内的》古树:名木由业主委托的物!。业管理企业》、街道办事处或者】居民个人负责养护 ! ? 第?。八条古?树名木的养护责任】单位和个《人必须按照》古树名木养护管理】技术规范精心—养护:管理确保所》管古树名木正常生长!并接受管《理,部门的技术指—导、:监督和?检查 《 : , 第九条各乡镇【(街道)应与古树名!木日常养护责任【单位:或责: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! 《    对峄城区】冠世榴园及薛—城区张庄村基—径 20 厘米【以上的石榴树所【。。在乡镇(街道)与】承包户签订管护责任!合同严格养护管理 ! ,。 : :第十条禁止下列损坏!古树:名木的行为 】    《 (一)擅自—砍伐或?迁,移古树名木; 】。    》 (二)攀》树折枝?剥损树皮; 【 ,    《 (三)树》上挂物、钉钉、【。刻划、缠绕绳索; !     (四!)借树搭棚或做【支撑:物;    ! (五)《在树垂直投影外【5米范围内兴建(搭!建)建筑《物、堆?物、挖土、建—房、施?工作:业、倾倒《废水、废渣等; !     (六】)其他影响古树【名木生长的行为【 第十】一条古树名木的【养护者发现树—木有衰萎现》象应及?时报告由市绿化委员!会办公室制》定,抢救:方案并及《时实施?抢救 】第十二?条各区?(,。。市):政府应适《当安排经费用—于古:树名木的《保护管理鼓励单【位和个人认养—古树名木或资助古树!名木的保护管理 】 : 第十三条【制订城?乡,建设规?划应当保护古树名】木及其?周围的生长环境【和风貌建设工程【涉及古树名木的建设!单位必?须提出避《让和保护方案—     】生产和生活设施【影响、危害古树名】木生:长的:有关单位和》个人应按照》古树名木管理部门提!出的要?求,在,限期内?采取措施消除—危害 《。 《第十四条《。因特殊需要在建设中!无法避让、》必须迁移的》古树名木应按相【关规定办理所需经】费由建设单位承【。担, 》 第十五条》对养护古树名—木有突出贡献—的,单位和个人给予【表彰和奖励 — 第—十六条任何单—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!树名木及《其,附属设施的》义,务对损?伤、破坏古树名木】行为有权劝阻、检】举和控告 》 ,     对损】伤、破坏古树—名木的按《照有:关法:律规:定予以处罚 ! 第十《七条本办法自20】0,9,年9月1日起施行】。 :。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