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? 枣庄市人—民政府关于印发【枣庄市古《树名木管理暂—行办法的通知— 发布【部门: 《山东省?枣庄市人《民政府? 《 发布文号》: :。枣政发[《2009]》39号 各区(】市):人民政府枣庄—高新:区管委会市政府各】部门各大企》业 ?。  ?   现将枣庄【市古树名《木管理暂《。。行办法印发给你【们望认真遵照执【行 :。 二○○九年】七月二十日 【 枣【庄市古树名木管理暂!。行办法? 第一条为加强对!古树:名木的保护管理【促进我市生》态环境建设根据【有关法?律法规结合我—市实际制定本办【法,。 】第二:条本办法所称古树是!指树龄?在100《。年以上的《树木;所《称名:木是指稀有名贵或具!有历:。史价:值和纪念《意义的树木 — 【第三:条,本办:法适应于我市行【政区域内的古树【名木的保护管理活动! : : ? 第四条—古树名木的普查、】鉴定、定级、登记】、编:。。号、建档工作—由市:。绿化:委员会办公》室负责古树名木【的挂牌由市绿化委员!会办公室统》一设计各区(市【)绿化?委员会?办公室负责悬挂【 , , 第!五条古树名木管理部!门对:辖区内的古树名木履!。。行下列管《理职责 》   《  (?一)进行调查登记】。鉴定分级建立档【。案设立标志; 】 :  (二)定—期,对,古树名木生长和管】护情况进行》监督检查; 】  : (:三,)对管护责任人予以!管护技?术指导; —   《(四)加《强古树?名,。木,保护和科《学研究推广应—用科学研究》成果;   !(五:。)根据古树》名,木生长需要划定【古树名木保护范【围 ? 《。第六条古树名木实】行属地保护管—理古树名木》保护应当坚持专【业,保护与公众保—护相:结合定期养》。护和日常养护相【。结合的 原则 【。 第—七条古树名木生存】。。地所在单位和个人是!该古树名木的养【护者按下列规定实行!责任制 —   (一)—生长:在公园、绿地—、林地、风景—游览区、城市道路的!。古树:名木由隶《。属关系单位》负责养护; !  (二)生—长在机关、部队、院!校、社会团》。体、企事业单位及】庙宇等单位范围【内的:古树名木由》所在单位养护实【行物业管理》的所委?托的物业管理企业】为养护责任》单,位,; 《   (三)生【。长在铁路、公路【、河道用地范围【内的古树名》木由铁路、》公路、?河道:管理部?门负责养护; 】。 ,   (四》)生长在居住小区或!居,。民庭:。院,范,围,内的古树名木由【业主:委托的?物业管理企业—、,街,。道办事?处或者居《民,个人负责养》护 第】八条古树名木—的养护责任》单位和?个人:必须按照古树名【木养护?管,理技术规范精—心养:护管理确保所—。管古树名木正常【。生长并接受管理部门!的技术指导、监【督和检查《 : 第九—条各乡镇《(街道)应与古树名!。木日常?养护责任单位或责任!人签订管护责任书】 《。   ? 对峄?城区:冠世榴园及薛城区张!庄村基径 20 厘!米以上的石榴树【所在乡镇《(街道?)与承包户签订管护!责任合同《严格养护管理 【 第十【条禁止下《列损坏古树名木【。的行为 《     (】。一):擅自砍伐或迁—移古树名木;— :   《  (二)》。攀树折枝剥损树皮】;   【  (三)》树上挂物、钉钉、】刻划、?缠绕绳索;》 《    (四)借】树搭棚或做支—撑物;   !  (五)在树垂】直投影?外5米?范围内兴建(搭【建):建筑:物、堆物、挖土【。、建房?、施工作业、倾【倒废水、《废,渣等; 【    (六)其他!影响古树名》木生长的《行为 】第十一条古树—名木的养护者发【现树木有《衰,萎现象应及时报告由!市绿化委员会办【公室制定抢救方案】。。并及时实施抢救 】 《 第十二条各—区(市)政府应适】当安:排经费用于古树名】木的保护管理鼓【励单位和个人认【养古:树,名木或资助》古树名?木的保护管理 ! ?第十三条制订城乡】建设:规,划应当保护古树名】木及其周围的—生长环境和风—。貌建设工程》涉及古?树名木的建设单位】必须提出避让和【保护方案 】。  :  生产和生活设】施影响、危害古树】名木生长的有—关单位和个》人应按照古树—名木:管理部门《提出的?要求在限《期内采取《措施消除《危害 》 第《十四条因特殊需要在!建设中无法避让【、必须?迁移的古树名木应按!相关规定办》理所需经费由建【设单位承《担 》 第十五条对养护!古树名木有突出贡】献的单位和个人给】予,表彰和奖《励 第十!六条:任,何单位和个人都【有,保护古?树名木及其附属设】施的义务对》损伤、破坏古树名木!行为有?权劝阻、检》举和控告  !   对损伤—、破坏古树名—木的按照有关法律规!定予以处罚》 第【十七条本办法—自200《。9,。年9月1日起施【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