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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庄市—。城市建?筑垃圾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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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布单位 山!东省枣庄市人民政】。府
《 发:文字号? 令2?011年第》126号
颁!布时间 2011】-01-26
】生效时间 》。20:12-09》-01?。枣庄市城《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!已经: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!自2:011?年3:月,1日:起施行
市 !长 陈? 伟
二】○一一年一月二十】六日
第一条! 为了加强》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!理保障城市市容和】环境卫生《根据国务院城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】管理条例、山东省】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!。管理办法、建设部】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!定等有关《法律:。。、法规和规章—的规定结《合我市实际制定【本办法 《
第二条 】本,。。。办法适用于枣庄【市城市规划》区内(包括薛城【区、:市中区、峄城区和枣!庄高新区《)建筑垃圾的倾倒、!运输、中转、回【填,、消纳、利用等处】置活:动其他区(》市):可参照本办法执行】
!本办法所《称,城市建筑垃》圾(以下简称建筑垃!圾)是指《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!新建、改建、扩【。建和:。拆除各类建筑—物、构筑《物、管网、开—挖渣土?。等以及居民装饰【装修房屋《过程中所产生的弃】土、弃料及其他【废弃物 —。
,
第三条 》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!市建筑垃圾》的管理工作 】
: ? 负责制《定建筑垃圾的处【置规划对建》筑垃圾处《置活动实施》统一管理; 【
负责!建筑垃圾的处—置核准; 》 ,
— ,负责研究建筑垃圾无!害化处理及》综合利用;》 :
? 负责指导、!协调、?监督、?。。检查全市建筑垃圾】的日常处置工—作; 》
,
负责建筑!垃圾管?理的其他工》作
— ? 市城市管理—局建筑垃圾管—理机构具《体负责新城区—和光明大《道的建筑《垃圾:日常管理也可以直接!查处薛城区、市中区!、峄城区《和枣庄?高,新区内?的各:类违反建筑》垃圾管理规定的【行为 》
第四条》 住房?城乡建设、》公安、交通运—输、财政、》物价、规划、国土资!源、:环保等?部门应各司其职协同!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!作
第五】条 建?筑垃圾处置实行减】量化、资源化—、,无害化和谁产生、谁!承担处置责任的【。原则 《
《 政府鼓励建】。筑垃圾综合利用【鼓,。励建设?单位、施工单位积极!进行建筑垃圾—综合利用产品的开】发 《
第?六条 建筑垃圾处置!实行核准《制度任?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擅:。自倾倒、堆放—、,抛撒或者处置建【筑垃:圾不得?将建筑垃圾》混入生活垃》圾不得?将工业垃圾》、,危险废物混入建【筑垃:圾 :
第》七条:。 产:生建筑垃圾的—单位应当在》开工前15》日内按照《管辖范围向城—市,。管理部门提出—申请获得《建筑垃圾《处置核准后》方可处置
! 城市管理部!门应当在《接到申请后的20】日内作出是否核准】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!。发核准文件;不予核!准的应当告知申【请人:并说明理由》
《
第:八条 建设单位【申请建筑《垃圾:处,置核准?按以下程序办—理
! ,(一)提交书面申】请,申请书内容包括【产生:建筑垃圾的数—量、种类与》。符合建筑垃圾运输条!件和资质要求—的运输单位》签订的运输合同;】参,与营运车辆的相关资!料;建筑《垃圾运输的》时间、路线;自【行安排消纳场的则应!提供与?建筑:垃圾消纳《场的租?用协:。。。议或土?地使用证书消纳【场,权属部门同意受纳】的证明;其他内容 ! :
(【二)填写建》筑垃圾处《。置表;
】 (三—)技术人员根—据申:请现场?。勘验;
! , (四)签—订市容环境卫—生责任?书;: ?
(五)!核发建筑垃》圾处:置证和建筑垃圾准运!证 《
第九《条 建筑垃圾处置】证应当载明》以,下事项 —
: : (一)建设单】位、施工单位的名称!。、住所、法定代【表人;? ,
— (二)》运输单?位名称、住所、【。法定代?表,人;
】 (《三)建?筑,垃圾的?种类、?数量;
【
, ? ,(四)?运输车辆类型—的核:定载质?量,、机动车号牌—; 《
(【五)建筑垃圾产生地!点及倾?倒地点;
! (》。六)许可证的有效】期限 ? :
第十条》 禁止涂改、倒【卖、出租、出—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!法转:让建筑垃《圾处置核准文件 !
第十一条 】建筑垃圾运》输实行准入制度任何!单位和个《人不得将《建筑垃圾交给个【人或者?未经核准从》事,建筑垃圾《运输的单位运输【
第十【。二,条 建筑垃圾处【置实行收费》制度收费标准按枣庄!市城市市容和环境】卫生管理办法(枣庄!市,人民政府令第107!号):执行 ?
《第十三条 》施工单位应当在【施,工现场张挂市容【。环境卫生《责任书?并及时清运施工过程!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!
【 工地出《入口须采取硬化【措施:并,。。配备冲洗设备—车辆不得带泥上路】
【。 从?事,道路:施,工或管线施工的应】对,施工区域和非施【工,区域:实行隔?离
! 因特殊情》况确:需延期处置》建筑垃圾的建设单】位或者施工单—位应经城市管—理部门同意》后方可延期》处置对延期处—置,的建筑垃圾建设单】位或者施工单位【应当按?照有关规定采取【。相应的?防尘措施防止扬【尘污染环境 【
需要!回填的应到》城,市管理部《门申:。报统一安《排调剂 《
第十四条 !工程竣工或房屋拆除!后施工单位应按约】定时间及时将建【筑垃:圾全部清除占—道施工的应于—当日将建筑垃圾【全部清除并报城市】管理部门验》收
—第十:五条 居《民应当?。将装:饰,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!的建筑垃《圾堆放?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!的地点?
第十六条【 建筑垃圾运输经】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!条件并?向城市?管理主管部门办【理登记手续 】。
(一)!经工商行《政管理部《门,登记取得营业—执照; 》
【(二)有固定的办】公场所和与经营规模!相,适,应的停车场地—;
】 (三《)有10辆以—上载质量《20吨?以上的自卸》车辆; 《
】(四)?运输车?辆应具备密》。闭运输条件》;
》
, (五)法律!法规规定的其他【条件
】 ?未按前款规定办理】登记手续的不得从】事建筑垃圾运输【经营 》
:第十七条 建筑【垃圾:准运证实行一车【一证不得《转借、伪造》、复:制、涂改、买卖建筑!垃圾准?运证: ?
第十八》条 :建筑:垃圾运输单》。位在运输建筑垃【圾时应?。当随车携带建筑【垃圾准运证并—按照核准规定的运】输路线、《时间、地点进—。行弃置?不得乱倾倒 】
,。
运输中】应当:保持整洁、卫生【和,车况良好保持密闭状!态不得?超载或带泥行—。驶不得丢弃或者沿】途抛、洒、扬、滴、!漏建:。筑垃圾?不得:超出核准范围承【运建:。筑垃圾
第!十九条 建筑—垃圾:运输单位或者车【辆应当服从城—市管理、公》安、交通运输等【。部门的依法检查 】
《第二十?条 建筑垃圾—消纳场、综合—利,用等设施的设置【应,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!、土地利用》总体规划和城市市容!环境卫生专》业规划?建筑垃?圾消纳场由住房城】乡建设、规划、国】土资源部门统筹规划!由城市管理部门统】一建设?管理
第】二十一条 任—何单位?和个人不得》擅自设置建筑—垃圾消纳《。场需临时《受,纳建筑垃圾的须经】城市:管,理等部门批准 【
城!市,管,理部门应及时向社会!公布建?筑垃圾消《纳,场的相关信息 】
第《二十二条 申请设立!建筑垃圾《消纳场时需提交【如下材料
】
(—一)书面申请—;
》
(二【)建筑垃《圾消纳场的土地用】途证明; 【
,
(三)建!筑垃圾?消纳场的场》地平面图、进出场】路线图完善的—排水:、消防设施必—要的机械设备—和照明设施健—全的环?境卫生和安全—管理制?度;:
》 : , (四)建筑垃圾分!类处置的《方案和对废》混凝土、金属—、木材等回》收利用?的方案; —
(】五)经营性建筑垃】圾消纳场需提交工】商营业执照或工【商行政?管理部门出具的预】先核准?名称通?知书; 《
?
》。(六)其他材料【
》第,二十三条 建筑【垃,圾消纳场应》当遵:守下列规定 】
—(一)对入场建筑】垃圾及?时推平碾压;—。
《
? (二)防止尘】。土飞:。扬、污水流溢—、蚊蝇孳生》;
— (三—)保持进场道路整洁!、畅通;
】
》(四)?不得受纳生活垃【圾、: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!垃,圾;
! (五)其—他规定 《
第》二十四条 建—筑垃圾消纳场的【管理人员应做好【核准文件《的,查验工?作如实填写》。。建筑垃圾处》置联:单出具消纳结—算凭证
第!二十五条《 建筑垃圾》消纳场?停止:使用前?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!的单位应覆》。盖还田搞好绿化或】按城:市规划造山并到城】市管理等部门—备,案 《
第二十》六条 违反本—办法规定的由城【市管理?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!市容和环境卫—生管理条例、山东】省城镇容貌和环【。境卫:生管理办法、建设】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!规定:等法律、法规和规章!的规定给予行—政处罚 —
第二《十七条 当事—人对行政处罚决定】不服的可《以依:法申请行政复议【或者提起行政—诉讼逾期不申请复】议也不向人民—法院起诉、又—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!作出行政《处罚决定的行政【机关申请人》民法院强制执行 】
第二十【八条 对拒绝或阻碍!城市管理部门工作】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!公安机关《依照中?华,人民:。。共和国治安管理【处罚法予《。以处罚;《情节严重《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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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 【凡运:输建筑垃圾的车辆】沿途泄漏、抛撒【、,车轮带泥行驶污染】道路或者乱倒建筑垃!圾的除由城市管理】等部门给予行政【处罚外?有关责任者还—应当在规《。定期限内《采取补?。救措施;拒不采取补!救措施的《由城市管理等部门及!时,清除:清除费?用由责?任者承担
】
第三?十条 城市》管理:部门核发建筑—垃圾处?置核: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由主《管部门或其上级行政!机关责令纠》正对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员和其他—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!予行:政处分;构成—犯,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《责任 ?
! (一)《对不符合法定—条件的申请人—核发建筑垃圾处置核!准文件或者超—越法定职《权核发建《筑垃:圾处置核准》文件:的;
! 《(二)对符合条件】。的申请?人不予核发建—筑垃圾处置核—准文件?或者不在《法定期限内》核发建?筑垃:圾处置核《准文件的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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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【。 城市管理部门【工作人员玩忽职【守、滥用职权、徇】私舞弊的依法给【予行政处分;构【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《
《第三十二条 任【何单位和个人都有】权对: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!行举报城市管理部门!设立投诉受理机【构查处违反本办【法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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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【本办法自2》011?年3月1日起施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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