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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 枣庄市城》市,建筑:垃圾管理办法 【 , 颁布单位 】山东省枣庄》市人民政府 !发文字号 令—2,011年第126】号 颁布时】间 2011-【0,1-26 》 生效时间 —2012-09-0!1枣庄市城市—建筑垃圾管理—。办,法已:经市政府批》准现:。予公布自20—1,1年3?月1日起施行—   《市 长 陈 —伟    》 二○一一年一月二!十六日  》 第一条 —为了加?强对城?市建筑垃圾的—管理保障城市—市容:和环:境卫生根据国—务院城市市》容和环境卫生—管理条例、山东省城!镇,容貌:和环境卫《。生管理?办法、建设部—城市建筑垃圾管理】规定等有《关,法律、法规和—规章的?规定结合我市—。实际制定本办法【    《 第二条 本办【法,适用:于,枣庄市城市》规划:区内(包括薛城区】、市:中区、峄《城区:和枣庄?高新:。区)建筑《垃圾的倾倒、运【输、中转、》回填、消纳、—利用等处置活动其】他区(?市)可参照本办法】执行  《     — 本办?法所称?城市建筑垃圾(【以下简称建筑垃【。圾)是指建设单【位、施工单位新建】、改建?、扩建和拆除各【类建筑?物、构筑物、管网、!开,挖渣土等以》及,居民装?饰装修房《屋,过程中所产生的【弃土:、弃料及其他废弃物!。    第三【。条 市?城市管理局负责【。全市建筑《垃,圾的管理工作—      【  负责制定—建筑垃圾的处置规】。。划对建筑垃圾处【置活动实施统一管理!;  ?      【负,责,建筑垃?。圾的处置核》。准; ?       负!责研究建筑垃圾无】害化处理及》综,合利:用;    —     负—责指导、协调—、监督、《检查全市建筑—垃圾的日常》处置工?作;  《。。  :     负—责建筑垃圾管理【的其他工作    !     市—。。城市管理《局建筑垃《圾管理机《。构具体负《责新城区和》光,明大道的建筑—。垃圾:。。日常管理也可以直】接查:处薛城区、市中区、!峄城区和枣庄高新区!内的各?。。类违:反建筑垃圾管—理规定的《行,为    》 第四条 住房城乡!建设、公安、交【。通运输、财政、物】价、规划、国土【资源、?环保等部门》应各司?其职协?同做好建筑垃圾管】理工作? ,   第五条【 ,建筑:。垃圾处置实》行减量化、资源【化、无害化》和谁产?生、谁?承担处?置,责任的原则   】  ?   政府鼓—励建筑?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!设单位、施》工单位积极进行建】筑垃圾?。综合:利用产品的开发 】 ,  第六条 【建筑垃圾《处置:实行核准制度任何单!位和个人不得擅【自倾倒、堆放、【抛撒或者处置—建筑垃圾不得将【。建筑垃圾混入生活】垃圾不得将工业垃】圾、:危,险废物混入建筑【垃圾    第七!条 产生建筑垃【圾的单位应当在开】工前15日内按照】管辖范围向城市管】理部:门提出申请》获得建筑垃》圾处:置核准后方》。可处置     !   城市》管理部门应当在【接到申请《后的20《日内作?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!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!件;不予核准的应当!告知申请《人并说明理》由 :   第八条 】建设单位申请建筑】垃圾处置核》准按以下程序—办理    —。     (一)提!交书面申请》申请书内《容包:括,产生建筑垃圾—。的数量、种》类与:符合建?筑垃圾运输》条件和资质要—求,的运:输单位签订的—运输合同;参与营】运车辆的相关资料】;,建筑垃圾运输的时】间、:路线;自行》安排消纳场》的则应提供与建筑】垃圾消?纳,场的租?用协议或《土地使用《。证书消纳场权属部门!同意:受纳的证明》;其他内容   】   《  :。(二)填写建—筑垃圾处置表;【   ? ,   ?  (三)技术人员!根,据申请现场》勘验;?   ?  ?   ?(四)签订市—容环境卫生责任书;!。    《     (五)】核发建筑《垃圾处置证》和建筑垃《圾准运证  — ,。 第九条 建筑】垃,圾处置证应当—载明以下《事项:。。      【  (一)建—设单位、施工单位的!名称、住所》、法:。定代表人;  【      【(二)运输单位名】称、住所、法—定代表人《;  ?      (三!)建筑垃圾的种类】。。、数量;    】。     (四)】运输车辆类型的核】定载质量、机动【车号牌;《        !(五)建筑垃圾产】生地点及《倾倒地点;》     —   (六》)许可证的有效期限!    第十【条 禁止《涂改、倒卖、出租】、出借或者》以其他?形式非法转让—建筑垃圾处置—核准文件《。    第十【一条 建筑垃圾运输!实行准入制度—。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将建筑垃】。圾交给?个,人,或者未经核准从事】建,筑垃圾运输的单位】运输  《  ?第十:二条: 建:筑垃圾处置实行【。收,费制度收费标准【按枣庄市《城市:市容和环境卫生【管,理,办法(枣庄》市人民政府令第1】07号)执》行,   ? 第十三条— 施工单位应当【在施:工现场张挂市容环】境卫:生责任书并及—时清运施工过程中】产,生的建筑垃圾  】 ,  ?   工《地出入口须采—取硬化措施并配备】冲洗设备车辆不得】带泥上路    !    《从事:道,路施工?或管线施工的应对】施工区?域和非施工区域实行!隔离      !  因特殊》情况确?需延期?处置建筑《垃圾的建设单—位或者施《工单位应经》城市管理部门—。同意后方《可延期处《置,对,延期处置《的建筑垃圾建设单位!或者施工单》位应当按《照有关规定采—取相:。应的防尘《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环!境    —    需要回填】的应:到,。城市管理部》门申报统《一安排调剂   】 第十《四条: 工程竣工或房屋】拆除后?施工单?位应按约定时间及】时将建?筑垃圾?全部清除《占道施?工的应于当日—将建筑垃圾全部【清除并报《城,市管理部《门验收    【 第十五条 居民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!过程中?产生的建筑》垃圾堆放到城市管】理部:门,指定的地点 】第十六条 》建筑垃圾运输—经营单位应当—具备下列《条件:并向城市《管理主?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! , ,      (一!)经:工商:行政管理部门登记】取,。得营:。业,执照;    】   ? (二)有固定【的办公场《所和与经《营规模相《适应的停车》场地;?。  :      (三!)有10辆以上载质!量,2,0吨以上的自卸车辆!;     【   (四)—运输:车辆应具备密闭运输!条,件;      !。  (五)法—律法规规定》的其他?条,件 :   《。    未按前款】规定:办理:登记手续的不得从】事,建筑:垃圾运输经》营    第十】七,条 :建筑垃圾准运证实行!一车一证不得转【借,、伪:造、复制、涂改【、,买,卖建筑垃圾准运【。证  ?。  第《十八条 建筑垃圾】运输单?位在运输建筑垃圾】时应:当随车携带建筑垃】圾准运证并按照【核,准,规定的?运输:。路线、?时间:。、地点进行弃置【不,。得乱倾倒    】    《 运输中应当保持整!洁、卫生《和车况良好保持密闭!状态不得超载或带泥!行驶不得《丢弃或者沿途抛、】洒、扬、滴、漏【建筑垃圾不得超出】核准范?围,承运建?筑,垃,圾    第十九!条 建?筑垃圾?运输单位或者车辆】应当服从城市管理、!公安、交通运输等部!门的依法《检查    【第二十条 建—。筑垃圾消纳场、综合!利用等设施的设【置应当纳入城—市总体规划、土【。地利用总体规划【和城市市《。容环境卫生专业【规划:建筑垃圾消纳场由】。住房城乡建设、规划!、国土资源部门统】筹规划由《城市管理《部门统?一,建设管理    】 第二十一条 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!纳,场需临时受纳建筑】垃圾的须《经城市管理等部门批!准    —    城市管理】部,门,应及时?向社会公布建—筑垃圾?消纳场的《。相关:信息    【。第二十二条 申【请,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!时,需提交如下材—料      】  (?一)书面申请; 】   ?    《 (二)《建筑垃圾消》纳场的土地》用途证?明;      !  (三)建筑垃】圾,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!、进出场路》线图完善的排水、】消防设?。。施必要的机械—设备和照明设施健全!的环境卫生》和安全管理制度;】 ,      【 (四)建》筑垃圾分类处置的】方,案和对废混凝—土、:金属、?木材等回收利用【的方案;    】     (五)】经营:性建:筑垃圾消《纳场需提交》工商营业执》照或:工商行?政管理部门》出具的预先》。核准名称通知书【;   《 : ,   (六)—其他材料    !第二十三条 建【筑垃圾消纳场—。应当遵?守,。。下,。列规定    【     (—一)对?入场建筑垃圾及时推!平碾:压;      !  :。(二)?防止尘土飞扬、【污水流?溢、蚊?蝇孳生;    】     》(三)保持进场【道路:整洁、?畅通;     !   (四)不【得受纳生《活垃圾?、工:业垃圾和有毒—有害垃圾;》      【  (五)》其他规定   【 第二十四—条 建筑垃》圾消纳场的管—理,人员:应做好?核准文件《的查验工作如实【填写建筑垃圾—。处置联单出具—消纳:结,算凭证  》  ?第二十五条 建筑垃!圾消纳场《停止使?用前设立建》筑垃圾消纳场的单】位,应覆盖?。还田搞好绿化或按】。城市:规划造山并到城【市管理等部门备【案    》 第二十六条 违反!本办法规定的由城】市,管理部门根据国【务,院城市市容和—环境卫生管》理条例、山东—省城镇容貌》。。和环境?卫生管理办法、【建,设部:城市建筑垃圾管【理规定等法律、【法规和规章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】。罚  ?  : ,第二:十七条 当事—人对行政处罚—决定:不服的可以》依法申请行政复议】。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!期不申请复议—也不向人民法院【起诉:、又不履行处罚【决定:的由作出《行政处罚决》。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!民法院强制执行【  :  第二十八条】 对拒?绝或阻碍《城市管理部》门工作?人员:依法执行公务的【。公安机?关依照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治安管理】处罚法予以处罚【;,情节严重构成—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    !。 第二十九》条 凡?。运输建筑垃圾的车】辆沿途泄《。漏、抛撒《、车轮带泥行—驶污染道路》或者乱?。倒建筑?垃,圾的除由城》市管理等部门给予行!政处:。罚外有关《责任者还应当在规】定期限内采取补【救,措施:。;拒不采取补救【措施的由城市管【理等部门及时清【除清除?费用由责任者承【。。担,    》第三十条《 城市管理》部门核发《建筑垃圾处置—核准文件有下列【情形之一《的由主管《部门:。或其上级行政机关】责令纠正对直接负】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接责任人—员依法给予行政【处分:。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《任, ,     】  :(一)对不符合法定!条件:的申:请人:。核发建筑垃圾处【置核准文件或者【超越法定职权—核发建筑垃圾—处置核准《文件:的;   》     】(二)对符合—条,件的:申请人不予》核发建筑垃圾—处置核准文件或者不!在法定期限》内核发建筑垃—圾处:置核准?文,。。件的  《  : 第三【十一条 城》市管理部门工作人员!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!、徇私舞弊的—依,法给予行政处—分,;构成?犯罪的依《法追究?刑事责任   【 第三十》二条 ?任何:单位和个《人都有权对违—反,本办法的行为进行】举报城市管理—部门设立投诉受理机!构查处违反本—办法的行为    ! 第三十《三条: 本:办法自201—1年3月1日—起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