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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! 枣庄市城市建】筑垃圾管理》办,法 : 颁》布单位 山东省枣庄!市人民政府》 发》文字号 《令2011年第1】26号 — 颁布时间 —2011《-01-26 生!效时间? 2:012-09-【01:枣,庄市城市建筑—垃圾管理办法已经市!政府批准现》予公布自2》01:1年3月1日—起施行?   市 长 陈! 伟   》 二○《一,一年:。一月二十六日   ! 第一条 为—了,加强对城市建筑垃】。圾的管理《保障城市市容和【环境卫?生,根据国务院》城市:。市容和环境》卫生管理条例、山】。东,省城:镇容:貌和环境卫生管【理办法、建设部城市!建筑垃圾管》理规定等《。有关: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!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!定本办法  —  : 第二条 本办法适!用于枣庄市城市规划!。区内(?包括薛城区》、市中区、》峄城区和枣庄—高新区)建筑垃圾】的倾倒、运输、中】转、回填、》消纳:、利用?等处置活动》其他区(市)可参】照本办法《执行 ?   ?     》本办法所称城—市建筑垃圾(以【下简称?建筑垃圾)是指建】设单位?、,施工单位《新建、?改建、扩建》和拆除各类》建筑物、构》筑物、管网、开挖】渣土等以及居民装】。饰装修房屋过程【中所产生的》弃土、?弃,料及其他废》弃物    第】三条 市《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!建,筑,垃圾:的管理工作  【。  ?   ? 负责制定建筑【垃圾的处置规划对建!筑垃圾处置活—动实施统一管理; !   《  :  负责建筑垃圾】的处置核准;  】。     — 负责研究建筑垃圾!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!用;:。 ,  :。     —负,责指导、协调—。、监督、《检查全?市建筑垃圾的日常】处置工作;》。      【  负责建》筑,垃圾管理的其—他工作  》。。      市城!市管理局建筑垃圾】管理机构具体—负责新城区和光明大!道的建筑垃圾日常管!理也可以《直接查处薛城区【、市中区、峄城区】和枣庄高新区—内的各?类违反建《筑垃圾管理》规定的行为   】 , 第四条 住房城】。乡建设、公安、交】通运:。输、财政、物价、规!划、国土资源、【环保:等部:门应各司其职—协同做好建筑垃【圾管理?工作 ?   第》五条 ?建筑垃圾处置实【行减量化《、,资源化、无害化和】谁产生、谁承担处】置责:任的:原则   》  ?。 ,  政府《鼓励建筑垃圾综【合利用鼓《励,建设单位、施工单】位积:极进行建筑垃—圾综合利用产品的】开发    第六!条 建筑垃》圾处置?实行核?准制度任《何,单位和?个人不得擅自倾【倒、堆放、》抛撒或者处置建筑垃!圾,不得将建筑》垃,圾混:入生活垃圾》不得将工业垃圾、】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!圾  ?  第七条 【。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!应当在开工》前15日《内按照管《辖,范围向城市管理部门!提出申请获》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!后方可处置   】 ,     城市【管理部门应》当在接到申请后【的20日《内作出是否》核准的决定予以【核准的颁《。发核准文件;—不予核准的应—当告知申《请人并说明》理由    【第八条 建》设单:位申请建筑》。垃,圾,处置核准按》以,下程序办《理    》     (—一)提交书面申请申!请书内?。容包括产生建筑垃】圾,的数量、种》类与符合建筑—垃圾运输《条件和资质要求的】运输单位《签订:的运输合同;—参与营运车辆的相】关资料;建筑—垃圾运输的时—间、路线;自行【安排消纳《场的则应提供与建】筑垃圾消纳场的【租,用协议或土》地使用?证书消纳场权属部】门同意受纳的证明;!其他:内容    —     (二)】填写建?筑垃圾处置表;【  :      (三!)技术?人员根据申请现场勘!。验;   》 :    (四)【签订市容环境—卫生责任书;  】。      (五!。)核发建筑垃—圾处:置证和?建筑垃圾准运—证    —第九条 《建筑垃圾处》置证应当《载,明以下?事项    —    《。 (一)建》设单位、《。施工单位的》名称、住所》、法定代表人;【   ?     —(二)运输单—位名称、《住所、法定代表人;!     —   (三)建【。筑垃圾?的种类、数量;  !      【(四)运输车辆类型!的核定载质量、【机,动车号牌《;     【   (五》)建筑垃圾产—生地点及倾倒—地点;     !   ?(六)许可证的有】效期限? ,   第十—条 禁止涂改—、倒卖、出》。租、出借或者以其他!形式非法转让建筑】垃圾处置核准—。文件 ?  : 第十一条— 建筑垃《。圾运输实行准入制】度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!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!经核准?从,事建筑垃《圾运输?的单位?运输    第十!二条 ?建筑垃圾处置—实行收费制度收费】标准按枣庄市城市】市容和环《境卫生管理办法(】枣庄市人民政—府令第?107号《)执:行    》 第十三条 施工】单位:。应当在施工现场【。张挂市容环》境卫生?责任书并及时清【运施工过程中—产生的建《筑垃圾 《。     —  工地出入口【须采:取硬化措施并—配备冲洗设备车辆不!。得带泥上路  【      从事!道路施工或管线【施工:的应对施工区—域和:非施工?区,域实行隔离    !  :  : 因特殊情况—确需延期处置建筑垃!圾的:建,设单位或《者施工单位应经城市!管,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!期处:置对:延期处置的》建,筑垃圾建设单—位或者施工单位【应当按照《有关规定采取相应】的防尘措施防—止,。扬尘:污,染环境   —  ?   需要回填【的应到?城市管理部门申【报统一安排调—剂    》 第十四条 工【程竣工?或房屋拆除后施工单!位应按约定》。时间及时将》建筑垃圾全部清除占!道施工的应》于,当日将建筑垃圾全】部清:除并报城市管理【。部门验收   【 第十五条 【居民应当将装饰【装,修房屋过程中产生】。的建筑垃《圾堆:放到城?市管理部门指定【的地点 第十六!条 建筑垃圾运输经!。。。营单位应当具—备下列条件》并向城市管理主管】部门办理登记手【续  ?    》 , (一)经工商行】政管理?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!。照,;     【   (二)有固定!的办公场所和与【经营规模相适应的】停车场地;    !  : ,  (?三)有10辆以上】载质量20》吨以上的自》卸车辆;《      【 , (四?)运输车《辆应具备密》闭运输条件;   !     —。(五)法《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!件       ! 未按前款规—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不!得从事建筑》垃圾运输《经营   》 第十七条— 建筑垃圾准运证】实行一车《一,证不得转借、伪【造、复制、涂改、买!卖建筑垃圾准运【证  ?  第十八—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!。位在运输建筑—垃圾时应当随车携】带建筑垃圾准—运,。证并按照核准规定的!运输路线《、时间、地点进行弃!置不:得乱:倾倒    【   ? 运输?中应当?保持整洁、卫生和车!况良好保持密—闭状态不得超载或】带泥行驶不得丢弃或!。者沿途抛、洒、扬】、滴、漏《建筑垃圾不得超出】核准范围承运—建筑垃圾   【。。 第?十九条 建筑—垃圾运输单位或【者车辆应《。当服从城市管理【、公安、交》通运输等部门的依法!。检,查    第二】十条 建筑垃圾【消纳场、综合利用】等设施的设置应【当纳入城《市总体规划》、土:地利用?总体规划和城市市容!环境卫生专》业,规划建筑垃圾消纳】场由住房城乡建设】、规:划、国土资源部门】统筹规?划由城市管理—。部门统一建设—管理    【第二:十一条 任何单位】和,。个人不得擅》自设置建筑垃圾【消纳:场需临时受纳建【筑,垃圾的须经城市管理!等部门批准  【   《   ?城市管理部门应【及时向社会公布【建,筑,垃圾消?纳场的?相关信息    !第二十二条 —申请:设立建筑垃圾消【纳场时需《提交如下材料   !    》 (一)书面申请】;    》     》(二)建筑垃—。圾消纳场《的土:地用:途证明;    !    (三)建筑!垃圾消纳场》的场地平面图、进】出,场路线图完善的【排水:、消防设《施,必要的机械设备和照!明设施健全的环【境卫生和安全管【理制度;《。    《     (四【)建:筑垃圾?分类处置的方案【和对废混凝土—、,金属、木材等回收利!用,的方案;  —。。      (五!)经营性建筑—垃,圾消纳场需》提交工商营业执照】或工:商,。行政管理部门出具】的预先核准名称通】知书;  》  ? ,   (六)—其他材料  —  : ,第二十三条 建【筑垃圾消纳场应【当遵:。守下列规定   】。     (一】)对入场《建筑垃圾及时推【平碾压;   【     —(,二)防止尘土飞扬、!污水流溢、蚊蝇孳】生;      !  (三)保持【。进场道路整洁、畅】通;    —  :   (四》),不得受纳《生活垃圾、》工业垃?圾,和有毒有害垃—圾,;      】 ,。。 (五)其他规定】    第二【十四条? 建筑垃圾消纳场的!管理人员应做好核】准文件的查验工作如!。实填写建筑垃—圾处置?。联,单出具消纳》结算凭证 》   第二十五条! 建筑垃圾消纳场】停止使用前设立建筑!垃圾消纳场的—单位应覆盖还—。田搞好绿化或按城】。市规划造山并到城市!管理等部门》备案    — 第:二十六条 违—反本办法规定—的由城市管理—部门根据《国务院城市市—容和环境卫》生管理条例》、山东省城镇容【貌和环境卫》生管:理办:法、建设部》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】规,定等法律、法规【和规章的规定给予行!政处罚    第!二十七条《。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!。决定不服《的可以?依法申请行政复【议或者提起》行政:。诉讼:。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!向,人民法院起诉—、又不履行处—罚决:定的:由作出行《政处:罚决定的行政—机关申请人》民法院强制》执行    【第二十八条 对拒绝!或阻碍城市管—理部门工作人—员依法?执行公务的公—安机关依照中华【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!。。。处,罚法予以处罚—;情:节严重构成》犯罪: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— ,  : 第二十》九条 凡《运输建筑垃》圾的车?。辆沿途泄漏、抛撒】、车轮?带泥行驶污染—道路或者乱倒建筑】垃圾的?除由城市管理等【部门给?予行政处罚外有关责!任者还应《当在:规,定期限内采取补救】措施;拒不采—取补救?措施的由城市管理等!部门及时清》除,清,除费用由责任者承担!    第三十】。。条 城市《管理部门核发—。。建筑垃圾处》置核准文《件有:。下列:情形之一《的由:主管部门或》其上级行《政机:关,责,令纠正对直接负【责的主?管人员和其他直【接,责,。任人员依《法给予?行政处分;构—成犯罪?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 ?  ?    》 (一)《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!申请人核发建筑垃】圾处置核准文件或】者超越法定职权核发!建筑垃圾处置核【准文:件,的;    】     (二【)对符合《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!发建筑垃圾处置【核准文件或》。者不在法定期限内】核发建筑垃圾—处置核?准文件的    ! 《第三十一条 —城,市管理部门工作人员!玩忽职守、滥用职】权、徇?私舞:弊的依法给予—行政处分《;构:成犯罪?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 —   第三十二条!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都有权对违反本办】法的行为进行—举报城市管》理部门?设立:投诉受?理机构查《处,违反本办法的行为】    《 第三十三条 【本,办法自2011【年3月1日起施行】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