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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枣】庄市湿地公》园建设管理办法【。 : : 颁布机构 山东】省枣庄市人民政府】 颁《布时:间, ,2011-3-【15 实施时间! 2011-—4-1 《 效力《属,性 :有效 — 枣庄》市湿地公园建设管】理,办法已经市政府【批准现予公布—自2011年4月1!日起施行 》 第127号】 市 长 】 陈 伟 ! ?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!五日 《枣庄市湿《地公园建《设,管,理办法 《 ,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!湿地公园的》健康发展规范湿【地公园的建设—和管理根《据国:。家、:省相关规定》和我市实际制—定本办法 【 第二【条 在本市行政区!域内从事《湿地公园建设—、经营、管》。理以及?。从事可能《影响:湿地公园资源与【环境保护等活动的单!。位和个人应》当遵守本办法 】 : 第三—条 : 湿地公《园是指以《具有:。。显著或?特,殊生态、文化、【美,学和生物多样性【价值的湿地》景观为主体》具有一定规模和【。范围:。以,保护湿地《生态系统完》整性、维护湿地生】态过程并在此基础】上开展?湿地合理利用为【宗,。旨可供公众游览、休!闲或:进行科学、文—化和教育活动的【特,定湿地区域》。 《    湿地公园建!。设,是生态建设》的重要组成部分【属社会公益事业可以!享,受国家生态》建设有关优惠政策】 第!四条 市林—业行政主管》部门依照国家和省】有关规定负》责辖区内湿地公【园建设的指导—、监督和管理具体职!责是 ? 《    (一—)宣传和贯彻有关】湿地资源《保,护和管理的相关【法,律、法规开展湿地保!。护,宣传教育《。。; :  《 ,  (二)负责【湿地公园的规划、申!报,、组织评审》和审批?; 》    《 (:。三)指导《、,监督湿地公》园,管理、?经营单位《(个人)实施总体规!划和相关规划及【湿地资源的保护【。和合理?利用; —     》(四)负责组织开展!湿地资?源的调?查、建档和动态监】测建立风险预警机】。。制并根据监测情况】采取相应的保护管】理措施?。;   【  (五)组织开】展市、区(市)【级湿地公园》的检查评《估工作对不合格的责!令其限期整改;整改!仍不:合格的取消》其“市?、区(市)级—湿地公园”称—号; —    (六)组】建市级湿地公—园评审专家委—员会; 》 :   ? ,(,七)其他职》责,     财!政、国土资源、【环保:、水利和渔》业、旅游和服—务业发展《等,部门:按照各自职》责做好湿地公园【的建设、《保护和?管理工作 》 — 第五?条 ?鼓励公民、法人和】其,他,。组织:以捐资?、独资、合资、【合作等方式参与【。湿,地公园?建设、经营》和管理 — 》第六:条 湿地公园的建!设、:经营和管理应—当遵循“保护优【先、统筹规划、科】学修:复、适?度开发?、合理利用、持【续发展?”,。的基本原则 】 , 《第,七条 已批准设立!的,湿地公园所在地人】民政府应《。当做好湿地公园的保!护和管理《工作将湿地公园保护!与恢复建设工—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!会发展规《划并将湿地》公园主管《。部门所需湿地—公园保护、管—。理、科研《等经费列《入,地方财政预算 ! 第八条】 湿地面积》在,20公顷《以上资源权属清晰】管理机构《明确并具备下—列,条件:之一的可以建立市、!区(市)级》湿地公园 》。 ?   ? (一)湿地生【。物多:。样性丰富包括珍【稀、濒危野生—物,种的集中分布地国家!和省级重点保护【水鸟的主要繁殖【地、栖息地; 】     —(二)湿地生—态系统在《。全市或者《区域范围内具—有典型?性,或,者区域地位重—要、湿地主体—。功,能在全市或》者区域范围内具【有示范性; 】    《。 (三)湿地自然】。景观优美《具有重要或者特【殊的生?态保护、科学研究】、宣传教育价值; ! :    《 (四?)其他?条件 【 第九》条 申请《建立市级湿地—。公园应当提交下【列材料   !  (一)湿—地公:园所在地区》(市)人民政府同意!建立:市级湿地公园的文件!; :    — ,。。(二)湿地》公园所在地区(市)!人民政府林业行【政主管部门提—报的申请文件及可】行性研究报告; 】     【(三)反《映拟建市级湿地公园!现状的?图片资料和》。影,像资:。料;   】  (?。四,)区(?市,)人民政府出具的】拟建湿地公园土地】、水:域、:地面附着物》权属清晰、无争议的!证明文件; 【   《  (五《)拟建市级湿—地公园前区(市【)级湿地公园管理机!构,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区!(市)?人民政府承》诺,设立市级湿地—公园管理机构—的文件; 】    (》六)其他材料 【 —。 ,第十条? 湿地公园采取【下列:方,式命名市或区(市】)名称+湿》地名称+市或区(市!)级湿地公园— 第!十一条 湿—地,公园总体规》划的规划《期一般?为10年编制湿地公!。园规划应当广泛征求!有关部门、》公众和专家的—意见必要时应当进】行,。听证: 【 第:十二:条 ?湿地公园总》体规划应当》划分湿地保》育,区、:恢,。复重:建,区、宣教展》示区、?合理利用区和—。管理服务区等实行】分区:管理: : ,。     保—育区除?开展保护、监测【等必需的保护管理】活动外不得进—行任: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!护和:。管理:无关的其《他活动; 》     恢】复重建区仅能—开,展培育?和,恢复湿?地的相关活》动;    ! 宣教展《示区可?开,展以生态展示、【科普教育《为主的活动》;     !合理利用区可—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!系统功能的生态旅】游等活动; 】。     》管理:服务区可开》。展管理、接待和服】务等活动 【 第十三条! 已设立的湿地公】园应:当按照总体规划确】定的范围进行标桩定!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擅自改变和挪【。动 《     湿地公园!的改名、撤销、范】围的变更《必,须报原批准机关同】意 — , 第十四》条 湿?地,公园建设必须按照规!划进行?。并与:周围:景观:相协:调不得兴《建破坏?或影响野生动物栖息!环境、自然景—。观,、地质遗《址和妨碍《游览、污《染环境的工程设【施保持湿地区—域内生物多》样性及?湿地: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!的完整性《 , 第十!五条 湿地公【园批准建《立后按照隶属—关系申请建设单位应!当设立相《应的湿?地公园管理委—员会:湿地公园的管理和】技术人员应当经过】必要的?岗位培训湿地公园】管理委员会的—。职责是 》     (【一)负责《实施湿?。地公园总体规划;】     !(二)制定和实【施湿地公园具体保护!、经营和管理制【度; 《     (三)!负责湿地公》。园内基础设施和其他!事项的管理工作; !。     (】四)服从湿地主管部!门及其?他有关部门》的管理和指导积【极参加主管部—门及其他有》关部门组织的与湿地!保护管理有》。关的各项活动 】 : 第十—。六条 湿地》。公园应当设置—生态宣教设施建立和!完善解说系统—宣传湿地生态功【能和价值提高—公众的?湿地保?护意识向公众提供文!明、健康、有益的生!态旅游服《务 !第十七条 》 湿地公园》应当定期向中小学】生免费开放》每月应?不少于一天 ! 第十八条】 湿地公》园内设置的游览、娱!乐和:交通等设《施必须符合国家有】关,规定和技术指标在游!览区域?内应当设置》防火、安全、环【保,等设施和《警示标?志配备专门的管【理人员保障游览安】全和经营秩序 】 第十】九,条 :在,湿地公?园内进行《科学研究、教—学实习?、采集标本》等活:动的应当经湿地【公园管理机构同意 ! 《 第二十—条 凡需《在湿地公《园内引?入外来物种的应【当依法报批》   —  禁止引进任何】会造:成,湿地公园生》态环境破坏的外来】物种: 】第二十一条》 禁止向湿地公园】内排放废水》、,有,毒物质污染水体【禁止在湿地公—。园内擅自《。砍伐树木、乱采【乱挖植物及》。植物:组织、围垦造田、】开矿、采石、采沙】、挖土、筑》坟、烧荒《、爆破、放牧以及猎!捕伤害野生动物、捕!鱼电鱼等破坏湿地】资源:或湿地景观的—活,动 — , , 第二十二条 违反!前条规定由有—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!法律、法规给—予处:罚,   —。  (一)》。向,湿地公园内》排放:废水、有毒物质【污染水体的由—。环境保护《行政主管部》门或:者其他依照》法律规定《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!的部门?依据中华人民—共,和国环境保护法、中!华人:。民共:和,国水污?染防治法等》。相关法律法》规给予处罚 【   《  (二《)盗伐?、滥伐树《木、乱采《乱挖植物《、猎:捕伤:害野生动物的由林】业行政?主管部门依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森—林法:、中:华人:民,共和国野生》动物保?护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野生植【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!律法:规给予?处罚 》   ?  (三)采取炸】鱼、毒鱼、》电鱼等破坏渔业资】源方法?进行捕捞的违—反关于禁渔区—、禁渔期《的规定进行捕捞【。的或:者使用禁用》的,渔,具、捕捞方法和小】。于,最小网目尺寸的【网具进行捕》捞的:或者:渔获:。物中幼鱼超过规定】比例的由水利和渔业!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渔业】法,等相关?法律法规给予处罚】    【 ,(,四)擅自在湿地公】园,内围垦造田、—开矿、采石、采沙】、挖土、《筑坟等破坏湿地资源!和,湿地环境的由—国土资源《、环保、林业等部门!依,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!处罚 —。    《(五)干扰》、阻碍、拒》绝湿地公园》管理:人员依法管理的【。由公:。安机关依照中华【人民共和国治安【管理处罚法等相关】法律法?规给予处罚 【 》 ,第二十三条 禁止】擅自占?。用、征用《湿地:。公园:的土:地因公共利益的【需要必须改变湿地】公园内土《地和自然湿地—用途的用地单位必】须征得?批准建立湿地公园的!林业行政主管部门】同意:后方可依法办理相】关手续 《 》 第二十四条 】 任何?单位和个《人均有保《。护湿地公园》。资源和自然环境的】义,务并有权对》侵占湿地资》源、破?坏,自然:。环境的行为进行检】举、投诉和控告 ! : 第二十五】条 ?凡在:湿地公?园保护、管理和【科研工作《中做出?显著成绩《的单位和《个人由所在地人【民政府或湿地公【园主管部门给予表】彰和奖励 》 》 ?第二十六条 从事!湿地:公园保护和》管理的工作人员因】玩忽职守、滥—用职权、《徇私舞弊、索贿【受贿造成湿地资源破!坏的依?照,行,政过:。错责任追《究的有关规》定追:。究责任;构成犯罪的!。。。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》 》 第二十七条 ! ,当事人对行政—处,罚决定?。不服:。。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!议,。或提起行政》诉讼逾期不履行行政!处罚:决定的由做出处【。罚决定?的行政管理部门申请!人民:法院强制执》行, : 第二十!八条 本办法自】2011《年4月1日起施【行 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