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。重庆市物业服务【收费管?理办法
【 第: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!务收:费行为维护》业主和物业》服务企业的合法权】益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价格法、重!庆市物?业管理条例和国【。。家发展改革委、【。建设部物业》服务: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!规,定结合本市实际制】定本办法
【
第二条】 本办?法适用于本市—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!收费管?理
》
第三条【 物业服务》收费是指物业服【务企业?按照:物业服?务合同的约》定对房屋及配套的】设施:设备和相关场地进】行维修、养护、管理!维,护相关区域内—的环境卫生和秩序】向业主收取的费用】
— 第四条 —政府提倡业》主通过公开、公【平、:。公正的市场竞争【机制选择物业服务】企业:;鼓励物业服—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!格竞争促进物业服】务收费通过市—场竞争形成
!
第五条 市!价格:主管部?门,。。会,同,。市房地产行》政主管部门负责【全市物业服》务收费的监督管理】工作
】 区、县(—自治:县)价格主管部门】会同同级房》。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,辖区内物业服务【。收,。费的监督《。管理工作
—
《 第六条 —物业:服务收费应》当遵循合理、公开以!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!适应:的原则
》
》 第七条 物业服务!收费根据不同—物业的性质特点【和服务的等级标【准分别实行》政府指导价》。。和市场调节价
【
, 按照】重庆: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!标准提供服务的住】宅以及配《套停车场的前期【物业服务收费实【行政府指导价
【
, : , , 前款规》定之外以及住宅改变!用途的物《业服务收费实—行市场?调节:价,
》 重庆市住宅物!业服务等级》。标准由市房地产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】市价格主管部门制】定公:布
:
— ,第八条 实行政府指!导,价的物?业服务?按收:费等级标《准收费主城》区范围内的收费等】级标准由市价格主】管部门会同市房【地产:行,政,主管部?门制定公《布;主城区以外的】。收费等级标准由当】地价:格主管部门会同同】级房:地产行政主管部门】制定公布
】
: , 第:九,条 :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!收费等级标》准应根据《经济社会发》展,。水平:。和物业服务行业【发展:状况适时调整
【
第十!条, 制定物业》服务等?级标准和《收费等?级标准应通过论证】会、座谈《会、书面或互联【网等:。方式广泛听取社会】各方面意《见
!第十一条 新建住】宅销售前建设单位应!拟,定物:业,服,务方案选择物业服务!等级
?
: 实行政府!指导价?的建:设单位应在政府【。。。指导价范《。围内以招投标方【。式与:物业服务企业—确定具体的收—费标准签《订前期物《业服务合同并在合】同签订?后十五日内报送【当地房?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!价格主管部门
! 实—。行市场调节》价的项?目,在,主城区的建设单【位应将物业服—务,方案报市房地产行】政主管部门经—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! 核实后以招—投标方式与物业服务!企,业确定具体》的收费标准签订前】期物业服《务合同并在合同【签订后十五日内报】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!部,门和价?格主管部门;—项,目在:主城区以外的—建设单位应将物业】服务:方案报当地房地【产,行政主管部门经会同!当地:。价格主管部门核【实后:以,招投标方式与—物业服务企业确定具!体的收费标准签订】前期物业服务—合同并?在合同签订》后十:五日内报送当—地房地产行政主【。管部门和《价格:主管:部门
》
? 第十二条— ,已成立业主大会的住!宅和非住宅》的物业服务收—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!建,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!业在物业《服务合同中约定并】在合同签《订后十五《日内报送当地—房地产行政主—管部门和价格—主管部门
》
:
第十三条! 物业服《务,合同应约《定物业服务内容、】服,务标准、收》费标准、计》。。费方式及《计,费起:始时间等内容—
第!十四:条 建设单位应【在物业?销,。售,时公示临时》管理:规约和前期》。物业服务《合同物业买受人在】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!买,卖合同时应对—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!。履行前期《物业:服务:合同予以书面承诺】
《
第十五条 !物业服务主要包【括以下内容
! ?。 (一)共用—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!的日常维修、养【护、运行和管理【;
:
: 》(二:)物业管理区域内建!立安全?措施、维护》公共秩序《。协助安全《防范:;
— (《三)共?有绿地?、花木和景观—的养护?与管理;《。
《 (四—)物业共用部位、公!共区域的《。清扫保洁、生活【垃圾的收集清理和】化粪池清理》;,
【 ,(五)物业维修、更!新费用?的账目管理和物业】档案:资料:管理;
— ? (六)其他公共!性物业服务
—
— 第十六《。条, 物业服务费用【的构成包括物—业服务成本、法【定税金和《利润
《 —物业服务成本—构成主要包括—以,下部分
】 : ,(一:)管理服务人员的】工资、社《会保险和《。按规定提取的福【利费等;《
【 (二)物业共用】部位、共用》设备设施的日常运】行、维护费用;
】
: , (三)【物业:管理区?域清洁卫生费用【;
? (四)!物业管理区域—绿化养护费用;
】
— (五)《。物业管理《区,域秩序维护》。费用;
》 (【六)办公《费用;
》 , (七)物!业服务企业固定资】产折旧;
! (八》)物业共用部—位、共用设备设施】。及公:众责:任保:险费用;
【 (九)经!业主:同意:的其他费用
】 ? 物?业共用?部位、共用》设备设?施的大修《、中修和《更,。新、改?造费用应当通—过专项维修资—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!物业服务成本—
?
第十【七条 物《业服:。务费:以建筑面积为计价单!位按月?收取经与业主合同】约,定预收的《从其约定
!
第《十八条 前》期物业?服务合同生效—。之,日至物业交付之日的!物业服务费由—建设单位承担—
: 《 物业交付以后的!物业:服务费由业主—承担业主《和物业服务企—业另有约定的除外
!
,
第十九!条 :。物业服务企》业在物业服务中应遵!守国家法《律法:规及相关规定—严,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!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!。的服务
《
,。
?。
第二十条 业!主应按照物业服【务合同?的约定?按时足额《交纳物业服务—费业主?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!物,业使用?人交纳物业》。服务费?的从其约定业主【负连带?清偿责任《
— :物业:发生产权转移时业】主应结清物业服务】费
—
第二十一条 !物业服?务企业接《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!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!同约定以外的—服务服务收费—由双方约定
【 :
第二十二】条 物业服务企业】可收取装修保—证金作为装》修管理措施收取金】额、使用事》项、退还时间和相】关责任等《由双方约定
—
物业【装修期间产》生的建筑垃圾弃【。土应由业主或物【业使用人负》责清运委托物业服】务,企业清运的清—运费用由双方—约定
】除本条第一款、第】二款规定外物业服】务企业不《得收:取与装?修有关的其他费用】
第!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!区域内供《水、供电、供—气、通信、有—线电视?等专业单《。位应向最终用—户,收取有关费用物【业服:务企业接《受专业单位委托代】收有关费用的可根】据双方约定向委托】单位收取代》收,手续:费
】 未实行“一户一】表”的物业可—由物业服务企业代】业,主缴纳水、电、气】费总分表之间的差额!。据实分摊具体分摊办!法由业?。主或业主《委员会与《物,业服务企业约定
!
》 第二十四条 物业!服务企业应按规定实!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缴!。费区:域的:。。显著位置《将,服务内容、服务标准!以,及收费项目、收【费标准等情况进行公!。示
:
?
第二十五条! 政府价《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!行政主?。管部门?应加强对物业服务】内容、标准和收【费项目?、标准的监》督管理物业服—务企业违反价—格法律、法规和【规定:。由价格主《管部:门依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价格法和价格】违法行为行政—。。处罚规定予》以处罚
】
第二》十六条?。 本办法由重庆市】物价局和重庆市【国土: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按!照各:自职责负责解释
】
,
《 第二十七—。条 :本办法自2015】年3月15日—。起执行?重庆市物价局、重庆!市土地房屋管理【局印发?的重庆市《城市物业管理—服务收费实施办法】(渝价[1999】]398号)重【庆市物价局》。印发:的重庆市物》价局: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!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!办,法执行中有关问题】的通知(渝价—[20?04]778号)同!时废止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