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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重庆市物《业服务收费管理办】。法 第一条! 为规?范物业服《务收费行为维护业】主和物业服务企业】的合法权益根据【中,华人民共《。和国价格法、重庆】市物业管理条例【和国家发《展改革?委、建设部》物业服务收》费管:理办法等有关规【定结合本市》。实际制定本办法 】 — 第二条 本办【法适用于本市—行政区?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管!理, ,。 第】三条 物业服—务收:。费是指物业服务【企业按照《物业服务合同的【约定对房屋及配套】的设施设《备和相关场地进行】维修:、养:护、管理维》。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!卫生和秩序》。向业主收取》的费用 《 : 第四条】 政府?提倡业主通》过公开、公平、公正!的市场竞《。争机制选《择,物业服务企业—。;鼓励物业服务企】业开展正当的价【格竞争促进》。物业服务收》费通过?市场竞争形成— — 第五条 —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!市房地产行政主管】部门负责全市物【业服务收费的监督】管理工作  !  : 区、县(自治【县):价格主管部》门会同同级房地【产,行政主?管部门负《责辖区内物业服【务收费的监督管理】工作: 》 , :第六条 物》业服务收费应当【遵循合理、公开以及!费用与服务》水平:相适应?的原则 ! 第七条》 物业服务收—费根据不《同物业的性》质特点和服务—的等级标准分别实】行政府?指导价和市场调节】价 《    《。 按照重《庆市住宅物》业服务等级标—准提供服务的住【宅以及配套停车【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!费实行政《府指导价《   —  前款《。规定之外以及住【宅改变用途的物业】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!节,价 ? ,     重庆市住!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!由市:房地产行政》主管部门《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!制定公布 【。 第八【。。条 :。实行政府指》导价:的物业服《务,。按收费等级》标准收费主城—区范围内的收费等】。。级,标准由市价格主【管部门会同市—房地产行政》主管部门制》定公布;主城区以外!的收费等级标—准由当地价》格主管部《门会同同《级房: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!定公布 《 : 《。 第九条 物—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!费等级标准应—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!平和物?业服:务行业发展状—况适时调整 】 第十【条 制?定物业服务等—级标准和收费等级】标准应通过》论证会、座谈会【、书:面或互联网等方式广!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!见, 】第十一条 新建【住宅销售《前建:设,单,位应拟定《物业服务方案—选择物业服务等【级   【  实行政府—指导价的建设单【位,应在政府指导—。价范围内以招投标方!式与物业服务—企,。业,确定具体的收费【标准签订《。前期物业服务合【同并在合同签订【后十五日内报—送当地房地产行政主!管部门和价格主【管部门  】   实行市场【调节价的项目在主城!。区的建设单》位,应将物业服务—方案:报,市房地产行政—主管部门经》会同市价格主管部】门 核实后》以招投标方式与【物业服务《企业确定具体的收】费,标准签订前期物业服!务,。合同并在合同签订】后十五日内报—。送,市房地产行政主管】部门和价格主管部】门;项?目在主?城区以外的建设【单位应将物业服【务方案报《当地房地《产,行政主管部门—经会同当地价格【。主管部门核实后以】招投标方式》与物:。。业服务企业确定【具体的收费标准签】。订前期物业》服,务合同并在》。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!报,送当地房地》产行政主管部门和】价格主管部》门 !第十二条 已成立业!主大:会的住宅和非—住宅的物业服务【收,费标准由业主大【会或建设单位与【物业:服务企业在》物业服务《合同:。中约定并在合同【签订后十五日内报】。送当地房《。地产行政主》管部门和价格—。主管部门 !。 第十三条【。 物业服务合—同应约定物业服【务内:容、服?务标准?、收费标准、—计费:方式及计费起—始时间等内容 ! : 第十四条【 建设单《位应在物《。业销售时《公示临时管》理规约?和前期物业服务合】同物:业买受人《在与建设单位签【订物业买《卖合同?时应对遵守临时【。管理规约和》。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!同,予以书面《。承诺 ! 第十五《条 物业服》务,主要包?括以下内《容 《     (一)】共用部位、共用设】施,设备的日常》维,修、养护、》运,行和管理;》。。 , ,     —。(二)物业管理【区域内?建立:安,全措施?、维护公《共秩:序协助安全防范;】  》  : (三)《共有绿地《、花:木和景观的养护【与管理;  !   (四)物业】共用部位、公共区域!。。的清扫保洁、生活】。垃圾的?收集:清理:和化粪?池清理; 】    (》五)物业《维修、更新》。费用的账目管理【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!;   【  (六)其他公共!性,。物业:服务 !。 第十六条 物业服!务,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!服务成?本、法定税金和利】。润  —  : 物业?服务成本构》成,。主,。要包括以下部分【。 ? ,。    (一)管】理服务人《员的工资、社会保险!和按规定提取的福】利费等?; 《     》(二)物业》共用部位、共—用设:备设施的日常—运行、维护费用;】   —  (三)物业管理!。区,域清洁卫生费用【。。; ? ,     (四【)物业管理》区域:绿化养护费用; 】 ?    (五)物业!管理区域秩序—维护费用; !    (六)办公!费用;  】   (七)物业】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!旧,。; 》。   ? (八)物业—共用部位、共用设】备设施?及公众责任》保险费用; !。    (九)【经业主同意的其【他费用 《。。     物业!。。共用:部位、共用设备设】施的大修、中修和】更,新、改造费用应当】通过专项维修—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!入物业服务成本 ! 》 第十七条 物业】服务费以建》筑面积为计价—单位按月《收取经与业主合【同约定预收的从其约!定 《 第十八】条 前期物》。业服务?合同生效《之日:至物业交付之日的物!业服务费由建—设单位承担 【    》 物业交《付,以后的物业服务费】由业主承担业主和】物业服务企》业另有约定的除外 ! 第十!九条 物业服务【企业在物业》。服务: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!规及相关规定—严格履?行物业服《务合同为业主—提供质?价相符的《服务 ! 第:二十条 业》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!同的约定按时足【。额交:纳物业服务》费业主与物业使用】人约定由物业—使用人交纳物—。业服务费的从其约】定业:主负连?带清偿?责任:    【 ,物业发生产权—转移时?业主应结清》物业服务费 【 第【二十:一条 物业服务企】业接: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!委托提供物业服务】合同约定以外—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!方约定 【 第二十二条! 物业服务》企业可收取装—修保证金作》。为装修管《理措施?收取金额、使用事】项、退还时间—。。和相:。关责任等由》双,。方约定  —   ?物,业装修期间产—生的建筑《垃圾弃土应由业【主,或物业使《用人负责《清运委托物业服务】企业清运的清运【费用由双方约定 】     除本条】第一:款、第二款规—定外:物业服务企业不【得收取与装修有关】的,其他费?用 — 第二十三【条 :物业管理区域内【供水、?供电:、供气、通信、有线!电视等?专业单位《应向最终用》户收取有关费—用物业服务企业【接受专业单位委【托代:收有:关费用的可》根据双方《约定:向委托?单位:收取代?收,。手续:费   【  未实行》。“一户?一表”?的物业可由物业服】务企业代《业主:缴纳水?、电、气费总分【表之间?的差额据实分摊具】。体分摊办《法由业?主或:业主委员会与物【业服务企业约定【 第!二十四条 物业服务!企,。业,应按规定实行—。明,码标价在物业缴【费区域的显》著位置将服》务内容、服务标准以!。及收费项《目、收费标准—。等情况进行公示 ! 第二】十五:条 政府价》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!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应加强对《物业服?务内容、标准和收费!项目、标准的监督】管理物?业服务企《。业违反价格法律、法!。规和规定《由价格主管》部门:依,。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价格?法和价格《违法行?为行:政,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! — 第二十《六条 本办法由【重庆市物价局和重】庆,。市国土资《源和房屋《。管理:局按照各自职责负】责解释? 】第二十七条 本【办法自201—5年:3月15日起执【行重庆市物价—局、重庆市土—地房屋管理局—印发的重庆市—城市物业《管理服务《收费实施《办法:(渝价[1》。99:9]398》号)重庆市物价【局,印发的重庆市物【价局关于《对,重庆市城市物业【管理服务收费实施】办,。法执:行中有关《问题的通知》(渝价[《。20:04]778号【)同时废止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