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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关,于加强?建设工程监理人员】管理的通《。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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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重,庆,市城乡建设》委员会
】
渝建发[》201?。。4,]35号
》
各区县(自治【县)城乡建委两江】新区、北部新区【、经开区、高新【区、万盛《经开区?、双桥经开区—建设局有关单位
】
【为认:真贯彻执行建设【工程监理规范(【GB/T《50319-—2013)结合【。我市实?际现将加《。强全:市建设工程监—理人员管理》。有关:要求:通,。。知如下
一】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!的从业资格
!。 ? 在我?市行政区域》内从事建设工程监】理的人员应》取得住房和》城乡建设部颁—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!注册:监理工程师》注册:。执业证书(》以下简称《监理注册执业—证书)、重庆市城乡!。建设委员会》(以下简称市城乡建!委)颁发的重—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!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员!岗位证书
】
: 二、建设工【程监理人员》的证书获取》
: ? (一)—。注册监理工程师【
: 按【照注册?监,理,工程师管理规定(住!建部令第《147号)规定【经考试取得中华【。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!师,资格:证书的人员经住房和!城乡建设部注册【可取得监理注册【执业证书和》。执业印章
! : (二)重庆市监理!工程师?。
《 《具有工?程,。。类注册执《业资格或具有—中级及以上工—程类专业《技术职称从》事建设工程项目【管理工作满2年的】人,员经市城乡》建委统一组织的监】理,。业务:培训考试成绩通过】由市城乡建委颁发重!庆市监理工程师监理!业务培训合格证【取得重庆市监理工程!师监理业务培训【合格证并受聘于【一个工程监理单位】的人员经市城乡【建委:登记可取得重—庆市监理工程师【岗位证书
【 (三)重!庆市监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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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!中专及以上学—历的人员经市城【乡建委统一组织的】监理业?务培训考试成绩【通过:由市城乡《建委颁?发重庆市监理—员监理业务培—训合:格证取得重庆市监】理员监理业务—培训合格证并受聘于!一个:工程监理单位的人】员经:市城乡建委登记【可取得重《庆,市监理员《岗位证书
【
? 三?、重:庆,市监理工程师和【监理员的《。登记管理
【 我市【对取得重庆市监理】工,程师: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!。或重:庆市监理员监—理业务培《训合格证的人—员实行登《记管理制度初—始,登记:者可自重庆》市监理工程师监理】业务:培训合格证或重【庆市监理员监理业务!培训合格证签发【之日起3年》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!请者须符《合继续教育》的要求后《方可申请初始登记重!庆市监?理工程师《岗,位证书或重》庆市监理员》岗位证书有效期为3!年有效?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!当在有效期满30日!前申请延《续登记
【 ?。 ,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其重》庆市:监理工程师岗位证】书或重庆市监—理员岗位证书失【效
》。 (一)【聘用单?位破产的;
!。 《(二:),聘用单位被吊销【营业执?照的;
— (三【)聘用单位被吊销或!者撤回资质证书【的;
】 (四)》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!动,关系的;
》
? : (?五,),证书有效期满且未】申请延续的;
【
(】六,)年龄超过65周岁!的;
【 (七)—死亡或不具有完全】民事行为能力—的;
?
: (八【)其他导致证书【失效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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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四、》。建设工程监理人【员,。的,继续教育
—。 《 建设工程监【。理人员?应参加继续教—育,并达到?相应的?继续教育要求继【续教育作为监—理人:员,逾期:初始登记(注—。册):。、延续登记(—注册)和相应证【。书专业变更的—必要条件《。
【 取得?监理注册执业—证书的监理人员每一!注册有?效期内应《接受:。。96:学时的继续教—育取得?重庆市监《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!监理人?员每一登记有效期内!应接受72学时【的继续?教育取得重庆市监理!员岗位证书》。的监理人员》每一登记《有效:期内应接受48学时!。的继续教育》。各类监理《人员申?请证书专业》变更的应《。接受相关专业—24:。。学,。时的继续教育
! 《 2011年—前,颁发的重庆市监理】工程师岗位证—书和重?庆市监理员岗—位证:书未设置有效期【且已使用超过3【年此类证书有效期统!一截止至201【4年12月3—1日相关监理人员】。应分:别参加72学时和】48学时《。的继:续教育后申请延续登!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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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五、项目—监理机构岗位—设置:及任职?要求
【 工程监—理单:位实施监理时应在】施工现场派》驻项:。目,监理机?构项目?监理机构的》监理人员应》由总监理工程—师、专业《监理:工程:师和监理员组—成必要?时可设总监理工【程师代表
【 , (一—)总监理工程师
! : 总监—理,工程师应取得监理】注册执业证书并经过!工程:。监理单位《法,定代表人《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!设工程监理合同、】主持项目监》理机构工作》其中市外工程监理】单位任?命的总监理》工程师还应符—合重庆市市外工【程监理单位入渝【登记备案管理办法(!渝建:发[2011]1】29号)《的规定
】 自本通—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新!认定重庆市项目总】监理:工程师证书对已认定!的重庆市《项,目,总监理工程师证【书保留3年的过渡期!有效:期至20《16年?。12月31日止取得!重庆:市项目总监理工程】师证书的《人,员可在过渡期—内担任证书》核定范围内的—项目的总监理工【程师
】。 :(,二)总监《理工程师代表
】。。 总【监理工程师代表【应持有监理注册执业!证书:或重庆?市,监,理工:。程师岗位证书具有】3年及以上工—程实践经验总监理】工程师代表》经工程监理》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!由,总监理工程》师书面授权代表【总监理工《。程师行使其部分职】责和权力
【 (三)】专业:。监,。理工:程师
【 : 专业监理工—程师:应持有监理注册【执业证书或重庆市监!理工程师岗》位证书具有2—年及以上《工程实践经验专【业监理工程》。师由总监理工—程,师,授权负责实施某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】的监理工作有相应】监理:文件签?。。发权
》 (—四)监理《员
!监理:。员应持有监理注册执!业证书、重庆—市监:理,工,程师岗位证书或重庆!市监理员岗》位证书
【
: 六、《项,目监理机构》。人员:的管理
【 (一)合】同备:案
? ? 各工程—监理单位在建—。设工程监《理,合同正式签订后应】在规定时限内向【具有:工程管辖权的—城乡建设主管—部门申请监理合同备!案备案的监理合同】是市和区县城乡【建设主管部门开【展项目监理》机构人员管理的【重要依据之一
【
《 (《二)人员执业
! 一名【注册监理工》程师宜?担任一项《建设工程《监理合同的总监【理工程师工作当【需要:同时担任多项建【设工程?监理合同的总监【理工程师《时,应经建设单位—书面同意并》报城乡?建设主管部门备案】且最:多,不得超?过三项一《名注册监理工—程师同时担任多项建!。设工程?监理合同的总—监理工?程师时应在每一【个建设工程》监理合同上》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!表总监?理工程师代表、【项目主?导专业的专》。业监:理工程师、》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建!设工程监《理,合同中任《职其他辅《助专: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!可同时担《任多项建设工程【监,理,合,同的专业监理工程】师但最多不》得超过?三,项
》 , (三)—人员:变,更
】 项目?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!稳定建设工程监【理合:同期内监《理人员?更换的比例不得【超过项目监理机【。构总人数《。的3:0%:
— , 工程监理单位变更!项目:监理机构人员—。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后!向负责监理合同备案!的城:乡建设主管部—门申请?监理合同备案—变更更换《监理人员的从业资格!应符合监理合—同和相关文件的要】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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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七、工作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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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 :(一)从事建—设,工程监理工作的各】类监理人员》应在监理注册执【业证书、重庆市监理!工,程师岗位证书—。或重庆市监理—员岗:位证书核准的—范围内按照有关法律!法规开展监》理工作并自觉接受】。受,聘工: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和!。城乡建?设主管?部门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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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二)各】工程监理单》位,。应按照本通知要求】加,强企业内部》人员管理严格执行监!理合:。同备案管理制度【按监理合同》及,相关文件要求足额配!备,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!项目监?。理,机构人?员
— (三?)各城乡建设—主管部?门应严格落实本通】知要:求进:。一步加强建设工程】监理人?员资格管理》和日常行为监督以】监理:人员持证上岗—、,项目监理机》构人员配备》等内容为监督检查重!点不断规范我市【监,理,。人员:执业行为确保建设】工程:质量安全
—。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!会
2014!年3月2《。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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