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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关于加强建设工【程监:理人员?管理的通知
【
重庆市城乡【建设委员《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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渝建发《。[2014]3【5号
各区—县(:自治:县)城乡建委两【江新区、北部新区】、经开?区、高新区》、万盛经开》区、双桥经》开区建设局有—关单位
— 为认【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!监,理规:范(:GB/T《50319》-2013)结合我!。市实际现将加—强,全市建设工程监【理,人员:。管理有关《要求通知如下
! 一、建设》工程:监理人员的》从业资格
》。
? 在我—市行:政区: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!理,的人员应取得住房】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!中华人民共》和,国注册监理》工程师注册执—业证书(以下简称监!理注册执业证书【)、:重,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!(以下简称市城【乡建委)《颁发的重庆》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!书,或重庆市监》理员岗位《。证书
《
二【、建设工程监理人】员的证书获取—。
?。 , (一)【注册监理工程—师
》。。 按》照注册监《。理,。工程师管理规定(住!建,部令第14》7号)?规定经?考试:取得中华人民共和】国监理工程师—资格证书的》。。。人,员,经住房和城乡建【设,部注册可《取得监理《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!印章:
《 (二)重】庆市监理《工程师
》 :。 具有工【程,类注册执业资格或】具,。有中级及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】。术职称从事》建设:工程项目管》理,工作满?2年的人员经—市城乡建委统一组】织的监理《业务培训考试成【绩通过由市城乡建委!颁,发重庆市监理—工程师监《理业务培《训合格?证取得重庆市监理工!。。程,师监理业务培训合】格证并受聘》于,一个工程监理单【。位,的人员?经市城乡《建委登记可取—得重庆市监理工【程师岗?。位证书
》 : , (三》)重庆市《监理员
》 ?。 : 具有中《。。专及以上《学历的?人员经市城》乡建委统一》组织:的监理业务培训考】试成绩通过由市城乡!建,。委颁:发重庆市监理员监理!业务培训《合格证?取得重庆市》监理员监《。。理,业,务培训合格证—并受聘?于一个工程监理单位!的人员经市》城乡建委《登记可?取得重庆市监理员】岗位证书
】
? 三、重庆市—。监理工程师和监理】员的登?记管理
》。 : 我市—对取得重庆》市监理工程师监【理业:务培训合格证或重】庆市监理员监理【业务:。培训:合格:证的人员实行登【记,管理制度初始登记】。者可自?重庆市监理工程师监!理,业务培?训合格?证或重庆市监理【员监理业务》培训合格证签发之】。日起:3年内提《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!须符合继续教—育的要求《后方可申请初始登记!重庆市监《理工程师岗位—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员!岗位证?书有效?期为3年有效期满】需继续执《业的应?当在有效期满30日!前申:请延续登记
! , 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:其重:庆市监理工程—师岗位证书或—重庆市监理员岗位证!书失:效
?。 (【一)聘用单位破产的!;,
? (二【)聘用单位被吊销】营业执照的》;
》 (三)【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!。撤回资质证书的【。;
】 (四)已》与聘用单位解除【劳动关系的;
】 》 (:五)证书有效期满且!未申请延续》的,;,
《 (》六)年龄超》过65周岁》的;
】 (七)死—亡或不具有完全【民事行为能力的;
!
《 , (八)其他导】致证书失效的—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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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建【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继!续教育
》 建设工!程监理人员应参加继!续教育并达到相应】的继:续教:育要求继续教育作为!监理人?员逾期初始登记(注!册)、延《续登记(注册—)和相应证书专业】变更的必要条件【
《 取得监理注!册执业证《书的监理人》员每一注册》有效期内应接受9】6学时的继续教【育取得重庆市监【理,工程师?岗位证书的监—理人员每一登记有】效期内应接受72学!时的继续教育取得重!庆市监理员岗—位证书的监理—人,员,每一登记有效期内应!。接受48学时的继续!教育各类监理人员申!请证书?专业变更的应接受相!关专业24学时【的继续教育
! 2011】年前颁发的》重庆:市监理工程师—。岗位:证书和重庆市监【。理员岗位证》书未设置有》效期且已使用超【过3年?。此类证书有效期统】。一截:止至20《14年12月—31:日相关监理人员应分!别参:加7:2学:时和48学时的【继续教育后申请【延续: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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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项目】监理机构岗位设置】及任职要《求
— 工《程监理单位实施【监理时应在施—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!机构:项目监理机》构的监理《人员:应由总监《理,工程师、专业监理工!程师和监《理,员组成必要时可设】总监理工程师代【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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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!)总监理工程—师
》 总监—理工程师应取得【监理注册执业证【书并经过工程监【理单位法定》代表:人书面任《命负责履行建设工】程监理合同、主持】项目监理机》构工作其中市外工程!监,理,单位任命的总监理】工程师?还应符合重》庆市市外《工程监理单位入渝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】(渝建发[2—011]129号)!的规定?
】自本通知下发之日】起不再?新认定重庆市项目】总,监理工程师证书对】。已,认定的重庆》市项目总监理工程】师,证书保留3年的过渡!期有效期至2016!年12月31—。日止取得重庆市项目!总监理?。。工程师证书》的人员可《在过渡期内担任证】书,核定范围内的项目】的总监?理工:程师
》 , (二—)总监?。理工程师代表
! 》总监:理工程师代表应持】有监理注册执业证书!或重庆市《监理工程师岗位【。证书具有3年—及以上工程实践经】验总监理工程—。。师代表经工程监理单!位,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!监理工程师书—面授权代表》总监理工《程师行使《其部分职责和权力】
— (?三)专业监理工程师!
专!业监理工程师—应持有监《理注册执业》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工!程师岗?位证书具有2年及】以上工程《实践:经验专业监理工【程,师由总?监理工程师授—权负责实施某一【专,业或某一岗》位的监理工作—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!权
? (【四)监理员
【 监理】员,应持有监理注册执】业,证书:、重庆市监理工程】师岗位证书或—重,庆市监理员岗位证】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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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六、项目监理机构人!员的:管理
! (:。一):合同备案
! : 各工程监理单【位在:建设工程监理合【同正式签订后应在】规定时?限内向具有工程管】辖权的城《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!监理合同备案备案】的监理合同是市和】区县:城乡建设主管—部门:开,展项目监理》机构人员管理—的重要?依据之一
— 《 :(二:)人员?执业
》 一名注】册,监理工?程师宜担任一项建】设工程监理合同的】总监理工程》师工作?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!。建设工程监理合【同的总监《。理工程师时应经建】设,单位:书面同意并报城乡建!。设,主管:。部门备案《。且最多不得》。超过三项一名注【册监理工程师—同时:担任多项建设工程】监理合?同的总监理工程师】时应在每一个建【设工程监理合同上配!备总监理《工程师代表总监【理工程师代表、项】目主导专业的—。。专业监理工》程师、?监理员只《能在一个建设工程监!理,合同中任职其他辅】助专业的专业监【。理工程师可同时【担任多项《。建设工程监理合【同的专业《。。监理工?程,师但最多不得超过】三项
— : , (:三)人?员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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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项目监理机》构人员应保持—。稳定:建设工程监理—合同期内监理人员更!换的比例不得超过项!目监理机构》总人数的30%
】
— 工程监《理单位变更项目监】理机构人员应—经建设?单位同意后向—负责监理合同备案的!城乡建设主管部【门申请监理合同备】案变更更换监—理人员的《从业资格应符—合监理合同和相关文!件,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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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工】作要求
! (?。一)从事建设工程监!理工作的《各类监理人员应在监!理注册执业证书、】重庆:市监理工《程师岗位证书—或重:庆市监理《员岗位证书核准的】范围内按《照有关法律》法规:开展监理工作—并自觉接受受—。聘工程监理单位的管!理和城乡建设主管】部门的监《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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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各—工程监理单位应按】照本通知要求加强】企业内?部人员管理严—格执行监理》合同备案《管理:制度按监理》合,。同,及相关文件要求【足额配备满足—。建设工程需要的项目!监理机构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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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:(三)各城》乡建设主《管部门应严格落【实本通知要求进一步!加,强建设工程监—理人员资《格管理和日常行为监!。。督以监理人员持证上!岗、项目《。监理机构人》员配:备等内容为》监,督检查重点》不断规范我市—监理人员执业行为确!保建:设工程质量安全
!重庆市城乡建设委】员会
2【014?年3月?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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