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 关于加强建【设工程监理人员管】理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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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城【乡建设委员会—
渝建发![2014]3【。5号:
各区县(—。自治县)城乡建【委两江新区》、北部新区》、经开区、高—新区、万《盛,经开区、双桥经【开区建设局》有关单位
— —为认真贯彻执行建】设工程监理规范(】GB/T50319!-2013)结合我!市实际现《将加强全市建设【工程监理人员管理】有,关要求?通知如下
】一、建设工程监理人!员的从业资格
】 :。 在我市【行政:区域内?从事建设工程监【理的人员应取得住】房和城?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!人民共和国》注册:监理工程师》注册执业《证书:(以下简称监理【注册执业《证书)?、重庆市《城乡建?。设委员会(以下简】称市城乡《建委)颁发的重庆】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!书或重庆市监—理员岗位证书
【
: ,
二、建设】工程监理人员的证书!获取
! (一)注册监理】工,程师
! 按照?注册监理工》程师管理规定(住】建,部令第147号【)规定经考试取得中!华人民共和国监【理工:程师资格证书—的人:员经住房和城—乡建设?部注册可取》得,。监理注?册执业证书和执业】印章
! (二)重》庆市监理工程师
! 具有工!程类注册执业资【格,或具有中级及以上】工程类专业技—术职称从事》建设工程项》目管理工作满—2年的人《。员经市城乡建—委统一组《织的监?理业务培《训考试成绩通过由市!城,乡建委颁发重—庆,市监理工程师—监理业?务培:训合格证取》得重庆市监理工【程师监理业务—培训:合格:证并:。受,聘于一个《。工程监理单位的人员!经市:城乡:建委登记可取得重庆!市监理工程》师岗位证《书
!(三)重庆》市监: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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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具有】中专及以上学—历的人员经市—城乡:。。建委:统一组织的监理业】务培训考试成绩【通过由市城乡建【委颁:发,重庆市监理员—监理业务《培训合格证取得重庆!市监理员监》理业务培训》合格证?并受聘?于一个工程》监理单位的》人员经市城乡建委登!记可取得重庆市监理!员岗位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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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三、?重庆市监理工程【师和监理员的—登记管理
— 《。 , 我市对取得—重,庆市监理工程师监理!。业务:培,训合格证或重庆市】监理:员监理业务培训【合格证?的人员实行登记【管,理制度初始》登记者可自》重庆市监理工—程师监理业务培训合!格证或重《庆,市监理员监理业务】培训合格证签发之】日起3年内》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!者须符合继续教【。。育的要求后方可申】请初始登记》重庆市监理工程师】岗,位,。证书或重庆市监理】员,岗位证书有》效期为3年有效【期满需继续执业的】应当在有效》期满30日》前,申请:延续登记
【 ? :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其重庆市监理】工程师岗位证书或重!庆市监理员》岗位证书失效
! (一【)聘用单位破产的】;
:
》 (二)》聘用:单位被吊销》营业执照的;
【
《 (三)聘用单!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!质证书?的;
》 (四)已!与,聘用单位解》除劳:动关系的;
!。。 (五)证】书有效期满且未申】请延续?的;
】。 (六)年—龄,超过:65周岁的;—。
,
, ? (七)—死,亡或: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!能力的;
》
: (八)其!他导致证书失效的情!形
!四、建设《工程监理人员—的继续教育》
【 建设工程监—理人员应参加继【续教:育并达到相应—的继续?教育要求继续教育作!为监理人员逾期初始!登记(注《册,)、延续登记(注册!)和相应《证书专?业变更的《必要条件
】。 ?。 取得?监理注册执业证【书的监理人员每一】。注册有效期内应接】受96学时的继续】教育取得重庆市监】理工程师岗位—证书的监理人员【每一登记有效—。。期内应接受72学】时的继续《教育取得重庆市【监理员?岗位证?书的监理人员每一登!记有效?。。期内应接受48【学,时,的继续教育各类监】理人员申请》证书:专业变更的应接【受相关专业2—4,学时的继《续教育
】 201—1年前颁发的重庆】。市监理工程师岗位】证书和重庆市监【理员岗位证书未【设置有效期且已【使用超过3年此类证!书有效?。期统一截止》至20?14年12月31日!相关监理《人员:应分别参加》72学时和48【学时的继续教育后申!请,延续登记
】
五、项【目监:。理机构岗位》设置及任职要—求
【 , 工程?监理单位实施—。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!派驻项目监理—机构:项目:监理机构《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!理工程?师、专业监理工程师!和监理员组成—必要时可设》总监:理工程师《代表
— (一)总监!理,工程师
】 : 总监理《工程:师应取得监理—。注册执业证书—并经过工程监理单位!法定代表人》。书面任?命负责履行建设【工程监理合》同、: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!作其中市外》工程监理《单位:任命的?。总监理工程师还应符!合,重庆市市外工—程监理单位入渝登记!备案管?理,办法(渝建发[2】011?]129号》)的规定
— : 自本—。通知下?发之日起不再新【认定重庆市》项目总监理工程【师,证书对已认定的重庆!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!证书保?留3年的过渡—期有效期至2—0,。1,6年12月31日】止取得重庆市项【目总监理工程—师证书的人员可在过!渡期内担任证书【核,定范围?内的项目的总监理工!程师:
【 (二)总》监理工程《师代表
! 总监理》工程:师代:表应持?有监理注册执业证】书或重庆市监理【工程师岗位证书【具有3年及以上【工,程实践经《验总监理《工程师代表经工程】监理单?位法定?代表人?同意由总监理工【程师:书面授权《代表总监理》工程师行使其部分】职,责和权?力,
【 (三)专》业监理工程师
! , : ,。。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!持有:监,理注册执《业证书或重庆市【。监理:工程师岗位证书【具有2?年及:以上工程《实践经验专业—监理:工,程,师由总监《理工程师授权负【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!一,。岗位:。的监理工作有—相应监理文件签【发,权,
》 (四)监理】员
!监理员应持有—监理注册《执业证书、》。重庆市监《理工程师岗》位证书或重庆—市,监理员岗位证书
!
》 六、项目监理【机构人员的管理
! —(,一)合同备》案
— 各工程监【理单位在建设工程】监理合同正式—签订后应《在规定时《限内向?具有工?程管辖权的城乡建设!。主管部门申请监【理合同备案备案的】监理合同是市—和区县城《乡建:设主管部门开—展项目监理》机构人员《管理的重要依据【之一
【 (二)人员】执业
! 一名注册》监理工程师宜担任】一项建设工》程监理合《同的:总监理工程师工作】当需要?同时担任《。多项建设工》程监理合同的总监】。。理工程?师时:应经建设单位书面】同意并?报城乡建《设主:管,部门备案且》。最多不得超过三【项一名注册监—。理工程师同时担【任多项建设工—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!工,程师时应在》每一个建设工程监理!合同上配《备总监理工程师【代表总监理工程【师代:。。表、项目主导专业的!专业:监理工程师》、监理员只能在一个!建设工程《。监,。理合同中任》职其他?辅助专业的专业监】理工程师《可同时担任多—项,建设:工程监理《合同的专业监—理工程?师但最多不》。得超过三项
! 《(三)人员》变,更
《 : 项目》监理机构人员—应保持稳《定建:设工:程,监理:合同期内监理人员】更换的?比例:不得超过项目监【理,机,构总人数的30%
!
— 工程监理单—位变更项《目监理?机构人员应经建【设单位同意》后向负责监》理合同备《案的城乡建设—。。主管部门《申请监理合同—备案变更更换监理人!员,的从业资格》应符合监理合—同和相?关文件的要》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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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七、工作要》求
?。 (【一,)从事建设工程监】理工作的各类监【。理人员应在监—理注册执业》证,书、重庆市》监理工程《师岗:位证书或重庆市监理!员,岗位证?书核准的范围内按】照有关法律法规【开,。展监理?工,作并自觉接受受【聘工程监《理单:位的管理和城—乡建设主管部门的】监督
》 ? (二)》各工程监理单位应按!照本通知要》求,。加,强企:。业内部?人员管理严格执【行监理合同备—案管理制度按—监理合?同及相关文》件要:求,足额配备《满足建设工程需要】的项目监理机—构人员
》。 (三)【各城乡建《设主管?部门应严《格,落,实本通?知要:求进一步加强建设】工,程监理人员资格管理!和日常行《为监督?以监理人员持证上岗!、项:。目监:理机:构人员配备等内容】为监督检查重点不】断规:范我市监理》。人员执业《行为确保《。建设工程质》量安全
》重庆市?城乡建设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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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】3,。月27?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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