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《 , 衡阳市《重大:建设项目《。稽察办法《 第一条 !。 为了加强对—国家:、省和市重》。大建:设项目的监督—保证工程质》量,和资:金安全提高投资效】。益根据国务院办【公厅国办《。发[2000]5】4号、省政府办公厅!湘政办发[200】。1]39《号文件规定制—定本办法 》 , 第—二条: , 对重大建设项【。。目,的监:督,实行稽察特》派,员制度市重大—建设项?目稽察特《派员由?市发展计划委—员,会派:出对国家和》省、市重大建设项目!。的建设和管理进【行稽察 第三条! 重大建设项目】。。主要是指国家—和省、?市出资的建》。。设项:目;列入《国家、省和》市固定资产投—资计划?的大中型建设项目;!使用纳入中》央、省和市》财政管理的》。各种政策性专项建设!基金投资的建设【项目 《    依》照本办法派出稽【察特派员的市重【大建设?项目名单由市—发,展计划委员会商市】有关:部,门或者县(市—。)区政府后确定 】 :第四:条 市发展—。计划委?员会负责组织和管】理全市重大建—设,项目稽察工》作在市发展计划委员!会设:立衡阳市重大建【设项目稽察特派员】。办公室其主要职【责包括  —  (一)负责【。制定稽察工作计划】。。组织实施专》项稽:察、联?合稽:察和经?常性稽察活动—审核、上《报,和下达稽察报告【。;    (二】)负责对《重大建设项目建【。设过程中招标投【标活动的监督检查】;  《 , ,(三)?负责稽察特》派员及其助理的日常!管理和培训》工作; 》   (四)研究制!定稽察工《作规章制度》和有关政《策规:定完成领《。导交办的其他事【。项 第五条【 市重大建设【项目稽察工作实行稽!察特派?员负责制 【。第,六条: 稽察特派员由科!级及以上公务员【担任一名稽察特派】员一般配《备1至?。2名助理协助稽察特!。派员工作  【  : 稽察特派员不参】与、不干预被稽【察单位的日常业【务和经营《管理活动 》     稽—察特派员及其助理】应具备?下列条件   】。 (一)熟悉并能贯!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!、法:规和方针政策; !。   ?。(二)?坚持原则廉洁自【律忠实履行》职责保守秘密自【觉,。。维护国家利益—;,    (—三,)熟悉项目》建设和?管理具有财务—、审计、《法律或者《工程:技术:。等方面?的专:业,知识:并有相应的》综合分析《和,。判断:。能力; 《    (四)经】过专门?的业务培训 第!。七条 稽察—特派:员履:行下列职《责    (【一)检查被稽—察单位贯彻执—行国家有关法律、】法规和?方针政策的情况检查!被稽察单位有—关建设项目的决【定是否符合》法律、法《规和规章《制度规定《。的权限、程序;【。。    (二【)检:查建设项《目的招标投标、开工!条件、?工程质量、建设进度!、竣工验收等情况跟!踪监测建设项目【的实施情况;—    (三【)检查被稽察单位】的财务会计资料【以及与建设项—目有关?。的,其,他资料监督其资【金使用、《概算控?制的真实性、—合法性;《    (四【)对:被稽察单位主要负】责人的经营管—理行为进行评—价提出奖惩建—议 第八条【 一名稽》察特派员《一,般负责?25个建设项目的稽!察工:作每年对《每个建设项目进行】不少:于,二次的现场稽察并】可根据实际需要【不定期地进行专项稽!察 : 第九条 — ,稽察特派员开展稽察!工,作,可以采取《下列方?式 :  :  (?一)参加被稽—察单位与《稽察事?项有关的《会,议,听取被稽察单位【主要负?责人有?关建设项目的情况汇!报,在被稽?察单位召开与稽【察事项有《关的会议; 【 ,  (二)查—阅被稽?察单位有关建设项目!的财务报告、—会计凭证、会—计帐薄等财务—会计资料以及其【他有:关,资,料;    (三!)进入建设》项目现场进》行,查验核实《建设:项目:的招标投标、工【程质量、施工—进度等情《况;    (】四)核查被稽察单位!的财务、资金状【况,向职工了《解情况、听》取意见?必要时要求被稽察单!位,主要负?责人作出《说明 《   (《五)向财政、审计、!建设等有关部门及】银行调查了解被稽察!单位的?资金使用、》工程质量和经营【。管理情况  【 ,  市?。发,展,计划委员会根据【需,要可以组《织稽察特派员与财】。政、审计、建设、监!察等有关部门的【人员:联合:进行稽察也可—以聘请有关》专业技术人员参【加稽:。察工:作 第十条【。 市重大建设项】目稽察工作应—当坚持依《。法办事、客》观公正?、实事求《是的原则 第】十一条 被—。稽察单位应当—接受稽察特派员【依法进行的稽—察定期、如实—向稽察特派员提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!文件:、合同、协议、【报表:等资料和《情况:报告:建设和管理》过程中的重大事【项,不得拖延、拒绝【、隐:匿、虚报《、瞒报 —第十:二条 市有—关部门和有关县【(市)区人民政府应!。当支持、《配合重?大建设项目稽察【工,作为:稽察人员提供被稽】。。察单位的《有关情况和资料 】。     》市发展计划》委员会应当加强同财!政、审计、建设、】监察等有关部门【。以及银?。行的联?系相互通报有关情】况 第十—。三条 稽察特【派员对稽察工作中】发现的问题应当向】被,。稽察:单位核?实情况听《取意见被稽察单位】提出异议的可以【向稽察办公室—提,出申诉? : ,第十四条《 稽?察特派员《每,次对建设项目进【行的稽察工作—结束后应当及—时提交稽察报—告, :    稽》察报告的内容主要】包括:建设:项目是否履行了【法定审批程序—;,建设项目资金使用】、概:算控制的分析评价;!招标:投标、工《程质量、工程进【度等情况的分析评价!;被稽察单位主【。要负责人《经营:管理业绩的分析【评价;建设项目存在!的问题及处理建议】;市发展计》划委员会要》求报告的或者稽察特!派员认为需要报告】的其他事项 — 第十五条 】稽察报告由市—发展计划委员会负】责审定重《。大,事项和情况由市【发展计划委员会向】市人民政府》报告 《 ,第,。。十六条 《 稽:。察特派?员在稽察工作中发】。现被稽察单》位的行为有》可能危?及建设项目工程【安,全造成国《有资产流失或者侵】害,国有资?。产所有?者权益?以及稽?察,特派员认为应当【立即报告《。的其他紧急情况应】当及时向市发展计】。划委员会提出专【题报告 第十】七条 ? 稽察?特派员及其助理对建!设项目?的,稽察实行定期—轮换制度负》责同一建设》项目的稽《察,。一般不得超过3年】 , 第?十八条?。 :稽察特派员的—派出:实行回避制》度不得派《至其曾经《管,辖、工作过的建【设项目或者其近【亲属担任被稽察单位!高级:管理人员的建设项目! : 第:十九条 《 稽察特派员及【其助:理不得泄露被—稽,。察单位的商业秘密】 第二十条 】 稽察?特,派员及其助理—在履行职责中不得】接受被稽察单—位,的任:何馈赠、报》酬、福利待遇不得在!被稽察单《位,。报销费用不》得参:加被稽察单位安【排,、组织?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!、娱:乐,、旅游、出》访,等活动不《得在被稽察》单位:为,自己、亲友或者【其他:人谋取私利》 第《二十:一条: :稽察特?派员及?其,助理在稽察工作中】成绩突出为维—护国家利益做出重】。大贡献的《给予:奖励 第二十二!条 稽察特派员】及其助理有下列【行为:之一的根据情—节,。。给予:纪律:处分或组织处理触】犯刑律的移交—司法机?关,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,    》(一)对《被稽察?。项目的重大问题隐匿!不报严重失》职的:;    (二)!与被稽察单位串【通,编造虚假稽察报告的!;    —(三)?干预被稽察单位【。正,常的建设活动—致使其?合,法权益受到》损害的;  【。  (四《)泄露国家秘—密或:稽察单位《商,业秘密的;   ! (五)《违反国家机》。关,工作人?员廉洁从政有关【。规定的? 第二十三【条 被《稽察:单位违反《国家有关法》律以及项目建设和】管理有关《规定的市《发展:计划委?员会依据职权可【以根据情《节,轻重作出以下—处理决定    !(一)发出整改通知!书责令限期整改; ! ,   ?(二)通报》。批评;   【 (三)建议财【政及有关部》门暂停?拨付:国家和省《、,市,建设资金; 【   ?(四)暂停》项目建设; 【   (五)—暂停有关《部门:。和县(市)区—同类新项目的审批;!    (六)建!议有关职能部—门依法收缴违规资金!拍卖违?规购置的高档消费品!和其他物品收—缴的资金和拍卖【所得收入上缴国库】     涉【及市其他有关—。部,门,和有关县《(市)区人》民政府?。职责权限的问题【移交有关部门和【县,(市)?区人民?政府:处理有?关部门和《。县(:市)区人民政府【将查处结《果,及时反馈稽察办【公室     重!大的处?理,决定应当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】。 ?第二十四条 市】发展计划委员会发】出限期整改通—知书后市《重大建设项目—稽察特派员》。办公室应当》跟踪:监,测整:改情况?并适时组《织复查直至》达到整?改目标 》    有关—县(市)区》、部门?和项目单位应—当根据整改通知书】内容和要求认真进】行整改 《 第二十五条 !被稽察?单位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!对,负直接责任和领导】责任的人员给予纪律!处分情节严重的撤销!职务;触犯刑—律的移?送司法机关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;】    (一)项!目稽察过程》中发现违法违纪案件!的;    【(二)拒绝、阻【碍稽察?特派员依法履行职责!的;    【。(三)拒《绝,、无故拖延向稽【察特:派员提供财务—、工程质量、经【营管理等有》关情况和资料的; !    (》四)隐匿《、伪报有《关资料的;   ! (五?)有妨碍稽察—。。特派员依法》履行职责的其他行】为的 第—二十:六,条 市重大—。项目稽察特派员办】公室和稽察特—派员开?。展稽察工作每年【所需经费比照国家】、省的做法列—入市预?算内专项安排 !第,二十七?条 本办》法自:公布之日起施行 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