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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! 衡阳市加快城【市基础设《施建设暂行》办,。法 : 衡》政,发〔2006—〕4号? 二OO六年!三月十?四日:    第一条!。 ,为了加大招商引资】力度加快我市城【市,基础设施建设促【进经济社《会可持续发》展把我市建设—成,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特!制定本办法 】 —第二条 城市基【础设:。施是:指,城市规划区范围内】道路、桥涵》、绿化、《排水涵沟、污水处】理、:。环卫设施、公交【场站、?。防洪工?程、公园广场、【。动物园等非收益项目!投资者是指对—城市基础设施—建设:进行投资的法人或】自然人 】 第》三条 允许投资者】采取独资、合资、】合作等多《种方式投资》城,市基础设施项目【建设 《 : : 第四》条 本办法适用【于项目建设周期内项!目建设周期由—市,发展和改革委员【会在项目可》行性研究报告—批文中确定》 , 】第五条 城市基础】。设施建设项目用地】和依法核定的—拆,迁安置用地实行行】政划拨方式供—地, ? : ? 第六条 项目投资!预算的测《算由市发展》和改革?委员会?、财政、《。建设、?。建工、审计、国土】资源、房产等部门】依法进行《以投资者在正常【施工:经营的?情,况下根据建设规模和!施,工,条件按征地拆迁的实!际金额、施工工【程量清单、缴—纳的税金和政策性规!费核定在投资—预算额内盈亏自负】 !第七条 以政府【投资为主《或政府?部,分投:资的项目可采取工】。程,总承包方式或中标】价包干方《式, 【 第八《。条 项目建设—过程:中,。。如需要发生》。超出法?定标准的设计变【更事前应报项目【主管部门批准—。并,就其:变更部分进行—测算工?程完工后《由审计部门牵头会】同财政、建》设等部?门核定其实际—额度作为结算—。依据 】 第九条— 项目建设期间(三!年)政府《对投资者采用—多种形式《进行补偿确保投资】者的投资回报率达到!其经:测算认定的投资【。额的2?0% 《 《 第十条 政府!补偿方式主要—包括:    (!一)政?府管理的特许—经营权包括》批准的收费》站通:行费收取、污—水和生活垃圾处【理收费、户》外广告收《。益及:政,。府批准?。的其:他收:费 《。。   《 (二)市级政府有!权减免的各种规费】   【 (三)《政府:依,法给予基础设施建设!投,资项目周边土地的】优先开发《权,、经营?权 《  ?  (四)政府决定!的其他补《偿方式? 《 : 第十一—条, 属城市基础设施建!设本身需征用的土】地和拆除的房屋【按,征地拆迁的有关【规定执行属市—直管:公房:产权:由投资者拆》迁安置的部分—计,入投资成本》属企事业《单位房产及私房拆】迁按拆迁条例标准】。核定予以补偿和安置!其费用计入》投资成本 】 ? 第十二条— 基础设施》用,地上的原有供水【、供电、燃》。。气、公交场(站【)、环卫、通讯、】。有线电视等设施因】基础设施《建设需?要拆除拆迁时由各有!。。关单位?负责拆除拆》迁或改建投》资者予以补偿—的可计入投资成本其!重新建设必须—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!其设计标准》应与:项目配套所需资金原!则上由受益单位和责!任,单位负责 — ? 《第十三条 以项【目周边控制用地作】为投资回报的操【作程序?和运:作方式 —  ? , (一)确定—用地:控制范围《对基础设《施建设项目》两厢和周边的土【地由规划、国土【资,源部门根《据城市总体规划划】定一定范围的用地】控制红线(如—不足实行《。异,地控制?。政府的储备》土地除外)》 》   (二)—。确定项目周边控制用!地,宗地出让《价基础设施》建,设项目周边》控制用地由》具有相应资质—的评估机构进行【评估并?。经有关?部门审核测算宗地出!让价后采《取挂牌方《式,进行现状《出让项目建设投【资者在同《等条件下可优先【取得红线范》围的:土地使用权 【    —。(三)允许依法【开发或转让如果【投资者依《法取:得土地使用权—。后不直接开发可按】现状或在《土地“三通》一平:”后:由土地矿产交易中心!组织招标、拍卖、挂!牌出让其收益—扣除:应缴的税费和—工作经费后返回【。给投资者《城市基础设施—。。建设项目范围—内的征地、拆迁和】土地报批手续由市】国,土资源部门和所【。在区负责 ! 第》十四条 投资—数额大且《建设周期长的城【市基础设施》建设项目《可根据投资者投【。入的资金《。量及工?程进:度分阶段兑现政府】承诺的?有,关优:惠政:策实行土《地,补偿:。的在项目建设到一】定阶:段后经?。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分!次办理用地手—。续供投资者》开发使用《或依法处置》 ? 第【十五条 凡》属于政府投资或引进!外来资金新修—或改造的城市道路】、,公园、广《场、:沿江沿湖《风光带、旅》游景点?周边控规范围内的土!。地(除已《经作:为投资者补偿—用地的地块》外)进行转让—或改变用地》性质时其高于—宗地出让价》部分的60%应【上交财政用于还贷】 【 第十《。六条 由市政府【根据建设项》目的情况确定相应】职能部门或城—区政府代表》市政府作为甲方参与!项目的洽谈》。和组织项《目实施?为做好协《调服务工作》原则上每《个,。项目成立一个协调小!组 】 第十七》条 凡项《目投:资在:500万元以—上的由项目主管【单位与投资者商有关!部门拿出项》目建设实施的具体操!作细则报市人民政】府常务会审定 】 【第十八条 相关报建!手续由项目协—调小:组,实行全程代办各【部门要?提供优质服务做到】快速、简《便确保在市政务【。服务中?心规定办《。结的时限内完成所有!报建手续 】 : 第十九条 各!单位:和项目坐《落的城区要》创造良好的投—资环境市本级所有收!费进入?市政:务,服务中心窗口市【纠,风办、市优化经济】发展环境办公室要】快,速处理投诉》、,举报的问题并—将处:理情况和结》果反馈给投资—者对:于无理?阻工、强揽工—程、强买强卖等【严,重损害投资》。环境的人《和,事由纪检监察机【关和:司法部门严肃—查处 】 第二十—条 投资者应—在商定的建设周【期内完成《项目:工,程建设任务如因投资!者自身?原因包括资金不能按!。。时到:。位、管理疏》漏等不能按照—协议按时完》成,任务的市政府有权】依法进行处置 【 《 :。 第二十》一条 本办法—自颁布之日起—施行以前《。颁发的有关规定与本!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!。法规定?为准衡政发》[2002》]13号文件衡阳市!城市:基础设施建》设优惠办法同时【废止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