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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《阳市加快城市基础】设施建设暂行—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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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政发〔200】。6〕4号
】。二O:O六:。年三月十四日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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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一:条 为了加大招商引!。。资力度加快我市【城市基础设》施建:设促:进经济?社会可?。持续:。发展把?。我市建设成》为区域性中》心城市特制定本办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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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条 城市基!础设施是指城—。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!、桥涵、绿》。化、排水涵沟—、污水处《理、环?卫设施、公交场站、!防洪:工程:、公园广场、动物】园,等非收益项目投资】者是指对《城,市基础设施建—设,进行投资的法人或自!然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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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条 允许投【资者采取独资、合】资、合作等多种【方式投资城市基础】设施项目建设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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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条 本《办法适用于项—目建设周期》内项目建设周期由市!发展和改革委—员会在项目可—行性研究报告批文】。中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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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 城市基础!设施建设项目用地】和依法核定的拆迁】安置用地《。实行行政划拨方【式供地 《
】第六条 《项目投资预》算的测?算由市发展和改革】委员会、财政、建】设、建工、审—计、国土资》源、房产等》部门:依法进?。行以投资者在正【常施:工经营的情况下根】据建:设规模和施工—条件按征《地拆迁的实际—金额、施工工—程量清单、缴纳的税!金和政策性》规费:核定在投资预—。算,额内盈亏自》。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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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》条 以政府投资为主!或政府部分投—资,的项目?可采取工程总承包方!式或:中标价包干方—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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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八条 项目【建设过程中如需要】发生超?。出法定?标准的设计》变更事前应报项目主!管部门批准并就【其变更?。部分进行测算—工程:完工后由审计部门牵!头会同财《政,、建设等部》门核:定其:实际额度作为结算依!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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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九条? 项目建设期—间(三年)政府【。对投资?者采用多种形—式进行补偿确保投资!者的投?资回报?率达到其经测—算认定的投》资额:的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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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】 政府补偿方式【主要包括 》
》 (一)政府管】。。理的特?许,。经,营权:包括批准的收费站通!行费:。收取、污水和生【活垃圾处理收—费、户外广告收益及!政府批准的其他【。收费
】 (二《)市:级政府有权》减免的各种规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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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!政府依法给予基础设!。施建设投《资项目周边土地的优!先开发权《。。、,经营权
— ? (四)政府决定!的其他补偿方式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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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一条: 属城市《基,础设施建设》本身需征用的—土地和拆除的房屋】按征地拆《迁的有?关规定执行属市直管!公房产权由投—资者拆迁安置—的部分计入投—资成本属企事业【单,位房产及私房拆迁按!拆迁条例《标准核定予》以补偿和安置其费用!计入投资成》本
! ,。第十二条 基础设施!用,地上的原有供—。水、:供电、燃气、公【交场(站)、—环卫、通讯、—有线电视等设施【因基础设施建设需】要拆除拆迁时—由各有关单位负责】拆除拆迁或改建投】资者予?以补:偿的可计入投—资成本其重新建设必!须,与项目建《设同步进行》。其设计标准应与项】目配套?所需资金原则上【由受:益单位和责任单位】负,责 :
【。 第:十三条 《以项目周边控制【用,地作为投资》回报的操作程序和运!作方式
! (一)》确定用地控制—范围对基础设施【建设项目两厢和【周边:的土地由规划、国】土资源部门根据【。城市总体规划划定一!定范围?的用地控制红—线,(如不足实行异地】。控制政?府的储备《土地除外)》
(!。二)确定项目周边】控制用地宗地出让】价基础设施建设项】目周边?控制用地由》具有相应《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!评估并经有关部【门审核测算宗—地,出,让价后采取挂—牌方式进行现状【出让项?目建设投资者—在同等?条件下可优》先取得红线范围【的土地使用权 【
(】三)允许依法开发或!转让如果投》资者依法取得土【地使用?权后不直《接开发可按》。现状或在土地“三通!一平”后由土地矿产!交易中心组织招标】。、,拍卖:、挂牌出《。让,其收益扣除应缴【的税:费和:工作经?费后返?。回,给投资者城市基础设!施建设项目范围【内的征地、拆迁【和土地报批手续由市!国土资源部门和【所,在区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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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四条 投资数【额大且建设周期长】的,。城市基?础,设施建设《项目可根据投资者投!。入的资?金量及工程进度分阶!段兑现政府承诺【的有关优惠政策实】行,土地补偿的在项目建!设到一?定阶:段后:经市人民政》府批准可分次—办理:用地手续《供投资者《开发使用《或依法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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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五条 凡属】于政府投资》或引进外来资—金新修或改造—的城市?道路、公园、广【场、:沿江沿湖风光带、旅!游景点?周边控?。规范围?内的土地(除已【。经作:为投资?者补:。偿用地?的地:块外:)进行转让或改【变用地性质时其【高于宗?地出让价部分—的60%应》上交财政用于—。还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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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六条 —由,市政府根据建设项目!的情况?确定相应职能部门】或城:区政府?。代,表市政府作》为甲方参与项目的】洽谈和组织项目实】施为做好协调—服务:工作原则上每个项】目成立一《个协调小组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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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!条 :凡项目投《。资在500万—元,。以上的由项目主【管单位?与投资者商有关部门!拿出项目建设实【施,的具:体操作细《。则报市人民政府常务!会审定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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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八条 相关报建【手续由?。项目协调小组实行】。全程:代办各部门要提【供优质服《务做到快速、简便确!保,。在市政务服务中【。心,规定办结的时—限内完成所》有报建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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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! 各单位和》项目坐落《的城区要创造良【好的投?资,环境市本级所有收】费进入?市政:。务服:务中心?窗口市纠风办、【市优化经济发展【环境办公室要快速】处理投诉、举—报的问题并将—处理情况和结果【反馈给投资者对于无!理阻工、强揽工程、!强买强卖《等严重?损害投资环境的人】和事由纪检监察机关!和司法部门严肃【。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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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条 —。投资者应在》商定的建设周期内】。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!务如因投资者自身】原因包括资金不【。能按时到《位、:管,理疏漏等《不能按照协议按【时完:成任务的《。市政:府有权?依法:。进行处置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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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一条 —本办法自颁》布之日起施》行以前颁发的有【关规定与本》。办法:相抵触的《以本办法规定—为,准衡政发[》。2002]1—3号文件《衡阳市城市基—础设施建设优惠【办法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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