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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 衡阳市加快城】。。市基础设施建设【暂行办?法 衡【政发〔?2006〕4—号 》二OO六年三月十四!日  《  第《一条 为了》。加大: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我!市城市基础设施【建设促进经济—社会可持续发展把我!市建设成为区域性】。中心城市特制—定本办法 ! 第二条 】。城市基础设》施是指城市规划区范!围内道路《、,桥涵、绿化》、排水涵沟、—污水处理、》环卫设施、公交场站!、防洪工程》。、公园广场、动物】园等非收益项目【投资者是《指对城市基》础设:施建设进行投资的】法人或自然人 【。 】第,三,条 允许投资—者采取独《资、合资、合—。作等多种方式投资城!市,基础设施项目建【设 《 —第,。四,条 本办法适—用于项目建设周期】内项目建设周期由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】会在项目可》。行性:研究报告批文中确】定 《。。 ? , :。第五条 城市—。基础设?施建设项目》用,地和依法核定—的拆迁安置用地实行!行政划拨方式供地】 《 第六条】。 项目投资》预算的测算》由市发展和改革委】员会、财政》、建设、建工、审】计、国土资源、房】产等部门依法进【行以投资者在—正常施工经营的情】况下根据建设规【模和施?工条件按征地拆迁的!实际:。金额、施工》工程量?清单、缴纳的—税金和政策性—规费核定《在投:资预算额内盈亏自】负 —。。 ? 第七?条 以政府投—资为主或政府部分投!资的项目《可采取工程总—承包方式或中标价包!干方式?。 》 第》八条 项目建设【。过程中如需要发生】超出:法,定标准的设》计变更事前》应报项目《主管:部门批?。准,并就其变更》部分进行测》算工程?完工:后由:。审计部门牵》头,会同财政、建设等】部门核定《其实际额度作为【结,算依据 《 : 第九】条, ,项目建设期间(三】年)政府对投资者采!用多种形式进行补偿!确保投资者的投【资回报率达》到其经测算认定的】投资:额的20% 】 ? : 第十条 政—府补偿?方,式主要包括 【    (【一)政?府,。管理的特《许,经营权包《括批准的收费—站通行?费收取、《污水和?生活垃圾处理—收费、?户外广?告收益及政府批【准的其他收费 【    (二!)市级政府有权【减免的各《种规费? 《   ?。 (三)《政府依法给予基础设!施建设投资项—目,周边土地《的优先开发权、经营!权   】 (四)政府决定】的其他补偿方式 】 — 第十一条— 属城市基础设施建!设本身需征用的土】地和:拆,除的房?。屋按征地拆迁—的,有关规定执行—属市直管《公房产?权由投资者拆迁安】置的部分计》入投资成本属企事】业,单位房产及》私房:拆迁按拆迁条例标】准核定予以补偿和】安置其费用计入投】资成本? ? ? 第十二条【 ,基础设施用地上【的原有供水、供电、!燃气、公交场(站)!、环卫、通讯、【有线电视《等设施因基础—设施建设需》。要拆除拆迁时—由各有?关单位负责拆除拆】迁或改建投》资者予以补偿的可】计入投资《成本其重《新建设必须与项【目建设?同步进行其设计【标准应与项》。。目,配套:所需资?金原则?上由受益单》位和责任单位负责 ! 第!十三条 以项目周】边控制?用地作为投资—回报的操作》程序和运作》。方式 》。    (—一)确?定,用地控制范围对基】础设施建设项目两】厢和周边的土地由】规划、国土资源部】门根据城市》总体:。规划划定《一定范围《的用地控《制,红线(如不足实行异!地控制政府》的储备土地除外【) —。   (二)—确定项目周边—控制用地宗地—出让价基《础设施建设项目周】边控制用地由—具有相应资》质的:评估机?构进行评估并经【有关部?门审核测算宗地出让!价后采取挂牌方式】进行现状出让项目建!设投资?。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!先取得红线范—围的土地使用权【 : :  :  (三)允许【依,法开发?或,转让如果投》资者依法取》得土地使用权后【不直接?。开发可按现状或【在土地“三通一平】。”后由土地矿产交】易中心组《。织招标、拍卖、挂牌!出让:其,收益:扣除应缴的税—费和工作经》费后返回给投资【者城市基础设施建】。设项目范围》内的征地、》拆,。迁和土地报批手续由!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所!。在区负?责 【 第《十四条 投资数额】大且建设周》期,长的城市基础设【施,。建设项目可》。根据投资者投—入的资金量及—。工程进度分阶段兑】。现政府承诺的有关优!惠政策实行土地补偿!。的在项目《建设到一定》。阶段后经市人—民政府批准可分【次办理用地手续供投!资者开?发使:用或依法处置— !第十五条《 凡属于政府—投资或?引,进外来资金新修【或改造的城》市道:路、公园《、广场、沿》江沿湖风光》带、旅游景点周边】控规范围内》的土地(除已经作为!投,。资者补偿用》地,的,地块外)进行转让或!改变用地性质时【其高于宗地》出,。让价部分的60%应!上交财政《用于还贷《 ?。 —第十六条 由市政】府根:据建设项目的情况】。确定:相应职能部门—或城区政府代表市】政府作为甲方—参与项目《的洽谈和组织项目实!施为做好协》调服务工作》原则上每个》项目成立《一个协调《小组: 】 第十七条》 凡项目投资在5】00万元以》上的:由项目主管单位与】投,资者:商有关部门拿出项】目建设实《施的:具体操作细》则报市?人民政府常务会【审定: : , 第十】八条 相关报—建手续?由项目协调小组实行!全程代办《各部门要提供优【质服务做到》快速:、简便确保在市政】务服务中心规定【办结:的时限内《完成:所有报建手续 ! 第【十九条 各单—位和项目坐落的【城区要创造》良好的投资环境市】本级所有《收费进入市》政务服务《。。中心窗口市纠—风办:、市优化经济发【展环境办《公室要?快速:处理投诉、举报【的问题并将处—理情况?和结果?反馈给投资者对【于无理阻工、强【揽,工程:、强买强《卖等严重损害投资】环境的?人和事?由纪检?监,察机关和司法部门】严肃查处 】 第—二十条 《投资者应《在商定的建设周期内!完成项目工程—建,设任务?如因投资者自身【原因包括资金—不能按?时到位、管》理疏:漏等:不,。能,按照协议按时完成】任务的市政》府有权依法进行处置! —。 第二十一条】 本: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!行以前颁《发的有关《规,。。定,。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!本办:法规定为准衡政发】[2002]—13:号文件衡阳市城市基!础设施建《设优惠办法同—时废止 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