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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七章 拆迁—安置房建设资金筹集!
第二—十六条 安—置房建?设资:金为各项目征—地拆迁补偿》费用中可用于安置】房建设的部》分和各城区政府在】国有土地储备项【目,国,土收入分成的部分】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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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?十七条 《 市财政局根据【。现行:的拆迁补偿标准结】合安置房建设的实】际成本合理》确定安置房拆迁补】偿建设?。资金:。报市人民政府审定】
【 第二十八条— 市财政局—应,根据安置房建设【的年度?计划编制安置房建】设资金预《算分年度《或在安置小区—竣工:验收后进行决算安】。置房、统规统建房屋!周边:。附属设施(水、电】、气、路、通讯)】要纳入财政的—测算范围市财政【局可给?各城区预安排一部分!资金作为《安置房建设》启动资金安置房【竣工验收后进行【决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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