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七章》 拆迁《安置房建设资金【筹集
第【二十:六条 安》置房建?设资金为各项—。目征地拆迁补偿【费用:。中可:用于:安置房建设的部【分和各城区政府【在国有土地储备项目!国土:收,入,分成的部分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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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七条? 市财政局根【据现行的拆迁—补偿标准结》合,安,置房建设的实—际成本?合理确定安置—房拆迁?。补偿:建,设资金报《市人民政府审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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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八条 市财政局!应根据安置房建设的!年度计划编制安置】房建设资金预—算分:年度或在《安置小?区竣:工验收后进行决【算安置房、》统,规统建房屋周边附】属设施(水》、电、气、路、【通讯)要纳》入财政的《测算范围市财政局可!给各城区预安—排,一部分资金作为安置!房,建设启动资金—安置房?竣工:。验收后进行决算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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