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二章》。 职责?分工
第【五条 ?城市道路交通安全】。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按!区,域划分分别由以下部!门,单位负责《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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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一)江北区!域一环路以内主【干道:由市建设局负责【;
《 (二)江北】区域:一环路至《二环路之间的—主干道?由市:建设局和婺城区政】府负责;《
(【三)江南区域二环】路以内主干道由金】华经济技术开—发区管委会负责【;
》 (四)金—东区区域一环路以】内主:干道由市建设局和】。金东区政府负—责;:
—(五)金东区区域一!。。环路至二环路之【间的:主干道由金东区【政府负责;
【 ? (六)一环路分】别由市建设》局,、,金东区政府和金华】经济技术开发—。区管委会《负责;
!(七)二环》路分别由市》建设局?、婺:。城区:政府:、金东区《政府和金华经济技】术开发区管委—会负责?
本条规定—的城市道路交通信号!设施:的,维护:工,作由市?公安局交《警支队负责》
第六—条 市区道路与国、!。省道公路交叉—口上的?。交通安?全设施的建》设和维护按道—路性质和区域—。分别由各城市道路】行政主管部门和交】通运输主管部门负】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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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市发改】委、市?财政局、市规划局、!市交通运输局、【市行政执法局、金】华电业?局等部门《。应当依照《各自职责配合做【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!设施: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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