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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章 项目《监理的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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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三条 监理单位】。必,须,按其:资质等级承接相应】的工程监理业务组】建与工?程要求相适应的项目!监理部并进驻施工现!场
?第十四条 项目【监理部的《人员构?成应根据被》监理工?程的类别《、规模、技术复杂】。程度和能够对—工,程实施有效控制的】原则:进行配备
】 ?。 (一)项目监理部!由总:监理工程《师、:监理工程师》和监理员组》成
《 (《。二)工程项》目监理实行总监【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!理工程师受监理单位!法定:代,表人的委托或授权】行使委托监》理合同赋《予监理单《。位的权?限全面?负责委托的监理工作!
?。 , (三《),。监理工程师受总监理!工程师委托对本【专业的?监理工作负责并领】导,本专业监理员开展】监理工作
— (四)监理!员配合监理工—程师工?作按照规定应由监】理工程?。师签认?的文件资料监理员不!得越权签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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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《条 监理人员实行】持证上岗制度担【任总监理工》程师:的必须?持有浙江省总监【理工程师《岗位:证书担任监理工【程师的必须持—有全国?。监理:工程师?。岗位:证书或?。浙江省监理工程【师岗位证《。书担任监理员的必】须持有浙《江省监理员》岗位证书未取得监理!人员岗位证书的人】员,不得从事现》场的监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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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六条 项目监理部的!名单应经建设单位认!可并在监理合同【或监理规划》中写明?总监理工程师应【当进驻施工现—场履行职责不得【空挂其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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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总监】理工程师原则—上只能在《一个:一等:工程项目或二个二】等工程?项目中任职如确有能!力和必要报工程【所,在地建设行政—主管部?门批:准可:在三个二《等以下工程项目中任!职主导?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!理员只?能在一个《工程项目中任—职其他相关专业监】理工程师《原则上只《能在三个以下—工程项?目中任?职
第十八条【。 监理?人员不得在》施工、设备制—造、材料《供应、房地产开【发等单位任》职或兼职《监理单?位,聘请:的,技术顾问或》建,设单位的人员不【得作为项目监—理部成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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