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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— 总则
第】一条 为《加强对建设工程【施工监?理的管理提》高监理队伍素—质和监?理工作水平》根据中华人》民,共和国建筑法—、,建设工程质量管【理条例、浙》江省建设工程—监理管理条例等法】律,、法规结合我市实】际制定?。本,办法
第二条 凡!在本市?。行政区域内进行新】建、扩建、改建的】房屋建筑、市—政公用、装修装【饰、设备《安装等建设工程【施工监理《均按本办法执行
!第,三,条 下列建》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建!设,单位必须委托具有】相应资质《等级的监理单位实】施施工监理》
?。 (一)国!家,、省、市《的重点建设工—程;
》 (二)重【要的公?共,建,设工程、《基础设施工程;【
《 (三)大中型工!业,工程;
【 (四)》成片开发的住宅【。工程(总建筑—。面积在10000】平方米以上)—和高层住宅工程【。(八层以上》。包括含有住宅的【综合建筑);—
: 《(五)工《程造价在《50万元以上的地】下工程和桩基工程;!
《 (六)利用外国!政府或?国,。际金融组织贷款、援!助,资金的工程》;
? 《(七)?省、市人民政府【规定必须实行—监理的其他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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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《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!工程监?理活:动实施?统一管?理各县?(,市、区)建》。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!管理部门对建设【。工程:施工监理实施—。监督管理
—第五条 监理单【位,从事监理业》务应当遵循独立、客!观、公正的原则【维护建设单位和被】监理:单位的?合法:权益监理人员的【工作要坚持公正性】和科学?性
第六条 凡实!行,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!在签订监理合同【后由监理单位—向施工监理》管理部门办》理监理项目登—记,经核查无误》。后发给建设工程监理!项目登记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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