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
《
第一》章, 总:。则
第一条】 为:加强对建设工程【施工监理的》管理提高监》理队伍素质》和监:理工作?水平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《国建筑法、建设工程!质量管理《条例、浙江省建【设工程?监理管理条例等法】律、法规《结合:我市实际制》定本办法
第二条!。。 凡在本《市行:政区:域内进行新建—、,扩建、改建》的房屋建筑、—市政公?用、装修装饰、【设备安装等建设工程!施工监?理均按本《办,法执:行
第三条— 下列建设工程【的施工阶段建设单位!必须委托具有—相应资质等》级的监理单》位实施施工监理
】
? , (一)国家、!省、市的重点—建设工程;
! (二)重要【。。的,。公,共建:。设工程?、基础设施工程;
!
《 (三)大中型工业!工程;
《
(四)成!片开发的住》宅工程(总建筑面积!在10000平方】米以上)和》高层住宅工》程(八层以上包括含!有住宅的综合—建,筑,);
【 (五?)工程造价在50万!元以上?的地下工程》和,。。桩基工?程;
(!六,)利用外国政府或】国际金融组织—贷款、?援助资金的工—程;
】(,七):省,、市人民政府规定】必须实行监理—的其:他工程
第四条 !县,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!工程监理《活动实施统一—管理各?县(市、区)建【设行:政主管部门可—以委托所属的建筑】管理:部门对建设工程【施,工监理实施监督管】理
第五条— 监理单位从事监】理业务?应当遵循独立、客观!、,。公正:。的原则维护建设单位!和被监理单》位,的合法权益监—理人员?的工作要坚持—公正性和科》学性:
第六《条 凡实行》施工监?理的工程项目在【签订监理合同后【由监理单位》向施:工监理管理》部门办理《监理项目登记经核查!无,误后发给建设工程监!理项:目登记证
【。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