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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一章 《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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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》 为:加强对建设工—程施工监理的管【理提高监理队伍素质!和监理工作水平根据!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建筑法?、建设工程》质量管理条例—、浙江?省建设工程监理【管理:条例:。等,法律、法规结—合我市实际制—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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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凡—在本:市,行政区域内》进行新建《、扩建、改建的房屋!建筑、市政公用、】。装修装饰《、设备安装等建【设工程?施工监理均按本【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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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》下列建设工程的施】工阶段建设单—位必须?委托具有相》。应,。资质等?级的:监理单位实》施施工监理》
》 (《一)国家、省—、市的?重点建?设工程;
】 (二)重要【的公共建设工程、基!础设施工程;—
(【三):大中型工《业工程;
【 , (四)成片【。开发的住宅工程(】总建筑?面积在10》00:0平方米以上)和】高层住宅工程(【八层:以上包?括含有住宅的—综合建筑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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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五)工程》造价在50》万元以上《的地下?工程和桩基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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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六)利用外国政府!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!、援助资《金,的工程;
【。 (七)省、市!人民政府规》定必须实行监理的】其他工程
第四条!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建设行政主—管,部门对本行政—区域内建《设工:程,监,。理活动实施统一【管理各?县(市、区)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可以:委托所?属的建筑管理部【门对建设工程—施工监?理实:施监督管《理,
第五《条 :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!务应当遵循独立【、客:观、公?正的原则维护建设单!位,和被:监理单位的合—法权益监理人—。员的工作要坚持公】正性和?科学性
第—六条 凡《。实,行施:工监理?的工程?项目:在签:订,监理:合,同,后由监理单位向【施工监理管理部门办!理监理?项目登记经》核查无?误后发给《建设工程监理项【目登记?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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