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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饮用水水源】。污染防治规定— (2010年10!月29日广州市【第十三届《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?员会第三《十五次会议》通过 201—1年1月17—日广东?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》员会第二《十四:次会议批准 根【。。。据2015年5月】2,0日广州《市第: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第三】十九:次会议通过并—经20?15年12》月3日?广东省第十二届【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,员会第二十一—次会议批准的广【州市人?民,代表:大会:常务委员会关于【因行政区划》调整:修改〈广《州市建筑条例—〉等六十六件—地方:性,法规的决《定,修,正)   第一条】为防治饮用水水源污!染保障饮用水安全】和,人体健康根据—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水污染防治—法等有关法律法规】。结合本市实际情【况制:。定本:规定   第—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!市饮用水水源—的污:染防治   —。第三条本规定—所称的饮用水水源是!指集中取水供本市】居民饮用的江—河、湖?泊、水库等水资源 !。  第四条》本,市,。各级人民政》府负责保障本行政区!域内的饮《用水:水源环境质量统筹】。。。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饮!。用水水源污染防【治工:作,   市《人民政府应》当与本市《饮用水取水口所在地!和相邻的地级市以】及其他可能造成【。污染影响本市饮用水!安全的上游》城市建?立健全跨行》政区:。域饮用?水水源保护》协,调工作机制开—。展饮用水《水源保护区域—。一体:化政:策制定、联》。防联治、执法协【作、环境监测合作】、信息共享、—应急:联动等方面的—。工作   第五条】市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门对—本,市行政区域内的【饮用水水源》。污染防治工作实【施统一?监,督,管理负责跨行政区域!饮用水水源污—染防治的具体协调】。工作   区环【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依照相》关法律法规和本规】定对: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!水水:源污染防治工—作,实施:监督管?理   水务、规】划、建设、国土、公!。安、城管、农业、】林业、?卫生、海事等—有关行政管理部门】应当:按照各自职责—做好饮用水》水源污染《防,治的监督管理工【作   第六—条市、区人》民政府?应,当安排专《项资金用于饮用水水!源污:染防治工作 —  第七条本市【。。饮,。用水水?源保护?。区分为一级》。保护区和《二级保护区并在饮】用水水源《保护区外围划—定,一定的区域作—为准保护《区   第八条【本市饮用《。水水源?保,护区的划《定应当?执行国家和》省饮用水水源保护】区划:定的技术规范并【符合水环境功—能,区,区划:。   第九条本【市,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!。源保护区的划定【和调整?由市:环境保护《行,政,主管部门《会同水务行政管理部!门提:出划:。定方案征《求发改、国土—、卫生、建设—、规划、农业、【林业、港《务,、海:事等行政管》理部门及相》关区人民政府—意见后经市》人民:政,府审核后报省—人民政府《批准 ?  第十条市人民政!府应:当就跨行政区域的】饮用水水源保护【区与相邻《的,相关地级市人—民政府协商提出【划定方案《报,省人民政府批—准,。。   ?市人:民政府应当》采取:有效措?施保障跨行政区域饮!用水水源保》护区划定《方案的贯彻实施【   第十一条本市!饮用水水《源保护区划定—或者调?整后市?人民:。政,府应当公告具体地】理边界、面积市【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部门应《当会同水务等行【政管理部《门设立地《理界标、分》隔设:。施和道路、航道警示!牌等:饮用水?水源保护区》的,标志  《 禁止任何》单位和?个人:破坏饮用水水源【保护区标志   第!十二条?市环境保《护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会同水务》行政管理《部门根据饮用水水源!分布和?应急备用需要将水】质较好的江河、湖】泊、:水库、地《下水等划《定为备用饮用水水源!保障备用饮用水水】源的水质《配置相?应的应急供》水设施   —备用饮用水水源【。划定方案参照—。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!程序提出报》市,人民政府《批准 ?  备?用,饮用水水源的公告】。、标志设置适用饮用!水水:源保:护区的有《关规:定   第十三条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!质应:当符合国家》规,定的标准饮用水【水源一级《保护区的水质适【用国家地《表水环境质量标【准Ⅱ类?标准;二级保护【区的水质适用—国,。家地表水环境—质量标准《Ⅲ类标准  — 饮用?水水:源准保护区》流入:二级保?。护区的水应》。当符合饮用水—水源保护区的水质标!准,   备用》饮,用水水源的水质【应当符?合,饮用水水《源保护区的水—质标准?  :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!和个人在饮用水水】源保护区内不—得,实,施中华人《。民共和国水污—染防治法、广—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!护条例等有关法律】法规禁?止的污染《饮用水水源的—行为   饮用水水!源一:级保护区内已—建成的与供水—和保护水源》无,。关,的,建构筑物《依照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!、广东省饮》用水源水质》保护条例《的相关规定》处理   第十【五条本市《各级人?民政:府应当按照管—理权限或《者职责分工》组织建?设,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!。施和覆盖城乡的公】共污水管《网保障饮用水—水,源保护区内生活污】。水的处理 》  水务行政管理】。部门应当加》强对城乡污水集【。中,处,理设施运行的监督】管理   第—十六:条饮用水水》源保:护区内的生活污水】应当排入《公共:污,水管:网   《。饮用: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单!位应当将《经处理后符合—国家和?地方排放标》准的工业废》水,、医:疗污水排入公共【污水管网《  : 饮用水水源保【护区内的单位、居】民住宅小区和村庄应!当在其权属范围【内自建?。污水管网接驳公共污!水管网? ,。  第十七条市、】区人民政府应当【采取措?施推广循环用水的】技术鼓励饮用水水】。源保护区内》的单位将经》处理后?符合国家《和地方规定排放【标准的出水用于【工业生产、市政环】卫、景观绿化—等用途 《  第?十,八条:禁止任何单》位和个人将饮用水水!源保护区内的土地、!。建筑:。物、构筑物及相【关设施?出租给他人从事直】接排放工业废水【或者医疗、生活污水!。等法:。律法规禁止的生产】经,。营项目和活动—   ?饮用水水源》保护区内的土—地、建筑《物、构筑物及—相关设施的出—租人发现《。承租人从《事直接排放工业废水!或者医疗、生活污水!等法律?法规禁?止的生产经营项目和!活动的应当及时向】所在地环境保—护行政主管部门报】告, ,  第十九条环【境保护行政》主管部?。门应当对《本市:行政区域内的饮【用水水源保护—区进:行日:常检查对饮用水【水源的水质进行实时!监测   环境【保护行政主》管部门发现饮用【。水水源受到污—染的应当立即—。通知供?水企业?并及时采取应—急,措施防治污》染对违法行为进【行调查处《理   《第二十条《供水企业应当在取水!口所:在的饮用水》水源:保护区内进行—。日常:巡,。查在取水《口,周围:设置监控设施对取水!。口,附近的水质进行【实时监测发现污【。染,或者可能污染饮用】水水源的行》为或者水质出现异常!时,。应当立即采取相【应的防治措施并报】告所在地环境保【。护行政?主管部门和市环【境保:。护行政主管部门【  : 市、区环境—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!到供水企业报告【后应当及《时采:取有效措施防治【污染:或者进行应急—处置并组织、协调相!关,行政管理部》门对污染事件进【行调查处《理  ? 饮用水《水源污染《发生在本市行政【区域以外的市环【境保:护行政主管部—门还应当及时向饮】。用,水水源所《在地的市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门:通,报情况、请其及【时调:查处:。理、防治污》染、排除危害—必要时?市人:。民政府?应当提请省人民【政府协调《解决   》第二十一条市环境保!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会同水务行政管理部!门建立饮《。用水水源《环境监测《网络每月统》一公布一次全市饮用!。水水源环《境质量信息   】。市环境?保护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将备用】饮用:水水源的水质信息纳!入水源环《境监测网《。络   第二十二】条新建饮用水水【厂的水源地和取水口!应当根据城》乡规:划和当地的水质【、水文、地质资料以!及附:近地区?的卫生状《况和地方病及流行病!等因素进行综合【。评价后确定   第!二,十,。三条区人《民政府?应当采取措施控制】本行政区域内—主要水污染物排放】总量:辖区内有流经饮【用水:水源保护《区的:河流的应当保障【河流交接《断面水质达到国家】和省规?定的:控制标准   第二!十四条市、》。区,。人民政府及供水企业!应当建立饮用水【水源污染事故—应急机制《制定饮?用水水源污染—事故应急预》案按照应《。。急需要储《备应急物《资建立应急救—援,队伍并定期》。进行应急演练—   本《。市行政区域》内,从事:生产、运输、储【存、使用危》险化:学品、有害重金【属等有毒《有,害物质可能发生【水污染事故的单位】应当制定《处理水污染事故的】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环!境,。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备案并定期【进行应?急演:练,   第二十—五条:饮用:水水源?污染事故发生后市】、区人?民政府应当及时启】动并组织实施—应急预案向受影【响,地区居?。。民发布事故警—报并适时公布水质】的动态信息  【。。 第:二十六条任》何,单位和个《人向饮用水水源【保护:区排放污染》物造成饮用》水水源污《染的受损《害,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!组织有?权向:人民:法院提起诉讼环境】保护、水务等行政】管理部门和社会团体!。、企业事《业单位可以在收【集、提供证据等方面!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!者个人起诉  【 第二?十七条任何》单位和个《人都有?保护饮用水水源环】境的义?务有权?对污染?、损害饮用水—水源环境的行—为,进行投诉举报—   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:部门应当《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!开投诉举报方式并】对在:防治饮用水水源污】染方面?成绩显著的》单位和个人给予奖】励   第二十八】。条本市各级人民政】府,或者环境保护、【水务等行政管理部】门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由上一—级行政?主管:部门或者监》察机关责《。令改:正并通报批评;【情,节严重或者造成【严,。重后果的对负有【责任:的主管人员和—其,他责任人员》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!机关按照管理—权限给予《。行政处分;》构成犯罪的》。依法追究刑事—责,任   (》一)违反本规—定第十一《条、第十二》条规定不依法—公告饮用水》水源保护区》、备用饮用水—。水源和?不履行相关标志设】置,、保护责任》的,; :  :(二)违反本—规定第十《九条规定不依—法进:行日常检查和实【时水质监测》的;:   (三)违反本!规定第?二十:条,第二款、《第三款规定》。不及时协调处理【饮用:水水源污染行为的;!  : (四)违》反本规定第》二十一?条规定不依法—进,行饮用水水》源环境监测》。及公:布水:源环:境质量?信息的?;   《(,五)违反本规定第】二十四条规定不依法!。建立饮用《水水源?污染事故《应急机制并进行应急!演练的;《   (《六,)违反本《规定第二《。。十五条规定不及时启!动并组织实》施饮用水水源—污,染事故?应急预案并及—时发布事故警—报的;   (七)!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!、徇私?舞,弊的其他违法行【为   第二十【九条: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!水污染防治法、【。广东省饮用水源水】质保护条例等—有关:法律法规实施污【。染饮用水水源行【为的由有关行政【管理部门依》法追究当事人的法】律责任;构》成,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  》 单位有下列损【害,饮用水水《源环境质量情形之一!的除:依法追究法律—责任外由市》、,。区环境保护行政【主管部门公》布其名单   (】一)造成水环境污染!事故的;   【(二:)超标准排污—情节严重的;—   (三)超【许可总量《排污情节严重的【 ,  市环境》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将有前款规】定的违?法行为的单位通报金!融机构、外贸、证】券监管等部门按照】国家规定处理—   第《三,十条违反本》规,定第十一《条第二款、第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故!意破:坏饮用水水源保【护区、备用饮用水水!源标:志,的由公安机关依照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】安管理处罚法的有】关规定予以处罚【   第三十一条】。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!第一款规定》出租人故意将饮用水!水,源保护区内的土地】、建筑物、构筑【。物及相关《设,施出租?给他人从事直—接排放工业废—水或者?医疗、生活污水等】法律法规禁止的【生产经营项》目和活动的》由国土资源和—。房屋行政管理部【门责令停止》违,法行:为没收违《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!一倍以上五倍以【下,罚款   违—反本:规定第十八条—第二款规定饮用水】水,源保护区《内的土地、建筑物】、构筑物及相关设】施的出?租人发现承租—人从事?直接:排放工业废水或【者,医疗、生活污水等法!律法规禁《止的生产经营—项目和活动》。不向所在地》环境保护《行政主管《部门:报告:的环: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,门应当通《知国土资源和房屋】行政:管理部门《由国:土,资源和房屋行—政管理?部,门处以五《千元以上《一万元以下》罚,款   第》三十二条本市供水企!业违反?本规定第二十条第】一款:规定不依《法进:行水质监测或—者发现饮用水—水源受到污染—不报告的由环—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处以一万元以上】三,万元以下的罚—款;:。情节严重《或者造成严重—后果的?处以三?万元以?。上,十万:元,以,下,罚款;负有责任【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责任人员为国家工作!人,。员的由任免机关或】。者监察机《。关按照管《。理权限给予行政【处分;构《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,  第三十》三条本市农村—小型集?中式饮用水取水点周!围半径二百米区域视!同,饮,。用水水源保护区该】区,域的水质保护和监】督,管理适用本规定及相!关,法律法规的规—。定 :。  第三十四条本规!定自2011年【5月1日起施行【1987年》1月17日颁布的】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!。防,治,条例同时废止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