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广,州,市饮用水水源—污染防治规定 【(2010年10月!。29日广州市—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!会,常务委员会》。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! 20?11年1月》1,7日广东省第十【一届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二十: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!2015《。年5月20日广州】市第十四届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?三十九次《会议通过并经201!5年12月3日广】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二十《一次会议批》准的广?州市人民代表大【。会常务委员会关于】因行政?区划:调整修?改〈广州市》建,筑条例〉等六十六件!地,方性法规的决定【。修,正)   第一【条为:防治饮用水》水源污染保障饮用水!安全和人《体健:康根:据中华人《民,共和国?。水污染防治法等有】关法律法规》结合本市实际—情况制定本规定【。  : 第二条本规定适】用于本市饮用—水水源的《污染防治   第三!条本规定所称的【。饮用水水源是指集】中取:水供本市居民饮【用的江河、湖泊、】水库等?水资:。源   第四—条本市各级人民政】府负责保障本行政】区域:内的饮用水水—源环境质量统—筹协调?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!水源:污染:防治:工作   市人民政!府应当与本市—饮用水取水口所【在地和相邻的地级】市以及其他》可能造成污染—影响本市饮用水【安全的上游城市建】立,健全跨行政区域【饮用水?。水源保护协调—工,作机制开展饮用水水!源保:护区域一体化政【策制定、联防—联治、执法协作【、环境?监测合作、信息共享!、,。应急联动等方—面的:工作   第五条市!环境保?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!。市行政区域内的【饮用:水水源污染》防治工?作,。实,施统一?。监督管理负责跨【。行,政区域饮《用,水水源?污染:防治的具体协调【工作:。   区环境保【护行政主《管部门依照》相关法?律法规和本》规定对本行政区域】内的饮?用水水源污染防治】工作实施监》。督管理  》 水务、规》划、建?设、国土、公安【、城管、农业、林】业、卫生《、海事等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】应当按照各自职【责做好饮用》。水水源污染防治的】监督管理工作  】 第六条市、区【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!项资金用于饮—用水:水源污染《防治工作   第七!条本市饮用水—水源保?护区分为一》级保护区和二级【保护:区并:在饮用水水源—保,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!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!  第八《条本市饮用水水【源保:护区的划定》应当执?行国家和《省,饮用水水源保护【区划定?的技术规范并—符合水环境功能【区区划   第九】条本市行《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!保护区的划定—。和调整由市环境保】护行政主管》部门会同水务行政】管理部?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!发改、国土》、卫生、建设、规】划、农业、林业、】港务、海事等行政管!理部门及相关—区人民政府意见后经!市人民政府审核【。后报省人《民,政府:批准   》第十条市人民政府】应当:就跨行政区域的【饮用水水源保护【区与相?邻的相关地》级市:人民政府协商提【出划定方案报省人】民政府批准   市!人民政府应当采取】有效:措施保障跨行政【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!区划定方案》。的贯:彻实施 《 , 第:十一条本市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!定或者调整后市人民!政府应当公告具体地!理边界、《面积市环境保—护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会同《水务等?行政管理部门设【立地理界标、分隔】设施和道路》、航道警《示牌等?饮用水水源》保护区的标志 【  禁止任何单位和!个人:破坏饮用水》水源保护区标志  ! 第十二条市—环境保护行》政,主管部门应当—。会同水务行政—管,理部门根据饮—用水水源《分布和应急备用【需要将水质较好【。的江河、湖泊、水库!、地下水等划定为备!用饮用水水源保障备!用饮用水水源的水质!配置相?应的应急供水设施】   ?备用饮用水水源【划定方案参照本规】定第九条规定的【程序提出《报,。市人:民政府批准  【 备用饮《用水水?源的公告、标志设】。。置适用饮用水水源】保,护区的有关规—。定   第十三条】饮用:水水源保护区水质】应当符合国家规定】的标准饮《。。用水水源一级—保护区的水质适用国!家地表水环境质【量标准Ⅱ类》标准;二《级保护?区的水质适用—国家地表《水,环境质量标准Ⅲ类】标准   饮用水】水,源准保护区流入二】级,。保护区的水》应当符合饮用水【水源保护区的水质】标准   备—用饮用?水水源的水质—应当符合饮用—水水源保护区的【水质:标准   第十四】条任何?单位和个人在饮用水!。。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实!施中华人民》共和:国水污染防治法、】广东省饮用水源【水质保护条例等【有,关法律?法规禁止的污染【饮用:水,水源的行为  【 饮用水《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!建,。成的与供水和保护水!源无关的建构筑【物依照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】、广东省饮用水【。源水质保护条例的相!关规定处理   】第十五条本市—各级人民《。政,府应当按照》管理权限或者职【责,分工组织《建设城乡污》水集中?处,理设施?和覆盖城乡》的公共?污,水管网保《障饮用水水源保护】区,。内生活污水的—处理   》水务行政管》理部:门应当加强对城【乡污水集中处—理,设施运行的监督管】理   第》。十六:条饮用?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生!活污水应当排—入公共污《水,管网:   饮用水水【源保护区内的单位应!当将经处理后符合】。。国家和地方排—放,。标准的工业废水【、医疗污水排入公】共污水管《网   饮用—水水源保护区—内的单位《、居民住宅小区和村!庄应当在其》权属范围内自建污水!管网:接驳:公,共污:水管:网   第》十七条?市、区人民政府应】当采取措施推—广循环?用水的?。技术:鼓励饮用水水—源,保护:区内的单位将经处】理后符合国家—和地方规定排放标】准的出?。水用于工业》生产、市政环卫、】景观绿?化,等用途   第十八!条禁止任何单位和】个人将饮用水水【源,保护区内的土地、】建筑物、构》筑物:及相关设施出租给】他人从事直接排放工!业废水?或,。。者医疗、《生活污水《等法律法《规,禁止的生《产经:营项目和活动  】。 饮用水水》源,保护:区内的土《地、建筑物、构【筑物及相关设施的】出,租,人发现承租人从事直!接排放工业废—水或者?医疗、生活污水【。等法律?法规禁止的生—产经营项目和—活动的应当及—时向所在地环境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。报告:  : 第十?。九,条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:门应当?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!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】进,行日常检查对—饮用水水源》的,水质进行《实时监测  — 环境保《护行政主管部门【发,现饮用水水源受【。到污染的应当—立即通知供水企业并!及时采取应急措【施防治污染对违【法行为?。。进行调查处理 【  第二十条供【水企业应《当在取水口所在【的饮用水《水源保护区内进【行日常巡查在取水】口周:围设置监控设施对】取水:口附:近的水质进行实时监!测发现污染》或者可能污染饮【用,水,水源的行为》或者水质出现异【常,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!的防治措施并报告所!。在地: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和市环境》。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!  市、区》环境:保护行政主》管部门?接到供水企业报告】后应当及时采取【有,效措施防治》污,染或者?进行应急《处,置并组织、协调【相关:行,政管理部门对污染】事,件进行调查》处,理,   ?饮用水水《源污染发生在本市】行,政区域以外的市环境!保,护,行,政主管部门还应【当及时向饮》用水水源所》在,地的市?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部:门通报情况、请其及!时调:查处理、防治污染、!排除危?害,必要时市《人,民政府应当提请省人!民政府协调解决【。   第二十—一条市环《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会同水】务,。行政管理《部门建立《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!网络每月统一—。公布一次《全市饮用《水水源?环境质量信息 【  市环境保—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将备用饮用水水【源的水质信息—纳入水源环境监测】网络 ?  第二十二条【新建饮用水水厂的水!。源,地和取水口应—当根:据,。城乡规划和当—地,的水质、水》。文,、地:质资料以及附近【地区的卫《生状况?和地方病及流—行病等因《素,进行综合评价后【确定  《 ,第二:十三条区人》民政府应当采取措】施控制本行》政区域内主要—水污染物《排放总量《辖区内有《流经: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!河流的应当保障【河流交接断面水质】达到国家《和省规定的控—制标准   —第二十四条》市、区人民政府【及供:水企业?应当:建立饮用水》水源污染事》故应急?机制:。。制,定饮用水水源—污,染,事故应急预案—按照应急需》要储:备应急物资建立应】急救援队伍并定【期进行应急演—练   本市行【政区域内从事生【产、运输、》储存、使用》危,险化学品、有害【重金:属,等有毒?有害物质《可能:发生水污染事故的】单位应当制定—。处理水污染事故【的应急预案报所在】地环境?保护:行政主管部门—备案并定期进行【应,急演练  》 第二十《五条饮用水》水源污?染事故发生后市、】区人:民,政府:应,当及时启动》并组织实施应—急预案向受影响地】。区居民发布事故警】报并适时公布水质的!动态信息   【第二十六条任何单】。位和个人向饮用【水水:源保:护区排放污染物造成!饮用水水源污—染的受损害的公【民、法?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!。人民法院《提起诉讼环境保护】、水:。务等:。行政管理《部门:和社会?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!可以:在收集?、提供证据》等,方面支持受损害的】单,位或者个人起诉 】  第二十七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!有保护饮用水—水源:环境的义务有权【对,污染、损《害饮:用水水源环境的行】为进行投《诉举报   环境保!护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建立投【诉举报制度公开投】诉举报方式并对在防!治饮用水水源污染方!面,成绩显著的单—位和个人《给予奖励   第二!十八条本市》各级人?民政府或者环境保】护、水务等行—政管理部门有—下列行为之一—的由上一级行政【主管部门或者—监察机关责令—改正:并,通报批?评;情节严重或者】造成严重后果的对】。负有责?任的主?管人员和其他责任】人员由任免机关【或者监察机关—按照管理权限给予】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的?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  《 (一)违反—本规定第十》。一条:、第十二《条规定?不依法公《告饮用水《水源:保护:区、:备,用饮用水水源和不履!行相关标志设—置,、保护?责任的;   【(二)违反》本规定第十》九条:规定不依法进—行日常检查和实【时水质监测的;  ! (三)违反本规】定第二十条第—二款、第三》款规:定不及时协调处理饮!用水水源污染行【。为的;   (【。四,),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!。条规定不依法—进行饮用《水水:源环境监测及公布水!源环境质量信息【的;   (五)】违反本规定第—二十四条规》定不依法建立饮【用,水水源?污,染事故应急》机制并?。进行:应急演练的; 【  (?六)违反本规定第】二十五条规定不及】时启动并组织—实施:饮用水水源》污染事故应急预案】。并及时发布》事故警报的; 【 , (七)滥》用职:。权、玩忽职守、【徇私舞弊的其—。他违法行为  【 第二?十九:条违反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水》污染防治法、广【东,省饮用水《。源水质保《护,条,例等有?关法律法《。规实施污染》饮用:水水源行为的由【有关行?政,管理部门《依法追究《当事人的法律责任】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,任,   单位》。有下列损害》饮,用水水源环境—质量情形之》一的除依法》追究法律责任—外由市、区环境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!布,其名单   (一】。)造成水环境污【染事:故的:;,   (二)—超标准排污情节严重!的;:   ?。(三)超许可总量排!。污情:节严重的《   市环》境保护行政》主管:部门应当《将有前款规定的违】法行为的单位通报】金融机?构、外贸、证—券监管等部门—按照国?家规定处理》   ?第三十条违》反本规定第十—一条第二款、第【十二条第三款规定】故意:破坏饮用水》水,源保护区、备用饮用!水水:源标志的《由公:安,机关依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治安管【理处罚法的有关规】定予以处罚   第!三十一条违反本规】定第十八《。条第一款《规定出租人故意将饮!用水: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地!、建筑物、构筑物及!相关设?施出租?给,他人:从事直接《排放工业《。废水或者医疗、生】活污水等法律—法规禁止的生产【经,营项目?和活动的《由国土资《源和房屋行政管理】部门责令《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!法所:得,并,处违法?。所得一倍以上五【倍,以下罚款   违反!本规定第《十八条第二款规定】饮用:水水源?。保护区?内的土?地、建筑物、—构筑物及相关设施】的出租人发》现承租人从事直接排!放工业?废水或者医疗、生】活污水等《法律法规禁止的生】产经营?项目和活《动不向所在》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报告的环—境保护行政》主管部门应》当通知?国土资源和》房屋行政管》理部门由国》土资源和房屋—。行政管理部门处以】五千元以上一—万元:以下罚款 》。  第?。三十二条本市—供水企业违反本规】定第二十《条第一款规》定不依?法进行水质监测【或者发现饮用水【水源受到污》染不报告的由环境保!护行政主管部门处】。。以一万元以上三万】元以:下的罚款;情节【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!果的处以三》万元以上十万元【以下罚款;》负有责任《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责任人员《为国家工作人—员的由任免机关【或者监察机》关按照管理权限【给予: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:的依:法追究?刑事责?任   《第三十?三,条本市农《村小型集中式饮用水!取水点周围半径二百!米区域视同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】该区域的水质保护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!定及相?关法律法规的—规定   》第三十四《条本规定自201】1年5月1日起【施,行1987年—1月17日颁—布的广州市饮用【水源污染防》治条例同时废止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