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广州市饮用水—水源污染防治规定】
(20《10:年,10月2《9日广州市第十三届!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?第三十?。五次会议通过 【2011年》1月:17日广东省第【十一届人民代表【大会:常务委?员会第二十四次会】议,批准 ?根据201》5年5月20—日广州市第十—四届人民《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第三十九】次,会议通过并经20】15年12月3日广!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第二《十一次会议批准【的广州市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会【关于因行政》区划调整修改—〈广州市建筑条【例〉等六十六—。件地方性法规—的,决定修正)
】第一:条为防治饮用水水源!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!和人体健康根据中】华人民共和国水【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!律法规结合》本市实?际情况制定本规【。定
第二—条,本规:定适用于本市饮用】水水源的污染防【治
第》三条本规定》所称的饮用水水源】。是指集?中取水?供本市?居民:饮用的江河、湖泊】、水库?。等,水资源
》 第四条本》市各:。级人民政府负责【保障本?行政区域内的饮【用水水源《环境质量《统筹协调本行—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!污染防?治工作
市人】民政府?应当与本市》饮用水取水口所在地!和相邻的《。地级市以及其他【可能造成污》染影响本市饮用【水安全的上游城市】建立:。健,全跨行政区域—饮用水水源保护【协调工作《机制开展饮用水水源!保护区域一体化【。政策制定《、联防联治、执【法协作、环境监【测合作、信息共享、!应急联动等方面【的工作
《 第五条市环境保!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!市行政区域内的【饮用水水《源污染?防治工?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!负责跨行政》区域饮用水》水,源污染防治的具体协!调工作
区【环境保护《行政主管部门依照】相关法律法规和【本规定对本行—政区域内的》饮用水水《源污染防治工作【实施监?督,管理
水务、规!。划、建设、》国土:、公安、城》管、农业、林业【、卫生、海》事等有关《行政管理部门—应,当按照?各自职责做好饮用】水水源污《染防治的《监,督管理工作
第!。六条市?、区人民政》府应:当安排专《项资金用于饮—用水水源《污染防治工作
】 第七条本市饮【用水水源《保护区分为一级保】护区和?二级保护区并在饮】用水:水源保?护区:外围划定《一定的?。区域作为准保护区】
, :第八条本市饮用水】水源保护区》的划定?。应当执行国家和省】。饮用水水源保—护区划定的技术规范!并符合水环境功能区!区划
? 第九条本—市行政区域内—饮用水水《源,保,。护区的划定和—调整:由市环境保护—行政主管部门会【同水务行政》。管理部门提出划定】方,案征求发改、—国土、?卫生、建设、规划】、,农业、林《业,、港务、《海事:等行政管理部门及】相关区人民政府意】见后经市《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!人民政府批准
!第十条?市人民政府应当就】跨行政?区域:的饮用水水源保【护区与相邻》的相关地级》市人民政府协商【提,出划定方案报省【人,。民政府?批准
市—人民政府应当采取】有,效措施?保障跨行政区—域饮用水水源保护】区划定方案的—贯,彻实施
《 第十《一条:本市饮用水》水源保护区》划定或者调整后市】人民政府应当公告】具体地?理边界、面积市环】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会—同,水,务等:行政管理《部门设?立地理界标》、分隔设施和道【路、航道《警示:牌等饮用《水水源保护》区的标志
— 禁止任何单—。位,和个人破坏》饮用水水源保—护,区标志
《 , 第十二条》市环境?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会同水务行政!管理部?。门根据饮用水水【源分:布和应急备用需【要将水质较好—的江河、《湖泊、?水,库、地下水》等划定为备用饮用】水,水源保?障备用?饮用水水源的水质】配置相应的应急【供水设施
备】用饮用水《水源划?定方案参照本规【定第九条规定的程序!提出报市人民政府】批准
备—用饮用水《水源的公《告、:标志:设置:适用饮?用水水源《保,护区的有关规定
】 第?十三条?饮,用水:水源保护区水质应】当符合国家》规定的标准饮用【水水源一级保—。护,区的水质适》用,国,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!准,Ⅱ类:标准:;二级保护区的【水质:适,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!。。量标准Ⅲ《类标准
《 :饮用水水源准保【护区流入《二级保?护区:。的水应当符合—饮用水?水源保护区的水质标!准
备用饮【。用水:水源的水质应—当符合饮用水水源保!护区的?水质标准
【第十四条任何单【位和个人在饮用【水水源保护区内【不得实?施中华人民》共和国?水污染防《。。治法、广东省饮用水!源水质保护条—例,。等有关法律法规禁止!的污染?饮用:水水源的行为—
饮用水水源】一级保护区内—已建成的与供水【和保:护水:源无关的建构筑物】依,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水污染防治法、【广,东,省,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!例的相关规定—处理
第十五】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!应当按?照,管理权?限或者?职,责分工组织建设城】乡污水集中处理设】施和覆?盖城乡?的公共?污水:管网保障《饮用水水《源保护?。区内生活《污水的处理
【 水务行政管—理部门应当加强对】城乡:污水集中处》理设施运《行的监督管》理
第十六条】饮用水水源保—护区内的《生活污水应当排【入,公共污?水管网
饮用水!。水源保?护区内的单位应当】将经:处理后符合国—家和地方排放标准】。的工业废水、医疗污!水排入公《共污水管网
饮!用水水源保护区【内的单位《、居民住宅小区和村!庄应当在其权属范】围内自建污》水管网接驳公共【污水管?网
《第,十七条市、区人【民政府应《当采取?措施推广循环用水】的技术鼓励》饮用水水《源保护区内的单位将!经处理后符合—国家和地《方规定排放标—准的出水用于—工,业生产、市政—环卫、景观绿化等用!途
《第十:八条禁止任何单位】和个人将饮》用水:水源保护区内—的,土地、?建筑物、构筑物及】相,关设施出租给他人】从事直接排》。放工业废《水或者医疗、—生活:污水等法律法规禁】。止的生?。产经营项目》和活动
《 饮用水水源【保护区内的》土地:、建筑物、构筑物】及相关设施的—出,租人发现承》租人:从事直接排放工业】废水或者医疗、【。生活污水《等法律法《规禁止的生产—经营项目和活动【的,应,当及时向所在地环】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报告
? 第十九条—环,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。应当对?本市行政《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!保,护区进行日常检【查对饮用水》水源的水质进行实】时监测
—环境保护《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饮!用水水源《受到污?染的应?当立即通《知供水企业并及时采!。取应急措施防治污】染对违法行》为进行?调,查处理
《 第二十条—供水企业应当在取水!。口所在的饮》用水水源保护区【内进行日常巡查在取!水口周围设》置,监,控设施对取水口附】近的水质进行—实时监测发现—污染:或者可能《污染:饮用:水水源?的行为或《者水:质出现异常时应当立!即采取相《。应的防治措》施,并报告?所在地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部门和【市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
市、区!环境保护行》。政主管部门接到供】水企业报告后应当】及时采取有》效措施防治污染【或者进行《应急处置并组织、协!调相关行政管—。理部门对污染—事件进?行调查处《理
: , 饮用水水源污染】发生在本市行政【区,域以外的市环境保护!行政主管部门还【应当及时向饮用【水水源所《。。在,。地的市环境》保护行政《主管部门通报情况、!请,其及时调查处理、防!治,污染、排除危—害必:要时市人民政—府应当提请省人【民政府协调解决【
第二十一【条市环境保护—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会同水务行政【管理:部门建立饮用水【水源环境《监测网络每》月统一公布一—次全市饮用水水源环!境质量信息
】市环境?保护: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将备用饮—用水水源的水质【。信,息,。纳入水源环境监【测网络
—第二十二条》新,。。建饮用水《。水厂的水《源地和取水口—应当:根据城乡规》划和当地《。的水质、水文、地质!资料以及《附,。近地区的卫》生状况和地方—病及流行病》等因素进《行综合评《。价后确定
— ,第二十三条区—人民政府应》当采:取措施控《制本行政区》。域内主要水》污染物排放总—。。。量辖区内有流—经饮用水水源—保护:区的河?流的应当《保,。障河流交接断面【水质: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!控,制标准
—第二:十四条市、区—。人民政府及供—水企业应《当建立饮《用水:水源:污染事故应》急机制制《定饮用水水源污染事!故应急?预案按照应急需要】储备应急物资建【。。立,。应急救援队伍并【。定期进行应急演练】
本《市行政区域》内从事?生产:、运:输,、储存?、使用危《险化学?品、有害《重,金属等有《毒有害物质可能发】。生水污染事故的【单位应当制》定处理水《。污染:事故的应急预案【报所在地环境保护】行政主管部》门,备案并定期进行【应急演练
第】二十五条《饮用水水源污—。染事故发生后市、区!人民政府应》当及:时启:动,并组织实施应急预】案向受影响地区居】民,发布事故警报—并适时?公布:水质:的动态信息
第!二十六条任何单位】和,。个人向饮用水水【源保护区排放污染物!。造成饮用水水—源污:染的受损害》的公民、法人—和其他组织有权向人!民法院提《起诉讼?。环境保护、水务等】行政管?理部门和社》会团体?、企业事业单位【可以在收集》、提供?证据等方《面支持受损害的单】位,或者个人起诉
!第二十?。七条:任何单位和个—人都有保护饮用水】。水源环境的义务有】。权对污染、损害【饮用水水源环境的行!为进行?投,。诉举报
环境保!护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!举报制度公开投【诉举报方《式并对在防治饮用】水水:源污染方面成绩【显著的单位和个【人给予奖励
【 第二十八条本市各!级人民政府或者【环,。境保护、《水务等行政管理【部门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《由上一?级行政主管部门或】者监察机关责令改】正并通报批》。评;情节《严重或者造成—严重后果的对—负有责任的主—管,人员和其《他责任人员》。由任免机《关,或者监察机》关按照?管理权?限给予行政》处分;构成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
(一)违!反本规定第十一条】、,第十二条规》定不:依法:公告饮用水水源保】护区、备用饮用【。水水源和《不履:行,相关标志设》置、保护责任的;
! :(,二)违反《本规定?第十九条规》定,不依法进行日常检】查和:实,时水质?监测:的;
(三【)违反本《规定第二十条—第二款、第》三款规定不及—。时协:。调处理饮《用水水源《。污染行为的;
【 (四)违反本规!定第二十一条规【定,不依法进行饮用水】水源环境监测及公】布水源环境》质量信息的;
【 , (五?)违反本《规定第二十》四条规定不依法建立!饮用水?水源污染事故应急机!制并进行应急演练的!。;
《(,六)违反本规定【第二十五条规定【不及时启动并组【织实施?饮用水水源》污染事故应急预案】并及:时,发布事?故警报?。。的,;
(》七):滥用职权《、玩忽职《守、徇私舞弊—的其他?违法行?为
第二十九条!违反中华人民—共和国?水,污染防治法、广东】省饮: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!等有关法律法—规实:施污染饮用水—。水,源行为的由有—关行:政管理部门依—法追: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!;构成犯罪》的依:法追究?刑事责任
》 单位有下—列,损害饮?用,水水源?环境:质量情形之一的除依!法追究法律责—任外由市、区环境】保护行政《主管部?门公布其名单
【 , ,。(一)?造成水环境污—染事故的;》
: (二)超标准排】污情节严重》的;
(三)超!许可总量排污情【节严:重的
市环境】保护行?政主管部门应当将】有前款规定的违法】。行为的单位》通报金融机构、外】贸、证?券监管等部门按照国!家规定处理
【 第:三十条违《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!。二款、第《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故!。。意破坏饮《用,水水源保护区、【备用饮用《水水源标志》的,由公安机关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治安?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!。定予以处罚》。
第三十一【条违反本《规,定第: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出!租人故意《。将饮用水水源—保护区?内的土地、建—。筑物、构筑物及【相关设施《出租给他人从事直】接排放工业废—水或者医《疗、生活污水—等,法律:法规禁止的生产经】营项目和活》动的由国土》资源和房屋》行政管理部》门责令停《止违法行为没收违】法所得并处违法【所得一?倍,以,上五倍以下罚款
】 :违反本规《定第十八条第—二款规定饮》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!土地、建筑物、构】筑物及相关设施【的出租人发》现承租人从》事直接排放工业废水!或者医?。疗、生活污》水等法律法规禁【止的生产经营—项,目和:活动不向所在地环境!保护行政《主管部门报告的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通知国【土资源和房屋行【政管理部门》由国:土资源和房屋行政管!理部门处以五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】。下罚款
—第三十二条本市【供水企业《违,反本规定第二十【条第一款规定不【依法进?行水质监测或者【发现饮?用水水源受到污【染不报告的》由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处以》一万元以上三万【元以下的罚款;情】节,严重或者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!三万元以上十万元】以下罚款;负有【责任的主管人—员和其他责》任人员?为国家工作人员【的由任免《。机关或者《监察机关按照管【理,权限: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!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《第三十三条本市农】村小:型集中式饮用水取】水点周围半径二百米!区域视同饮用水水】源保护区该区域的水!质保:护和监督《管理适用本规定及】相关:法律法规的规定
】 第三十四条本】规定自?。2011年5月1】日起施?行1987年1【。月17日颁布的【。广州市饮《用,水源污?染防治条例同时【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