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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饮用水水【源污染防治》规定: (2010年1】0,月29日广州—市第十?。三届人民代表大【会,常务委员会》。第三:十,五次会议通过 2】011年《。1月17日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!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》会第二?十四次会议》批准 根《据2015》年5月20》日广州市第十四【届人民代表大会【常,务,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!议通过并经201】5年12月3—日广东省第十二【届,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二十一次会议批】。准的广?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!。务委员会关》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!改〈广州市建筑条】例〉等六《十六:。件地方?性法规的决》定修正)《   第一条为防治!饮用水水源》污染保障饮用水安】全和人体健康根据】中华人民《。共和国水污染防【治法:等有关法律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!况制定本规定—   第二条本规定!适用于本市》饮,用水水源的污—染防治 《  第三《条本规定所称的饮用!水水源是指》集中取水供本—市居:民饮用的《江河、湖泊》、水库等《水资源  》 第四条本市各【级人民政府》负责保障本行—。政区:域内的饮用水—水源环境《质量统筹协调—本行政区域内—。饮用:水水源污染防治工】作   市人民政府!应当与本市饮用【水取水?。口所在地和》相邻的地级》市以及其《他可能?。造成污染影响本市饮!用水安全的上游【城,。市建立健全跨行政】区,域饮用水水源保护】协调工作机制开展】饮用:水水源保《。护区域?一体化?政策制定、联—防联治、《执,法,协作、?环境:监,测合作?、信息共享、应急联!动,等方面?的工作  》 第五条市》环境:保,护行政主管》部门对本市行—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!源,。污染防治《工作实施统一监【督管理负责跨行政】区域饮用《。水水源污《染防治的具》体协调工作 —  区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《部门依照相关—法律:法规和本《规定对本行政—。区域内的饮用水水】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!监督管?理 : , ,水务、规划、建【。设、国土、公—安、城管、农业、】林业、卫生》、海:事等有关行政管理】部门应当按照—各自职?责做好饮用水—水源污染《防治的监督管理工】作 :  第六条市、区】人民政府应当安排】专项资金用于—饮用水水源污—染,防治工作   第】七条本市饮用水【水源保护《区分为一级》保护区和《二级保护区》。。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!区,外围划?定一定的区域—作为:准保护区   【第八条本市饮用水水!源保护区的划定应当!执行国家和省—饮用水水源保护【区,划定的技术规—范并符合《水环:境功能区区划—。   第《九条本市行政区域】内,饮用水?水,源保护区的划定【和,调整:由市:环境:保护行?政主管?部门会同水务行【政,管理部门提出—。划定方案征求发【改、国土《、卫生?、建设、规划—、农:业、林业、港—务、海?事等行政管理—部门及相关区人民政!府意见?后,经,市人民政《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!府批准   第【十条市人民政—府,应当就跨《行,政区域的饮用—水水源?保护区与相邻—的相关地级市人民政!府,。。协商提?。出划定方《案报省人民》政府:批准  《 ,市,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!。效措施保障跨行政】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!区划定方案的贯【彻实施   第【十一条本《市饮用水《水源保护《区划定或者调整后】市人民政府》。应当公告具体地理】边界、?面积市环境》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应:当会:。同水务等行政管理部!门设立地理界—。标、分隔设》施,和道路、航道—警示:牌等饮?用水水?源保:护区的?标,志   禁止任【。何单位?。和个人破坏饮—用水水源保护区【标,志   第十—二条市环《境保: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会同:水,务行政管理部—门根据饮用水水源分!布和:。应急备用《需要将水质较好【的江河?、湖泊、水库、地下!水等划定《为,备用饮用《水水源保障备用饮】用水水源的》水质配置相应的【应急供?水设施  》 备用?。饮,用,水水源划定方—案参照本规定第九】条规定的程序提出报!市人民政《府批:准   备用饮用】水水源的公告、标志!。设置适用饮用—水水源保护》区的有关规定—   第十三条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】水质应?当符合国《家规定的标准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!区的:水质适用国家地表水!环境质量标》准Ⅱ类标准;二级保!护区:的水:质适用国家地表水】环境质量标准Ⅲ类】标准: ,  饮用水水源准保!护区流入二级保护】区,。的水:应当符合饮用水【水,源保护区《的水质标准  【。 备用饮用水水【源的水质应当符合】饮用水水源保—护区的水质标准【   ?第十四?条任何单位和个人】在饮用水《水源保护区内—。不,得实:施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水污染》防,治,法、广东省饮—用,水源水质《保护条例等》。有关法律法》。规禁止的污染—饮用水水源的行为 ! , 饮用水《水源一级《保护区内《已建成的与供水和保!护水源无关的—建构筑物依照中华人!民共和国水污染【防治法、广东—省,饮用水源《水质:保护条例的相关【规定处理  — 第十五条本市各】级人民?政府应当《按,照,。管理权限或者—职责:分工组织建》设城乡污水集中处理!设,施,和覆盖城乡的公共污!。水管:网保障饮用水水源保!护区:内生活污水的处理】   水务行政管理!部门应当加强对【城,乡污水集中处理设】施运行的《。监督管理   【第十六?条,饮用水水源》保护区内的生活污水!应当排入《公共污水管网—   饮用水水源】保护区内的单位应】当将经处理》后符合国家》和,地方排放标准—的工业?废水、医疗污水排】入公共污水管—网 :  饮用水水源保护!区内的单位、居民住!宅小区和村》庄应当?在其权属范围内自】建污水管网接—驳公共污水管网 】  第十《七条市、区人—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!推广循环用水—的技术?鼓励饮用水水源保护!区内的单《。位将经处理后符合国!家和地?方规定排《放标准的出水用【于工业生产、市政】环,卫、:。景观:绿化等?用途:   第《十八条禁《。止任何?单位和个人将饮用】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土!地、:建筑物、构》筑物:及相关设施出租给】他人从事直接排放】工业废水或者医【疗、生活污水等法】律法规禁止的生【产经:。营项目?和活动 《。  饮用《水水源保护区内的】土,地、建筑《物、:构筑:物及相关设施的出租!。人发现承租人从【事,直接排放工业废【水或者医疗、生活】污水:。等法律法规》禁止:的生产?经营项目《和活动?的,应当及时向所—。在地环境《保,护行:。政主管部门报—告   第》。十九条环境》。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对本市行政—区,域内的饮用水水源】保护区?进行日?。常检查对饮用水水】。源的水质进行实时监!测   环境保护】行政主管《部门发?现饮用水水》源受到污染的应当立!即通知供水企—业并及时采取应【急措施?防治污染《对违法行为进行调】查处理   —第二十条供水企业应!当在取?水口所在《的饮用水《水源保护《区内进行日常巡查在!取水:口,周围设置监控—设施对?。取水:。口附近的水质进【行实:时,监,测发:现污染或者可能污】染饮用?水水源的行为—或者水?质出:现异常时应当立【即采取相应》。的防治措施并—报告:所在地环《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和市:环境保护行》政主管部门 —  市、《。区环境?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接到供《水企业报告后应当及!时采取?有效措施防治污【染或者进行应—急处置?并组织、协》调相关行政管理部】门对:污染:事件进行调查处【理   饮用水【水源污染发》生在本市行》政,区域以外的》市环境保护》。行政主管部》。门还应当及时—向饮用水水源所在】地的市?环境保?。护行政主管部门【通报情况、请其【。及时调查《处理、防治》污染、排除危—害必要时市人民【政府应当提请省人民!政府协?调解决   第【二十:一条市环境》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会同水务行!政管理部门建立饮用!水水源环境监—测网络每月统一公布!一次全?市饮用水水源环境】质量信息   市】环境保护《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!备用饮?用,水水源的水质信息纳!入,水源环境《监测网络《  : ,第二十二条》新建饮用水》。水厂的水源地和【取水口应当根据城乡!规划和当地的—水质、水《文、地?质资料以及附—近地区的卫》。生状况和地方病及】流,行病等因素进行【综合评价后确定 】。  第二十三条区人!。民政府应当》采取措?施控制本行政—区域内主《要水污染物》排放总量辖》区内有流经》饮用水水源保护【区的河?流的应当保障河流交!接断面水质》达到国家《和省:规定:的控制标准 —  :第,二十四条市、—区人民政府》及供水企业应当建立!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!应急:机,制制定饮用水—水源污染事故—应急:预案按照应急需要】储备应急物资—建立应急救援队【伍并定期进》行应急?演练   本市行】政区:域内从?事生产、运输、储】存、使用危险化学】品、有害《。。重金属等《有,毒有:害物质?可能发生水》污染事故的单位【应当:制定处?理水污染事故的【应,急预案报所在地环境!保护行政主管—部,门备案并定》期进行应急演练  !。 第二?十五:条饮用水水源污染事!故发生后市、区人】民政:府应当及时启—动并组织实施应急】预案向受影响地区居!民发布事故警报【并适时公布》水质的动态信—息 :  第二十六条任何!单位和个《人向饮用水水源保】护区排放污染物【。造成饮用水水—。源污染的受损害【的公民、法人和【其他组织有权向人民!法院提起诉讼—环境保护、水务等】行政管理《部门和社会团体、企!业,事业单位可》以在收集、提供证】据等方面支持受损害!的,单位或?者个:人起:诉   第》二十七条任何—单位和个《人都:有保护饮用水水【源环境的义务有权】对污:染、:损害饮用水》水源环境的行为进行!投,。诉举报?  : 环:境,保护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》建立投诉《举报:制度公?开投诉?举报方式并》。对在防治《饮用水?水源污染方》面成绩?显,著的单位和个人给】予奖励 《  :第二十八条本市各级!人民政府或者—环境保护、水务等】行政:管理:部门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由上一级行政】主管:部门或者监》察机关责令》改正并通《报批评;情节—严重或者造成严【重后果?的对负有责》任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责任?人员由任免机—关或者?监察机关按照—管理权限给予行政】。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:。究刑事责《任   (一)违】反本规?定第十?一条、第十二条规定!。不依法公告饮—用水水源保》护区、备用饮用水】。水源和不履行相【关标志设《。置、保护责任的; !  (二)违反【本规定第十九—条规:定不依法进行—日常检查和实时【水质监测的;   !(三)违反本规定第!二十条?。第二款、第三款规】定不及时协调—处理饮用水水源污染!行为的; 》  (四《)违反本规定第【二十一条《规定不依法进行饮用!水水源环境监测【及公布水源环—境,质量信息的;  】 (五)违反本规定!第二十四《条规定不依法建立】饮用水水源》污染事故应》急机制并进行应【急,演练的;   (六!)违反?本规定第二十五条】规定不及《时启动?并组织实施饮用【水水源污染事—。故应急预案》并及时?发布:事故:警,。报的;   (七】)滥用职权》、玩忽职守、—徇私舞弊的其他违法!行为   》第,二十九条违反中华】人民共?和,国水污染防治法、广!东省饮用水源水【质保护条例等有关】。法律法规实施污【染,饮用水?水,源行:为,的由有关行政管理】部门依?法追究当事人的【。法律:责任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  单位有】下列损害饮用水【水源环境质量情形】之一的除依》法追究法律》责任外?。由市、区环境保【护,行政主管部门公布其!名单:   (一》)造成水环境污染事!故的;  》 (:二)超标准》排,污情节严重的; 】  (三)超—许可总量《排污情节严重—的   市环境保】护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,将有: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!。的单位?通报金融机构、【。外贸、证券》监管等部《门按:照国家规定处理【   ?第,三十条违反》本规定第十》一条第二《款、第?十二条第三款规【定故意?破坏饮用水》水源:保,护区、备用》饮用:水水源标志》的由公安机》关依照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治安》管,理处罚法的》有关:规定:予以处罚   第三!十一条违反本规定】第十八条第一—款规定?出租人故意》将饮用?水水源保护区—内的土地、建筑物、!构,筑物及相《关设施出租给他人】从事直?接排:放工:业,。废水或者医》疗、生?活污:水等法律法规—禁止:的生:产经营项目和—。活动的由国土资【源和房屋行政管【理部门责《令停止违法行为没】。收违法所《得并处?违法所得一倍以上】。五倍以下《罚款 ?  :违反本规定第十八】条第:二款规定饮用水水源!。。保护区?内的土地《、建筑物、构筑【物及相?关设:施的出租人发现承租!人从事?直接排?放工业废水或—。者医疗、生活污【水等法?律法规禁止》的生产经营项目和活!动不向所在地环【境,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报告的环—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通知国土】资源和房屋行政管】理部门由国土资源和!房屋行政管理—部,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!万元:以下罚款   第】三十二条本市供水企!业违反本规定第二十!条第:一款规?定不依法《进,行水质监测》或者发现饮用水水源!受到污染不报告【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处以一万【元以上三万》元以下的罚款;情】节,严重或者造》成严重?后果的处《以三万元以》上十万元以》下罚款;负》有责任的主》管人员和其他—。责任:人员为国家工—作人:员的:由任:免机关?或者监察机关按照】管理权限给予—行政处?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,究刑事责《任  ? 第三十《三条本市农村—小型集?中,式饮用水取水点周围!。半径二百米区域视同!饮用:水水源保护区该区域!的,水质保护和监督管理!适用本规定及—相关法?律法规的规定— ,  第三十》四条本规《定自2011—年5:月1:日起施行1987】年1月17日颁布的!广州市饮用水—源污:染防治条例同时废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