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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】市机动车《排气:污染防治规》。定(修订)》 》 广州市第十】三届: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:会 》 (?第5:号) ? ,    广州市第十!二届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二十七次会议于】2,007年1月—12日?通过:的广州市机动车排气!污,染防治规定》(修订)业经广【东省第十届人民【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:三十次会《。议于:2,007年3》月29日批准现【予公布自2》00:7,年7月?1日起施行 广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】常,务委:员会: 2?007?年4月9日 — 广东省人民—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关于—批准广州市机动【车排气污染防治【规定:(,修,订)的决定 ! (20》07年3月29日】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。第三十次《会议通过)》     广【东省第十届》。人,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第《三十次会《议审查?了广州市人民—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?会报请批准的广州】市,。机动车排气污染【防治规定(修订【),。。该规:定与宪法、》法律、行政法规【和本:。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!触决定予《以批准由广州市人】。民代表大《会,常务委员《会公布施行 【广州市机《动车排气污》染防治规《定 — (2?0,07年1月12日广!州市:第,十二届?。人民: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二:十七次会议通过 ! 2007年3月!29日广东省第十】。届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第三十】。次,。。会议批?。准,) : 第一条 》 为防?治机动车排气污染】保护和改《善,大气环境保障—人体健?康促进社会、—环境、经济》。的协调发《。展,根据中华人民共【。和,国大气污染防—治法等有关法律、法!。规结合本市实际【制定本规《定 !第二:条 ?本市行政《区域内的机动—车排气污染防—治适:用本规定 》 《 ?第三条? 市人民政府应当!将机动车排气—污染防治纳入城【市总体规划并在【综合交通《规划中体现机—动,车排气?污染防治的要求采取!措施防?治机动?车排气污染 【 第四—条 市环境保【护行政主管部—门对:全,市机动车排气污染】防治实?施统一?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!施本规定《     区【、县级市环境—保,护行政主管》。部门负责《对所辖区域内的机动!。。车,排气污染防治实【施,。监督管理《。 :    公安、【。交通、质量技术监】督、工商、经济【贸易等行政管理【部,门按照各自》职责对机《动车排气污染—防治实施监督—管理并对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部《门,的执法工作予以【。。配合 ? 《 第五条 市环】。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会同市】公安、交通》、质量技术监—督、工?商、经济贸易等行】政管:理部:。门建立机动》车排气污染防治【协调:制度: 第六条 】市,环境:保护行政《主管:部门负责建立全【市机动车排气—污,染监督管理数据【库和数据传输网络对!检测数据《等信息进行》统一管理《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!执法提?。供统一数据和信【息   【  市环境》保护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!会公布全市和—区域性的机动车排】气污染监测》情况:及有关?数据并提供查询服务! 第七条! :任何单位《和,个人都有权对机动】车排气污染行—为进:行投诉?和举报环境保—护行政主管部门【或者相关行》政,管理部门应当按【照有:关规定予以处理和答!复被举报的行为查】证属实的环境保护行!政,主,管部门可以对举报人!进行奖励    ! 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:可以聘?任义务监督员协【助开:展机动车排气—污染:防,治监督? 第【八条: 在本市初次登】记上牌的机动车【不符合本市执行【的新的机动车污染物!排放:标准的公安机关【不予登记 》 第九条】 :市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门按【照国:务,院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门发布【的环保?。达标车型核准公【告公布符合本市执】行的新?的,机动车污《。染物排放标准的车型!。目,录 《 第十条—。。 :在用机?动车的所有人、使用!人应当?加强:。对机动车的》。维护保养保》证,在用机动车》及其:污染控制装置—处于正?常工:作状态使机动车符合!规,。定的污染《物排放?标,准不得?拆除、闲《置或者擅《。自更改在《用机动车排气—污染控制装置 【     汽油车应!当,按照规?定安装曲轴箱通风】系统、燃油蒸发控】制系:统 : ? 第?十一条 本市对】在用机动《车实行排气污—染定期检查与强【。制,维护制度具体办【法由市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】市交通、质量技【术监督行政管—理部门制定报市【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! ? : 第十二条 — 交通行政管理部】门在办理机动车营运!许可或者对营运机】动车进行定》期审:验时对不符合规定】的污染?物排放标准的机动】车,不予办理《营运许可或者不【予通过定期审验【并收回营《运证 《。 第十三】条 在用机—动车不?符合规定的污—染物排放标准且【无法修复的》公,安,机关应当依法强【制报废并办理—注销:登记   —。  市人民政府可以!根据机动车排气污】染防:治需要制定政策鼓励!不符合本市执—行,的新的?污染物?排放标准的》在用机动车提前【报废更新 — 第十—四条 ?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!营活动应当取得行政!许可维修机动车【的发动机和排气污染!。控制系?统的应?当使机动车符—合规定的污染物排放!标准并应《当将机动车排—气污染控制指标【纳入维修《。质量保证内容在【质量保证期内承担】维,修质量责任   !  交通行政管理部!门,应当加?强对机动车维修企】业日:常维:修活动的监管市环】。境保护?。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对:经维修交付使用的】机动车进行排—气污染抽检 ! 第十《五条 禁止—销,售和使?用不符合规定标准】的车用燃料》 第十】六条 ? 市人?。民政府应《当制定有关》政策:和措:。施鼓励、支持—和推广使用》低污染燃《油、替代燃料等【清洁燃料 — 第》十七条 提倡机动!车,使用人临时停—车时熄火 》 , 第十八条 !。 市: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机!动车排气污染—防治的需要》对本市机动车实施环!保标志管理制度【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!状况和要《求对没有环》保标志或《者有:某种环?保,标志的机动车采【取限制区域、限制时!间行驶的交通管【制措施具体办法由】市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门》会同市公安机关制】定报:市人民政《府,批准后实施  】 ,。  禁止《伪造、变《造机动车《环保标志《禁止使用伪造、【变造的机动车环【保标志或者冒—用其他车辆的环【保,标志 《 《第十九条 机动】车经检测不》符合规定《的污:染物排放标准—。。的,不予通?过机动车《安全技术检验 【。 ? 第二十条 】申请从事机动车排气!污染检测业》务,的机构应当有与本】市执行的新的机动】车污染物排放标【准相适应的检测【仪器设备《并取得有关行政管】理部门?的资质认定》     已经设!立,的从事机动车—排气污染检》测的机构没有与【本市执?行的新的机动—车污染物《排放标?准相适应的检测仪器!。设,备的由负责资—质认定的行》政管理?。部门限期改造逾【期不改造或者经【改造仍不符》合要求的不得继【续从事?。机动车排气污—染检测 】 ,第二十一条》 从事机动车排】气污:染检测的机构应【当建立机动车—排气污染《检测情况档案 【。     从—事机动车排气—污染检测的机构应】当按照有《关法律、法》规、技术规范—的,规,定和与本市》。执行的新的机动车】污染物排放标准相】适应的?检测方法《进行机?动车排气《污染检测如实填【。写机动车排气污【染检测?报告并将检测—结,果报送市环境保护】行政主管部》门接受其监督 】    《从事:机动车排《气污染?检测的机构违反【有关法律、法—规、技术规》范的规?定,和与本市执行的新的!机动车污染物排放】标准相适《应的检测方法—进行:。机动车排《气污染检测》的其检测数据无效】。     环【。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和有关行》政管理部门应当【。加强对从事机—动车排气污染检【测的机构《日常检测《活动的监管》并对经其检测的机】动车进?行排气污染抽—检, ? 第二十—二条 机动车【所有人、使用人应】当选择?具有机?动车排气污》染检:测资质的机》构进行排《。。气污染检测按照【物价部门规定—的标准缴交检测费】。用 ? 第二十三】条 公安机关【应当会同环境保【护行政主管》部门: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!动车进行排气—污染抽检被抽检【。机动车的驾驶人【不得拒绝抽检  !   上路抽—检不得?。妨,。碍,道路交通的安—全和畅通不得收取】检测费用检测人员】应当向机动车的驾驶!人明示检测结—果 ?    《群众举报在道—路上行驶《的,机动车排放黑烟【或者其他可视污染物!的由环境保护行政】主,管部门负责》查处公安《机关:予以配合 ! 第二十四》条 环境保护行】政主管部门》应,当在公共汽车始【。末,车站和?公路客运、》货运站场等》机动车停放地—对,在用机?动车进行排气污染抽!。检抽检不得向—机动车的所有人、使!。用,人收取?费,用检测人《员应当?向机动车的所有人或!者使用人明示检【测结果   【  被抽检单位或】者机动车的所有【人,、使用人不得—拒绝抽?检,不,。得弄虚作假》 , 》第二十五条》。 经道路或者【车辆停放地抽检不】符合规?定的污染物排放【标准的机动车由环境!。保护: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限期维修同时将】该机动车的检测结】果记:录在:册、输入监》督管理?数据库并予以公告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,门和公安机》关应当采取措—施对被责《令限期维修的机动车!进行:跟踪监?管,被责令限期维修的机!动,车未在限《期内维修合格的不得!上路:行驶违?法上路行驶的公安】。机关应当《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!   ?  市环《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将道—路或者?车辆停放地抽检不】符合规定《。。的污染物排放标准】、被责令限期维修的!外地机动《车的检测结果通报】给车辆登记地的环】境保护?行政:主管部?门 — 第二十六条 】。违,反本规定第》十条规定机》动车:的所有人、使用人】拆除、闲置、擅【自更改在用》机动:车排气污《染控制装《置的汽油车的所有人!、,使用人不安装曲轴】箱通风系统》、燃油蒸发控制系统!的由环?。境保护行政》主,管部门责令改正【并处以五百元罚款 ! 第二十七!条, 违反《本规:定第十四条》规定未?经行政许可》从事机动车的—。发动机和排气污染控!制系:统维:修的由?交通行政管理部门】责令停止经营;有】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!所得并处《以违法所得两倍以】上十倍以下罚—款;:没,有违法所得》或者违法所》得不足一万元的处】以二万元以上五【万元以下罚款— ? 第二十八条 !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!条,规定维修出厂的机】动车在质量》保,。证,期内经抽《。。检因:维修质?。量的原因不符—合规定的《污染物排《放标准的机动车【维修企业应当无偿返!修拒不返《修或者返修后—。维修质?量仍不符合规—定的污染物排放【标准的由《环境保护《行政主管部门对机】动车维?修企业处以》二千元以上》五千元以《下罚款 !。第二十九条 — 违反本规定—第十五条规定销售】不,符合规定标准的【。车用:燃料的由工商—行政管理《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!和国产品《质量法和广》东省:查处:生产销售假》。。冒,伪劣商品违法行为】条,例等有关法律—、法规的规定处罚】 —第三十条 》 ,。违反本规定第—十八:条第二款规定伪【造、变造机动车环】保标志使《用伪造、变造—的机:动车环?保标志?或者冒用其他车辆的!环保标志的》由公安?。机关依照中华人民】共和: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!有关规定处罚— 《 , ,第三:十一:条 ?违反:本规定第二》十条第一《款规定从事机—动车排气污染检测】的由质?量技术监督等行【。政管理?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!和国计量法等—有关法律《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!处罚 第!三十二条 —违反本规《定第二十一条第二】款规:定从事机动车排气】污染检测的机构违反!有关法律、》法规和技术》规范的规定进—。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!测或者故意填写虚假!检测报告的由—环境:保护:行政主?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!行为并处以五万元】以下罚款《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!质认定的《行政管?。理部门取消其机动车!排气污染《。检测资质 — 第三十三条! :违反本?规定第?二十三?条第:。。一款、第二十四条第!二款规?定拒绝抽检或者弄】虚作假?的由: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门依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大气污染】防治法?等有关法律、—法规的规定处罚 ! 第三十【四条 违》反本规定第二十五】条第一款规定被责令!限期维修的机动车没!有在限期内维修合】。。格的证明《的由环?境保护行《政主管部门对机动】车的所有人或者使】用人处以每台车一】千元以?上二千元以》下罚:款 ? 第三—十五条 》从事机动车排—气污染防治》的,行政:。管,理部门的工》作,。人员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由《其所在单位或—者上级?主管部门给》予行:。政,处分;?构成犯?罪的由司法》机关依?法,追究刑事责任—     (【一)环境保》护行政主《。管部门的《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发!放机:动车环保《标志对经抽》检不符合规定的【。污染:物,排放标?准的机动车》依法应当处罚而不】进行处罚的; 】   ? (二)质量技术监!。督行政管理部门【、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】对从事机动》车排:气污染检测》的机:构及其?检测行为不依照本规!定进行监督管理情节!严,重的:;   》  (三)公安机关!的工作人《员对不符合规定【的污染物排放—。。标,准的机动车核发【安全:技术检验合格标志、!登记上牌或者不依法!办理:注销:登,记的;  —   (四)—交通行政《管理部门的》工作:人员对?不,符合规定的污染物】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办!理营运许可或者【通过定期审验对机动!车维修企业不履【行监督管理责任情】节严重的; 【    (五)工商!等行政管《理部门的工》作人员对销售—不符合规定标准【的车用燃料的行【为,不进行查处的; !    (六)【公安:、交通、质量技术】监督:、工商、经济贸易】等行:政管理部《门的工作人员应当】配合环境保护行政】主管:。部门执法《工作而不予》配合情节严重的【;   》  (七《)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和公安、交通!、质量技《。术监督、工》。商、经济贸易等【行政:管理:部门的?工作人员参与或者】变相参与机动车【排气检?测、机?动车维修和》销售车用燃》。料等经营活动或【者违反规定要求机】动车:的所有人、使—用人到其指定的场所!接受机动《车检测、检验、维】修服务或《。者添加车用燃料的】;    — (八)滥用职【权、玩忽《职,守,、徇私舞弊的其他行!为, 第【三十六条 本规】定所称?。机动车?是指以汽油、柴【油或者其《它可燃物质》。作为燃料《以动力?装置驱动或者—牵引上道《路行驶的供》人员乘用或者用【于运送物《品以及进《行工程专项作业【的轮式车辆   !  本?规定所称机动车【排气污染是指机动】车排放的《各种污染物》对大气环境所—造成的污《染包:。括机动车排》气管、曲轴箱、油】箱,和燃油系统蒸发【排放的污染物等所】造成:的污染 》    本规定【所称: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!装置是指《。为有效控制和减【少,机动车排气污染而安!。装的装置如》曲轴箱强制通风【装置、机动车—尾气:净化装置和燃油蒸发!控制:装置等 !第三十七《条 : 本规定自2—007年《7月1日起施行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