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【六章 法律责—任, , 第六十三条 !各级人民政府—及其环境保护—。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!部门违反本条例【规定有?。下列:情形之一的对直【接负责的主管—人员:和其他?直接责任《。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】;造成严《重后果的给》予,撤职或者开除处分】其主要负责人应【当引咎辞职 —    —。 (:一):没有:将环:境保护工作纳入【国,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规划和计划没有【。制定本级政府、本部!门,环境:保护目标的;— ?    《 ,(二)未按照规定实!。。施,环境保?护规划的《; : ?    (三)未】按照规?定编制、公开—突发:环境事件应》急预:案或者未《按照规?。定处理本行》政区域内的突发【环境事件的; 【  《。  : ,(四)因违法决策】、未依法履行监管职!责等:造成重?大环:境事件的; 】  :。 ,  (五)未依法公!开相关环境信息的;!    【 (六)违》法实施行《政许可、行政强【制、行政处罚的【。;    】 (七?)严重?干扰正常《环境执法的;— ,     (】八)发现环》境违法行为不予查】处,。的; —    (九)【将环境保护资—金截留或者挪作他】用的; 【    (十)有法!律法规?规定的其《他违:法行为的 】 ,。。 第六》十,四条 违反》本条例?第十二条第二—款规定擅自撤销【或者变动环》境保护主管部门【确定的环境质量监测!点(断面)的—由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环境保—护主管部门责令改】正并处二万元—以,上五万元以下罚【款 ?     违【反本条?例第十二条第—三,款规定环《境监测?机构未?。。按照环境监测—规,范从事?环境监测《活动:造成监测数据—失实的?由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环】境保护主管》部门责令改正—并可处二万》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!款,;环境监测机—构弄虚?作假隐瞒、伪—。造、篡改环境监测数!据,的由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环?境,保护主管部门—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!元,以下罚款并可对直】接负责的《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!人,员处二万元以上【五,万元:以下罚款;环—境,监测机?构弄虚作《假对造成《的环境污《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!任的还?应当与造成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】坏的其他责任—者,承担连带责任 】 第六】十五:条 违反本条例第十!三条第二款规定虚】报、瞒报、拒报、】迟报或?者伪造?、变造、篡改环境】统,计资料?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环境保护主—管部门责令》。改正并可处一万元】以上二万元以下罚】款;情?节严重的并处二【万元以上五万元【以下罚款《 ? :。 : 第六十六条 违】反,本条例第二十—。一条第一款规定企】业事:业单位和其》他生产经营》者未依法取》。得排:污许可证排》放污染物《。的由县?级以上人《民政府环境保护【主管部?门责令其立》即停止排放污染【物并处十《万元以上二十万元】以下罚款;拒不停止!排放污?。染物的报经》有批:。准权的人民政府批】准责令停业、—关闭企业事》业单位和其》他生:产经营者不按照【。排污许可证的要【求排放污染物—的由县?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!保护主管部门责令】限期改正《。并可处十《万元以上二十万元】以下:罚款;?拒不改?正或者造《成较大?社会影响的吊—销其排污许可证并报!经有批准权的人【民政:府批准责令停业、】。关,闭 ?     违反本!条例:。第二十一《条第二款规定—企业事业单位和其】他生产经营》者超过污染物—排放标?准或者重点污染【。物排放总量控—制指标排放污染【物的县级《以上:人民政府环境—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!令其采取限制生产、!排放或者停产整【治等措施《;情节严重》的报经有批准权的】人,民政府批准责令停】业、关闭 — 《 第六十七条 违!反本条例第》二十三条第二款规】。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!他生产经营者未依法!建立载明防》治污染?设施运?行、维护、更新和】污染物排放等情况】的管理?台账的由县级以上】人,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!部,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不改正的处—二万元?以上五万元以下罚】款  —  : 违反本条例第【二,十三: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事!业单位?和其他生产经营【者未经批准擅自【拆,除,、,闲置水污染防治【设,施的由环境保护主】。管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并处?应缴纳排污费数额】。。一倍以上《。三倍以下《的罚款;未经批【准擅自拆除》。、闲置环境》噪声污染防》治设施的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环境保《护主管部门》责令限期改正并处】五万元以上十万元】以下罚款;未经【批准擅自拆除、闲】置大气污染防治【设施的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!管部门依法处—罚   【  违反本》条例:第二十三条第—五款规定受委—托单位未按照—法律、法规和—相关:技术规范的要求运】营防:治污染设施或—者实施污染治理或】者在:运营防治污染设【施,或,者实施?污染治?理中弄虚作假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环境保护主【管,部门责?令改:正处五万元以上【十万元以下罚—款;受委托单位在运!营防:治,污染:。设施或者《实施污染治理中弄】虚作假对《造成的?环境污染和生态破】坏负有责任的还应】当与造成环境污【。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!责任者?承担:连带责任 — , : 第六十—八条 ?违,反本条例第二—十四条第一款—、第二款《、第三?款,的,规定企业事业单位】和其他生产》经,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!排污申报手续或者变!。更申报手续的—由县级?以,上人民政府环—境,保,。护主管部门责令【限期改?正;:逾期不?改正的处五》万元以?上十万元以下—罚款 《    》 违反本条》例第:。二,十四:条第四款规定重点】排污单位不》公开或者《不如实公开环境【信息的由县级以【上人民?政府环境保护主【管部门责令》改正处十万元以【上二十万元以下【罚款并予以公告 】 第】。六十:九条 违反本条例第!。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!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!。生产经营者》未按照国家》和本省规定设置【、管理排《污口: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!。府环境保《护主管部门责—令限期?。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!十万元以下罚款;逾!期不改正的处二十】万元以上五十万【元以下罚款;情节】严重的报经有批准】权的人民政府批【准责令停业、关闭企!业事业单《位和其他生产经营】者未按?照规:定设置标志》牌的由县级》以上人民政》府环境保护主管【部门责?令限期?改正;逾《期不改正《的处二万元》以上五?万元以下罚款 !     》违反本条例第二【十,五,条,第二款规定企业【事业单位和其他【生产经营者通过非】。核定:的排污口排放污【染物或者从污染【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!序引出并排放污染物!的由:县级以上《人,民政府?。环境保护《主管:部门:责令限?期,改正并处五万元以】上十万元以下罚【款;:情节严重的报—。经有:批准权的人民政府】批准责令停》业、关闭 — 第七十!条 违?。反本条例第二十【六条第二款规—定自动监控》设,施的管理运营—单位弄虚作假隐瞒、!伪造:、篡改自动监控数据!的由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】部门处五万》元以上十万元以【下,罚款;对造成的环境!污染:和,生态破坏《负有责任的还应当】与造成环境污染【和生:态破坏?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!带责任? 《 第》。七十一条 违反【本条例第二十七条】第二款?规定:污,染物集中处理单位不!正常运行或者—未,经环境保护主—管部门同意》停止运行污染物集】中处理设施的由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【环境:。保护主?管部:。门责:令限期改正》并处二十万》元,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!款   【。  违反本条例第】二十:七,条第三款规定污【染物集中处理单【位未:向,当地环境保护—主管部门报告—企业:事业单位《和其他生产经—营者交付处理—的污染物的种—类、数量、》。。浓度等?信息或者发现企【业事业?单位和其他生—。产经营者《交付:处理的污染物的种类!、数量、浓度发【生重大?变,。化未立即《报告当地环境—保护主管部门的处】五万元以上十—万,元以下?罚款 【 第七》十二条? 违反本条例第二十!九条:第三款规定建设【单,位,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!环境影响评》价文件或者环境【影响评价文件—未经批?准擅自开工建—设的由负《有环境保护》监督管理职责的部】门责:令停止建《设处十?万元以上二十万【元以下罚款并可【以责令恢复原状 ! 第七】。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!三十五条第四款规定!油码头、加油—加,气站、储油储—气库(区)》和油罐车、气罐车等!未按照规《定安装?油气回收装置的由】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环境保—护主管?部门责令《改正并处十》万元以上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】;拒不改《正的责令停产—整,。。治 》    违》反本条例第三十五】条第五款规定饮【食服务业经营—者,未按照规定设置【油烟净化设》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环境保护—主管部门责》令改正处二万元以】上五万?元以下罚款;拒【不改正的责》令停业整治服装干洗!和机动?车维修等项目未按照!规定设置异味或【者废:气处理装置的由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环【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!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!万元以下《罚款;拒不改正的】责令停业整治 】 第七十!四条违反本条例第】四十:条第:二款规定建筑—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!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住?房,和城乡?建设等主管部门责】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!以上十万元以下【罚款;拒不改—正的责令其停工整】顿    】 (一)施工工地】未,设置硬质密》闭,围挡或者未采取【覆盖、分段作业、择!时施工、洒水抑尘、!冲,洗地面和车辆等【有效防?尘措施的; 】。     (二)】未采用密闭》式防尘网遮盖在施工!工地内?堆存的建筑土方、】建筑垃?圾、渣土和散装物】料的; —     (三【)未及时《清运建筑土方、建筑!垃圾、渣土和散装】物料的? 《   ? 违反本条例—第四十条《第二款规定土地使用!。权人对暂时》。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!。的裸露地面未进行】覆盖或者绿化的由】县级以上人民—。。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!等,主管部门责》令限:期,改正处五万元以上】十万元以下》罚款 》   ?  违反本》条,例第四十《条第二款规定建【筑土:方,、建筑垃《圾、:渣土和散装物—料以及灰浆等流【体物料?未采用密闭》方式运?送或者未采取其【他措施防止物料【遗撒或?者未: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!由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确定的《监,督管理部《门,责令:改正处一万元以上】二万元以下罚—款;拒不改正—的车辆不得上道路】行驶 — 第七十【五条 违《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!规定企业事业单位】和其:他生产经营者未依】法编制突发环境事】件应急预案》或者突发环境事件】发生后未及时启动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】预案的由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—环境: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!正;情节严重的【处五万元《以上十万元以—下罚款? 】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条!例第四十八条第二】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!使用超过农业—。灌溉:。。标,准和水产养殖标准的!污水进行灌》溉和养殖或》者将有毒有》害的污泥作》为农用肥料使用的由!县级:以上人?民政府农业或—。者渔业主管部门责】令改正对个人处五】千元以上一万元【以下罚款《。。对单位处二万元以】上五万元《以下:罚款: 》 第《。七十:。七条 违反本条【例第四十九条规定】在县级以上》人民:政府有关主管部门】划定的畜禽禁养区从!事畜禽养殖业的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环境?保护主管部门责令】停止违?法行:。。为;:拒不停止违法—行为的?处五万元以上十【万元以下罚》款并报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!拆,除或者关《闭 】 第七十八》条 :对违法排污造成【环境事件的企业事】业单位和其他生【产经营者由县—级以上人民》政府环境《保护:主管部门或》者其他有关主管部】门,按照以下规定处【。罚    】。。。 (一)《对造成一般》或者较大环境—事件的按照直接【损失的百分之二【十处以罚《款;直接损失无法认!定的对造成》一,般环境事件的—处十万元罚》款对造成较大环【境,事件的处三十—万元罚?款对主要负责人【和负直接责任的【人员处上一年—度从: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!。分之二十的罚款【; ?     (二)!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!环境事件的》按照:直,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!处以:罚款;直接损失无】法认定的《对造成重《大环境事件的处一百!万元罚款对造成【特大环境事件的处】三,百万元罚款对主要】负责人和《负直接?责任的人员处上一】年度:从本单位《取得的收入百分之】五十的罚款 】     》对造成重《大或:者特大环境事件【。的可以?报经:有批准权的人民政】府,批准责令关闭 ! 第—七十:九条 违反本条【例规定有下列违【法行:为之:一受到罚款处罚被】责令停止或者—改正违法行为拒不】停止或者改正违【。法行为?的依:法作出处理决定的行!政机关可以》自责令停止》或者改正违法行为的!次,日起按照原罚款数额!。按日连续处罚 】 :    《。(一)企《业,。事业单?位和其他生产经营】者违法排放污染物的!;  —   (二)—企业: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!。经营者未经批—准擅自拆《。除,、,。闲置防治污》染设施的; — ,     (【三,)重:点排污?单位:不公开或《者不如实《。公开环境信息的; ! , ,   ?  (四)污染【物集中处理单—位不正?常,运,行或者未经》环境保护主管部【门同意停止运行污染!物,集中处理《设,施的:;    】 (五)建设单位】。未依法提交建设项】。目环境影响评价【。文件:或者环境影响—评价文?件未:经批:准擅自开工建设的;!   — , (六?)法律法《规规定的其》他行为 — ,    企业事【业单位和其他—生产经营者认为其环!境违法行为已改正】申请查验的县—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!保护主管《部门应当自受理申】请的次日起五—。个工:。作日内实施查验;未!申请查验《的环境?保护主管《部门应当自》。改,正,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十!五日内完成查验【 ? ?。 :第八十条《 违反环《境保护?法律法规的》规定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   ! 县级以《上,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!管部:门,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!行为过程中发现涉】嫌犯罪的应》当依法?。及时向?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!察,院移送公安机关、人!民检:察院对环境保护【主管部门移送的涉嫌!环境犯罪案件应当】依法进行《处理 》 第八十一!条 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以暴力、威胁或者!其他方法阻》碍环境保《护主管部门以—及有关主管部门工】作人员依《。法履行环《。境监督管《理职责的《。由公安机《关按照?中华人民《共,和国治安《。管理处?罚法等法律》的规定予以》行政处罚;构—。成犯罪?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: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