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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六章 法律》责任 第六】十三条 各》级人民?政府及?其环境保《护主:管部:门和:其他有关《部门违反本》条例规定有》下列情形《之一的对直接负责】的,主管人员和其他【直接责任《人员依法给》予处分;造成严重】后果: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!处分:其,主要负责人应当引】咎辞职  】   (《一)没有将》环境保护工》。作纳入国民》经济: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!划没有?制定本级政》府、本部门环境保】护目:标的; 》 : ,   (二)未按照!规定实施环》境保护规划的;【     】(,三)未按照规—定,。编,制、公开《突发环境事件—应急预案《或者未按照规定处理!本,行政区域内》的突发环境事件的】; ?     —(四)因违法—决策、未《依法履行监管职责】等造成重大环境事】件的; 【  :  (五)未依【法公:开相关环境信—息,的;   】。  (六)违法实】施行:政,许可、行《政强制、行政处罚的!;  — ,  (?。七,)严重干扰正常【环境执?法的;?。 ?。   ?  (八)发现环】境违法行为不予查】处的; —     》(九)将环境—保护资金截留或者挪!作他用的; 【 :。    (十)【有法律法规》规,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!。 第!六,十,四条 违反》本条例第《十二:条第二款规》定,擅自撤销或者变动】环境保护主管—部门确定的环境质量!监测点(断面—)的由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【环境保护《主管部门《责令改正并处—二万元以上五万元】以下罚款 —     违反】本条例第十二条【第三款?规,定环境监《测机:构未:按照环境《监,测规范从事环境监】测活动造成监测数据!失实的由县级—以上:。。人民政府环境保【护主:管,部门责令改》正并可处二万元以】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】;环境监测机构弄】虚作假隐瞒、—伪造、篡改环境监测!。数据的由县》。级以上人民》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!门处十万元以上【二十万元以下—。罚款并可对直—接负责的《主,管人:员和其他责任—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!万元以下罚款;【环境监?测机:构弄虚作假对造成】的环境?污染和?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!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!染和生态破坏的【其他责任者》承担连?。带责:任 : ,。 第六】。十,五条 ?违,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!二款:规定虚报、瞒报【、拒报、《迟报或?者伪:造、变造、篡改环】。境统计资料的由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!境保护主管部门责】。令改:正并可处《一万:元以上二万元—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!的并处二《万元:。。以上五万元以下罚】款 《 , 第六十六条! 违反本条》例第二?十一条第一款规定】企业事业单》位和其他生产—。经,营者未?依法取得排污许可】证排放污染物的由】县,级以上人民》政府环?。境,。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其!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!并处十万元以—上二十万元》以下罚款;拒不停止!。排放污染物的报经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!批准责?令停业、关闭企业】事业单位和》其他生产经营者不】按照排?。。污许可证的要求【排放污染物》的由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环境保】护主管部门责令限】期改正并可处十万元!以上二十《万,元以下罚款;拒不】改正或者造成—较大社会影响的【吊销其?排污许可证并—。报,经有批准权的—人民政府《批,准责令停业、关闭 ! ,     违反】本条例第二十一条】第二款规定企—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!产经营者《超过污染《物排放标准或者重点!污染:物排放总量控制【指标排放污》染物:。的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环境保护主【管部门?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!生产、排放或者【停,产整:。治等措施《;情节严重的报经】有批准权的人民【政府批准责令停业】、,关闭 — : 第六十七条 】违反:本,条,例第二十三条—第二款?规定企业事业单位】和其:他生产经营者未依法!建立载明防治污染设!施运行、维》护、更?新和污?。染物:排放等情《况的管?理台账的《由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环境保护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;逾期不改【正,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!元以:下罚款   !  违反本条例第二!十三条第三款规【。。定企业事业单位【和其他生产经营者】未经批准擅自拆除】、闲:。置水污染防治设施的!由环境保护》主管部?门责令限期》改正并处应缴—纳排污费数额一倍】以上三倍以》下的罚款《。;,未经批准擅自拆除】、闲置环境噪声污】染防治设施的由县级!以,上人民政《府环境?保护主?管部门?。责令限?期,。改正:并处五万元以上十】万元以下罚款;【未经批?准,擅,自拆除、闲置大气】污,染防治设施的由【县级以上人》民,。政府:环境保护主管部门】。依法处罚 】。    违反本【条例第?二十:三,条第五款规定受【委托单位《未,按照法律、法规和相!关技术规范》的要求运营防—治污染设施或者【实施污染《治理或者《在运营防治污染【设施或者实施污染治!理中弄虚作假的由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!境保:护主管部门》责令改正处五万元】以上十?万元以下罚款;【受委托?单位在运营防—治污染设施或者实】施污染治《理中:弄虚作假对造成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】破坏负有责任的还】应当与造成》环境污?染和生态破》坏的其?他责任?者承担连带责任 ! 第六十!八条 违反本条例】第二十四条》第一款、《第二款、第三—款的规?定企业事业》单位和其他》生,产经营者未按照【规定办?理排污申报手续【或,者变:更申报?手续的由县》级以上人《。民政府环境保护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;逾期不改正的处!五万元以上十—万元:以下罚?款, ?。     违—。反本条?例第二十四条第四款!规,定重点排《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!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!由,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,环,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!改,正处十万元以上二】十万元以下》罚,。款并予以公》告 》 第六—十九条 违》。反本条例第二十五】条第一款《规定企业事》业单位?。和其:他生产经营》者未:按照:国家:和本:省规定设置、管理】排污口的《由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环境保护主管】部门:责令:限,期改:正,并处五万元以上【十万元?以下罚款;逾期不】改正的处二十万元】以上五十万元以下】。罚,。款;:情节严重的报—经有批准权的人民】政府批准《责,。令停业、《关闭企业《事业单位和》其,他生产经营者未按照!规定设置标志—牌的由县级》以上人民政》府环境保护主管部】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不改正的处—二万:元以上?五万元以下罚款【 ?     违反本】条例第?二十五条《第二款规《定企业事《业单:位和其他生》产经营者通》过非核定的排—污口排放《污染物或者从污染物!处,理设施的《中间工序引出并排放!污染物的由县—级以上人《民政府环境保护主】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并处《五万:元以上?十万元以下罚—。款;:情节严重的报—经有批准权的—人民:政府批准《责令停业、关闭 】 : 》第七十条 违反【本条例?第二十六条第二【款规定自《动监控?设施的?。管理运营单位弄【虚作假隐瞒、伪【造、篡改自动监控数!据的由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!部门处五万元—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!;对造成的》。环境污染和》生态:破坏负有责》任的还应当与造【成环境污染》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!任者承担连》。带,责任: : 第七】十一条 违反本【。。条例第二十七—条第二款《规定污染物集中处理!单位:不正常运行或者【未经环境保护主【管部门同意》停止:。运行污染物集中处】。理设施的由县—级以上?人民政府《环境保护主管部【门责令?限期:。改正并处二》十万元以上五—十,万元以?下罚款 《     违反!本条例第二十七【条第三款规定污染】物集中处理单—位未:。向,当地: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!告企业事业单位【和其他生产经营者】交付:处理的污《染物的种类、数【量、浓度等信息【或者发现企业事【业单:。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!交付处理的》污染物的种类、数】量、浓度《发生:重,大变化未立即—报告当地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】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!元以下罚款 【 , ? 第七十二条 违!反本条?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!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!提交建设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!件,或者:环境:影响评价文件未经】批准擅自开工—建,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!监督管理《职责:的部:门责令停止建—设处十万《元以上?二十万?元以下罚款并—可,以责令恢复原状 】 》 第七《十三条违反》本条例第三十—。五条第四款规定油】码头:、,加油加气《站、储油储气库【(区)?和油罐车、气罐车等!未按照规定安装油】气回收装《置的由县级以上【人民:政府环境保护主管】部,门责令改正并处十】万元以上二十万【元以下罚款;—拒不:改正的?责令:停产整治 【   ? , ,违反本条《例第三十《五条第五款规定饮】食服务业经营者【未按照规定设置【油烟净化《设施的由《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!管部:。门责令改《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!元以下罚款;—拒,不改正?的责令停业》整治服装干》洗和机?动车维修等项目未】按照规定设置异味】或者:废气处理《装,置的由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《环境:保护主?管,部门: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!上二万元以下—罚款;拒不改—。正的责令停业—。整治 ! 第七十四条—违反:本条例?。第四:十条第?二款规定建》筑,施工企?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!。。府住房和城乡建【设,。等主管?部门:责令: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!上十万元以下—罚款;拒不改正的责!令其:停工:。整顿 ?    — (:一)施?工工地未设置硬【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!取覆盖、分段作业、!择,时施工、《洒水抑尘、冲洗地面!和车:辆等有效防尘措施的!;   【  (二)未—采用密闭式防尘网】遮盖在施工工地内】。堆存的建《筑土方、建筑—垃圾:、渣土?。和散装物料》的;  【   (三)—未及时?清运建筑土方、【建筑垃圾《。、渣:土和散装物料—的     !违,。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!二款规定土地使【用权人?对暂时不能开工【的建设用地的—裸露地面未进行覆】盖或者绿化的由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住房】和城乡建设等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!万,元以下罚款》   —  违?。反本条例第四—十条第二款》规定建筑土方—、建筑垃圾、渣土和!散装物料以及—灰浆:。等流体物料》未采用密闭方式【运送或?者,未采取其他》。措,施防:止物料?遗撒或者未按照规】定路线行驶的由【县级以上人民—政,府确定的监》督管理?部门责令改正处【一万元以上二万【元以下?罚款;拒不》改正的车《辆不得上道路行【驶 】 第七十五》条 违反本条例第】。。。四十一条规定—企,业事:业,单位和?其他生产经营—者未依法编制—突发环境事件应【。急预案?或者突发环境—事件发?生后未及时启动【突发环境《事件应急预》案的由县级》以上人?民政府环境保护【。主管:部门责令改》正;情?节严重的处五万元】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! — , 第七十六条违反】本条例?第四十八条第—二款:规定单位《或,者个人使用》。超过农业灌》溉,。标准和水产养—殖标准的《。污水进行灌》溉和养殖或者将【有毒:有害的污《。泥作为农用肥料使用!的由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农业或者渔业!主,管部:门,责,。令改正对个人处五】千元以上一》万元以?下罚款?对单位?处二万元以》上五:万元以下罚款 【 : , 第七十七】条 违反本条例第】四十九条规》定在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有关主管部【门划定的畜禽禁养区!从事畜禽《养殖业的由》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环?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!停止违法行为—;拒不停止违法【。行为的?处五万元以上十万】元以下罚款并—报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!或,者关闭 《。 ? , 第七十八【条 对违法》排污:造成环境事件的【企业事业单位—和,其,他生:产经:营者由县级以—上人民政《府环境保护主—管部门或者》其,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!以下规定处罚 !     (一【)对造成一般或【者较大环境》事件的按照直接【。损,失的百分之二十【处以:罚款;直接损失无法!认定的对造》成一般环境事件的】处十万元罚款对造】成较大环境事件的】处,三十万元罚款—对主要负责人和【负直接责《任的人员《处,上,一年度从本单位【取得的收入百—分之二十的罚款;】 《 ,   (二)对【造成重大《。或者特大环》境事件的按照直【接损:失的百分《之三十处《以罚款;直接损失无!法认定的《对造成重大环—境事件的《处一百万元》。罚款对造成》特大环境事件的【处三百万元罚款对主!要负责人和负直接】责,任的:人员处?上一年?度,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!百分之五十的—罚款: ,。     【对造:。成重大或者特大环】。境事件的可以—报经:有批准权的人—民政府批准责令【关闭 【 : 第:七十九条《 违反?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违!法行为之一受—。到罚款?处罚被责令停止或】者改正?违法行为拒》不停止或《者改正违法行为的】依法作出处理决定】的行政机关可以【自,责令停止或者改【正违法?行为:。的次日起按照原罚】款数额按日》连,续处罚 《    — (一)企业—事业单?位和其他生产经【营者违?法排放污染物的; !     (】二)企业事业单位和!。其他:生产经营者未—经批准擅自拆除、】闲置防治污染设施】。的; ?  《   (三)重点排!污单位?不公开?或者不如实公开【环境信息《的; ?  《 , , (四)污染物集】中处理单位不正常运!行或者未经环境保】护主管部《门同意停止运—行污染物集中处理】设施的; —。     (五)!建设单位未依法【提交建?设项:目环: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!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】未经批准擅》自开工建设的—; ?     —(六:)法律法规规定的】其他行?为  —。   企业事业【。单位和其他》生,产经营者《。认为其?环境:违,法行为已改》正申请查《。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环境保《护主管?部门应?当自受理申请的次日!起五个工作日内【实施查验;未申请查!验的环?。境,保护主管部门应【当自改正《期限届满《的次:日起十五日内完成】查验 ! 第八十条 违反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!规定构?成犯罪的依》法追:究刑事责任 】     县—级以上人民政—府环境?保护主管部》门在依法查处—环境违法行为过程中!发现涉?。。嫌犯罪的应当—依法及时《向公安机关或者人】民检察院移》送,。公安:机关、?。人民检?察院对?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移!送的涉嫌环境—犯罪:。案件应当依法—进,行处:理 ? 《 :第八:十一条 任何单位和!个人以暴力、威【胁,或者其他方法阻碍】环境保护主管—。部门以?。。及有关主管部门工作!人员依法履行环境监!。督,管理职责的由公安机!关按照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治安管【理处罚法等法—律的规定予以行政】处罚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?任,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