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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广州市固—体,废物污染《防治规定
】(2000年10】月27日广州市【第十一届人民—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—会第二十次会—议通过 2001】年1月1《。7日:广东:省第九?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二十二次会议批准】 2001年—2月9日广州—市,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!第49号公布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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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:布单位省九》。届人大常《委会第二十二—。次会议
【 颁:布时间20》01年1《月,1,。。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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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时间20【01:年6月1《日,
》。 ,。。第一条 《根据中?华,人民共和国固体【废物污染《环境防治法》有关规定结合—本市实际《情,况,制定本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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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在本!市行政区域内固体】废物的收集、贮【存、利用、转移【、处置适用本—规定法律、法规【另,有规定的《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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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】 市: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对本市固体废物污!。染环境的防治工【作,实施统一监督—管,理负责组《。。织实施?本规定并对违反本】。规定的行为进行【。处罚区、县级市【环境保护行政—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!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!防治工作实》施统:一监督管《理并对违反本规定的!行为进行《处罚计?划、规划、国土、】市容:环境卫生《、工业?、卫生、商业、交】。通、公安、》城市:管理综合《执法等部门》在各自职责》范围内对固体—废物污染环境—防治实施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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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四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:政府:应当采取措施—鼓励和支持产生固体!废物的单位研—究、推广、应用新工!艺、新技术减—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!和增加固《体废物的《回收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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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五条《 建设固体废物集中!处置设施和》场所的规《划应当?纳入本?市国民经济和—社,会,。发展规划以及本【市环境保护规—划建设固体》废,物集中处《。。置设施和场所的规划!由市环?境,保护行政《主管:部门会同规划、【国土、市容环境【卫生等?部,门编:制
】 第六?条 建?设固体废物》集中处置设施—、场所应当由具备】相应资质《的,机构编制建设—项,目环:境影响报告书—;,动工前应当经—市环境保护行—。政主:管部门批准;竣工】后经市?环,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,门验收合格方可使】用但依法《应当由省《环境保护《行政:主管部门负》责,审批:的除外固体废物集】。中处:置,设施和场所可以实】行有偿使用具体【办法由市人民政府】另行规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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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第七条 产生工业】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!向所在地县级以【上环境?保护:行政主管《部门申报登记并建】立固:体废物管理》档案申报和建立档案!。的内容主要包括固体!废物名称、》产生量、性质—、处置方《式和转移流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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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—条 可以回收利用的!固体废物实行回收利!用名录管《理制:度,回收利用《。名录由市环境保【护行政主管部门会】同,市容环境卫生、【工业、卫生等部【门研究提出》报,市人民政府批准【后公布?实施列入回收利用】名录的固体废物【应,当,进行回收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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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九条 从事固体!废物收集、贮—存、处置经营活动】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!条件:
》 : (:。一):具有与其经营能力、!。范,。围相适应《及防水、防火、【防渗漏、防》扬散、防流失措施】的设:施和场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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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【)具:有相应资《质的专业技术人员】;
【(三:)法律、法规—规,。定的其他条件
! 符合前款规定!条件:。的单位经市环境【保护行政《主,管,部门审核《同意后方可》从事前款规》定,的经营活《动
【第十条 《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!必须采取措施—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!物,对,环境:的污染自行贮存、处!。置固体废物的—应当具备第九条第】一款规定的条件;本!单位不具备条—件的可以《委托符合《第九条规定的单位】贮存、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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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— 固体废物贮存、】处置:的设施和场所由市环!境,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统筹安排贮存、处置!固体废物的单—位应:当在规?定的设施和场—所贮存、处置固体】废,物禁止将固》体废物随着倾倒、处!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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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以填】。埋或者?焚烧方式《。处置固体废物的【。处置工艺、效果及】污染物排放应—当符:合国家标准;有【本省、市地方标【准的应当符合地【方标准固体废物【填埋、焚烧》场在运行过程—中经营者应当接受】环境:保护:监测机构定期监【测污染?。情况固体废物填【埋场:或者焚烧场需要关】闭、闲置、拆除【的应当向市》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,申报;市环境保护】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,自收到申《请之日起1》5日内作出同意【或者不同意的—答,复;经同意关闭、】闲置、拆除》不再开发利用的应当!恢复:植被:并由环境保护监【测机构定期监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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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三条 开发—利用已关闭、装置】、拆:除的固体废》物填埋或者焚—烧场的应当事—。前进行环境影响【评价经市环境—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核?。同意后报规划—、国土?等,。部门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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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》 医院?。临床废物和》科研:单位:产生的携带病原体】废物应当在市、县级!市人民政府统—一安排集《中处置的设施—、场所进行焚烧禁】。止将其混入非危机】固体废物填埋或者焚!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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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— 禁止本市以外【不可利用《再生产的《固,体废物转移进—本市倾倒《、堆放本市以外可】以回收利用的固【体废物?需要转移进》本市的由接》收单位向市》环境保?护行政主管部门报】告按照?管理权限批准后【方可转?入固体废物转移出本!。市的应当《遵守接收地的—有关规定《并由移出单》位报市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:部门备?案
第十!六条 违反》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未!编制环境《影响报告书或者【环境影?响报:告书未经《批准:擅自动工的》。以,及处置?。设施、?场所未建《成或者未《经验收合《。格投入使用的依照】国务院?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!理条例有关规定【。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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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七条 违》。反本规?定第七条规定不申】报登记的《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!元以下?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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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违反】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!规定擅自从事固体】废物:收集:、贮存、处置经营】活动的责令停—止违法行为没收【违法所得可以—并处:违法所得一》倍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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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违反本!规,定第十五条规定擅】自转移?固体废物的处以一万!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!款
【第二十条 违反本】规定第十二条第三】款规定?。擅自关闭、闲置【、拆除固《体废物填埋场或者焚!烧场的处以二—万元以上五》万元:。以下罚款《。
—第二十一条》 违反本规》定第十四条规定将】携带病原体废—物混入非危》险废:。物倾倒?、处置?的处以三万元以上】五万:元以下罚《款
第二!十二条? 本规定自20【01年6月1—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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