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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兴市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】嘉兴市重大》建设项?目督查办《法的:通,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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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布单位 嘉!兴市人民政府
! ,发文字号 嘉政发[!2005]4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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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布时间【 2005-06-!0,5
生效时间 】2,005-06-0】5
各《县(市、区)人民】政府市政府各—部门、直属各单【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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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兴市】重大建设项目督【查办法?已经市政《府同意现印发给【你们请认真》贯彻执行
嘉兴市!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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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:。○○五?年六月五《日
第一条— 为全面《推进我市“项目推进!年”活动进一步【推进重大建设项【目建设进度提高【工程质量根》据浙:江省重?点建设?。项目管理办》法(浙江省人民政】府令[2001]】。136号《)、嘉兴市重点【建设项目管理—办法(嘉政发[19!96]51号)、嘉!兴,市(:市级)政府》投资项目管理—办法(嘉政发[20!03]42号)【和嘉兴市项》目推进年《活动考核办法(嘉政!发[2004—]72号)特制【定本办法
第二条! 本办法《适用于嘉兴》市行政区域》内重大建《设项:。目的建设和管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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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条 《本办法所称的重大建!设项目是《指经省、市政府【批准的在本市行【政区域内建》设的省、市重大建设!项目和重点》建设项目以》及市重大政府投【资项目(以下—。统称重?大建:设项目?)
第四条 市发!改委:负责全市重大建设】项目的综合管理市重!点,办,承担:重大建设项目—督查的组织》和,日,常管:理工作?市经贸、财政—、,规划建设、国—土资源、交通、水】利、环保、审计等】部门按照各自职责】和有关法律、—法规及?。本办法的规定做好】重,大,建设项目相关—的管理、监督和服务!工作
《第五条 各级政府】对,本行政区域内的重】。大建:设项:目的督查《。工作:应予以支持和配【合保障其顺利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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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督查的主!要内: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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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】重大建设项目—的实施计划》执行情?况;
—(二)重大建设项】目的基本《建,设程序(包括项【目,立项、初《步设计、开工—。手续、工程监理、】合同管理《、招投标及竣—工验收等)的执行】情况;
》 , (三)重大建设】项目实施中的有【关资金调《度、:。物资采购、工程设计!、,施,工,管理及征《地,拆迁等落实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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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省重】点办和上《。级,有关:部门及市领导—关于重大建设项目】。。的批示和要求的落实!情况
第七条【 督查的《主要方法
【 (一》)召开协调会—各,有关部门(单—位)应按要》求参加相关》的重大建设项目协调!会并积极《落实协调会会议【精神协调《会应形成纪》要及时报《送市政府《领导和各有》关部门?(单位)协》调会确定的有—关事项?落实情况应及—时反馈、通报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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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二:)发送督查通知单市!发改委可根据—重大:。。建设项目《建,设情况下达重大建】设项目督查通知单各!。有关单位应》按通知单《要求及?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!及时反馈市》重点办
》 (三)编】发,通报建立重》。。大建设项目》定期通报制度对【重大建设项目建【。设情况、《协调会确《定事项?落实情况和督—。查通知单办理情【况进行定期》通报
(!四)开展《专项:检查根据重大建设项!目建设?的实际情况》组织市级有关部门】(必要时可邀请市人!大、市政协派—员参加)和》新闻媒体进》行专项检《查检查中如发现有对!。督查通知单和协调会!确定事项久》拖,不办、逾期未报【和失实谎报以及有】失职渎职《行为的要视情—予以通报批》评,;对造成《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!导和有关《人员的相关责任并予!以媒体曝光》;对工程建设中的违!纪违规行为按有【关,规定处罚
第八】条 :督查的职责划分
! 《 (一)重大建设!项目单位应建立【业主(法人》),责任:制严格?按照经批准的—初步设计《所确定的《。建设:规模、标准、工期】。和概算施工》建设对建设中出现的!自身: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!题应:及时报?告主管部门;
】 《(二:)重大建设项目【。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!目的管理及》时协调?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!出现的有关困难和问!题需市重《点办统一协调—的问:题要及时报市重点办!;
》。 (三)市重点】办负责对全》市重大建设项—目的督查、》协,。。调、落实工作要【建立重大《建设项目统计—报告制度及》时掌握和反映项目建!。。设的进度《和存:在的具体问题—;及时召开协调会】。解决项目主管部门提!出的有关问题—和困难对难以协调解!决的重大问》题,要及时报告市政【府领导
第九条 !督查的一般程—序
《 (一)制!定重大建《。设项目督查工作计】划和实施《方案;
《。
(二【)发:督查通知单;—
: (三)进】行现场督《查;
》 ?(四)?发整改?通知书;
— ? (五)提出处理】意见;
《
: (六)跟踪复!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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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】立卷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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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《 督查的工作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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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!)重大建《设项目督查工作必】须,立足解?决实际问题不—做表面文章要督【。在实处督出成—效做到事事有—着落件件《有回音重大》。建设项目督查工【作要分别列入县(市!。、区)和市级—部门:(单位)工》作,目标、责任》制,考核内容和市项【。目推进年活动—考核内容对督查事】。项办理不力的县【(市、区《)和市级部门(【。单位)在年度考核时!。。要予以扣分
【 (二)【加强队伍和制度建】。设从事重《大建设项目督查【工作的人员要恪【守职责?、加强学习、廉【洁自律、努力—进,取积极探索做好【重大建设项目督【查工作的新路—子、:新方法努力使督查工!作制度化、程—序化、规范》化
第十一条 本!办法:自发布?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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