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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嘉?兴市人民政府—关于:。印发:嘉兴市重大建设【项,目督查办法的通知 ! , 颁《布单位? 嘉兴市人民政府】。。 发文字号】 嘉政发[200】5]42号 【。。 颁布时间— 2005-0【。6,-05 生效【时,间 :20:05-06-—05 各县—(市、区)人—民政府市政》府各:部门、?直属:各单:位,   嘉【。兴市重大建设项目督!查办法已经市政府同!意,现印发给《你,们请认真《贯彻执行 嘉兴】市人民政《府 二○○五【年六月五日 第一!条 为全面推进我】市“项目推进年”活!动进一?步,推进重?。大建:设项目?建设进度提》高工程质《量根据浙江省重点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(!浙江省人民》政府令[《200?1]136》号)、嘉兴市重点】。建设项目管》理办法(嘉政发[】1996]51号】)、嘉兴市(市【。级)政府投资项【目,。管理办法《(嘉政?发[2003]42!号)和嘉兴市—项目推进年活动考核!办法(嘉政发—[200《4]:72号)特制定本】办法 第二条【 本:办法适?用于嘉兴市行政区域!内重:。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和!管理 第》三条 ?本,。办法所?称的重大建设项【。目是指经省、—市政府批准》的在本市行政区【域内建设的省、市重!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建!设,项,目以及市重大政府】投资项目(以—。下统:称重大建设》项目) 第四条】 市发?改委负责全市重大】建设项目《的综:合管理市《重点:办承担重大建—设项目督查的—组织:和日常管《理,工作:市经贸、财政、【规划建设、国土资源!、,交通、水利、环【保、审计等》部,门按照各自职—责和有关法律、【法规:及本办?法,的规:定做好重大建设【项目相关的》管,理、监督和服—务工作 第五条】 各级政府对—本行政?区域内的重大建【设项目的督查—工,作应予以支》持和配合保障其【顺利进行 第六】条 督查的主要内容!  》。。 (一)《重大建?。设项目的实》施计划执行情况【;, ,。。。   (二)重大建!设项目的基》本建设程序(包【括项目立项、—。初步设计、开工【手,续、工程《监理、合同管理、招!投,。标及竣工验收等【)的执行情》。况; 《  (三)》重大建设项》目实施?中的有关《资金调度、物资采购!、工程设计》、施工管理》及征地拆迁等—落实情况; —   (四)省【重点办和上级有关部!。门及市领导关—。于重大?建设项目的批示和要!求的落实情况— 第七条 督【查的主要方法—   《 , (一)召开协调会!各有关部门》(单位)应》按要求参加相关的重!大建设项目协—调会并积《极落实协调会—会议精神协调会应形!。成纪要及时报—送市政府领导和各】有关部门(单位)协!调,会,确定的有关事—项落实情况应及时】反馈、通报》 ,    《 (二?)发送督查通知单市!发,改委可根据重大建】。设项目建设情—况下达重大》建设项目《督查通知单》各,有关单?位应按通知单要求及!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!及时反馈市重—点办:     —。(三)编发通报建】立重大建《设项:。目定期通报制度对】重大建设项目—建设情况、协—。调,。会确定事《项落实情况和督查】通知单办理情况【进,。行定期通报 — ,。  :  (四)开展【专项检查根据—重大建设《项目建?设,。。的实际情况组织【市级有关部门(【必要时可邀请市【人大、市政协派员参!加)和?新闻媒体进行专项检!查检查中《如发现有对》督查通知单和协调会!确,定事项久拖不办、】逾期未报《和失实谎《报以:及有失职渎》职行为的要视情【予以通报批评;对造!成严重后果》。的要追究领》导和有关人员的相】。关责任?并予以?媒体曝光;对工程】建设中的违》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!定处罚 第八条】 督查?的职责?。划,。分    】 (一)重大建设项!目单位应建立业主】(法人?)责:任制严格按照经【批准的初步》设计所?确,定,的建设规模、标准】、工期和概算施【工建设对建设中【出现的自身无—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!应及:时报告主管部门;】    》 (二)重大建【设,项目主管《部,门要加强对项目【的管理?及时协?调,解决项目建设过程】中出现的有关困难和!问题需市重点—办统:一协调的问题—。要及时报市重点【办; ?     (—三)市?重点办负责对—全市重大《建设项目的督查【、协调、落实工作】要建立重大》建,设项目统计报告【制度及时掌握和反】映项目建《设的进度和》。存在的具体问题;及!。时召开协调》会解决项《目主管部门提出【的有关?。问题和困难》对难以协调解—决,的重大问《。。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!领导 第》九条 督查的一【般程序   !  (一)》制定重大建设项目】。督查工?作计划和实施方案;!     —(二)发督查—通知单;《     (三】)进行现场督查; !     》(四)?发整改通《知书;     !(五)提出处理意见!;     (】。六)跟踪复查; 】     (七)立!。卷归档 第十【条 督查的工作要】求   【  (一)重大【建设项目督查工【。作,必,须立足解《决实际问题不—做表面文章要督在实!处督出成效做到事事!有着落件《件有回音重大建【设项:目督查工作要—分别列入《县(市、区)和【。市级部?门(单位)工作目标!。、责任制考核内容和!市项目推《进年活动《考核:内,容对:督查事项办》理不:。。力的县(市》、区)和市级部【门(:单位)在年度考【。核时要?予以扣分 》     (二)】加强队伍《和制度建设》。从事:。重大建设项目—督查工作的人员要】恪守职责、加—强学习、廉洁—自律、?努力进?取积:极探索做好重大建】设项目督查》。工作的新路子—、新方法努力使督查!工作:制度:化、程序化》、规范化 第十一!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!日起施行 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