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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》。 广东省珠江—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!。 》    (1—998?年11月27日广东!省第九届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六次会》。议通过 199【8年12月》22日广东省第九届!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公》。告第30号公布【 根据201—。0年7月23日【广东省第十》一届人民代表—。大,会常:务委:员会第二《。十次会?议通过 《2010年7月23!日,广东省第十一届【人民: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。公告第4《4号公?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!行的广?东省: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关《于修改部《分地方性法规的【决定修正)   ! 第一条】 为保护珠江三角】洲,的水质防治水污染】保障饮用《水安全实《行水资源的》可持:续,利用:促进现代化建设根据!中华人民《共和国?。水污染防治》法及有关法》律、法规的规—定,。结合本地区的—实际制定本条例 】 第—二条 本条例适用】于广东省珠》江三角洲经济—区的地表《水体水质保护—珠江三角洲经济【区(以下《简称区域)的范【围,按珠江三角洲—地区改?革发展?规划纲?要的规定确定—     】区域沿海《。海域水质保》护不适用本条—例 《 , 第三条 —。区域内市(地级和地!。级以上市下同)、】县(县级市、区下】同)和乡、镇—人,民政府?对辖区的《。水,环境:质量负责实行水环境!质量行政首长—负责:制 第四!条 区域内各级【人民政府应从财【政中安排专项经【费用于?。水污染?。治理和水质保护 ! 第五条【 区域内各市、县】人民政府应定—期向:。上级人民《。政府和?同级人民《代,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报告—水质保护《的情况 】 第六条 省和区域!内市、县人民政【府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门对辖】区内:的水:质保:护,实施统一监督管【理 : ,。     水利】行政主管部门、重】要江河的水源—保护机构根据各自】职责参与水》质保护规划制订【和主要江河、湖泊、!。水,。。库的水质监测 !  :   卫生行政主管!。部门负责生活饮【用水水源水质的【卫生监督协同调【查处:理饮用水源污—染事故 》     各级交!通行政主管部门的】。航政、港务监督【机关:根,据各自职责分别【对船舶污染和港【区环境实施》监,督管理 《。。    — 地:质矿产行政主管【部门协同环境—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对矿产资源【开发中的水污染【防治实?施监督管理 —     农业!行政主管部门加【强对农药、化—肥、除莠剂》的使:用管:理减少农业》生产对?水环境的污染 !。     》林业行政《主管部门参与水质】保护规划的制订加强!对生态公益林—。的管理?防止水质污》染, ?     》公安、市政、环卫】、国土、规》划、供水、经济管】理部:门根:据各自职责协助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,对,水质保护《实施监督管理 !  :  : 上述部门的水质保!护工:。作应接受同级—环保部门的检查和】指导对不《履行:法,定,职责的由《环境保护《行政主管部门—报同级人民政府【处理: , 》第七:条, 省人民政》。。。府划:定区域内地表水【环境质?量功能区制订水质控!制目标 《   》  :水环境质量功能【区和水质目》标控制方案应—当包:括划定主要江—。河、湖?。泊、水库等地—表水体的水环—境质量功能区—和,所执行的《水质标准设置跨【。行政区主《要河流边界断—面及其水质》控制指标明》确对河流边界断面】水质负责的》相关地区  !   ?市、县?、镇:人,民政府应根据区域内!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!区和:水质:控制目标采取相应措!施保证功能区和边界!断面水质符合—规定的目标 】 第《八条 区域内主要水!污染物排放实施总】量控制?省,人,民政府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部》门会同有关》部门根据《区域内地表水环境】质量功能区和水质控!制目标将总量—控制指?标,逐级分?阶段分配到各市【、县所属《主要河段  !   市、县—环境保护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将区域】内的:企业: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!户排放的《水,污染物控《制在分配的总量【控制指?标内  【   水污染—物排放量《超过总量控》制指:标,的市、县必须—按上:级环境?保护行?。。政主管?部门的要求限期削】减水污染物》排放:量 》 第九条 —各地新建、扩建【、改建、迁建的建设!项目排放的》水污染物《。。不,得突破本行》政区以及排放地【点或河段的》排污总?量控制指标 【。  ?   对已超出总】量,控制指标的地区【环,境保护行《政,。。主管部门不得批【准新建、扩》。建、改建可》能增加水污》染物排放量的—建设项目的》环境影?响报告书确需建【设的必须先行削【减本地区的污染负荷!并征得上级》环境保护行政—主管部门的同意 】 第十条】 环: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在《审批可?能造成跨行政区【域水环境《污,染的建设项目的环】境影响报告书—时应征?求相关地区环境【保护:行,。政主管?部门的意见有不同】意见并?协调不成的》报共同的上级环【境,。保护行政《主管部门裁》定 《 第十》。一条 ?向水体排放水污【染物的企业事—业单位和个体工商】户应按规定》向当地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!记拥有?的污染物《排放设施、》。处理设施和在正常】作业条?件下排放污染—物的种类、数—量和浓度等如—实填写?排污:申报登记表环境保】护行政主《管部门对《排污:申报登?记表申报的情况核实!后根据分配》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!发给排污许可证实】行总量控制排—放    】 水污染物排放【许,可证管理办法由省人!民政府另行制定【 —第,十二条? ,排污单位必须在排】污口安装污水排放】。计量:器并保证计量器【的正常使用》 第十】三条 区域内的【城市(指《国家:按,行政建制《设立的?。市和:镇)应当建设—城,市污水集中处—。理设施?一万人以上的乡【、村:也应当根据》水质保护规划的要】求建设?污水集中处》理设施城市污水【处理率?到,二,〇〇五年不得—低于百分之》四十到?二〇一〇年》时不得低于》百分之?七十 【 ,第十四条 城—市污水集中处理【设施实行污》水,处,理有偿服务收—取的污水处理费【必,须用于城《市污水集中处理【设施的运行和补助】建设污?水处理设施污—。。水集中处理的收费办!法由省?人民政府另行—规定: : 第十五条 !排入:城市污水集中处理】设施进行《处理的工业》废水必?须达到规定的—进水水质标准— ,     向】城市污水集》中处理设施排放污】水并且缴纳污水处】理费的单位不再缴纳!。排污费? 第十】六条 城市》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应!。保,。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!常运转保证》出水水质达到国家】或地方规《定的排放标》准 《   ? , 城市污水集中处】理,单位应对其》出水:水质和?水量进行检测定期】。向当地环境保—护行政主管部门报】告并对其产生的污泥!进,行无害化处理 !     城—市,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排!放的污水《超过排放标准—。时应由同级人民【政,府责令其限期治【理并缴纳超》标排:污,费 【第,十七条 禁止在区】域内建设小型化学制!浆造纸、制革、【电镀、印染、染料】。、,炼油、农药和其他】污染严重的企—业 — 第十八条 船【舶排放?含油污水、生—活污水应符合—船舶污染《物排放标准船舶【的残油、废油、垃圾!禁止:排入水体 ! 第十九条 区域内!的,畜禽养殖《场必须对粪便、废】水和其他废》弃物进行《无害化处理其废水】必须经过处》理达标后才能—向,水体排?放 ? 第二十条】 新建的《港口、码头》应设:置回收船舶残油、废!油,、含油废水和船舶】垃圾等废弃物的设施!     】已建港口、码头尚未!设,置回收设施的应在本!规定颁布《之日:起,两年内建成有关设施! ?  :   油《码头和造船、修船】、拆:船单:位,应配备防止》油污染事故的—。处理设?施 ? 第二十一条! 在生产、》装卸和运输》油类及有毒有害【物品:以及利?用港口码头、仓库】或容器贮存上述物品!时,必须配?备防溢、防》渗、防漏、》。防散:落,。。等安全设施》和事故应《急处理?设施: 第二】十,二条 ?禁止单位和个人【向水体倾倒》。固体废弃物》 :     贮存、!运输和处置》固体废弃物应当采取!措施防止污染水环】境 》 第二十三条 发!生跨行?政区水?污染事?故时当地人民—。政府必?须及:时采取措施处理污】。染并通报相关地【区人民政府和报告】上级人民政府 【。 , ,    《 ,相关地区环境—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!。以,对跨界?河,流边界断面水质进行!监测、检查发—现边界?断面水?质超标时应将—边,界断面水质超标【的情况向上级—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部门和同》级人:民政府报告边界【断面水质超标—的市、县必须在【接到报告之日起一】个月内?。。。采,取有效防治措—施削减污染物排放量!逾期仍不采取有效】。防治措?。施的由其共》同的上级《人民:政府责令其限期治理! 》 第二十四条 市】。、县:集中式?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!源保护区的划—。定由省环境》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:会,。同,有关部门和市级【人民政府《提出报省人》民政府批准 【 :  :  市、县集中式】供水以外的饮用水地!表,水,源保护区《。的划定由市级人民】政府提?出省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审定》后报省人民政—府批准? ? 第二十五条】。 经批准《的饮用水地表—水源保?护区应?划定明确的地域界】线树立界碑 —。 》第二十?六条 饮用水地表水!源保护区内》执行下列规定 】    — (:一)排放水污染物必!须符合排污》许可证规定的标【准,。。和总量;当》水污染物排放总【量不能保证受纳水】体水质目标时应【削减排?放,总量;?。     !。(二)禁止毁林开荒!破坏植被和非更新】性砍:伐,水源:林、护岸林以及【使,用炸药、《毒品捕杀《鱼类等破坏水—环境生态的行为;】 《     (三【)禁:止向水域排放和倾倒!残油:、,。。废油、油性混合物、!垃圾、粪便、工业】废,渣及其?他废弃物; 【  《   (四)禁【止设置占用河面经】营或向水体》。排放污染物的—餐饮场?所;   !  (五)》禁止:。建设大中型畜—禽饲养场 — 第》。二,十七条 《饮用水?地表水源二级保【护区除?执行:第,二十七条规定外还应!执行下列规》定   】 ,。 (:。。一):禁止新建、扩建【向水体排放》污染物的《建设项目改建—项目必须削》减污染物的排放量;!已有的排污》口排放?的污染物使水体【达不到?规定的水质标准时】由县级以上环境保】护行政主管》部门:制订:污染物削减》计划并监督排—。污单位执行削减后】仍达不到规》定的水质《目标的?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按照规定的》权限责?令其限期拆除或【治理:;   【  (二)禁止发展!新的城镇控制—。已建成的人口集中居!住区;已建》成的城镇和居住区内!的生:活,污水:应进行处理达标后】方可排放《; :     (!。。。三)禁?止在:河面围养《禽畜以?及在河岸或》河中沙洲设》置禽畜?饲养:点,; 《     (四】)禁止堆《置和填埋工》业废渣、城市垃圾】和其他?废弃物; 】     (—五)禁止设置装【卸油类、《。垃圾:、粪便和有毒物品】的码头? 》。 ,第二十?八条 饮用水地表】水源一级保护—区内除执行第—二十七条和第—二十八条《规定: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! ,。 ?     (一)禁!止向:水体排?放污水?;原已设置的排污】口由县级以上人民】。政,府按照规定的权【限责令限期拆—除; ? 《    (二—)禁止新建》、,扩建与供水》。设施和保护水源【无关的建《设项目;原已建成的!建设项目由县级以】上人民?政府制订《拆,除计划限期》拆除 —    《 (三)禁止从事】旅游、?游,泳和其他可能—污染水体的活—动 ? 《第二十九条 市【、县人民《。政府不能保护边【界断面水《。质符:合规定的《控制:指标或逾《。期未完?成限制削减水污染物!。排放总量《任务的由上一级人】民政:府责:令改正逾期不改【。正的给主《要负责人以行—政处分 】 第:三十条 违反本【条例:第九条?规定:的由本级人民政【府或上级环境—。保护行政主管—部,门,撤销原批准决定对】直接责任人给—予行政处分》 : : 第三《十一条 违反本【条例规定《有,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!级,以,上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?部门或?者其他依照》法律、法规行使水污!染监督管《理权的行政管理部门!责令:其改正并根据情节轻!重,给予处罚 —     (】一)拒报或者谎报有!关,污染物排放申—报登记事项的可以处!以三百元以上—三千元以下》罚款; 《 ?  :   (二)违反】第十:一条规定未申领【排污许?可证但排放污染物未!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!标准:的应当?。给予警告《责令限期办理排污许!。可证可以并》处三百元以上—。五千元以下的罚款;!不按:排污许可证规定【的标准排放》的应当限期改正【并处以五千元以上】十,万元以下罚款情【。节严重的可以—吊销:排,污许可证; 【     【(三)违反第十【二条规定不》在排污口《安装污水排放计量】器并保证其正常使用!、不能正确反映排】污,单位污水排》放,情况的责令其改正并!可处以三百》元以上三千元以【下的罚款; !     (四)违!反第十八条规—定造成严重污—染的由所在地的市】、县人民《政府或者上》级人民政府责—。令关闭;《    】 (五)违反本条】例第十九条、—第二十三《条第一款规定—排放、倾《倒污染物、废弃【物的处以五千—元以上十万元—以下的罚款; 】    《(六)违反》本条:例第二十七条第(三!)项、第《二十:八条第(四)—项的规定除责令【其消除污染后果外】处以五?。千元以上十万元【。以下的罚款; !     (七)违!反本:条,例第二十《九条第(二)项的】规定新建、扩建与】供水设施和》保,护水源无关的—建设项?目或设施的由—县级以上人》民政:府按照国《务,院规定的权限—责令停业或者关闭】 》 第:三十二条 违反【本条:例规定?造成重大水污—染事故构成犯—罪的: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 【 第三十三条 】当事人对行政处【罚不服的可以在【收到处罚《决,定书之日起十五日】内向作出处罚—决定机关的》上一级?机关申?请复议?;对复议决定不【服的可以在接到复】议决:定书之?日起十五日内向人】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!人也可?以在接到处罚决定】。书之:日起十五日》内直:接向人民法》院提起诉讼》 》 第三?十四条 区域内【各市人民政》府可根据本条—例结合本《地,区的:实,际情况制定实施【办法经?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!后施行 !第三十五条》 本条例自19【99年1月》1日起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