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广东省【珠,江三角洲大气污【染,防治办法
】广东省人民政—府令
第!13:4号:。
: 《广东省珠江三角【洲大:气污染防《治办法?已经:20:09年2月27【。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!一届27次》常务会议通过—现予发布自20【09年5月1日【。起施:行,
省? 长 黄华华
二!。〇〇九年三月三【十号
?
:
:
第一【条 为?保护和改善珠—江三角洲区》域大:气环境防治区域【性、复合型大气【污染保障《人体:健康根?据中华?人民共?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!及有关法律、法【规的:规定:制定本办《法
:
,
第二】条 本办法适—。用于广?东,省珠江三角》洲区域大气污染【。防治本办法涉及的】。单,位和个人是指—珠江三角《洲区域内的单位和个!人
:
— 珠江三角洲区域】(以下简称》区,域)的范围按照【广东省?珠,。江三角洲《经济区?现代化?建设规划纲要—的规:定确定
《
,
第【三条 省人》民政府制定》区,域大气污《染防治规划有—计划地控制或—削减各地方主要大气!污染物的排》放总量
!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对—改善本行政区域大】气环境质《。量负责制定规划【采取措施使本行政区!域的大?气环境质量达到【规,定的标?准
—
: 第四条《 各级人民政府【环境保护主管—部门对大气》污染防治实施—统一监督管理统一发!布大气环境质量【信息
! 经济综《合宏观调控部—门制定有利于—大气:污染防治的产—。业政:策;公安、》交通、渔业、—海事管理部门根据各!自职责对机动车、机!。动船:大,气污染防治实施【监督管?理
— ?其他有关主管—部门在各《自职:责范围内对》大气污?染防治实施监督管】。理
? , 《 各级人民政府监】。。察机关依法对各有关!行政主管部门及【其工作人员履行大气!。。污染:防,治工作职《责进行监督检—查及时查处不依【法履行职责的行为】。
,
?
第》五条 省人民政府建!立区:。域大气?污染防治联防联控】监督:协作机?制采取?以下措施对区—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实!施监督?
【 (:一):检查区域内大气污染!防治规划实施情【况组织考核区域【内各级人民》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!作;
! (二?)定期?通,报区域内大气—。污染防治《规划实施进展、大气!。环境质量、重大【建设项?目等情况《;,
《 《(三)?协调解决跨地市行】政区域?大气污染《纠纷:;
【 (四)协—调各地、《各部:门,建立区域统一的【环境保护《政策
! ,第六条 省人—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!部,门应当建立》符合:区域大?气污:染特征的大气—环,境质量?监测:评价体?系建设?区域大?气环境质量监—测网:络体系监《测,点位应?当覆盖城市区域【、城市道路两侧和清!洁,背景地?区
:
? , ?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!。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!家和省的规定建立和!完善大气环境—监测网络设》立大气环境质量和】大气污?染源自动在线监【测系:统
】 省人民政府气象】主,管部:门应当开展对—影响大气污染—。物输:送、扩散和变化的】天气气候《条件:现状的评估建立【。区域灰霾天气—监测、预测》、,预,警体:系
》
第》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!人都:有,。保护:大气环境的义—务并:有权对污《染大气环境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】检举和控告》
各!级人民政府环境保】。护主管部门应—当根据?当地:实际情况设》立大:气污染、《机动车?污染有奖举报制度或!者聘任“《社会监督员”协【。助,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!督管理?工作
?
》 各级《人民政府可》以对提前或超指标】完成:污染物?排放总量控制—任务的企业以及【。其他在大气污染防治!。中有突出《贡献的单位》和个人进行表—。彰和奖励
!
?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!对区域内排放二氧化!。硫、:氮氧化物、挥发性有!机物、可吸入—颗粒物等主要大气污!。染,物实施总量控制制度!
【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!照,省人民政府的—规定削减和控制本】行,。政区域?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!放,总量
》 排—放大气污染物的不得!超过国家或》者,地方规定的》大,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!主要大气污染物排】放总:量控制指《标
【 对超过主要【大,。气污:染,物排放总量控—制指标、且环境无】容量的地区》政府环境保护主【。管部门?应当暂停审批新增】主要大?气,污染物排放总量【的建设?项目的环境》影响评价《文件
— 禁止—。发,展和使用《大气污?。染物排放量大—的产业和产品;推】。进企业节能降耗促】进,清洁生?产
—
?第九条 地》级,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!对公交车、出—租车、公务车—新车登记提前执行国!家下一阶《段机动车排》放标准?配套淘汰《国家第二《阶段:排,放标:准以下在用公交车、!出租车的经济补偿】政策;鼓励其他车】辆新车?登记提前《执行国家下一—阶段机动车排放【标准
【 对机》动车实行环保标【志管理禁止大气【污染:物排放超标》的机动车上路行驶】
【 机动船行驶时【不得超过国》家规定的排放标【准
【 第十条》 油品供应企业【应当在2009年1!2月31日前向区】域内所有加油站【供应符合国家现阶段!机动车排《放标:。准的车用成品—油并加快推广供【应符合国家下一阶段!。机动车排放标准的】车用成品《油
】 新:。建油库、加油站【及新登记油罐车应】。当完成油气》回收系统安装后才】能投入使用》;已:建油库、加油站及在!用油罐?车应当在《2010年底—前完成油气回收【综合治理设》施
】 第十一条 —区域内不再》规划布点新建—燃煤燃油《电厂
! 燃煤、燃油电厂及!。使用工业《锅炉、窑炉的单位应!当按照国《家和省的规定采【。取脱硫、固硫、除】尘、脱氮或低氮【燃烧技术燃煤—、燃油?。电厂及额定蒸发量大!于65蒸吨》的锅炉、窑炉应【当安装大气污染物】排放自动在线监测装!置与当地人民政【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!联网并保证其正常运!行
? 》 安装脱硫设施【的燃煤机组安—装脱氮设施的燃煤、!燃油、燃气》机组:按,规定享受上网电价】加价政?策在同等《能耗:水平下安装脱硫、脱!氮设施的发电机组】实行:优先上网
! ?地级以上市人民政】府应当根据》本行政区内大气污】染防治的需要淘【汰高能耗、重污【染的工业《锅炉:。、窑炉?积极发展低能—耗、:轻污染或无污染的】。工业锅炉、窑炉【;制订燃煤锅炉、】窑炉改用清洁—能源实施《范围、期限和—补贴政策《减少:燃煤污染
】。 地级以上】市人民政《府应当根据大气污染!防治的需要划定行政!区域内燃《料限:。。制,区限制?区内禁止新建普通】燃煤、燃《。油,锅,炉,
— , 第十二条》 淘汰挥发》性有机物含》量高的油漆、涂料产!。品;:鼓励生产和销售挥】发性有机物》含量低的杀虫—气雾剂、洗涤—剂、胶粘剂》、发:胶等产品
】 汽车—制造、汽车》维修、石化、家具】制造加工、制—鞋、印刷《、电子、服装干【洗等行业应当按照】。。有关技术规范治理无!组织排?放挥发性有》机物
! 第十三条 城市饮!食服务业经》营者排放油烟—、烟尘不得超—过规定的《标准油?烟应当通过专门的烟!道排放?禁止向城市地下【管网:排放油烟《
新!建的饮?食服务经营场—。所应当使用电、天】然气、液化》石油气等《清洁能源;》已建的饮食服务经】营场所应当》按,照各地级以上市人民!政,府的要求限》期改用清洁能源【
《
第十四【。条 禁止《将废弃沥青、—油毡:、橡胶?、,塑料:、皮革?及其他焚烧后能产】。生,有毒:有害:烟尘和恶臭》气体的物质作为燃料!使用;?禁止以?露天焚烧方式—。。回收金属
【 ,
《第十五条《 市区闲置或裸【露的土地具备—绿化条件《的应当建设临时绿】地
》 贮》存,、堆放煤炭、煤【矸石、煤渣、煤灰】、,砂石:、灰:土等易产生》扬,尘物料的应当—采取:围挡、遮《盖等防治扬尘污【。染的措施《
: ? 建设施—工场地应当采取围挡!、遮:盖等防治扬尘—污染的措施;施【工车辆进出施工场】地应当采取喷—淋或者?。冲洗等措施
! 装卸、运输!、贮:存能够散发》有毒有害气体—或者粉尘物质的【应当配备《专用密闭装置或【者采取?其他防尘措施
! 《 在道?。路、广?场和其他公共—场所进行清扫保【洁作:。业的应当采取防治】扬尘污染的措—施
!第,。十,六条 ?。各级人民《政府应当建》立大气污染事故预报!预警系统和应急【预案当?。污染水平达》到,相应:预警:级别时?应当采取下列—应急措施
! (《一)及时通报可能受!。污染危害的单—位和居民;》
】。(二)对特》定污染源实施—禁止排放;》
】(三)禁止》或限制高排放机【动车行驶;
】 (—。四)采取减轻或者】消除污染的其他有效!。措,施
》
? 第十七条 违反】本办法第八条第【三款规定排污—单位排放污染—物超过?国家或者地方规【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!。标准的由《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环》。境保护?主管部门依法责【令限期治理处1万元!以上10《万元以下《罚款;?超过:国家或者地》方规定的大气污【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!。由,县级以上人》民政:府环境保护主管部】。门责令限《期治:理处:1万元以《上3万元《以,。下罚:款
!限期治理期间由人民!政府环境《保护:主管部门责令—限制生产、限—制,排放或?。者停产整治限期【治理的期《限最长不超过1年逾!期,未完成?治理任务的》报请同级人民政【府责令停业、关闭】。
》
第十八条 】违反本办法第九【条第二款规》。定,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!的机动车上路行驶】的由公安机》关,依法:进,行处罚
— : 违反本—办法第九条第三【款规定机《动船行驶《时超过规定的排放】。标准的由海事、交】通,、渔业等依法行使】监督管理权的部【门,依法进行处罚
】
第【十九条 违反本办】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!的,由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环境》保护主管部》门责令?限期改正并》处,3000元》以上3万《元以下罚款
】
? 第?二十条 违反本【。。办,法第十一条第二款】。规定:的由县?级以上?人民政府环境保护】主,管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;逾期不改正的】处,1万元以《。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!
?
:
?。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!办法第十《三条第一《款、第十五条—第三款规定》的由: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环境《保护:。主管部门或》者其他依《法行使监督管—。。理权的部门依法【责令停止违》法行:为限期改正可以【处5000》元以上5万》元以下罚款》
:
》 第二十二条— 违反本办法—第,十,。四条规定的》。由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!部门:依法责令停止违法】行为处200—0元以上2》万元以下《罚款:
】第二十三条》 违反本办法第十】五,条第一款、第二款】、第四款规》定在城?市,市,区进行建《设施工?或者从事《其,他产生扬《尘污染的活动未【采取有效《扬尘防治《措,施致使大气环境受】。到污染的依法责令限!。期整改处2》000?元以上2万元以【下罚款;对逾期仍未!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!定要求的可》以责令?其停:工整顿?
,
, 前款规!定的对因建设施工造!。成扬尘污染的—处罚由?县级以上《。人民:政府建设《。行政主管部门—决定;对其他造【。成扬尘污染的处罚由!县级:以上:人民政府指定的【有关主管《部门决定
》
— 第二十《四条 ?从事大气污染防【。治监测、监》督执法管《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!权、徇私舞弊—、玩忽职守、行政】不作为者给予行政】处分;构成犯罪的】。依,法追究?刑,事责任
》
第【二十五条 本办法】。自2009年—5月1日起施行
】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