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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广东省珠江三】角洲大?气污染防《。治,办法: ? 广:东省人民政府—令 》 第134号 !  :  :广东省珠江三—角洲:大气污?染防治办法已经【200?9,年2月2《7日广东省人民【政,府第十一届27次常!务会:。议通过现《予发布自20—09年5月1—日,起施行 《 省 长 黄—。。华华 二〇〇九】年三月三十》号 】 ,。 第一条》 为保护和改善珠】江三角?洲区域大气环境防】治,区域性、复合型【大气污?染保障人体健康【根据中华《。人民共和国大气【污染防治法》及有关法《律、法规的规定制】。定本:办法 — 第二—条 本办《法,。适用于广东省—珠江三角洲区—域大气污染防治【。本,办法涉及的单位和】个人是指珠江三角洲!区,域内的单《。位和个人《 :     —珠江三角洲区域【(以下?。简称区域)的范围按!照广东省珠江三角洲!经济:区现代化建设规划纲!要的:。规定确定 》 第】三条 省人民—。政府制定区域大气】污染防治规划有计划!地控制或削减各地】方,主要大气污染物的】排放总量《     县!。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改!善,本行政区域大—气环境质量负责【。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使!本行政区《域的大气环境—。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! ? ? 第四条 各【。级人民政府环境【保护:主管部门对大气【污染防治实施统【一监:督管:理统一发布大气环】境质量信息 —。     经】济综合宏《。观调控部门制定有利!。于大气?污染:防治:的产业政策;公安、!交通:、渔业、海事—管理部门根据各【自,职责对?机动:车、机动船大气污】染防治?实施监督《管理 —。    其他—有关主管《部门在?各自:职责范围内对大气】污,染防治实施》监督管?理, :     —各级:人民政?。府监察机关依法对】各有关?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!作人员履行大气污染!防治工?作职:责进行监督检查【及时查处不依法【履行职责《。的,行为: 》 第五条 省】人民政府建》立区域大气污染防】治联防联控监督协】作机制采取以下措】施,对区域内大》气污染防《治实施监《。督    】 ,(一)检查区域内】大气污染防治规【划实施情况组织考】核,区域内各级人民【政府大气污染—防治工作《; 《 ,    (》二)定期通报区域内!大气污染防治规划】实施进?。展、大?气环:境质量、重大建设项!。目等情?况,; 》    (三—)协调解决跨地【市行政区域大气污】染纠:纷; ?     (】。四)协调各地、【各部门建立区—域统一?的环:境,保护政策 】 第》六条 省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】主管部门应》当建立符合区—域大气?污染特征的大—气环境质量监测评】价体系建《设区:域大气环境质—量监测网络体系监测!点位应当覆》盖城市区域、城【市道路两侧和清【洁背:景地区 》   《  地级以上市【环境保护主管部【门应当按照》国家:。。和省的规定建立和完!善大气环《境监测网络设立大】气环境质《量和大气污染—源自动在《线监:测系统 —     省人【民政府气《象主管部门》应当开展对影响大气!污染物?输送、?扩散和?变化的天气气候条件!现状的评《估建立区域灰—霾,天气监测《、,预测:、预警体系 【 , : 第《。七条 任何单位和个!人都有保《护大气?环境的?义务并?有权对污《染大气环境的单位】和个人进行检—举,和控告 》 : ,   各级人民政府!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!当,根,据,当地实际情况设立】大气污染、机动车】污,。染有奖举报制度【或者聘?任“社会监督员”】。协助开展大》气污染防治监督管】理工作 —     各级【人民政府可以—对,提前:或超指标《完成污?染,物排放总《量,控制:任务的企《业以及其他》在大气污染防治【中有:突出贡献《的,单位和个人》进行:表彰和?奖励:。 》 第八条 省人!民政府?对区域内排》放二氧化硫、氮氧】化物、挥发性有机】物、可吸入颗粒【。物等主要《大气:污染物实施总量控】。制制度   !  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。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!定削减和控》制本行政区域的【主要大气污染物【排放总量 【。     排放大气!污染物?的不得?超过国家《或者地方规定的大】气污染?物,排放标?准和主要大气污染】物排:放总量控制指—标 》 ,   对超过主【要大气污染物排放】总量控制指标—、且环境无》容量的地《区政府环《境保护?主管部门应当—暂停审批新增主要大!气污染物排放—总量的建设》项目的环境影响【评价文件 【     》。禁止发展和使—用大气污染物—排放量大的》产业和产《品;:推进企业节》。能降耗促进清洁生产! : 《。 第?九条 地级以上市】。人民政府《应当对公交车—、出租车《、公务车《新车登?记,提前:执行国?家下一阶段机动车排!放标准?配套淘?汰国家第《二阶段?排放标准以下在用公!交车、出租车的【经济补偿政策;鼓】励其他车辆新车【。登记提前执行国家】下,一阶段机动车排【放,标准 — ,   ?对机动车实行—环保标志管理—禁止大气污染物排】放超标?的,机动车上《路,行驶 》     机—动船行驶时》。不,得超过?国家规定《的排放标《准 】 第:十条 油品供应【企业:应,当在2009年1】2,月,31:日前向?区域内所有加油【站供应符合国家现阶!段机动车排》放标准的车用成【品油并?加快:推广供应符合国家下!一阶:。段机动车排放—标准的车《用成品油《     新!建油库、加油站及】新登记油罐车应当完!成油:气回收系统安装后】才能投入使用;【已建油?库、加油站及在【用油罐车应当在【201?0年底前完成—油气回?收综:合治理设《施 《 《。 第十一《条 区域《内不再规划》布点新建燃煤—。燃油电?厂 《     》燃煤、燃油电厂【及使:用工:业,锅炉、窑炉的单位】应当:按照国家和省的【规定采取脱硫、固硫!、除尘?、脱氮?或低氮燃烧技术燃】煤、:燃油电厂及额定蒸发!量大于65蒸吨的锅!炉、窑?炉应当安装大气【污染物排放》自动在线监测—装置与?当地人?民,政府环境《保护主管部门联网】并保证其正常运行】 《  :  安装脱硫—设,施的燃煤机组安装】脱氮设施的燃煤、】燃油、燃气机组按规!定享受上网》电价加价政》策在同等能耗—水,平下安装《。脱硫、脱氮》设施的发电机组实】行,优先上网 】    《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!。应当根据本行—政,。区内大气《。污染防治的需要【。淘汰高?。能,耗、重污《染的工?业锅炉、《窑炉积极《发展低能耗、—轻污染或无污—染的工业锅》炉、窑炉;》制,订燃煤锅炉》、窑炉改《用清:洁能源实施范围【、期:限和补贴政策减少】燃煤污染  !   地级以上【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!大气污染防治的【需,要划定行《政区域内燃料限【制区限制区》内禁止新建普通燃】煤、:燃油锅?炉, ,。。 【第十二条 》淘汰挥发《性有机?物含:量高的油漆、涂【。料产品;鼓励—生产和销售挥发性有!机物:含量低的杀》虫气:雾剂、?洗涤剂?、胶粘剂、发—胶等产?品 ?     汽车】制造、汽车》维,。修,、石化、家》具制造加工、制鞋】、印刷、电子—、服装干洗等—行业应当按照有【关技术规范治—理,无组:织排放挥发》性有机?物 《。 第十三】条 城市饮食服务业!经营者排放油烟、】烟尘不?。得,超过规定的标准油烟!应,当通过专门的烟道排!放禁止向城》市地下管网》排,放油烟 《 , :    新建的饮食!服务经营场所应当使!用电、?天然气、液化—石油气等清洁能源;!。已建的饮食》服务经营场所应当按!照各地级以》上市人民政府的【要求限期改》用清洁能源 ! 《第十四条《 禁止将废弃沥【青、油毡、橡—胶,、塑料、皮革及其】他焚:烧后能产《生有毒有害烟—尘和恶臭《气体的物质作为燃料!使用;禁止以露【天焚烧方《式回:收金属 ! :。第十:五条 市区》闲置:或裸露的土地—具备绿化《条件:的应当?建设:临时绿地 【     》贮存、堆放煤炭、煤!矸石:、煤渣、煤灰、砂石!、灰:土等易产生扬—尘物料的《应,当采取围挡》、遮盖等防治—扬尘:污染的措施 】   ?  建?设,施工场地应当—采取围挡、》遮盖等防《治扬尘污染的措施;!施工车辆进》出,施工场地应当采【取,喷淋或?者冲洗等措施 !  : ,  装?卸、运?输、贮存能够散发有!毒有:害气体?或者粉尘《物质的应《当配:备专:用,密闭装置或者采【取,其他:防尘措?施 ?     —在道:。路,、广场和其他公共场!所,。进行清扫保洁作业的!应当采取防治扬尘】污染的措施 【 ? 第十六—条 各级人民—政府应当建立大【气污染事故预报预】警系统和应急预案当!。。污染水平达》到,相应预警级别时【应当采取下》列应急措《施    】 (一)《及时通报可能受污染!。危害的单位和居民】; 》    (二)对】特定:污染源实施禁—止排:放;  【。   (三)禁止】或限制?高排放机动车行驶】; ?。 :    《(,四)采取《。减轻或者消除污【染的其他有效措【施 》 ? 第:十七条 违反—本,办法第八条第三【款规:定排污单位》排,放污染物超过国家】或,者地方规定的大【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!由,县,级以上?。人民政府环》境保护主管部门【依法责令《限期治理处1万元】以上10万元以【。下罚款;超过—国家:或者地方规定—的大气污《染物总量控制指标】的由:县级以上《。人民政府环境保【护主管部门责—令限:期治理处1》万元以上3》万元:以,。下罚款  】   限期治理期间!由人:民政府环境保护主】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!、,限,制排放或《者停产整治限期治】。。。理的期限最长不超】过1年?逾期未?完成治理任务的报请!同级人民政府责【令停:业、关闭 》 《 第十》八条 ?违反本?办法第?九条第二款规定【大气污染物排放超】标的机?。动车上路行驶—的由公安机关—依法进行处罚— ,     违反!本办法第《九条第三款规定机】动船行驶《时超过规定的—排放标准的由海事】、,交通、渔业》等,依法:行使监督管理—权的部门依法进【行,处罚 《 , 《 第十?九条 ?违反本办法第十【条第:二款规定的由县【级以上人民政—府环境保护》主管部门责》令限期改正》并处3000元以】上,3,万元以下罚款 【。 【第二:十条 违《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!。二款规定《的由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环境】保护: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,;逾期不改正的处1!万元以?上3:万元以下的罚—款 — , 第?二十一条 违—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!一款、第十五条【第三款?规定的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《环境保?护主:管部门或者其他依】法行: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!依法责令停止违【法行为限期改—。正可以处5000】。元以上5《万元以?下罚款? : ? 第二十二【。条 违反本》。办法第十四条规【。定的由县级以上【人民政?府环:境保护主管部门依】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!处2000元以【上2万元以下罚款】 《 第二十三】条 :违反本?办法第?十五条第一款、第二!款、第四款规—定在城市市区进行】建设施工或》者,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!染的活动未》采取:有,效,扬尘:防治措施致使大气】环境受?到污:染的依法责令限期】。整改处2000元以!上2万元以下罚款】;对:逾期仍?未,达到当?地环境保护规—定要求的可以责令其!停工整顿 》  《   前款规定的对!因建设施工造成扬尘!污染的处罚由县级】以上人民政》。府建设行政主管【。部门决定;对其他造!成扬尘?污染的处罚由—县级以上《人,民政府指定的有关】主管部门决》定 》 《第二十四条 从事】大气污染防》。治监测、《监督执法管》理的工作人员—滥用职权、徇私舞】弊、玩忽职守、行】政不作为者》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!。。犯罪:的依法追究》。刑事责任 】。 第二十【五条 本办法自20!09年5月》1日起施《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