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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—东省排污《费,征收使用《管理办法
】广东省人民政府令】
】 第1《16号
】 广东?省排污?费征收使用管—理办法已经20【07年3月2—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!第十届112次【常务会议《通过现予发布自20!07年?。8月1?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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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 长 】 黄华?华
二《○○七?。年六:月十八日
第一条! ,为加强?对排污费征收、【使用的?管理:规范排污费征—收、使用行为根据】国务院排污》费征收使用管—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!合本省实际制—定本办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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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》本,省,行政区域内排放污】。染物的单位》和个体工商》户(以下统称排【污者)应《当依照下列》规定缴纳排污—费
!(一)向大气、海】洋,排放污染物的—按照排放污染物的】。种类、数《量缴纳排污费;【
— (二)》向水体排放污—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!物的种类、》数量:缴纳排污费》。;,超,过国家或者省规定】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!放污染物的种类【、数量加一倍—缴纳超标准排污【费;
! (三)以填—埋,方式处置危险—废物不?符合国家《有关规定的按照【排,放污染物的种类【、数量缴纳危险【废,物排污费《;
《 《 ,(四)产生环—境噪声污染超—过国家环境》噪声标准的按照排】放噪声的超标声【。级缴纳排污费
】 , 污—染物集中处》理单位排《放污染物按》照前款?规定缴纳排污—费城市污水》集中处理单》位排放污染物按照】国家有?。关,。规定缴纳排污—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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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三条 排污者向】城市污?水集中处理单位排放!污,水符合?国家或者省规定的】城,市污水集中》处理单位接纳标准已!缴纳了污水》处理:费的不再《缴纳排污费;超过国!家或者省规定的城】市污水集中处理【单,位接纳标《准的应当按》。照排放污染物的种】类、数量加一倍缴纳!超标准?排污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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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四,条 排?污者有?下,列情形之一导致排放!的污:染物超?过国家或者省—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!准的应当按照—超过排放标准的倍数!。加倍缴?纳超标准排污费【超标倍?数不足一倍的按一倍!计算;大《。于一倍?的,按实际倍数计算最高!不超过4《倍
?。 》 ,(一)?违反:建设:项目环境保》护管理规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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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(二)不正常使用污!染物处理设施或【者擅自拆除、闲置】污染:物处理设施的;【
》。。 : (三)被依法责令!。限,期整改逾《期未:完成:整改任务的》。
第五条! 排污者《缴纳排污费不免除】。其防治污《染、赔偿污染—损害的责任以及法律!、法:规规定的其他—责任
】第六条 不设区的】地,级市、?县、县级《市人民政府环境保】护,。行政主?。管部门负责》本行政区域内排【污费的征收管—理工作;《设区:。的地级以上市—与所辖区人》民政府?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。部门的排污费征收管!。理权限由地级以【上市:人民政府确》定
? 上级人!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可》。以委托下级人民政】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,门或者在区、镇【设,立的环境保护派出机!构征收排污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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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》条,。 排污者《应当于每月或者每】季终:了之日起10日内向!所属人?民政: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申报上》。一月或者上一季【度,实际排放污染—物的种类《、数量等情》况并提供有关资料】
【 餐饮?。、娱乐等排污者的】范围和申报》期限:。由地级以上市人民】。政府环境保护行【政主管部门确定【
》 新建、扩【建,。、改建项目试—生产或者试运行期间!排,污者应当于每月终】了之日起10—日,内申报上一月实际】排放污染物的种【类、数量等情况
! ? ?排污者?可以采取书面申报】、网上申报等方【式申报排污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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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》条 人民政》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应?当根据排污者—申报的情况按照国】家和省的规定对【排污者排放污—染物的种类、数【量进行?。核定:并根:据国家排污》费征收标准及—计算:方法计算《排污者应缴纳的排污!。费,数额排污《量核定结果》和排污费数额的计算!结果应当书面通【知排污者
! 对餐饮—、,娱乐等排《污,者排放污染物的种】类,。、,数量采用地》级,以上市人民政府环境!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制定并向社会公【开的抽样《测算办法进行核【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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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,排污者排放》污染物的《种类、?数量具有规律—。性、稳定性的人民政!府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可以依—据排污者的申—请或者直接进行【书面核定
! 排污者—拒,报、谎报《。排污申报有关事【项或:者不按照规》定进行变更申报的】人,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!主,管部门可用现场【检查一?次采样监测的数【据来核定《其排放污染物的【种类、数量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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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排污!。者对排污量》核定结果或者—排污费数额的—计算结果《有,异议的可以自收【到书面通知之日起】。7日内向发出通知的!人民政?府环境?保护行政《主管部门书面申【请复:核受:理复核申请的—人民政?府环境保《。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!0,。日,内作出复《核决定并通知申【。请人
第!十条 排污者—应缴:纳的排?污费数?额确定后人民政【府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《。门应当予以》公告并向排污者送达!排污费缴纳通知单】
第十一!条 排污《者应当自《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!单之日起7日内到】财政部门指定—的商业银行缴—纳排污费
! , 排污《费的征收统一使【用省财?。政部: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!收,费票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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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》 排污者申请减缴、!免缴或者《缓缴排污费的按【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!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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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三条 排污费的征收!、使用实行收支两条!线管理征收的排【污,费一律上缴财政【环,境,保护执?法所需经费》。列入本部门》预算由本《级财:政予:以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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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四条 排污费全【部纳入环境保护专】项资金管《理主要用于下列项】目的拨款补助或者】贷款:贴,息
【 (一)》重,点污染源防》。治项目包括重点行业!、重点污《染源:治理及其环》。境,监测监控、环境污染!事故预警应急—处理项目;
! (二)区】域性污染《防治:项目包括区域—。性环境污染》治理:、环境监《测监控、环境—。污染事?。故预:警应急处理项目【区域、工业园区循环!经济示范项》目;
》 (三)污!染防治新技术、【新工艺的推广应用】项目包括污染防治新!技术、新工》艺的研究开发—以及资源综合—利,用率高?。、污染物产生量少】。的清洁生《。产技术?、工艺的推广应【用;
】 (四)国家及】本省规定《的,其他:污染防治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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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排污费不得用于环】境卫生?、绿化、新建项目的!。污,染治理以及其他与污!染防治无关的项【目
【 排?。污费的使《用、:管,理按照国家和省的】。有关: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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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—条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环—境保护行《政主管部《门、财?政,。。部门:应当加强《对排污费使用情况】和使用效《益的跟?踪管:理,和监督检查确保排污!费的合理、高效使用!
》 审计机—关应当加强对—排污费使《用,和管理情况》的审计?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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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!负责征收排污费的】环,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征收而未征【收或者少征》收排污费的上—级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门有【权,责令:其限期改《。正或者直接向排污】。者,征收排污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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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环境保!护行政主管部门擅】自设立排污费—收费:项,目、:变更排污费收费范】围和标准而》多收排污费的—同,级,财政部?。。门和价格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?责,令,改正并按照国家有】关规定?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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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八条 排污者】在规定的期限内未】足额缴纳排》。污费的由县级—以上人民《政府环境《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依据职权责令—限期:缴纳并从《滞纳:之日起每《日加收2‰的—滞纳金?
第【十九条 排污者【和各级人民政府环境!。保护: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!作人员违《反本办?法规定的《。依据:国务院排污》费征收使用管—理条例等规定—承担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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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条 《本办法自20—07年8月1—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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