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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广《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!境防治条《例    】 广东省固体废物】污染环?境,防治条例经200】4年1月14日广东!。。省十:届人大常委》。。会,第8会?议通过;根据20】12年?7月26日广东【省十一届人大常委】会,第3:。5次会议通过—的广东省人民—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关于修【改〈广东省民营科】技企业管理》。条例:〉等二十三项法【规的决定第》2次修正条例—共40条自20【04:。。年5月1《日起施行 修正说!明 :  :   20》04年1月》14日广东》省第十届人民—代表:大会常务委》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!;根据?2012年1月9】日广东省第十一【届人民?代表大会常》务委:员会第31次会【议广东省《人民: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会关】于修改〈《。广东省固《。体废物污染环境【防治条例〉》等七项法规中有关行!政强制条《款的:决定第1次修正;根!据20?12年7月26【日广东省第十一届】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》三十五次会议广东省!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《会,关于修改〈广东省民!营科技?企业:管理条例〉等二十】三,项,法规的决定》第二次修《。正 ?。第一条 为防治固】体废物污染环境【合理利用资源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—国环境保护》法和: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固体废物污》染环境防治法结合】。本省实际制定—本条例 【 :。。 , 第二条 本条例】适用于本省》行政区域内产生、收!集、运?。输、贮存、利用、处!置,固体废?物污染环境》的防:治, ?     固体废】物,污,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!。放射:性,固体废物污》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!本条:例, ? ,。 第三—。条 县?级以上人民》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对辖区内固】。。体废物污染环—境的防治工作实施】统,。一监督管理 !    各级人民】政府有关部门—在各自的职》责,范围内?。负责固体《废物污染环境—防治的监督管—理工作 ! 第四条 国【家已制定固体废【物污染控制标准的省!人民政府环境保护】行政主管部》门,可以会同省质—量技术?监督部门制定—严,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!准报省?。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! : :  :  国家未制定固】体废物污染》控制:标准的省人民政府】。环境:保护: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!同省质量《。技术监督部门制定】地方固?体废物污染控制【标准报省《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! , 》 第五条 省人】民政府应当制定省固!。体废物污染》防治规划并负责组】织实施   !  市、《县人民政《府应当根据省固体】。废物污染防》治规划制定》本辖区固体》废,。物污染防治规划【报上:一级人民政府批准】。后实施 —     固体废物!污染防治规划—应当与区域环境【规划和城市》总体规划相协—调 【 第六条》 各级人民》政府应?当采取有《利于固体废》物综合?利用活动的经济、技!术政策和《措,施鼓:励、:支持对固体废—。物实行充分》回收和合理利用 】 ? , : 第七条 产生【固体废?物的单位和个人均有!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!责任应当减少固【体废物的产》生综合利《用固体废物》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!境 》 第八—条, 产:生固体废《物的单位和个人应】当,按有关规《定分类贮存固体废物!自,行处置?或者交给《有,固体废物经营—。资格的单位集中处置! 】第九条 《产生工业固》体废物的单位应当】建立固体废》物产生量和流向【等有关资料》的档案按年》度向所在地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环境保?护行政主管部门申】报登记有关情—况 【 第十条 机【。场、车站、港口、码!头应当建《设配套?的固体废物接收、】。。贮存设施本条例实】施前未建设配套【的固体废物接收、】贮,存设施的应当在本条!例,实施后一年内补建】 【 第十一条》 运输单位和—个人对运输活动中】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当!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并!。送交机场、车站、码!头、港口等配套【设施处?理禁止在运输途【。中抛撒、泄漏—、丢弃或者倾倒【 》 第十》二条: 畜禽饲养场和屠】宰,场所应?当按照?有关规定《收集、贮存、利【用或:者处:置所产生的畜禽粪便!和屠宰产生的废【物防止造成土—壤、大气和水体【污染 ! 第十?三条 执法中收缴】的假冒伪《劣物品和其它有【毒有害物质应当【采取:符合环境保护—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!禁止露天焚烧— 【 第十四条 发【。生固:。体废物污染环—境事故产生污染【的单位和《个人应?当立:即采:取应急措施》停止排?污防止污染扩散【消除污染危害并及】时报告当《地人:民政府环境保护行】政主管?部门 》。 : 第《十,五条 鼓励建设跨】行政区域的固体废物!集中处置设施鼓励】社会各类主体—投资建设、经营固体!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! ? 第十六条 !固体废?物,集中处置《设施的建设应—当符:合固:体废物污染防—治规划 —     》新建、扩建》、改建的《固体废?物集中处置》设施应?。当,执行环境影》响评:价制度其《配套的?环境:保护设施《应当与主体工—程同时设《计同: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! ?。     本条【例,实施前已建》成的固?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!达不:到国:家,和省:的,固,。体,废物污染控制标【。准的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应当责】令,其限期治理》或者关闭 》 第十!七条 建设项目【。单位自行处置—固体废物的》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!主体工程同时—设计同时施工同时】投入使用;》委托固体废物集中处!置设施处《置的可?以不自建固体废物处!置设施 — 第十八】条 产?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!。个人使用《固体:。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!应当支付处置费用】具体办法《由,省人民政《府制:定 《 ?。 第十九条— ,拟退役?或者关闭的固体废】物,。。集中处置设施、场】所经营者应当报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!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核准《并对有关设》备、:剩余废物和其他【有毒有害残余物进】。行处理消除》污染 ! 第二十条 —从事危险废》物收集、贮存、【利用、处置经营【活动的?单位应当《。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!可证未经许》可不得擅自》处,理危险固体废物【 ,  《   申《请领:取危险?废物经营许可证应当!具,备下列条《件   【  :(,一):有符合环《境保护要求的—安全利用和处—置的设?备和设施;》    【 (:二)有?符合危险废物经【营要求的专》业技术人员;—  》   (三)有健全!的安全?。和环境?保,护,管理制度;》 ?     (—四):符合法律《、法规规定和国家标!。。准要求?的其他条件 】 第二十一!。条, 任何单《位和个人《应当按照《国家:和省的有关规—定处置危险废物不】按规定处置的由【所在地?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环境:保护行政主管部【。门责令限期改—正;逾期不处置【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!和省: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!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!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:指定单位代为—处置代为处置费【用由危险废物产【生单位承担 — :  :   跨行政—区域:代为处置危》险废物?的由所跨《行政区?域的共同上一—级人民?政府:环,境保护行政》主,管部门指《定单位代《为处置 《 【第二十二条 —转,移危险废物应当按】照国:家和省的有关规【定,填,写危险废物转移【联单并向《危险废物移出地和】接,受地的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环》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报告 — 第】。二十三?条, 高毒性《、致畸、致癌、致】突变性等高》危险废物应当由【取得相应《危险废?物经营?许可证的《单位集中处置高危】险废物名录由省【人民政府环境保护】行政主管部》门拟订?报省人民政府批准】后发布 】 , 第二十四—条 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应》当对废弃危》。险化学品等危险废】物可能产生的突发性!环境污染事》故,制定应急预案 】 第【二十五条 经—上一级人《民政府环境保护【。。行政主?管部门认定的无明确!责任人或者责任人已!不,具备责?任能力的《危险废物应当由该】危险废物《所在地人民政—府安:排资金采取措施按照!有关环境保护—规定和?标准进行处置并治】理被污染的环境 ! —第二十六条》。。。 未列入国家危险】废物名录但含—有毒有害《。物质或者在》利用:和处:置过程中容》易产生有毒》有害物质的严控废】物由省人《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会同有【关部门制定》。其种类和处理方式的!名录严格控制其利用!和处置过程 ! ? 第:二,十,七条 采用严控废】物名录规定的处理】方式处理严控废物】的单位?应当:申请严?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未!经,。许可不得《擅自处理严控—。废物:   —  申请领》取严控废物处理许可!证应当符合》下,列,条件:     】(一)有符合环境】保护要求的贮存、】处置设备和设施; !     (】二)有符合严控废】物经营要求的专业】。技术人员; 【    》 (三)有健—全的安全和环境保】护管理制度; !     (四【)符合法律、法规】规定和国家标—准,要求:的其他条件 ! 第二十八条! 危险废物经—营许可证《由省人民政府环【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统一核?发申请和审批程【序如下? ?   ?  (一)申请人向!所在地县《级以:上,人民政府环境保护】行政:。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!请同时提交有关材】料; 《   《  (二《)受理申请的环境】保护行?政主管部门》应当在收到申请【材料之日起二十日】内,完成初审《上报省人民政府环】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审定;  】  : ,(三:)省人民政府—环境保护《。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在二十日内作—出,决定许可的》颁发危险《废物经营许可—证;不许可的应当】书,面告知理《由   【。  最先《接受申请材料的环】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:门应当在五日内一】次告知申请》人申请材《料是否正确齐备【。材料:正确:齐备的应当》受理 — 第二十九】条 严控废》物处理许《可,证,由,地级以上市人民政】府,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部门统一核发申请!。和审:批程:序如下   !。  :(一)申请》人向有?权审:批,。。该严控废物处理项目!环境:影响评价文》件的所在《地县级或者》地级以上市人民【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提《出书面申请同时提】交有关材料;— ,   》  (二)受—理申请的县级人民】政,府环境保护行—。政主管?部门应当在收到申】请材料之日起二十】日内完成初审—上报地级以上市人】民政府环境》。保护行政主》管部门审批;—地级以上《市人民政《府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在二十日内作出决定!许可的?颁发严控废》物处理许可证;【不许可的应》当书:面告知理由;—    【 (三)受》。理申:请的地?级,以上市人《民,政府环境保护行【政主:管,。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!作出决?定许可的颁发严控废!物处:理许:可证;?不,许可的应当书—面告知理《由    】 最先接受申请材】料的环?境保护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五!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!申请材料是否—正确齐备材料正【。确齐备的应当受理】 : 第三十!。条 禁?止下列行为 【     (【一)露天焚》烧或者?使用未经环境—保,护行政主管部门批】准的设施焚烧处理】沥青、油《毡、橡?胶、轮?胎、塑料、》皮革、电《。线,电缆:、电路板《、敷铜板《、电子电器》、,塑胶机过滤网、电】池、灯管、废—水处理产生的污【泥、生活垃圾以及】其他产生《有毒:有害烟尘和恶臭【气体的物《质;  【   ?(二)使用没有采】取,防渗措施的场所堆放!。、,贮存、处置》固体废物; —。  《   (三》)在江、河》、湖、海、水库等沿!岸堆放固《体废物;  !。   ?(四)用《填埋方式直接—处置半固态》或者液态废物;【 《    (五)将】危险废物《及其它有毒有害废】物混入生《。活垃圾填埋处置; !     【(六)省外、境外】的生活垃《圾转移?进入本省《;,。 《  :  (七)在—本省经营《、处置和利用进口】的废旧电子》电器类固体废—物 《 第三十一!条 进口可用作原料!的国家限制》进口类的废物必须】按国:家有关规定取得【进口废物批准证【书,    【。 进口可用作原料】的废物应当符合国家!进口废物环境保护】控制标准的要求不得!夹带危险废物、【。生活垃圾和其—。它有毒有害》物质废物进口和加】工,。利,用,过程应当符合有关】法律、?法规规定《利用过程中产生的】不可利用的废—。物的种类、数量【。。。、流向应当向所在地!环境保护《行政:主管部门申》报登记并按有关规】定处:。理 — 第三十—二条 ?任何单位和个—人,不,得设置地区》障碍或者擅》自指定固体废—物收集、贮存、【运输和处置的经营】。者干扰固体废物【的正:常经营活动 】 第三【十三条 《。对违反本条例的行】为任:何单位和个人有权】向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门—举报: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门对举报的问题应!当依法及时处理 】。 : 第三【。十,四条 ?违反本条例第五条】第二款规《定不制?定固体废物污染防】治规划并《组织实施的由—上,一级人民政府依法追!究有关?市、县人民政府主管!领导:的行政责任 ! 第三十五条! 违:反本条例有下列行】。为之一的由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【环境保护行》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!五,万,。。元以下罚款 【 :   ? (一)《违反:本条例第八条未按】规定分类贮存危【险废物的; —    — (二)违反本条例!第十条规定不配【套建设固体》废物接收、贮存设施!的或者逾期未补建的!; ?     —(三)?违反本条例》第十二条规》定未按?照有关?规定收集、贮存、】利用或者处置—。。所产生的畜禽—。粪便和屠宰》废物:的; 《     —(四)?违反本?条例第十九条规定】未对有关设备、【剩余废物《和其他有毒有害残】余物进行处》。理,消除污染的》或者未?报县:级以上?。人民政府环》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核准的; 】 ,  :   (五)—违反本条例》第二十三条规—定有关单位和—个人将高危险—废物擅自处置或者】交给没有相应—危险:废物经营《许可证的单位—收集、贮存、利用】、处:置的或者《混入:其他:废物中收《集,。、运:输、贮存、倾倒、处!置的; 】 第三十六【条 违反《本条例?第二十七条规定没】。有取得严控废—物处:。理许可证《或者不按照严控废】物,处理许?可证的规定从事处理!活动的由县级以【上,人民政府环境—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】没收违法所得;【情节严重的》。并处违法《所得一?倍以下?的罚款  】。。   不按照—严控废?物处理许可证—的规定从事》处理:活动的由《发证机关吊销处理】许,可证 ? 【第三十七条 —违反:本条例?第三:十条第(一)项规定!露天焚烧或者使【用未经环境保—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!的设施焚烧》处理固体《废,物的由所在地县【级以上人《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?门,责令:停止违法行为消【除污染并处二千元以!。上二万元以》下,的罚款 》 :   ?。 违:反本条例第》。三十条第《(二)、(三)、(!四)、(五)项的规!定使用?没有采取防渗措施的!场所堆放《、贮存、处》置固体废《物或者?在,江、河、湖、海【、水库等沿岸—堆放固?体废物?或者用填埋》方式直接处置半固态!或者液态废物或者】将危险废物及其他有!毒有害废物混入【生,。活,垃,圾,填埋:处置:的由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环—境,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限期改正并处】五千元以《。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】。 》 , 第三《十八条 《违反本条《例第三十二条规定】设置地区障碍非【法指定固体废物经营!者干扰固体废—物正:常经营?活,动的由其上级主【。管机关?或者工商行》政,管理部门依》法处理;《违反治安管理法律、!法规的?由公安机关依法处】理;构成犯罪的依】。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】第三十九条 环境】保护:行政主管《部门:的工:作人员和其他—从事固体废》物污染?环境防治检测、监督!管理工作的人员【滥用职权《玩忽职守构》成犯:罪的依?法追究?刑事:责任;尚不》构成犯罪的依法给】予行政处分 !。 第四十条 本】条例自20》04年5月1日起】施行 ? 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