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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广东《省固体?废物污?染环境防治条例 】。。。   》 , 广东省固》体废物污染环境【防治条例经》2004《年1月14日广东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】第8会议通过;根据!2012年》7月26《。日,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!委会第35》次会议?通过的广东省人【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》会关于修《改〈广东省民—。营科技企业》管,理条例?〉等:二十三项《法规的?决,。定第2?次修正条例共40】条自200》4年5月1日起施行! , 修正说明   !  2004年1】月14日广东—省第十届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8《次会议通过;根【据20?12年1《月9日?广,东,省第十一《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。务委员会第》31次?会议广东省》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《会关于修改》〈广东省固体—废物污染《环境防治《条例:〉等七项法规中有关!行政强制《条款的决定第—1次修正;根据20!1,2年7月2》6日广东省》第十:一届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》第三十五《次,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》。员会关于修改〈广】东省民营科技—。企业管理条例〉【等二:十,三项法规的决定第二!次修正 》第,一条 为《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!境合理?利用资源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环境保护法》和中华?人民共和《国,固,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!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!。本条例 《 : 第二【条 本条例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】域内产生、收—集、运?输、贮存、利—用、处置《固体废物《污染环境的防治 !    》 固体废物》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!和放射性固》体废物污染环—境,的,。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! 》 第三《条, 县:级以上人民政—府环境保护行政【主管:部,。门对辖区内固体废物!污染环境的防治【工作实施统一—。监督管理 】 ,   各级人民【。政府有关部门—在各:自的职?责,范围内负《。责固体废物》污染环?境防治?的监督管理工作 】 》 第四条 国【家已制定固体废【物污染控制标准的省!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!。政主管部《。门,可以会同《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!制,定严于?国,家标准的地》方标准报省》人民政府批准—后施行? 《    国家未【制定固体废物污染】控制标准的省人【民政府环境保—护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会同省质!量技术监督部—门制定地方固体【。废物污?染控制标准》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!施行: 】第五条 省人—民政府?应当:制定省固体废物污染!防治规划并负责【组织实施 —。  ? ,  市、县人—民政府应当》根据省固体废物【。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本!。辖区固体废物污染防!治规划报上》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!。实施   】 , 固体废物污染【。防,治规划应当》与,区域:环境:规划和城《市总体规划相—协调 》 》第六条 各级—人民:政府应当采取—有利于固体废物【综合:利用活动的》经济、技术政策和措!施鼓励、支持—对固体废《物实行充《分回收和合理利【用,。 【 第七条 产生固】体废物的单位和【个人均有防治固【体,废物污染的责任应】当减少固体废—物的产生综合利用】固体废物《防止固体废物污【染环境 ! 第?八,条 产生《固体废物的》单位和?个人应当按有关【规定分类贮存固体废!物自行处《置,。或,者交给有固体废物】经营:资格:的单位集中处—置 !。第九条? 产生工《业固体废物的—。单位应当建立固体】废,物产生量和流向【等有关?资料的档案》按年度向所》在地: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申报登记—有,关情况 《 【第十条? ,机,场、车?站、港?口、码头应当—建设配套的》固体:。废物接收、贮存设施!本条例实施》前未建设配套的固体!废物接收《、贮存设《施的应当在》本条例实施后一年内!补建 》 》。第,十一条 运输单位】和个人对运》。输活动中产生—的固:体废物应当按照【有关:规定收集并送—交机场、车站—、,码头、?港口等配套设施处理!禁止在?运输途中《抛撒、泄漏、丢弃】或者倾倒 》 第】十二条 畜禽—饲养场和屠宰场所应!当按照有关规定【。收集、贮存、利用】或者处置所产生的】畜,禽粪:便和屠?宰,。产生的废物防—止造成土壤、大气】和水体?污,染, ? 第十三条! 执法中收缴的假】。冒伪劣物品》。和其它有毒》有害物质《应当采取符合环境】保护要求的》方式进行处理禁止】露天焚烧 — 》 第十四条》 发生固体废物污染!环境事故产生—。污,染的单位和个人应】当立即采取》应急:。。措施停止排污防【止污染扩散消除污染!危害并?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!府环境保护行—政,主管部门 ! 第十五条 】鼓励建设跨行政区】域的:固体废物集中处【。置设施鼓励》社会各类主体投资建!设、经营《固体:废物集中处置—设施 《 ? , :第十六条 固体废物!集中处置《设施的建设应—当符合固体废物【污,染防治规《划  —   新建、扩【建、改建《的固体废物》集中处置设施应当执!行环境?影响评价制度其配套!的,环,境,保,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!程同: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!投入使用 【。   ?  本条例实施【前已建成的》固体废物《集中处置设施—达不到国家和—省的固体废物污染】控制:标,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应当责令其限期】治理或者关闭 【 【第十七条《 建设项目单位【自,行处置固体》废物的污染防治【设施应?当,与主体工《程同时设计同时【施工同时投入使用】;委托固体废物【集中处置设施—处置的可以不自建】固体废?物,处置设施《 《。 : 第十八》条 产生固体废物的!单,位和个人使用固体】废物:集中处置设施的【应当支付处置费用】。具体办法由省人民】政,府制定? 第!十九条 《拟,退役或者《关闭的固体废—物集中处《。置设施?、场所经营》者应当报县级—以上人民政》府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门—核准并对有关设备、!剩余废物和其他有】毒有害残余物进【行处理消除污染【 ? 第—二十条 从事危险】废物收集、贮—存、利用、处置经】营活动的单》位,应当申请危险废【物经营?许可证未经许可不】得擅自处理危险固体!废物  【   申请领取危】险废:物经:营许:可证应?当具备下列条件 】 :    《 (一)《有符合环境保—护要求的安全利【用和处置《。的设备和设》施; —    (二)有符!合危险?废物经营《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!; ?。。     (【三):有健全?的安全和环境保【护,管理制度; 】。     (—四)符?合法律、法》。规规定和国家—标准要求的其—他条件? ? ? 第?。二十一条 》任何:单位和?个人应当按照—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!处置危险《废物不按规》定处置?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!人,民政府环《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不处置或者》处置不符合国家【和省有关规定的由】所在地县级》。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!护行政主管部—门指定单位代为【处置代?为处置费《用由危险废物产【生单位?承,担 ?   《  跨行政区域代】为处置?危险废物的由—。。所跨行政区域的共】同上一级人民政府】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部门指定单—。位代:为处置 ! , 第二十二条 转】移危险废物应当按照!国家和省的有关规】定填:写危险?废物转移联单—并向危险废》物移出地和接受地】的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环境保护行政【主管部?门报告? 【 第二?十三:条 高毒性、致【畸、致癌、致—突变性?等高危险废物应【。。当由取得相》应危险废物经—营许可证的》单位集中《处置高危险废物名】。录由省人民政府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,拟订报省《人民政府批准后【。发布 《 第二十!四条 ?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环境》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对废弃危》险化学品等危险废】物可能产生的—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!制定应急预》案 : — 第二?十五条 经》上一级人民》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!。管部门认定的无【明确责任《人或者责任人已不】。具备:责任能?力的危?险废物应当由该【危险废物所》在地人民政》府安排资金采取措】施按照有关环境保】护规定和标准进【行处:置并治理被污—染的环?境 : 《 第二十六条】 未:。列入国?家危:险废:物名录但《含有毒有害》。物质:或者在利用和处【置过程中《容易产生有》毒,有害物质的严控废物!由,省人民政府环境【保护:行,政主管?部门会同有关—。部门:制定其种类和处【理方式的《名录严格控制其利用!。和处置过程 【 : : 第二十》七条:。 ,采用严控废物—名录规定的处理【。方式处?理严:控废物的单位—应当申请严控—废物处理许可证【未经:。。。。许可不得擅自—处理严控废物 】    》 申请领取》严控废?物,处理许可证应当符】合下列条件 【     (一】。)有: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!贮存:、处:置设备和设施;【 ?     (二【)有符合严控废【物经营要《求的专?业技术人《员; 《 : ,   ?。(三)有健》全的安全和环境【保护管理制度; !     (【四,)符合法律、法【规规定?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!他条件? 】第二十八条 —危险废物经营许【可证:由,省,人民政?府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统一核发【申请和审批程序【如下 《     (一)!申请人向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环《境保护行《政主管?部门提出书》面申请同时提交【有关材料; — ,     —(二)受《理申:请的环?境保护行政主—管,部门应当在收到申】请,材料之日起二十日】内完成初审》上报省人民政—府环境?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审定;  】   (三)—。省人民政《府环境?保,。护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在《二十日?内作出决定许可的】。。颁发危险废物经营】许可证;《不许:可的应当书面告【知理:由  —  : ,最先:接受:申请材料的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《。在五日内《一次告知申请人【申请材料是否正确齐!备材:料正确齐备的应当】受理 》 第—。二十九条 严控【废物处理《许可证由地级以上】市,人民政府环》境保护行政》主管部门统》一核:。发申请?和审:批程序如下 — :   ?  (一)申请人】。向有权?审批该严控废物处理!。项目环境影响—评价文件的所—在地县级《或者地级以》上市人民政府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,提出书面申》请同时提交有关材料!; 《 ,。    (》二)受理《申请的县级人民政】府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在】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!。二,十日内完成初审【上报地级以上—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!行,政,主管部门审批—;地级以上市人民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】主,管部门应当在二十】日内作出决定许可】的颁发严控废物处】理许可证;不许可】的应当书《面告知理由; !    《 (三?)受理申请的地级】以上:市人:民政府?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在二十—日内作出决定许【可的颁发严控废物】处理许?可证;不许可的【应,当书面?告知理由 —。 ,  :   最先接受申】请材料?。的环境保护行—政主:管部门?。应,当在:五日内一《。次告知申请》人申:请,。材料是否正》确齐备?材料正?确齐备的应当受理 ! 【第三十条 禁止下】列行为 【    (一)【。露,天焚:烧或者使用未经环】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批准的设施—焚烧处理《沥青、油《毡、橡胶、轮胎【、塑料、皮革、【电线电缆、电—。路,板、敷铜板、电子电!器、塑胶机过滤【网,、电池、《灯管:。、,废水处理产》生的污泥、》生,活垃圾以及其—他,产生有毒有害—烟尘和恶臭气—。体的物?质,; 《    《 ,(二)使用》。没有采取《。防渗措施的》场,所堆放、《贮存、处置固体【废物;   !  (?三)在江、河、湖】、海、水库等—。沿岸堆放固体废物;!  》   (四》),用填埋方《式直接处《置半固态或者液【态废物; — :    《(五)将危险废物及!其它有毒有害—废物混入生活—垃圾:填埋处置; !    《(,六)省外、》境外的?生活:垃圾转移进入本省;!  》   (七)在本】省经:。营、处置和利用进口!的,废旧电子电》器类固?体废物 》 , ? 第三十一条 进!口,可用作原料的国【。家限制进《口,类的废物必须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!进口废物批准—证书 《  ?   进口》可用作原料》的废物?应当符合国家进口】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!准的要求不》得夹带?危险废物、生活【垃圾和其它有毒【有害物质《废物进口《和,加工利?用过程应当符合【有关法?。律、法规《规定利?用过:程中:产生的不可利—用的:废物的种类、—数量、流向应—当向所在地》环境保护《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!。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! 】第三十二《条 任何单》位和个人《不得:设置地?区障碍或者擅自【指定固体废物收【集,、贮:。存、运输和处置的经!营者干扰固体废物】的正常?经营活动 】 第》三十三条 对违反本!条例的行《为任何?单,。位和:个人有权向》环境保护《行政:主管部门举报—环境: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!举报的问题应当【依法:及时处理《 》 : 第三十四条 【违反本条例第五条】。第二款规定不制定】固体废物污染防【。治规划?并组织实施》的由上?一级人?民,政,府依:法追究有关市、县】人民政府主管领导】的行政责任 【 , 第—三十五条 违反本条!例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部门责—令限期改正并处五】千,元以:上五万元以》。下罚款  】   (一)违反本!条例第八条未按规】定分类贮存危险【废物的; 》     【。(二)违《反本条例第十条规】定不配套建设—固体:废物接?收、贮存设施的或者!逾期未补建》的; —    (三)违反!本条例第《十二条?规定未按照有关规定!收集、贮存、利用】或者处?置所:产生的畜禽》粪便和屠宰废—物的; 《     (四!)违反?本条例第十九条规】定未:对有:关设备、剩余废【物和其他《有毒有害《残余物?进行处理消除污【染的或者《未报县级《以上人民《政府环境保护—行政主管部》门核准的; 】    《 (五)违反本条例!第二十三条》规定有?关单位和个》人将高危险废—物擅自?处置:或者交给没有相【应危险?废物经营许可证的】单位:收集、贮存、利【用、处置的或—者混入其他废—物中收?集、:运输:、贮存、倾》倒、处?置,的;: 》 第三十六条】 违反本条例第【二十七条规定没有取!得严控废物处—理许可证或者不按】照严:控废物处理》。许可证的规定—从事处?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?。部门责?令停止违法行为没】收违法?所得;情节严重的并!处违法所得》一倍以下的》罚款   】  不按照严控废物!处理:许可证的规定—从事处理活动—。。的,由,发,证机:关吊销处理许—可,证 ? —第三十七条 —违反本条例第—三十条第(一)项规!定露天焚烧》或者使用未经环境保!护,行政主?管,部门批准的设施焚烧!处理固体废物的由】所在地县级以上【人民政?府环: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停?止,违法行?为消除污染》并处二千元以—上二万元以下的【罚款   】  违反本》条例:。第三十条第(二【)、:(三)?、(四)、(五)】项的规定使》用,没有:采取防渗措施的场】所堆放、贮存、处置!固体废物《或者在江、河、【湖、:海、水库《等沿岸堆《放固体废物或—者用填?埋方式直《接处置半固态或者】液态:废物或者将危险废】物及其他有毒有害】废物混入生活垃【圾填埋处置的由【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环境】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限期改正并处五】千,元以上五《万元以下罚款— 【。 第三十《八条 违反本条例】第三十二条规定【设置地区障碍非【法指定固体废物经】营者干扰固》体废物正常》经营活动的由其上】级主管机关》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!门依法?处理;违反治安管】理法:律,、法规的由公安【机关依法处理;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 ? :。 : ?第,三十九条 环境保护!行政主管部》。。门的工作人员—和其:他,从事固?体废物?污染环境防治检【测、监督管理—工作的人员滥用【职权玩忽职守—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;】尚不构成犯》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!分 : 《 第四?十条 本条例自20!04年5《月1日起施行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