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! 清洁生产的推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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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《条 国务院》应当制?定有:利于实施清洁生【产,的财政?税收政?策,
】国务院及《其有关部《门和:。省、自治区》、直:辖,市人民政府应—当制:。定有:利于实施《清洁生产的产业政策!、技:术开发?和推广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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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八条 国务院清洁】生产综合协调—部门会同国务院【环境保护、工业【、科学技术部门【和其他有关部门【根据国民经济和社】会发展规划及—国家节约资源—、降低?能源消耗、减少重】点污染物排》放的要求编制国【家清洁生产》推行规划报经—国务院批准》后,及时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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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】家清洁生产推—行规:划应当包括推行【清洁生产的目标、】。主要任务《和保障措施按照【资源能源消耗、污染!物排放水平确定开】展清洁生产的重点领!域、重点行》业,和重点工程
! 国务院【有关行业主》管部门根据》国家清洁生产推【行规划?。确定本行业清洁【生产的重点项—目制定?行业专项《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并!组织实施
! ?。县级以上《地方人民政》府根据国家清—洁生产推行规划、有!关行业专项清洁生】产推行规划按—照本地区节》约资源?、降:。低能源消耗、减【少重点污染物—排放的?。要求确定本地区清】。洁生产的重点项【。目制:定推行清洁生产的】实施规划并组织【落,实
!第九条 中央预算应!当,加,强对清洁生产促进】工,作的:资金投入包括中央】财政清洁生产专项】资金和中央预算安排!的其他清洁生产【资金用?于支:持国家?清洁:生产推行规划确定的!重点领域、重点【行业、重《点工程实《施清洁生《产及其?技术推广《工作以及生态脆弱地!区实施清洁生—产的项目中央—预算用于支持清【洁生产促进工作【的资金?使用的具体办—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!、清洁生产综合【协调部门《会同:国务院?有关部门制》定
— 县级以上【地方人民政府—应当统筹地方财政】安排的?。清洁生?产,促进工作的资金【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清!洁生产重点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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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条 国务》院和省、自治区【、直辖市人民政【府的:有关部门应当组【织和支持《建立促?进清洁生产信息系】统和技术《。咨询服务体》系向社会提》供,有关清洁《生产方法和技术、可!再,生利用的废物供求】以及:清洁:。生产政策等方面的信!息和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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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一:条, 国务院清洁—生,产综合?协调部门会同国务院!环境保?护,、工业、科学技【术、建设、农—业等有关部门定期发!布清:洁生产技术》、工艺、设备和产品!导向目录
— 国务院!。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!门、环境《。保护部门和省—、自:治,区、直辖市人民【政府负责清洁生产】综,合,协调:的部门、环》境保护部门会—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!编制重点行业或【者地区的清洁生【产,指南指导实》施,清,洁生:产
!第十二条 国家对浪!费,资源和严重污染环】境的落后生产技【术、工艺、设备和】产,品实:行限期?淘汰:制度:国务:院有:关,部门按照职》责分工制定并发【布限期淘汰的生产技!术、工艺、设备以及!产品的名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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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!国务:院有:关部门可以根据【。需要批准设立—。节能、节水、废【物再:生利用等《环境与?资源保护《方面的产品》标志并按照国家【规定制定相应标【准
!第十四条 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科学技术部门和【其他有关《部门:应当指导和》支持清洁生产—技术和有利于环【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!。的研:究、开发《以及清洁生产技【术的:。示,范和推广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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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五,条, 国:务院教育部门应【当,将清洁生产技术和管!理课程纳入有关【。高等教育、职业教】育和技术培训体【系
》 《县级:。以上人民政府有关】部,门组织开展》清洁生产的宣—传和培?训提高国家工—作人员、《企业经营管理者【和公众的清洁生产意!识培养?清洁生产管》理和技术人员
! 新闻出版!、广播影《视,、文化等单位和有】关社会?团体应当《发挥各自优势做【好,清洁生?产宣传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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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条— ,各级人民政》府应当优先采购节】能、节水、废物【再,生利用?等有利于环境与【资源保护的产品
! 》 各:级人:民政府应当通过宣传!。、教育等措》施鼓励公众购买和使!用节能?、节水?、废物再《生利:用等有利于环境与】资源:保,。护的产?品
】 第十七条 省、自!治区、?直,辖市人民政府负【。责清洁生产综—合,协调的部门、—环境保护部门根据】促进清洁《生产工作的需要【在本地区主要媒【体上公布未达—到能源消耗控—制指标、重》点污染物排放—控制指标的企—业的名单《为公众监督企业【实施:清,洁生产提供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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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入【前款规定《名单的?企业应当按照国务】院清洁生产综合协】调部门、《环境保护部门—的规定公《。布能源消耗》或者重点污》染物产生、排放情况!接受:公众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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