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? 第二章 生产!、销售和《使用 《 第十《条 消耗《臭氧:层物质的生》产、使用单位应当依!。。照本条例《的规定?申,请领取生产或者使用!配,额许可证但是使【用单位有下列情形】之,一的不需要》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!可证  》 ,。  (一)维修单】位为了维《修制冷设备、制【冷系统或者灭—火系统使用消耗【臭氧层物质的; !    (二—。)实验?。室为了实验分—析少量使用消耗【臭氧层物质》。的;  》   (三)海关为!了防止有害生物传】入传出使用》消耗臭氧层物质实】施检疫的;   !  (四)国务院生!态环境主管》部门:规定的不需要申请领!。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!其,他情形 第十一条! 消耗臭氧》层物质的生产—、,使用单位除具备法】律、行政法规规【定的条?件外还应当具—。备下列条件 —     》(一)有合法生【。产或者使《。。用相应?消耗臭氧《层物:质的业绩; —     (—二):有生:产或者使用相—应消耗?臭氧层物质的—场所:。、设施?、设:备和专业技术人员】;   》  (三)有经验】收合格的环境保【护设施;  【   (四》)有健全完善的【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!     将消耗】臭氧层物质用于本条!例,第六条规《定的特殊用》途的:单位不?适用前款第(一)】项的规定 第【十二条 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!产、使用《单位应当于每年10!月31日《前向国务院生态环】境主管?部门书面《申请下一年度—的生:。产配额或者使用【配,额并提交其》符合:本条:例第十一条规定条】件的证明材料 【     国务院生!态环境主管部门根】据国:家消耗臭氧层物【质的年度《生产、?使用配额《总量和申请单—位生:产、使用《相应:消耗臭氧层物—质的业绩情况核定申!请单位?下一年度的》生产配额或者使用配!额并于每年12月】2,0日前完成审查符】合条:件的核发《下一年度的生产【或者使用《配额:。许可:证予以公告并—抄,送国务院有关—部门和?申请单位所在地省】、,自治区、直辖市【人民政府生》态环境?主管部门;不符合条!件的书面《通知申请单位—并说明理《。由 第十》三条 消耗臭氧【层物质的生》产或者使用配额许】可证: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!   ?  (一)生产【或,者使:用单位的名称、【地,址、法?定代表人或》者负责?人;:   《  (二)准予生产!或者使用的消耗【臭,氧层物质的品种【、用:途及其数量;  !   (三)有效期!限;   —。  (四)发证机】关、发证《日期和证书编号 !第十四条 消—耗臭氧层《物,质的生产、使—用单位需要调整其】配额的应当向国【务院生态环境主【管部:门申请办理》。。配额变更手续  !   国务院生态环!境主管部门应当依照!本条例第《十一条、第十—二条规定的条—件和依据进行审【查并:在受:理,申请之日《起20个《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!合条:件的对?申请:单位的配额进行【调整并予以公—告;:不符:。合条件的书面通知】申请单位并说明【理由 第》十五条 消耗臭氧】层物质的生产—单位不得《超出生产配》额许可证规定的品】种、数量、期—限生产消耗臭氧层物!质不得超出生产配】额许可证规定的用途!生产、销售消—耗臭:氧层物质  【  : 禁止无生》产配: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!氧层:物质 第十—六条: 依照本条例规定】领,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!单,位不得?超出使用《配额许可《证规定的品种、用途!、数量、期限—使用消?耗臭氧层物质 【     除本条例!。第,十条规定《的不需要申请—。领,取,使用配额《许可证的情形—外,禁止无使用》配额许可证》使用消?。耗臭氧层物》质 第十七条 下!列单:位应当?按照: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!部门的规《定办理备案手—续     (一!)消耗臭《氧层物质的销售单】位; 《。 ,   ?(二)从事含—消耗臭?氧层物质的》制,冷设备、制冷—系,统或者灭火系—统的维修、报废处】理等经营活动的单】位;:     (【。三):从事消耗臭氧—层物质回收、再【生利用或者》销毁等经《营活动的单位; 】   ?  (四)国务院】生态环境主》管部门规定的不【需要:。申请领取使用配额】许可证的消》耗臭氧层《物质:。的使用单位 【    前》款,。第,(一)项、第(二)!项、第(四)项规】。定的单?位向所在地设—区的市级人民政府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!案,第(三?),项规定的《单位向所在地省、】自治:。区,、直辖市人民政府】生态环境《主管部门备案— 第十八条 【除依照?本条例规定进出口】外消耗臭氧层物质的!。购买和销售》行为只?能,在符合本条例规【定的消耗《臭氧层物质的生产】、,销售和使用单—位之间进行 —。 ,第十九条 消—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!、使用单位》。应,当按照国《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!门的规?定采取?。必要的措施》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!氧层物?质的泄?。漏,和排:放     从事!含消耗?臭氧层物质的制【冷设备?、制冷系统或者灭火!系统的维修、报【废处理等《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!按照国务院》生,态环境主《管部门?的规:定对消耗臭》氧层物质进行回收】、循环利用或者交】由,从事消耗《臭氧:层物:质回收?、再生利用》、销:毁等经?营活动的《单位进行无害—。化处置     !从事消?耗臭氧层物质回【收、再生《利用、销《毁等经营活动—的单位以及生产过】程中附带产生—消耗:臭氧层?物质的单位应当按】照国务院生态—环境:。。主管部门的》规定对?消耗臭氧《。层,物质进行无》害化处置不得直【接,排放: 第二十条 从事!消耗臭氧层物质【的生产、销售、使用!、回收、再生利用、!销毁等经《营,活动的?单位以及从事含消】耗臭氧?层物质的制冷—设备、制冷》系统或者灭》火系统的维修、报】废处理等经营—。活动的单位应—当完整保《存有关生产经营活】动的原始资》料至少3《年并:按照国务院生态【。环境:主管部?门的规定报送相关数!据     生产!、使用消耗臭氧层】物质数?量较大以《及生产过《程,中附:带产生消耗》臭氧层物质》数量较大的单—位应当安装自动【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!主管:部,。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!保证监?测设备正常》运行确保监》测数据的真》实性和准确性具【体办法由国务—院生态环《境主管?部门规定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