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。 广州市城乡建!。设委员会关于加强】地下工程施》工前地下管线—探测工作的通知 !。。 穗建质[20!13]845 】各区(县级》市)建?设局各级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】站各有关单位 !   ?  为进《一步加?强,对城市地下管—线设施的保护—。,根据住建部—关于:进一步加《强,城市地下管线保【护工作的通知—(建:质〔2010—〕126号》)和广?州市:建设工程文明—施工:管理规定(》广州市人民政府令】第62号)等规章、!规,。范性文?件的规定结合我市】。实际情况现》就加强房《屋,建筑和市政基—础设施地下工程【施,工前地下《管线探测工》作的: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】   —  一、《在城市建成区和规划!发展区?进行开挖实》。施地下工程》(含:基坑、地《基基础、隧道和顶】管工:程等)?前,必,须开展地下管线探】查工作并在》施工过?程中根据现》场情况进《行,。必要的?跟踪探测 】        建!。设单位应当在编【制建设?工程初步《。设计概算《或其他相应工程投】。资控:制文件时《列明地下管》线探:测费:用保:障地:下管线探测工作支】出  —       建】设单位应当委托有】。相应资质的第三【方单:位(:以下简称探测单位)!承担施工场地的地】下管:线探测工作签订【探测合同明确责任】 ,。      】   ?建设单位应》当在探测工作开始前!向城:市建设档案馆和地】下管线产权(或【。管理:)单位查询地下管线!资料保证探测工作需!要,。    【 二、探测的—范围应包括》开挖区?域,、周:边可能因开》挖导致地下》管,线损坏的《区域以及为查明【地下:管线所必需的其他】区域探测的》范围涉?及市政道路》的还应当探明市【政道路下方是—否存在影响地下管线!安全的溶洞、空洞 ! ,     —三,、探测单位应—当根:据城市地下管线探测!技术规程《(,CJJ61》-2003)—和探测合同开展工作!。确保工作质量—出,具的探测报》告需加?盖CM?A章    !     探—测单位在探测—作业中留下》坑洞的应当》回填或采取相—应安全措施 !    四、地【下管线探测工作【完成后建《设单位?应及时将《地下管线《探测报告《交付勘?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!理和:管线权属(或管理】),单位并会《同有关单位制定地下!。管线:专项保护方案督促】勘察、施《。工单位落《实有关保护》措施  【   五、》地下工程属于—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!项工:程安全管理办法(】。建质〔?200?9〕87号)—规定的超过一定规模!的危:险性较大分部分项】工程时施《工方案的《。论证内容应包—。括地:下管线专项保—。护方案? :  ?   六、凡是涉及!地下工?程的在办理建设工】程安全?监督手续时建设【单,位应当向建》设,工程安全《。监督:机构提交地下管线】探测报?告及已将其》交付:勘察、设计》、施:工、监理和管—线权属(或管理)】单位:的,证明:。材料建设单》位未提供上述资料】的建设工程安全【监督机构应当告【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应视】为该工程不具—备保:证工程安《全的施工条件—。不得对该工程核发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!   —  七、本通—知自:2,013年6月1【日起施行有效期5】年有效期届满根【据实:施情况依法评—估修订 【 ,   特此通知 】 广州市城乡【建设委?员会 《2013《。年,5月27日 —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