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安全生产管理!规定(试行)
(】201?1年8月1》1日广州市人民【政府:令第57号公布【。 根据?201?5年9月《30:日广州市《人民政府令第132!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!于因:行政区划调整修改】〈广州市扩大区县】级市管理权限规定〉!等93件政府规章】的,决定修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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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》 总则
第》一条 为加强安【全生产监督管—理,防止和减少》生产安全事故—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!促进: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!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安全生产法、广州!市安全生产条例【等有关法律、法【规结合本《市实际制定本—规定
第二条 本市!行政区域内》从事生?产经营活动》的单位?(以下统《称生产经营》单位)的《安全生产及其—。监督:管理适用本》。规定
?本规定所《。称的生产经营单【位是:指本市?行政区域内从事【生产或者经营活【动,的,基本:单元包?括企业法《人,、不具备《企业法人《资格的合《伙组:织,、个体工商户和自】然,人等生产经营主体】
第三条《 市、区《安全生产监》督管:。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!域内安?。。全生:。产工作的综合监督】管理并按照法律、】法规、规章》和本级人民政府【确定:的职责对《相关行业《的安全生产工—作实施监督管理
】市、区其他负有安】全生产?监,督,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!有关:。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!定,以及市、区人民政】。府确定的职责对【有关行业、领域的】安全生产工》。作实施监督》管,理
镇人民政府、街!道办:事处按照本规定【和区人民《政,。府明确的职责在辖区!范围内?依法开展安》全生产?监督管理工作
第四!条 区安全生—产监:督管理部门可以【委托镇人民政府【、,街道办?。。事处负?责安全生《产监督?管理的机构开展下】列执法工作
(一】)对生?产经营单位的安全】生产:进行:监督抽?。查;
?(二)依《法对:。安全生产违》法,行为予以纠正或者】要求限?期改正;
(三【)对安?全生:产违法行为进行调】查取证?并作出处罚决定或】者,提出处?罚建议
具体的委托!执,法范:围和权限由》委托机关与》受委托机《。关签:订行政执法委托【书予以明确》
第五?条 居民委员会、村!民,委员:会应当指定专人【开展安全生产—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做!好事故隐患》。排查、整治》和事故善《后,处,理工作发现》事故: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!为应当?及时向当地人—。民政府及有》关部门报告
第六条! 市、区应当建立健!全安全生产指标【。控制体系实行领导】干,部安全生产“一岗双!责”制度
领导【干部安全《生产“一岗双责”】制度及其《。考核:办法、预警管理、安!全问责及其奖励实】施细则由市安全生产!监督:管理部门《会同有关部》门拟定报市》人民政府批准后执】行
第七条 各级】人民政府及其相关】部门对在改善—安全生产条件、防】止生产安全事故【、参加抢险救护、报!告重大事故隐—患、:举报安全生》产,违法行?为,、,研究和推广安—全生产科《学,技,术等方面《做出显著成绩—的单位和个人—应,当,给予:。表彰和奖《励
第二章 安全生!产,保障措施
第八【条 生?产经营单位是安【全生产的责任主体】。应当建立健》全安全生产责任【制,保,障,本,单,位,安全:生产
生《产经营单位应当按】照广东省安全—。生产条例的规定明】。确安全?生产第?一责任人和安全生】产,。直接责任人安全生】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!责任人不得通—过委托、授权的【形式将安全生—产职责和责》任转移给《其他负责人
第九】条 生产经营单【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!任人在安全生产第一!责任人的领导下开】展安全?生产:管理工作并履—行下列职《责
(一《)贯彻?落实安全生产法律、!法规、规章和安全技!术标准?、规范;
》(二)?组织实施安全生【产责:任制和安全》生产规章制度;
(!三)组织开》展安全生产检查消】除事故隐患;
(】四)组?织协调和《督查安全生》产宣传教育和培训】工作:;
(五)》。及时报告《事故隐患《和安全生产情—况提请研究安全【生产:重大事?项;
?(六)协调》。和督促?安全生产管理机构】履行:职责
第十条— 生产经营单位应】。当建立本单位主要负!责,人和领导班子—成员轮?流现场带班》制度督促和检查作业!现场的安《。全管理
第》十一条 下列生产】经营单位应当设置专!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!构
(一)矿—山和危险《物品生?产、经营《。。、储存?。、运输和废弃处置】单位从?业人:。员超:。过,50:人的:;,
(:二):危险物品使用数量构!成重:大危险源的》单位从?业,人员超过100人的!。。;
(三)金属冶炼!、机械制《。造、道路和水上交】通运:输、建材《、电力、船舶修【。造单位从业人—员超过300人的】;
(四)前三【项规:定以:外的其他生产经营】单位:从业人员超过—1000人的
建筑!施工单位设置—。安全生产管》理机构按国家有【关规:定执行
属于本【条规定的《生产经营单》位安全生产直接【责任人应当具备注册!安全工?程师或者注册安全主!任资格未具备相应资!格的应?当,在任职一年内取得
!第十:二,条 生?产经:营单位的《安全生产管理机【构在本单位行使【下列职?责,
(一)监》督安全生《产规章?。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!的,。执行;
(二)检查!生产、作《业的安全《条件排查及整治生】产安全事故》隐患;?
(三)制止—和查处违章指挥【、违章操作、—违反:劳动纪律的》行为;
《(四)?。监督职业卫生以【及劳动防护》用品、安全防—护设:施的使用;
(五)!检查全员培训—、持证上岗制度的落!实;
?(六)负《责事故应急救援预】案的执?行并:检查落实事》故应急救援预案【演练
?。第十三条 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】应当设立安全生【产管理?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协!调和管理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】的安全?生产工作《
第十四条 生产经!营单位应《当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落》实安:全生:产标准?化工作并按照规定时!。限实现安全达标【
第十五条 生产经!营单位应当对本【单位的安全生产应】急管理采取下列措施!
(一)《。建立健全应》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!救援预案演练—计划;
(》二)建?立专、兼职应急【救援队伍或者与具】备相应能《力的专业救援—队伍签订应急救【援协议;
(—三)制定应急—。。救援预?案并报告安全—生产监?督管理部门或者【。有,关主管?部门;
(四)根】据事:故预防重点每—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!应急:救援预案《。演练或?者专:项应急救援预—案演练每半年至少】组织:一次:现场处置《方案演练《;
:(五)建立安全【。生产:动态监控及》预,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!一次安全生》产风险分析》;
(六)赋—予企业生产现场带】。班人员、《班组:长和调?。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!第一时?间下达停产撤人【命令的直接指挥【权
第十六条 【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高!处作业、起》。重吊:装、登高架设、地】。下暗挖?。、有限空间作业、】密闭空间《作业、涂装作业、】危险品装卸等—危险作业应当制定】自然灾害《现场处置方》案并落实现场监【护人员防范自然灾】害引发生产》安,全事故
第十七条】 生产经营单位【。对同一?生产经营《项目、场《所的一个或者—。多个承包方、承租方!的安全生产》工作应当履行下列】安全生产责任
(一!)签订专《门的安全生产—管理协议或者在【承包:、租:。赁合同中约定和明确!各自的安全生产【。责任;
(》二)查验《承包方或者承租【方的:。生产经?营范围和有》关资质并将查验情】况建档备存;
(】三)向?承,包方、承租方书【面告知发包》项目、出租场所或】。者设备的基本情况】及,安全生产要求—;
(四)督促【、协:调和解决一个或者多!个承包方《、承租方提》出的安全生产问题;!
(五)《发现承?包方、承租方有安全!生,产,违法:行为的应当及—时劝阻并向负有安】全生产监督管理职】责,的部门?报告:
第十?八,条 生?产,。经营:。单,位不得将生产经【营项:目、建设工程项目、!场所、设施、设备】发包给无工商—营业执?。照、不?具备:安全生产《。条,件或者不具备相应资!质的单位、个人
】生产经营单位违【反前款规定将生【产经营?项目、?建设工程项目、【场所、设施》、设备发包给—无工:商营业执照或者不】具备相应《资质的单位》、个人承包方在【生产经营活》。动中:发生事故的认—定,发包方和承包方【同为事?故发生?单,位,
第十九《条, 生产经《营单位应当对使【用,其产品?或者接受其服—务的用户《。履,行安全?告知义务
》宾馆、?饭店、商场、—医院、车站、码【头、集贸市场、【娱乐场所《、公共交通》工具等公众》聚集场所《的经营管《理单位应《当采取?播放安全公益广告、!张贴和提供安全须】。。知或者悬挂》安全:警示标?志等方式进行安全】告知
第二十—条 生产经营—单位有下列》情形之?一的:由安全生产监督管】理部门或者其他负有!安全生?产监督?管理职责的部—门对其安《全生产第《一责任?人实施约《。谈警示
(一—)未建立安全—生产责任制或者安】全生产规《章制:度不健全的;
【(二)重大危险【源未辨识、登记【安全监控措施未【落实的;
(三)未!及时消除事故隐患】的;
(四》)生产安全事故应急!救,援预:。案,未制定的或者未【按规定?实施演练的;—
(五)发生生产】安全责任事故的
】安全生?产违法行《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!的不得以安》全,生,产约谈警示代替【。。行政处罚
第二十一!条 生产《经营单位有下列【情形之一《的由安全《生产监督管理部【门或者其他负有安】。。全生产监督管理职】责的部门对该单位】及其安全生产第一】责任人?的安全生《产违:。法行:为,和处理结果向—社会:公开
(一)—。发生较大及以上【等,级生产安全事故【的;:
(二?)重大事故》隐患不报或者未【进行治理擅》自生产经营的—;
(三)瞒报、谎!报生产安全事故【的;
(四)安全生!产违法行为情节严】。重,被依法从重实—施行政处罚的
【第三章? 监督?管理
第二十—二条: 各级人民政府对】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!。。。生产工作负有—下列责任《
(一)制定、实施!。安,全生产年度计划【和中长?期发展规划;
(】二)定期研究、【部署防范重》特大安全事故—发,生的措?施和方?案协:调、解决《安全: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!。题;
(《三)支持、》督促:有关部门安全生产】监督管理工》作组织?开展:安全生产检查和调查!。研究;
(四)【落实人员将安全生产!监督:管理工作经费列【入同:级财政?预算;
(五)建】立并实?行安全生产责—任制明确各》级、各部门领导【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!产责任每年》。对安全?生产责任人进—行一次考核并作为考!核有关领导》。政绩的重要内容;
!(六)制《定重大安全事故应】急救援预案建—。立应急救援体系每年!组织应急救》援演练;《
(七)《发生重大事》故时应当《向上一级人民政【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!故情况不得瞒报、】谎报或?。者拖延报告有关负】责人应?当立即赶赴现场并召!集有关部门组织抢救!和做好善后工作;
!(八)组《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!事故;
(九)法】律、法规、规—章,。规定的其他职责
】第二十三条》 各级人民政府设】立的:安全生产委》员会作为本行政【区域: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!机构应当通过—分析通报安全形势、!组织:专,项督查、采取安【全生产预警和—问责等措施督促安全!生产委员《会各成员单位依【法,履行安全生产监督】管理职责
第二十】四,条 :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!门应当履行》下列:。综合监督管理—。职责
(一》)指导、《。协调和监督同级人民!政府所属部门的安全!生产工作;
(二)!研究制定重大安【全生产政策和重要措!施并向本级》人民政?府提出建议;
(】三)监督检查安全生!产责任制的落—实;
(四)依法】监督管理、指导【生,产经营单位》的安:全,生产:工作;
(五)监督!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!和重:大事故隐患治—理工作;
(六【)协调?安全生产专项整治】工作;
(》七)分析、》预测安?。全生产形势》。统,计报告生《产,安全事故;
(八)!协调:、指:导、督促有关部门】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!急救援;
(九)法!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同!级人民政《府确定?的其他职责
第二】十,五条 ?市、区其他》负有安全生产监督】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!。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!督管理的《。机构和人员》对权:限范围?内的:安全生产工》。作负:有下列责《任,
(:一)依?法对主管行业或者】领域生产《经营单位《执行安全生》产,法律:、法规、规章的情况!进行监?督检查?;
(二)规范行业!或者管辖领域的安全!生产行为落实安【全生:产标准化工作;
】(,三)建立和》。实行安全生产—责任制?及奖惩制度落实安全!生产控制指标—并组织检查和—考,核;
(四)研究】部署防范重特大安全!事故工作对》。职责范围内的—安全生产和防范【重特大安全事故【工作负监督》管理责任;
(五】),。建立行业或者管辖领!域重大危险源和【重大事故隐患档案】确定本部门、本领域!内的重点安全—防范单位并定期【。组织检查督》。。促生产经营单—位治理重《大,事故隐?患对重大《危险源实《施,监控;
(六)按】照“谁审批谁负【责”的?原则依法对涉及【安全:生产的?许可事项进行—审批把关和监—督检查;
(—七,)制定?行业或者管》辖领域重特大—事故应急《处,理预案经本部—门主:要负责人签署后报同!级人民?政府安全生产委【。员会备案并组织演练!;
(八)按—规定统计和上报行业!。或者管辖领》。域的:生产安全《事故参?与事故调查处理【
,第二:十六条 街》道办事处应当按【。照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和区?人民政府确定的【职责组织《、,协调和?。管理本辖区内—的安全生产工作【。
(一)《宣传和贯彻执—行安全生《产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和方针政策;
(!二)掌握《。本辖区内生产经【营,单位的安全生产条】件,和安全生《产状况组织本辖【区内的人员参加【安全:知识学习《督,促生:产经营?单,位依:。法进行安全教—育,和培训;
(三)】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依!法,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!理落实上级》布置的各项安—全生产具体措施和任!务;
(四)定期组!织,开展本辖区内安全生!。产检查发《现生产经营单位【存在事故隐患—或者安全《生产违?。法行为时应》当要求?生产经营单位予以】整改;
(五)发】生重伤以《上事故时应》。当,立即如实向上级【部门:报告协助做好善【后处:理和事故调》查处理工作
第【二十七?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!理部门?。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!监督:管,理,职责的部门》应当制定本部门年度!安,全监:管工作计划按照【各自的职责分—工对生产经营单位】进行定期检查或【者抽查
《安全监管工作计【。。划应当由本单位【主要负责人签发【后实施并报本级人】民政:府安全?生产委?员,会备案安全监管工】作计划因特殊情况】需要作?出,重大调整或者变【更的应当在作—出,调整或者变更—之日起1《0日内向《原备案部门备—案
其他负》。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职责的?部门应当每半年将】实施本部门年度安】全监管工作计—划,的情况报告本级人】民政府?安全:。生产委员会安全生】产委员会应当定期对!有关:部门实施《。年度安全监管—工,作,计划的情况进—行监督抽查
—。第二:十八条? ,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】部门应当《会同有关部门—根据年度安》全监管工作计划制定!本行政区《域内:安全生产联合检查】方案:加强对重点行业、重!点,场所、?重点生产经营单位】的定期检查或者随时!抽查
第二》十九:条 其他《负有安全生产监【督管理职责》的部门应当检查生】产经营单位》执行:中华人民共》和,国,。安全:生产法?。、广州市安全生产】条例等法律、法规的!情况发现超出—。本部门职责范围【。的安:全生产违法》行为:应当通过《信息通报等适当的】方式及时报送同【。级安全生产监—督管:理部门?
第三十条 —市安全生产监督【管理:部门应当建》立全市生《产,经营单?位安全生产的执【法信息系《统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部门》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!监督管理《职责的部《门应当通过安全生产!执,法信息系统共享执法!信息
安全生产【监督管理《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!生产监督《管理职?责,的部门进行监督检】查时不?得干扰生产经—营单:位的正?常生产经营活动【应,当避免内《容相同的重》复检:查
第三十一条【 安全生《产监:。督管理部门应当【建立生产经》营单位和安全—生产中介机构—的安全生产档案公布!安全生产不》。良记录信《息增:。加对不良记录者的】监督检查频》次有关不良记—录按照国家有关【规定:抄送:有关:信贷、招投标等单】位
不?良记录信息的—公布时间《为行:政处罚决定或者【其他行政处理决定作!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!为1至2年
第四章! 法律?责,。任
第三十二条【 生产经营单—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由—安,全,生产:监督管理部门责【令限期?改正;逾期》未改正的处以5【。000?元,以上2万元》以下的?罚款
(一)违反】第,八条第?二款:规定未?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!任人和安全生产直接!责,任人的;
》(二)违反第—十条规定未》建立或者未落实本】单位主要负责—人和领导班子成【。员轮:流现场带班制度的;!
(三)《违反第十《一条第?一款规定未设置专】职安全生产管理机】构的;
(》四)违反第十—。一条第三《款规定相关生产经营!单位安?全生产直接》责任人未取》。得,注册:安全工程师或—者,注册安全主任资格】。的;
(五)违反】第十四条规定—未落实安全生产【标准化工作或者【在规定时限未实现】。安全达标《的;
(六)—违反第十《。五条规定未对—本单位的《安全生产应》。急管理采取相应措施!的;
(七)—违,反第十六《条规定未制定或者实!施施工现场》自然灾害处置方【案的:
法律、法规另有规!。定的从其规》定
第三十》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!的安全生产》直接责?任人违反本》。规定第九条》规定:未,。履行安全生产管【理职责的由安全【生产监督管》。理部门责令改正;】。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!万元以上2万—元以下?的罚款?;造成生产安全事】。故的处以2》万,元以上3《。万,元,以下:的罚款?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
第三十四—条 :生产经?。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!十九条?规定未进行安全告】。。知的:由安全?。生,产监督管理部门责】令限期改正》;逾期未《改,正的处以2》000元以上50】00元以下罚—款
第三十五—条 对造成1至【2人重伤的生—产安全事《故由安全《生产监督《管理部门对负有责】任的事故发》生单位处以2万元以!上3万?元以下的罚款
第五!章 附则
第三十】六条 本《。。规定自?2011年1—0月1日起施行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