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广州市安全生产管】理规定(试行—) (201—1,年8月11》日广州市人民政府】令第57号公布【 根据20》15年9月30【日广州市人民—政府令第132号广!州市人?民政府关《。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!改〈广州市》扩大区县《级市管理权》限规定〉等9—。3件: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!)   第一章 】总则 第一条 为加!强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!产安全事故保障【人身和财产安全促】进经济?发展:和社会和谐》。根据:。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安全生产法—、广州市《安全:生产条例《等有关法《。律、法规结合本市】。实际制定《本规:定 第二条》 本市行政区域内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】的单:位(以下《统称生产《经,营单位)的安全【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!用本规定 本—规定所称的生产经营!单位是指本市行【政区域内从事—生产或者经》营活动的基》本,单元包括企业法人、!不具:备企业法《。人资格的合伙组织】、,个体工?商户和?自然:人,等生:。产经:营主体 第三条 市!、区安?全生产监督管理部】门负责?本行政区域内安【全,生,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!理并按照法律—、法规、规章和本】级人民政府确定的】职责对相《关行:业的:安全生产《工作实施监督管【理 市、区其他负有!安全生产监督管【理职责的部门依【照有关法律、法规】和规:。章规定以及市—、区人民政府—确定的职《责对有?关行业?、领域的《安全生产《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!镇人民?政,府,、街道办事》处按照本规定和区人!民政:。府明确的《职责在辖区范围内依!法开展?安全生产《监,督管理?工作 ?第四条 区》安全生产监督—管理部门可》以委托镇人民政府】、街道办事处负责安!全生产监督》管理的?机构开展《下列执法工》作, (一)对生产经营!单位的安全生产进】行监督抽查; 【(,二)依法对安全生】产违法?行为予以纠正或【者要求限期改—正; (三》)对安全生产—违法行为进》行调查取证并—作出:处罚决定或者提【出处罚?建,议 具体的委—托执法范《围和权限由委托机】关与受?委托机关《签,订行政执法委托【书予以?。明确 第五条 居】民委员会、村民【委员会应《当指定专《人开展安全生产宣】传教育活动》协助做好事故隐患排!查、整治和事—故善后处理工作发现!事故或者安》。全生产违法》行为应当及时向当地!人民政府及》有关部门报》告 第六条 —市、区应当建立【健全安全生产—指标控制体系—实行领导干部安【全生产“一岗双责】”制度? 领导干部安全生】产“一岗双》责”制度及其考核】办法、预警管理、安!全问责及其奖励实施!细则由市安》全生:产监督管理部门【会同有关部门拟定】报,市人民?。。政府批准后》执行 ?第七:条 各级人民—政,府及其相关部—。门对在?改善:安全生?产条件、防》止生产安全事故【、参加抢险救护、报!告重大?事故隐患、举报【安全生产违法—行为、研《究,和推广安全》生产:科学技术《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!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!予表彰和奖励— 第二章 安全生产!保障措施 第—八条 ?生产经?营单:位是安全生产—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!健,全安全生产责任制】保障本单位》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!单位:应当按照广》。东省安全生》。产条例的规定明确】。安全生产第》一,责任:人,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!人,安全生产第》一,责任人和《。直接责任人不得通】过委托、授权的形】式将安全生》产职责和责任—转移给其《他负责人 第—九条 生产经—营单位的安》全生:产直接责任人—。在安全生产》第一责任《人的领导《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!工作并履《行下列职《责 (一《),贯彻落实《安全生产法》律、法规《、规章?和安全技《术标准?、规范; (二【)组织?实施安全生产责任】制和安全生产—规,章制度; (三)】组,织开:展安全生产检查消】除事故?隐患; (四)组织!协调和督查安全生产!宣传教?育和培训工作; 】(五)及时报告事】故隐患?和安全生产情况提请!研究安全生产重【大,事项; (六)协调!。和督促安全生产【管理机构履行职责】 第:十条 生产》经营单位应当建【立,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!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!场带班制《度督促?和检查作业》。现场:的安全管理 —第十:一条 下列生产经】营单位应当设置专】职,的安全生产管理机】构 (一)矿山和危!险物品?生产、经营》。、储存、运输和废弃!处置单位《。从业人员超过—50:人,的; (二)—危险物品使用数【量,构成重大《危险源?的单位从业人员超过!100人《的; (三》。)金属?冶炼、机械制造【、,道路:和水上交《通运输、建材、电力!、船舶修《造单位从业人员超】。过,300人的》; (四《。)前三项规定—以外的?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!业人员超过1—00:0人的 建筑施【工单:位,设置安全生产—管理机构《按国家有关规定【执行 属于本条规】定的生产经营单位】安全生产直接—责任人?应当具备注册—安全工程师或者注】册安全主任资格【未具备相应资格【的应:当在任职一年内取】得 第十二条 【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】。全,。生产管理机》构在本单位》。行使下列《职责 (一)—监督安全生产—规章制度和》。安全操作规程的执】行; (二》)检查生产、—作业的安全条件【排查及整治生产【安全事?故隐患; (三)制!止和查处违章指【挥、:违章操?作、违反《劳动纪律的行—为; ?。(四:),监督职业《卫生以及劳动防【护,用品:、安全防护设施的使!用;:。 (五)检查—。全员培训、持—证上岗制度的落【实; (六》)负责事故应—。。急,救援:预案的执行并—检查落实事》。故应:急救援预案演练 第!。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!济组织应当设立安】。全生产管理机构或】者指定专《人协调和管理—相关生产经》营单位的安全生【产工作 《第十:四条 生产经营单】。位应当按照国家有】关规定落实》安全:。生产标准化》工作并按《。照规定时限实—。现安全达标》 第十?。五,条 生?产经:营单位?应当对本单位的【安全生产应》急管:理采取下列措施 (!一)建立《健全应急管理制【度,制定应?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!; (?二)建立专》、兼职应急救援队伍!或者与具备》相应能力的专业救援!队伍:签订:应急救援协议; 】。(三:)制定应急救—。援预案并报》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部门或者有》关,主管部?门; (四)根据事!故预防重《点每年至少》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救!援预案演练或—者,专项应急《救,援预案演练每半年至!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!。方案演练; (五】)建立安全》生,产动态?监控及预警预报体】系,每,月进行一次安全生】。。产,风险:分,析;: ,。(六)赋予企—业生:产现:场带班人员》、班组长和调—度人员在遇到险情】时,第一时间下达停产】撤人命令的直接【指挥权 第十六条】 生产经营单位从事!高处作业、起重【吊装、登《高架设、地》下暗挖?、有限空间作业、密!闭空间?作,业、涂装作业、危险!品装卸等危》险,作业:应,当制定?自然灾害现场处【置方案并落实现【场,监护:人员防范自然灾【害,引发生产《安全事故 第十【七条 生产》。经营单位对同一生】产经营项目、场所】的一个或者多个【承包方?、承租方《。的安全?生产工?作应当履行下—列安全生产责任 (!一,)签订专《门的安全《生产管理《协议或者在承包【、租:赁合同中约定和明】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!任;: (二)查验—承包方或者承租方的!生产经?营,范围和有关资质并】将查验情况建档【备存; (三)向承!包方、承租方—书面告知发包项目、!。出租场所或者—设备的基《本情:况,及安全?生产要求; (【四)督促《、协:。调和解决一个或【者多个承包方、承租!方,提出的安全生产【问题; (五—)发:现承:包方、?承租:方有安全生产—违法行为的》应当及时劝》阻并:向负有安《全生产监《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!。告 第十《八条 生产经营【单位不得将生产经】营项目、建》设工程项目》、场所?、设施、《设备:。发包给无《工商营业执照、不】具备安?全,生产条件或者—不具:备相应资质的单位、!个人 生产经营单】位,违反前?款规定将生》产经:营项目、建设工【程项目、场所、设】施、设备发》包给无工《商营业执照或—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!单位、?个人承包《方在生?。产经营活动中发生】事故:的认:定发包?方和承包方同—为事故?发生单位《 ,第十九条 》生产经营单位—应当对使《用其产品或者—接受其服务的用【户履行?。。安全告知义务 宾馆!、饭:店、商场、医—院、车?站、:码,头、集贸《市场、娱乐场所、】公共交通工具等【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!管理:单,位应当采取播放安】全公益广《。告、张贴和提供安】全须知或者悬—挂安全警《。示,标志等方式进行安全!告知 ?第二十条 》生产经营单》位有下?。列情形之一的由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】部门或者其他负【有,安,全,生产监督《管理职责的部—门对其安全生产第一!责,任人实施约谈警示】。 (一)未建立【安全生产责任—制或者安全生产【规章制?度不健全的》; (二)重大【。危险源?未辨识?、,登记安全监》控措施未落实—。的;: (三?)未及时消除事故】隐,患的; (四—)生产安全事故【。。应急:救援预?案未制定的》或,者未按规定实—施演练的; (【。五)发生生产—安全:责任事故《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!。为应当给予》行政处罚的不得【以安全?生产约?谈警示代替》行政处罚 第二【十一条 生产经【营单位有下》。列情形之一的—由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?。部,门或者其他负有安】全生产监督管理职】责的部门对》该单位及《其安全?生产第?一责任人的安全生】。产违法行《为和处?理,结,果向社会公开 (一!。。)发生较大及—以,上等级生产安全【事故的; 》(二)重大事—故隐患不《报或者未进》行治理擅自生产经营!的; (三》)瞒报、谎报—生产安全事故的;】 (四)安全生产违!法行为情节》严重被依法从重实施!行政处罚的 —第三章 监督—管理:。 第二十二》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!本行:政,区域内的安全生产】。工作负有下列—责任: (一)制》定、: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计!划,和中长?期发展规划; (】二)定期研究、【部署防范《重特大?安全事故发》生的措施和方案协调!、解决安全生产【工作中的《重大问题; —(三)?支持、督促有关部】。门安全生产监督【管理工作组》织开展?安全:。生产检查和调查研】究; (四)—落实人员将安全生产!。监督管理《。工作经费列入同【级财政预算》; :(五)建立并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!明确各级《、各部门领导和有】关人: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每!年对安?全生:。产责:。任人进行一次—考,核并作为考核有【关领导政《绩的重要内容—; (六)制定重】大安全事故》应急救?。。援预案建立》应急:救援体系每年组织应!急救援演练》; (七《)发生?重大:事故:时应当?向上一级人民—政府和有关部门【报告事故情况不得】瞒报:、谎:报或者拖延报告有】。关负责人应当立即】。赶赴现场并召集有】关部门组织抢救【和做好善《后工作; 》(,八):组织调查《处理生产安全事【故; (九)法律、!法规、规《章规定的《其他职责 第—二十三条 》各级人?民政府设《立的:安,全生产委员会—作为本行《政区:域安全生产工作的】协调机构应当—通,。过分析通报安—全形势、组》织专:项督查、采取安【全生产预警和问责】等措施督《促安全生产委—员会各成员单—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!监督管理职》责 第二十》四条 ?安全生产监》。督,管理部门应当—履,行下列综合监督【管理职?责 (一)指导【、协调和监督同级】人民政府所属部【门,的安全?生产工?作; (二)研究制!定,重,大安全生产》政策和重要》措施:并,向本级人民》政府提出《建议; (三)监】督检查安全》生产责任制的落实;! (四)依法—监督管理、指导生】产经营单《位的安全生产工作】; (五)监督检】查重大危险源—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!治理工作; (六】。)协调安全生产【。专项整治工》作; (七)分【析,。、预测?安全生?产形:势统计报告生产安全!事故; 《(八)协调、指导、!督促有?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!事故应?急救援;《。 (九)《法律、?法规、?规章和同级人民【。政,府确定的其》他职责 第二十【五条 市、》区其他负有安全生】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!门应当明确负责安全!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!。和,人员对权《限范围?内的:。安全生产工作—负有下列责任 (】一)依法《对,主管行业或者领域】生产:经营: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!律,、法规、规章的情况!进行:监督检查; (二)!规,范行业?或者管辖领域的安】全生:产行为落实安—全生产标准》化工:作; (三)—建立和实行安全生】产责任制及奖惩制度!。落实安全生产—控制:指标并?组织检查《和考:核; (四)研究】部署:防范重特大》。安全事故工作—对职:责范围内的安全生】产和:。防,范重特大《安全事故工》作负监督管理责任】; :(五)建《立行业或者管辖【领域重?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!隐患档案确定本【部门、本领域—内,的重点安全防范单】位并定期组》织检查督促生产经】。营单位治理重—大,事故隐患对重—大危险源实施监【控; (六)按【照“谁审批谁负责”!的原则依《法对涉及安全生产】的许可事项进行审批!。把关和监督检查; !(七)制《定,行业:或者管辖领域重特】大事故应《急处理预案经—本部:门主要负《责,人签署后报同级【人民政府安全生【产委员会备案—并组织演练》; :(八)?按规:定统计和上报—行业或者管辖领域】的,。生产安全事故—参与事故调查—。。。处,理 第二《十六:条 :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!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和区人民政府确】定的:职责组织、》协调:和,管理本辖区内—的安全生产工作 (!一,)宣传和贯》彻执行安全》。生产法律、法规【、规:章和方针政策; 】(二)掌握》本,辖区内生产》经营单位《的安全生产条—件和安全生产状况】。组织本辖区内的人】员参加安全知识学习!督促:生产经营单位依【法,进行:安全教育和培训;】 (三?),。协助:政,。府有关部门依法开】展安全?。生产监督管理落实上!级,布置的各项安—全生产具体措施【和任务; (—四)定期组》织开展本《辖区内安全》生产检查发现生产经!营单位存在事故【隐,患或者安《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!当要求生产经营单位!予以整改; (【五)发生重伤—。以上事故时应当【。立即:如实:向上级部《。门报告?。协助做好善后处理】和事故?调查处理工》作 第二十七条 】安全生产监》督管:。理部:门,和其他负有》安全生?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!门,应当制?定本部?门年度安《全监管工作计—划按照各自的职责】分工对?生,产经营?单位进?行定:期检:查或者抽查》。 安:全监管工作计划应】当,由本单位主要负【责人签发《后,实施:并报本级人民—政府安全生产委员】会,备案安全监管工作计!划因特殊情况需【要作出?重大调整《或,者变:更的应当在作出调】整或者?变更之日《起10日内向—原备案部门备案 其!他负有?安全生产监督管【理职责的部门应【当每半年将》实施本部门年—度安全监管工—作计:划的情况报告本【级人民政府》。安全生?产委员?会安全生《产委员会应当定期对!有,关,部门实?。施,年度安全监管—工作计划的》情况进行监》督,抽查 第二》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!督管理部门》应当会同有关部门】根据年度安全监管工!。作计划制《定本行政区域内安】全生产联合检查方】案加强对重点行业、!重,点场所、重点生产】。经营单?位的:定期检查或者随时】抽查 第二》。十九条 其他负有】安全:。生产监督管》理职责的《部门应当检查生产】经营单位执》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!全,生产法、《广州市?安全:生产条例等法律、法!规的情?况发现超出本部门】职责范围的》安全:生产违法行》。为应当通过信息【通报:等适当的方式—。及时:报送同级安》全生产?监督:。。管理部门 第三【十,条, 市安全生产—监督管理部门—应当建立全市—生产:。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!执法信息系》统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?。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!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!部门应当通》过安全生产》执法信息系统共享执!法信息 安全生产】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!负有安全《生,产监督管理职责【的部门进行监督【检查时不得干扰【生产经营单位的【正常:生产:经营活动应当避免】。。内容相同的》重复检查《 第三十一条 安】全生产?监督管?理,部门应当建立—生产经?营单位和安全生【产中介机构的—安全生产档》案公:布安全生产不良记录!信息增加《对不良?记录:者的监督检查频【。次有关不良记—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抄送有关《信贷、招《投,标等单位 》不良记录信息—的公布?时间为?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!他行政处理决定作】出后7日《内公布期限为1至2!年, 第四章 法律责任! 第三十二》。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!反,本规定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—由安全?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!令限期改正;—逾,期未改?正的处以5000元!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!款 (一)违反【第八条?第二款?规定未明《确安全生《产,第一:责,任人和安全》生,产直接?责任:人的; (二)【违反第十条规定未建!立或者未落实本【单位主要负责—人和领导《班子:成员轮流现场—带班制?度的;? (三?)违反?第十一条《第,一款:规定未设《置专:。职安全生产管理机】构的;? (四)违反第【十一条第三款—规定相关生产经【营单位安全生—。产直接责任》人未取得《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!注册安全主任资格】的; (五)违反第!十四条规定未落【。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!作或者在规定—时限未实现安全达】标的; (六)【违反第十五条—规定未对本》单位:的,安全生产应急管理】采取相应措施—的; (七》)违反第十六—条规定未《。制定或者实施施工现!场自然?灾害:处置方案的 法【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!从,其规定 第三—十三条 生产经【营单位的安》全生产直接责—。任人违?反本规定第九条【规,。定未履?行安全生产管理职】责的由安《全生产监督》管理部?门责令?改正;逾期不改【正的处?以1万元以》上2万元以下的【罚款;造成生—产安全事故的处【以2万元以上—3万元以《下,。的,罚,款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》。任 第三十四条【 ,。生产经营单位—违反本?规定:第,十,九条规定未进行【安全告?知的由安全生产监】。督,管理部门责》令限期改正;逾【期,。未,改正的处以20【00:。元以上500—0元以下罚款 第三!十五:条 对?造成1至2人重伤的!生产:安全事?故由安全生》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负!有,责任的事故发生单】位处以2万元—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!款 第五章》 附则 第三—十六条 《本规定自2011】年10月1日起施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