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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】竣工工程明显位置】。设置永久性》标牌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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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穗建质[2011】]710《号
各有关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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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根据房《屋建筑和市政—基础设?施工程质量监督【。管理规定(》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!5号令)的》要求工程竣工验【收合格后建》设,单位应当在建筑物】。。明显部位《。设置永久性》。标牌载明建设、【勘察、设计、施【工,、监理?单,位,。等工程质量责任【主体的名称》和主:要责:任人姓名现将有关事!项通知如《下
》 一》、工程?竣工前建设》单位应组织设—计和施工单》。。位确定?并预留?永久性标志》。的具体?位置位置宜设置在建!筑物、构筑物—主立面3米》。以下、不影响美观的!明显部位
】 二、工程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】起15日内》建设单位应完成【永久:性标:志,的制作与安装—工作
! 三、本通知自2】011年8》月1日执行本通【知执行?之日起已经完成外】。立面装修的》工程可?不执行本通知—规定
《 特此【通知
《 广州市《城乡建设委员会
! 二?〇一一?年七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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