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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章 项目补!助资金?申请、管理及拨付】
第二十五条! 申请中《央,及省补助投资的农】村,公路建设项目必须】在市级农村公路建】设项目库《内非直管县建设项】目由市交通运—输行:。政主管部《门、市财政部门联】合行文?向省级交通运输行政!主管部门和省级财】政部:门申请项目补助资】金;直?管县建设项》目由本县交通运输】行政主管部门、财】政,部门联合行》文向省?级交通运输行—政主:管部门和省级财政】部门申请项》目补助资金》
第二十六条 !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!。当按照国家有关【规定实行政府投资为!主、农村社区为【辅、社会各界共同】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!制
— ,。鼓励农村公路—沿线受益单位捐助】农村公路《建设:。;鼓励利用冠名权】、路边资《源开发权《、绿化权等方式筹集!社,。会资金?投,资农村公路建—。设;:鼓励企业和个人【捐款:用于农村公路—建设农村公》路建:。设确需?。农民出资《、投入劳动力的【应当由村民》委员会按照“一事一!。议”的?方式征得农民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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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— 国家?、省级财政对农村】公,路建设?的,补,助资金应当全—部用于?农村公路《建,设工程项目并—严格执行国家对农】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!的有关规定不—得从中提取咨询、审!查,、管理、监督等费用!地方政府《。承诺的配套建—。设资金应当》按时到位并与国【家及省补资金—配套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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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八条 农村公【路补:助资:金应按照国》家及省资《金管理的相关—规定:依据工?程进度和有关合同文!件要求?分期拨付《
对【于,县道、重要乡—道、中型及》以上:桥,梁,项目工程《建设资金《。应按程序控制拨付】建设单位向县级财】政部门?。报送包括项》目计:划批:文、工程可行—性研究批复报告、】。设计文件批》复报告、评标报【告、施工合同、施】工许可、《开工报?告,、开工令在内的卷】宗县级财政部—门审查后应向建设单!位预拨工程》总价款的30—%作为启动资—金;工程建》设期间县级财—政部:门应根?据工程进《展,情况分批向建设【单位拨付《建设资金项目—主,。体工:程和附属工程竣工】时建设资《金应拨付到80%】剩余20%》作为工程尾款(其】中包括?5%的质量保证金)!;项目竣工验—收,后凭验?收报告及财政评审报!告财政部门向建设单!位拨付?工,程尾:款,
: 《对于一般《乡道、村道项目县级!财政部门《向建:设单:位预拨工程总价【款的30%作为【启动:资金项目主体工【程,和附属工程竣工时建!设资金应《拨付到?85%?待工程验收合格【且经过财政》评审后再全部—支付
第二十】九条: 各级?交通运输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依据—职责建立健》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!管理制度《加,强对资金使用情【况的监?。管
? 农村公路】建设资金使用—应,当接:受审计、财政—和,上级财务部门审【计、监督、》检,查,
第三十条【 各级人民政—府和村民委》员会应当将农村公】路建设资金使用【情况向公路沿线【。乡(镇)、》村,定期进行公示加【强资金使《用的社?会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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