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四章 项【目补助资《金申:请、管理及》拨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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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五条 申请中央及省!补助投?资的农村公路建设】项目:必须在市《级农村公路建—设项目库内非直管县!建设项目由市交通运!输,行政主管部门、市财!政部门联合行文向】省级交通运输行政】主管部门和省级【财政部门申》请项目补《助资金?;直管?县建设项目由本县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】部,门、财政部门联【合行文向省级交通】运输行政主管部【门和省级财》政部门申请项目补】助资金
第二十六!条 农村公路【建设资金应当按照】国,家有关规定实行政府!投资为主、农村社区!为辅、社会各界【。共同参与的多渠道】筹资机制
【 : 鼓励农村公路沿线!受益单位捐助农村】公路:建设;鼓励利用冠】名权、路边》资源开发权》。、绿化权等》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!资农村公路建—设;鼓励企业和个人!捐款用于《农村公路《建设农?。村公路建《设确需农民出资【、投入?劳动力的应当由【村,民委员会按》照“:一事一议《”的方式《征得农民同意
】第,二十七条 国家【、,。省,级财政对农村公路】建设的补助资金应当!全部用于农村公【路,建设工程《项目并严格》执行国家对农—。村公路补助》资金:使用的有关规定【不得:从中提取咨询—、,。审查、?管理、?监督等费用地方政】府承诺的配套建设】资金应当《。按时到位并与—国,家及省补资》金配套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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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— 农村公《路补助资金应按【照国家及省资金管理!的相关规《定依据工程进度【和有关合同文件要】求分期拨付》
对于】县道、重要乡道、】中型及以上桥梁项目!工程建设资金—应按程?序控制拨付建设单】位向县级财》政部门报送包括项】目计划批文、工【程可行性研究批复】报告、设《计文件?批复报?告、评标报告—、施:工合同、《施工许可、》开工报告、开工【令在内的卷宗县级财!政部门?审查后应向》建,设,单位预拨工程总价】款的:30%作《为启动资金;工程】建,设期间县级财政部】。。门应根据《工程进展情况分批】向建设单位拨付【建设资金项目主【体工:。程和附属工程—竣工时建设资金应拨!付到80%剩余20!%作为?工程尾款(其—中包:括5%的质量保证】金);项目竣—工,验收后?凭验收报告及财政评!审,报告:财政部门《向建设单位拨—付工程尾款
】 对于》一般乡道、村道项目!县级财政部门向【建设单位预拨—工,程总价款《的30%作为启动】。资金项目《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!竣工时建设资金【应拨付到85%【。待工程验收》合格且经过财—政评审后再全部支付!
第二十九条 !各级交?通运输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依据职责【。。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!设资金管理制度加】强对资?金使:。用,情况的监管
】 农村公路建设!资金使用应》当接受审计》、财政和《上级财务部门—审计、?监督、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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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—各级人民政府和村民!委员:会,应当将农村公路建】设资金使用情况向】公路沿线乡(—镇)、村定》。期进行公示加—强资金使用的—社会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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