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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】强钢筋?重量偏差检测管理】的通知
【穗建质?监字[2012]】。1,4号
《。各有关单位
【 》 结合全省开展的】“,三打:两建”工《作为确保工》程质量检测数据真】实、有效保障—。工程质量钢筋重量】偏,差检测项目》从201《2年4月《1日零时起若—。未通过广东省—质量技术监督局【CMA?计量论证、未纳入】广州市?建设工程《质量检?测监管信息系统管理!其检测报告不—得作为我市建设【工程竣工验收—的技术资《料,
】请各建设《单位按照市》城,乡建委关《于,贯彻落?实〈广州市》。建设工程质量—检测:管,理办法〉有关—要求的通知》(穗建?质[2011]【140号)要求委】托符合?要求的?检测机构进行—工程质量检测确保】报告的?有效性?。和,工程质量《。
》 特:此通知
二—○一二年三月—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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