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。 关:于广州?市混凝土质量追踪】及动态?监管系统《使用情况的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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穗建质[—2010]648号!
各有关》。单位
!。 我委今年1月【份,发出:了关:于推广使用广州市混!凝土质量《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!的通知(穗建—质,[201《0]25号)目前市!管 辖的全》部工程和部分区【管辖的工程已纳入“!广州市混凝土质量追!踪和动态监管系统】”管理(以下简【。称系统)《系统启?用后及时发现和【处理了一些工程质】量问题及施工、【检测:单位的不良》行为取得较》好的实施效》果但部分单位在使用!系统过程《中还存在一定—问题为使各有—关单位更好地使用】该系统现将》。有关情况《通报如?下
《 , 一、系统】使用基本情况
】
》 自系】统投入使用一段时】间以来大部分相【关单位?积极:配合使用操》作逐渐熟练》。并主动提出了很【好,的建议和《意见特别是》部分工程参建—各方:的信息录入及时、准!确并且?。比较完整特此—通报表?扬(详见附件)但】部分单位在使用该系!统过:程中还存在》一定问题主要是
】
,。 【 (《一)混凝土》生产企?业
》 : — 1.未【按要求及时打印混】凝土生产流水回执并!。交付施工单位;
】
: ! 2.生产的!混凝土未及时制作试!件并进行抗压—试验以及《录,入系:统
! (二)【监理单位
》
! 《 1.《未及时取《得登陆账号并激活建!设、施工单位—账号;
— : 】 : 2:.混凝土浇筑信息】。、塌落度《测试、?外观质量评价—、监:理月报、监理工程师!联系单等录入或处】理不及时《未在见证记录中登记!混凝:土,流水号;《
? 】。 》。3.未充分使用【行为追踪功能进行】自,检并对混凝土产和检!测单位进行监督
! 》 (三)检!。测单位
【 — , , 1.检【测,数据录入不及—。。时和录入错误;
! 《 : 】2.未录入相关的结!构检:。测数据?
— —(四:。。。)监督机构》
,
, , ?。 ! ,1.未对项目建设】各方及时《提出系统使》用的要求《;
:
— : : , 2》.异常?情况、?不合格数据未及时处!理;
— : : 】3.未充分》。使用行为追》踪功能?对建设各方进行监督!并消除错漏数—。据
【 二、系统—使用要求
》。
》。 ? (一)混凝土!生,产企业向工地供货】时应通过系》统打印混凝土生【产信:息登记回执》。并及时录《入,自检信息《检测单位也》需及时录入与混【凝土强度有关的【各种检测信息
【
, ! (二)施工企业】应将混凝土生产信息!登记回?执和检测报告录【。入的附?件纳入竣工技术【资料否则作为资料不!完整处理监理单位】应及时录入》相关信息并对—各方行为进行—。跟踪:管理
— , : ? , ,。(三)各工》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及!时对:检测不合格》数据作出处理—并督促建《设各方正确使用系统!市质监?站应着力推动混凝】土生产?和检测信息的实时采!集、上传保》障数据的真实—性和:录入的便利》性
— 》 目前荔湾区质监!站较好地推进了【。系统使用工作—请荔湾区、白云区、!番禺区、花都区【质监站在5月31】日前将?所管辖?工程项 目全部纳】入系统其余各区【(县级市《)质监站仍》按原计?划在今年7月—1日前将所管辖工程!项目全部纳入系统各!质监机?构要高度重视切实推!。进,系统使用《工作努力促进我市工!程质量监督信息化】管理工作上》新台阶
! , 特此通报
【。广州市城《乡建委办公室
! ,2010《年5月25日—印发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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