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关于?。广州市混凝土—。质量追踪《及动:态监管系统使用情】况,的通报
》
穗建质[—2010]》648?号
各有关单【位
》 《我委今年1月份发】出,了关于推《广使用广州市—混凝土质量》追踪和动态监—管系统?的通知(穗建—质[2010]2】5号)目前市管【 辖的?全部工程和部分【区,管辖的?工,程已纳入“广州市】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!态监管系统”管理(!以下简称系统)系】。统启用后及时发现和!处理了?一些工程质》量问题及施工—、检测单位的不【良,行为取?。得较好的实施效果但!部,分,单,位在使用《系统过程《中还存在一定问【题,为使各有关单位【更好地使《用该系统《现将有关情况通报】如下
! 一、系《统使用基本情况【
:。
》 —自系统投入使用一】段时间以《来大部分相关单【位积极配合》使用操作《逐渐熟练并主动提出!了很好的《建议和意见》特别是部分》工程参建各》方的信息录入及时】、准确并且比较完】整特此?通报:表扬:(详见附件)—但部分单位在—使用该系统过—程中:还存:在一定问题主—要是
— (!一,)混凝土生》产企业
《
! , 《 1.未按》要求:及时打印混》凝土:生产流水回》执并交付施》工单位;
— : 》 【2.:。生产的混凝土未及时!制,作试件并进行—抗压试验以及录入系!统
》。 — (二)监理【单位
】 , — 1.未及时】取得:登陆账号并激活建设!、施:工单位账号》;
—。 ! 2.混凝土浇筑!信息、?。塌落度测试、外观质!量评:价、:监理月报、监—理工程师联系单等】录入或处理不及【时未在见证记—录中登记《。混凝土流水号;
! ! : 3.未充【分使用行《为追:踪功:。能进行自《检并对?混凝土?产和检测单位—进行监督《
— (【三)检测单位
! 》 :。 》 1.检测》数据录入不及时【和录入?错误;
— 】 : ?2.未录入相—关的结构检测数据】
,
!。 (四《。)监督机构
【 】。 : 1.未对】项目:建设各?方及时提出系统使用!的要求;《
》 ! 2?.异常情《况、不合格数—据未及时处》理;
【 ? 《 3》.未充分使用行为】追踪功能《对,建设各方进》行监督并消》除错漏数据
! , 二、系统使】用要求
》 : : 《 :(一:)混凝?土生产企业向工地】供货时应通过系统】打印混凝土生产信息!登记回?执并及时《录入自检信息检测】单,位也需及时录—入与混?凝土强度有关的【各种检测信息
【
《 (】二)施工企业应【将,混,凝土生产信息登记】回执和检《测报告录入》的附件纳入竣—工技术资料》否则作为资》料不:完整处理《监理单?位应及时录入—相关信?息并对各方行为进】行跟踪管理
【 : , — ,。(三)各工程质【量监督机构应及【时对检测不合格【。数据作出处理并督促!建设各方正确使【用系统市质监—站应着力推动混凝】土生产和检测信息】的实时采集、上传】保障数据的真实性】和录入的《便利性?
,
《。 ? 目前荔湾区!质监站较好地推【进了系统使用—工作请荔湾区、白】云区:、番禺区、》花都区质监》站在5月31日前将!所管辖工程项 【目全部纳《入系统?其余各区(县级市】),质监站仍按原—。计划在?今年7月1日前【将所管辖工程项目全!部纳入?系统各?质监机构要高度重】视切实推《进系统使用工作【努力促进我市工程质!量监督信息化管【理工作上新台阶【
《 特》此通报
广州市】城乡建?委,办公室?
20—10年5月25日】印,发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