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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广州市!混凝土质量追—踪及动?态监管系统使用【情况的通报
【
穗建质》。[2010]6【。。48号
各有关】单位
《 —我,委今年1月份—发出:了,关,。于,推广使用广州市【混,凝土质?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!。统的通知(穗建质】[2:010]2》5,。号)目前市管 辖的!全部:工程:。和,部分:区,管辖的工程已纳入】。“广:州市混凝土质量追踪!和动态监《管系统”管理(以下!简称系统)》系统启?用后及时发》现和处理《了一些工程质量问】题及施?。工、检测单位的【不良行为取得较【好的实施效果但部分!。单位:在使用系统过程中】还存:在一定问《题为使各有关—单位更好地使用该系!统现将?有关情况通》报如下
》。 , 》一、:系统使用基》。本情况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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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【 自:系统投?入,使用一段时间以来】大部分相关单—位积极配《合使用?操作逐?渐,熟,练并:主,动提:出了:很好的建议和意见】特别:。是部分工程参建【各,方,的信息录入及时、准!确并且比《较完整特此通报表扬!(详见附件)但部分!单位在?使用该系统过程【中还存?在一定问题主要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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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混凝土!生产企业
】 《 【 1:.未按要求及时【打印混凝土生产流】水回执并交付施【工单位?;
】 : 》 2.生产的混凝!土未及时《制作试?件并进行抗压试【验以及录入系统
! :。 — (二)监理【单位
《 《 , 】 1.未及时取得】登陆账号并激活建】设、施工《单,位账号;《
】 , 《 2《.,混凝:土浇筑信息、塌落】度测试、《。外观质量《评价、监理月报、监!理工程师联》系单等录入或—处理不及时未在见证!记录中登记混凝土流!水号;
—。。 》 , ? 《3.:未充:分,使用行为追》踪功能进《行自:检并对混凝土产和】检测单位《进行监督
! 《 (三》)检测单位
】 !。。 《1.:检,测数据录入不及时和!录入错误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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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【 , 2.未录入相【关的结构检》测数: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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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监【督机构
】。。 ? 1!.未:对项目?建设各方及时—提出系统使用的要】求;
》 — — 2.异《常情况、不》。合格数据未及时【处理;
! 】 3.未》充分使用行》为追踪功能对建设】各方进行《监督:并消除错漏数据
】
: 二—、系统使用》要求
! (一【)混凝土生产企业向!。工地供货时》应通过系统》打,印混凝土生》产信息登记》回执并及时录入【自检信息检》测,单位也需及时录入】与,混凝土强度》有关:的各种检《测信息
】 》 , (:二,。)施工企业》应将混凝《土生产信息登—记回:执和检测报告录入的!附件纳入《竣工技术资料否【则,。作为:资料不完整处理【监理单?位应及时录入相关】信息并对各方行为进!行跟踪管理》。。
? !(三)各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!及时对?检测不合格数据【作出处理并督促【建设各方《正确:使,用系统市质监站【。应着力推动混凝【土生产和检》测信息?的实时采集、上传】保障数据的真实【性和录?入的便利性》
】 ? ,目,前荔湾区质监站【较好地推进》了系统使用》工作请荔湾区、白】云,区、番禺区、花【都区质监站在5【月31?日前将所管辖工程项! 目全部纳入系统】其余各区《(县级市)质监站】仍按:原计划在今年—7,月1:日前将所管辖—工程项目全部纳入系!统各质监机构要【高度重视切实推【进系:。统,使用工?作努力促进我市【工程质量《监督信息化》管,理工作上新台—阶
!特,此通报
广州【市,城乡建委办公室【
201【0年5?月25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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