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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嘉兴市建!设工程施工合—同管理实施办法 】 颁布—单位 浙江》。省嘉兴市《人民政?府办公?。室 发文字】号 :嘉政办发〔20【。1,1,〕60号《 : :。颁布时间 》。2011《-05-04 生!效时间 《2012-08-3!1  《   各县(市、】区)人民《政府市政府有关【部门、直《属有关单位》嘉兴市?建设工程《施工:合同管理实》施办法?已经:市政府同意现—印发给你们请认真】贯彻执行《    》。嘉兴市人《民,政府办公室 —    《    二○一【一年五月《四日 ? 第一条 为加【强建筑市场》管理维护《建设工程施》工,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!益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合,同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建》筑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!、房屋建筑和—市政基础设》施工程?施工招标投标管理】办法、?建设工程工程量清】单计价规范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】造价:计价管理办》法等法?律、法规和规—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!际制定本办法   !。 第二条 本【办法适用于本市【行政区域《内的各类房屋建【筑、市?。政道路、供水、排水!、燃气、热力、园林!。、环卫、污水处理】、垃:圾处:理、防?洪、地?。。下公:共设施及附属设施】的施工合同(—以下简?称施工合同)   !     本市】范围内的建设工【程,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】、设备采购、造价】咨询、招《标代理、《工程代建等建设工程!合,同适用本办法的可参!照,执行    第三!条, ,市建委、《市,工商局为嘉兴市建】设工:程合同行政管理部】门下设嘉兴市—建设工程合》同管:。。理办公室作》为施:工合同的《日常:管理机构《。 各县(市、【区)建?设行政主管部—门,和工商行政管理部】门负责属地建设工程!施工合?同管理管理部门的】主要职责 》     —  1.宣》。传贯彻国家有关经济!合同方面的法律、法!规,和方针?政,策;:     —   2.全面推广!施工合同《示范文本并组—织指导完善; 【      【 3.?组织培训合同—管理人员指导合【。同管理?工作总结交》。流工:作经验;《。 ,      【 4.?。推行:施工合同《签订审查备案制【度监督检查合同履行!情况依法查处—违法:行,为;   》 :。    5.制订】合,。同签:订和履行的》考核指标组》织对申请“》守,合同、重信用—”单位进行考核;】      【  :6,.负:责协调合《同违约损失赔偿事宜!;    》  :   7.》负责调解施工合同】纠纷    第】四条 施《。工,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!国,家,的法律、《法规遵循平等互利、!协商一致、》诚实信用的原—则    第五】条 签?订施工合同必—须按:照国:家工商局、》住建部建设工程施】工合同示范文—本的格式明确相关协!议书和合同》专用条款的各项内容!建,设工程推《行工:。程量:清单计价对》实行工程量》清单计价模式的【施工合同合同条【款中必须包含遵循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!计价规范《相应:内容的条《。款    第六】条 签?订施工合《同的承?发,包、:专,业分:包等合同当事人双方!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!组织或个人》。双方:必须具?备各自相应资质【(或资格)和—履行施工合同—的信用?与能力    】第七:条 承发包双—方应严格对工期、】质量和工程价款进】行约定     !   1.施—工工期及调整处理方!法应:参照国务院有关【部门制定的工期定】额及省有关规定确】定明确界定开、竣工!日期并约《定开、竣工应办理】的,手续和签署的—文件等  》  :     》2.工?程质量标准和要【。求,必须符?。合国家、省、市【的有关规《定明:确采用?的质量标准、验收程!序,和须签?。署的文件《及,产生质量《争议的处理方法等 !   《    《3.工程价款确【定应:。执行现?行计价模《式,。。和,省,、市的有关规定【并在:合同中明《确,价款调整的范围、程!。序、:计算依据《等内容  》  第八条 发】包,方,应与总包方签—订施工合同总包方】经发包方同意可【将承包工程的—部分专业《工程和劳务部分进】。行分包签订分包【合同分包合同—不得与总包合同【。相抵触若发生抵【触时以总包合同【为,准    第【九条 承办人员【签订合同应取得【法,。定代表人的授—权委托?书,承发包双方之—外的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非法干【预施:工,合同的?签订和履行   】。 第?十条 依法须—招标的?工程建设项》目应当在中》标,通知书下达》后方可进行施工【合同备案依法—可以:。不进行招《标的未招《。标,项目必须具备—以下条?件方可进行施工【合同:备案   》     —1.初?步设计已经批准【;   《     2.】工程项目《已经:。列入当年度固定资】产,投资计划并已—办理报建手续—;       ! 3.具有》满足施?工需要的《设计文件《和,有关技术资料—;    —  :  4.建设资金和!主要建筑材》料设备来源已经落】实;    —     5.已取!得规划部门的—规划许可  —  第十一—条, 施工合同审查备案!程序 ? ,  ?   ? 1.在中标通知书!发出之日起20日】内由承包方将承发】包双方协商一致【。的合同草案报送合】同管理办公》室审查备案在中标】通知书发《出之日起3》0日内签《订施工合同》       】 2.合同管—理办公室在收—到施:工,合,同草案和完整—辅助资?料之日起5个工【作日内审查完毕提】出意见    】 承发包双方应按】审查意见进行修改重!新报送合同草案符】合要求并由合—同管理?办公室加盖备案【章后:方可正?式签订施《工合同 —第十:二条 ?施工合同审查—的主要内容 —   《    1》.承发包双方是【否具备相应资质【。。(或资?格,)和履行《合同的信用与能【力;      !。  2.是否具备签!订合同的必要条件】; :    》   3.合同条款!是否完备内容—是,否与中标条件一致;!        !4.承发包双方驻】工地:代表:是,否,具备:规定:的资格条件;   !     5.工!期、质量和合—同价款?等条款是否符合本办!法第七条的》规定    —     》6.实行工程量清】单计价的工程—施工合同是否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】量清单计价》规范有关要求—;    》。     7.【是否:符合现行法律、法】规有关规《。定    第十三!条 施工合同—一经依法订立—即具:有法律约束力—当事人的合法—权益受到法律—保护任?何一方不得》擅自转让、》变更或解除    !     履行【合,同,中有违反《法,律、法规行》。为的一?经,查实合同管理—办公室应责令改【正或提?交有关部门依法予以!处理:    《  :  : 当:事人协商一》致可以变更或解除】合同:但必须签订书面协】议,。并于:。5,日内将?协议报送合同管理办!。公室:备案:。    第十【四,条 对假《冒其他组织》。或他人名义签订施工!合,同或:将合同用于》违法:活动或以《分包:工程:名义实为转包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和:工商行?政管理?。。机关依照各自—的职责进行查处【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!。关,追究:。刑事责?任     当【事人对?处,罚决定不《服的可在《收到:处,罚,通知书之日起60日!内向作出处罚决【定的:上一级?主管部?门或本级人民—政府申请复议—也可以直接》向法院起诉对复【议决定不服的可在】。收到复?议决:。定之日起1》 5日内向人—民,法院:起诉逾期《。既,不申请复《议也不向《人民法院起诉又不】履行行政处罚决定】的由作出行政处罚】的行政机关》向人:民,。法院申请强制执【。行    》 第十五条 本办】法由:嘉兴市建委》负,责解释    【 第十六条 本【。。办法自?颁发:之日:起施:行原嘉兴市建设【工,程施工合同管—理实施办法(嘉【政办发〔《19:96:〕171号)同时】废,止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