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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?。。。嘉兴:市,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!理实施办法 ! 颁布单位 —。浙江省嘉兴》市人:民政:府办:公室: 发》。文,。字,号, 嘉政?办发〔2《011〕60—号 : 颁布时间 】2011-05-0!。4 ?生效时间 2012!-08-31—     各县(!市、区)人民—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!、直属?有关单位嘉兴市【建,设工程施工合—。同管:理实施办法已经【市政府同意现印【发,给你们请认真贯彻】执行:    嘉—兴市:人民政府办公室【  ?   ?   二○一一年五!月,四日: 第一条》 为:加强建筑市场—管理维护建设—工程施?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!权益根?据,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!法、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建筑—法、中?华人民共和国—招标投标法、—房屋: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!工程施工招》标投标?管理办法《。、建设工程工程【量清单?计价规?范和:浙江省建设》工程造价《计价管理办法—等法律、法》规,和规章的规定结【。。合本市实际》制定本办法 —。   第二条【 本办法适用于【。本市行政区域内【的各类房屋建筑【、市政道路、供【。水、排水、燃气、】热力:、园林、《环卫、污《水处理、垃》圾处理、防洪、地下!。公共设施及附属设】施的施工合同(【以下简称施工合同)!    》。    《本,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!勘察、设《。计、监理、设备采购!、造价?咨询、招标代理【、工程代建等建设工!程合:同适用本办》法的可参照执—行    第三】。条 市建委》、市工商局》为嘉:兴市建设《工程合同行政—管理部门下设—嘉兴市?建设工程合同—管理办公室》作,为施工合同的日【常,管理机构 各县(!市、区)建设—行政主管部》门和工?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!属,地建设工《程施工合《同,管理管理部门的主要!职责     】  :。 1.宣传贯彻国】家有关?。。经济合同方》面的法律、法—规和方针政策;【    》    2》.全面推《广施工合同》示范文本并组—织指导?完善:;      】  3.组织培【训合同管理人员指】导合同管理工—作总结交流工作【经验;   —     4.推!行施工合同签订审查!备案制度监督—检查:合同履行情况—依法:查处违法《行为:;  ?      5】.制订合同签—订和履行的考—核指标组织对申请“!守合同、《重信用”单位进行】考核:;  ?    》  6.负责协调合!同违约损《。失赔偿事宜》;  ?  :。     7.【负责调解施工—合同纠纷    】 第四条 》施工合同的签订【应当遵?守国家?。的法律、法规—。遵循平等互利、协】商一致、诚实信【用的原则    】 第五条《 签:订施:工合同必须》按照:国家工商局、住【建部建设工程施【工合同示范文本的】格式明确相关—协议书和合同专用】条款的各《项内容建设》工程推行《工程:量清单计价对—实行工?程量清单计价—模式的施《工合同合同》条款中?必,须包含遵循建设工】程工程量清单—计价规范相》应内容的条款—    第—六条 签《订施工?合同的承发包—、专业?分包等合《同当事人双方应是具!有法人资格》的组织或个》。人双方必须具—备各:自相应资《质(或?资格)和履行—施工合同的》信,用,与能力    【 第七条《 承发包双方应严格!对工期?。、质量和工程—价款进行约定 【       1!.施工工期》及调:整处理?方法应参照国—务院有关部门—制定的工期定—额及省有关规—定确定明确界定开】、竣工日期》并约:定开、竣《工应:办理的?手续和签《署的文件《。等       ! 2:.工程质量标准和要!。求,必,须符合国家、省、市!的有关规定明确采】。用的质量标准、【验收程序和须签署的!文,件及产生质量—争议的?处理方法《等    —    3.工程】价款确?定应执行现行计价】模式和省、市的【有,关规定并在合同中】明确价款《。调整的范围、—程序、计算》依据等内容  【  第《。八条 发包方应与总!包方签订施工合【同总: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!将承包工程的部分专!业工程和《劳务部分进行分包】签订分包合同分【包合同不得与—总包合同相抵触若】发生抵触《时以总?包合同为《准    —第九条 承办人员】签订合同应取—得法定代《表人:的授:权委托书承发包【双方之外的任何【单位和?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!工合同的签订—和履行    【 第十条 依法须】。招标的工程建设【项目应当在中标通】知书下达《后方可进行》施工合?同备案依《法可以不进行招标】。的未招标项目必须具!备以下条件方—可进:行施工合同备案【       】 1.初步设—计已经批准;   ! :    2》.工程?项目已?经列入当年度固【定资:产投资计划》并已办?理,报建手?续;  《      【3.具?有满足施工需—要的设计文件和有】关技术资料;—  : ,   《。  4.建设资金】和,主要:。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!经落实;  —    》  5.已取得规划!。部门:的规划许可》   ? , 第十一条 施工】合,同审查备《案程:序  ? ,     1【.,在中标通《知书:发出:之日起20日内由承!包方将承发包双【方协商一《致的合同《草,。案报送合同管理办公!室审查备案在—中标通知《书发出之日起—。。30:日内签?订施工合《。同    —    2.—合同管?理办公室在收到施工!合同草案和完整辅】。助资料之日起—5个工作日》内审查完毕》提出意?见 ?    承发包双】。方应按审查意—见进行修改重新报】送合同草《案符合要求并由合】。同,管,理,办,公室加盖备案章【。后方:可正式签订施工合同! 第十二条 施!工合同审《查的主要内容 【。 ,      1.!承发包双方是否具】。。备相应资《质,(或资?格)和履《行合同的信用与能】力,;       ! 2.是否具备签订!合同的必要条件【;    — ,   3.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】内容是否与中标【条件一致; — ,  : ,   ? 4.承发包双方】驻工地代表》是否具备规定的资格!条件;?      【  5.工期、质量!和,合,同价款等条款是【否符合本《办法:第七条的《。规定      !  6.实》行工程量《清单:计价的工程》施工合同是否—符合建?。设工:程,。工程量?清,单计价?规,范有关要求; 【 ,      7】.是否符合现行法】律、法规有关规【定    》 ,第十三条《 施工合同》一经依法订立即【具有法律约束—力当事人《的合法权益受—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!不得:擅自转让《、变更或解》除 : ,     — 履:行合同?中有违?反法律、法规—行为的一经查—实合同管理办公室】应责:令改正或提交—有关部?门依法予以处理  !      当事!人协商一致》可以变更或解—。除合同?但必须签订》书面协议并》于5日?内将协议报送—合同管理《办公室备案   】。 第十四条 对】假冒其他《组织或他人名义签订!施,工合同或将合—。。同用于违法活动【或以分包《工,。程名义实为转包【的由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和工《商行政管理机关依】照各:自,的职责进行查处构成!犯罪的?由司法机关》追,究刑事责任 —    当事人【。对处罚决定不服的】可在收到处罚—通知书之日起—60日内向作—出处罚决定的上一】级,主管部门或》本级人民政府—申请复议也可以【直,接向法院《起诉对复议决定不】服的可在收到—复议决定之》日,起,1 5日内》向人民法院起—诉逾期既《不申请复议也不向】人民法院起》诉又不履行行政处】罚,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!罚的行政机关—向人民?法,院申请强制执行【 ,   ? 第十五条 本办法!由嘉:兴市建委负责—解释    第】十六:。条 本办《法自颁?发之日起施行原嘉】兴市建?设工程施工》合同管?理实施办法(嘉政办!发〔1996〕【171号)同时废止!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