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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?规范:用词说明《。
1 !为便于在执行—本规:。范条文时区别对待】。对要求严格程度【不同的?用,词说明如下
【
》 1)表—示很严?。格非这样做不—可的
】 —正面词采《用“必?须”反面词采用“严!。禁”;?
— ? ,2)表示严格在【正常情况下均应这】样做:的
【。 ?。。 正《面词采用“》应”反面词采—用“不应”》或“不?得”;
!。 ? 3)?表示允?许稍有选择在条件】许可时首先应这样】做的
! 正—面,词采用“宜”反【面词采用“不宜”;!
《
4)】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!件下可以这》样做的采用“可”
!
》。2 条文中指明】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!。行,的写法为《“应符合…》…,的规定?”或“应按》……执行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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