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—4, 照明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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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?4.1 照明【灯具应根据使—用环境?。、用途、光》强分布、限制眩光】等因素进行选择应选!用节能、光效高【。、安:装,维修方便的照明【灯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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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4《.2 甲》、乙、丙类生—产车间应沿疏—散通:道和安全出口、疏】散门的正上方设【。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!
—9.4.3 消】。防水泵房、自备【发电机房、防—烟与排烟机房、消】防控制室《、变配电所等在发】生火灾紧急状态时】需要继续工作的【场所以及生产—车间:的参观通道及—疏,散通道应设》置消防应急照明
】
9.4.!4 疏散指示标志!的设置和应急照明的!照度值应《符合:现行国家标准建筑】设计防火《规范GB 5—00:16:的有关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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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—4.5 消防应】急照明应按》二级负荷供电当疏散!标志灯具采》用自带?蓄电池的《应急型灯具时蓄【电池的供电时间不】应,小,于,30min其主供】电源:可由正常照明配电箱!的专用回路供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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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】控制室、《。消防水泵房、自备】发电:机房、配电室、防】烟与排烟机房以及】在火灾发生时—仍需正常工作—的房间其应急照【明持续?供电时间《不应小于1》80mi《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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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4.6 生!产,车间、辅助车间【的正常照明照—度值:宜按表9.4.【6的规定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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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9.4.!6 生产车间【、辅助车间的正常】照明照度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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