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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化市政府投!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!(试:行)
第【一条 为了加强政府!投资建设项目—的,审计监督确保—政,。府投资的真实性、合!法,性和效益性根据中华!人民:。共和国审计法—及,相关法?。律,、法规结《合我市实际制定本】办法
第》二,条 凡财政》、,财务隶?属关系或者》国有资产监》督管理关系》由市、县(市、区)!。。政府管理的单位【建,设项目的审计—监督适?用,本办法建设项目【涉及到的建设、勘察!、设计、施工、监】理、:采购、供货等—单位与建《设项目?直接相关的财—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!机关的审计》监督
第三—条 本办《法所称?政府投资建设—项目:是指:各级政?。府为建?设,主,体的投资项目主要】包括:
(一—。)财政预算》。资金(含国债资金】),、政:。府专项建《设资:金(基金)、政府债!务资金及其他—财,政资金?占概:算总:投,资的比例超过50】%的建设项目以及对!概,算总投资的比例未】超过50%但政府拥!有,项目:或者运?营控制权的建设项】目;
(【二)行?政,事业:单位:。使用自有资金及融资!进行的建设项—目;:
,。
(《三)国有《企业以及国》有资本占主导—或控股地《位的:企,业自筹?。。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!;,
(四)【使用:各类专?项建:设资金的建设—项目;
《
(五)—涉及公共利益的建设!项目:;
(六【。)使用?由政府部门管理的国!外援助资金或者社】会,。捐赠资金包括接受】外商或私人捐—赠款用于《。。公共:性、公益性的建【设项目?;
? (七)》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规定【。或者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:确定的其他政府【投资的建设项目【
,
第四条《。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!审计的内容
】 (一?)建:设项目内部》控制:制度的建立和执行】情况;
— (二)《建,设程序、建设—资金筹集、资—金,到,位、论证与》规划费用《、征地拆迁》、概算预算审批、招!。标投标、工》程承包和发》包情况;
(!三)建设成本、费】用,。的支付设备、材料的!采购、管理债权、】债务的?发生和存《在税:费缴纳结余》资金形成、分配【等情况;《。。。
? (:四)工程《价款结算及支付实】际完成?。投资额以及工程造价!现场:签证资料设计变更】手续是否合规、【及时、完整和—真实;
(五!)预算?或者概算调整固定】资,产的交付使用完工】。工程、未完工程和】预留资金会》计报表、竣工决算报!表等情况;
!(,六,)合同签订及—合同履?行情况招《投,标,文件执行情》况材料计价履约情】况,;,。
《。(七)?涉及环保《、消:防,、土地等《。方面的资金使—用和:效益情?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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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勘察、!设计、建设、施工和!监理等单位资—质,的真实与合法情【况以及对工程质【量的管理情》况;
《。。 , ,(九)建设工期【、工程造《价、投资回收期、贷!款偿还能力等投资】效益情况
第五】条 市审计机—关对本级政府投资额!1000万》元以上的建》设项目进行审计;】对政府投资额低于1!000万元的建【设项目由建设单位】按照主管《部门要求进行竣工】决算审计或聘请【社,会中介组织审计审计!机关视?具体情况有重点地进!行抽查审计
【第六条? 审计机《关根据上《级机关要《求及建设单位提出的!竣工决算审计申请】编,制年度审计计—划并抄送有关—部门已列入年度审计!计划的?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!建设:单位必须按照—国家有关规定报请】审计:机关进行竣》工决:。(结)?算审计的同时还【应当向审计机关【。。报送下列相关文件资!料、财?务资料?和电子数据等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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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施【工图预?算,及其编制依据;【
: (?二)项目《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和!项目概算《;
? (三)有关招】投标文件、评标【报告、合同文本【;
(四)】项目结算造价资料】包括造价书、工程】计量清单和》计算书有关计价【文件以及计》价依据设备材料【采购单设计变更现场!签证等;
》
(五》)工程竣工图包【括土建?、安装及其他—。工程(含工》程变更)《图纸等?;
》(六)工程竣—工决算报表》;
:
(七)与项】目决算?审计相关的其他资】料
第七条— 建设单位在签【订建设项目相关合同!时应:当在条款中列明“】必须经审计机关【审计:后方可?办理:竣工结算”》
未经审计机!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!的,建设项目《发,改、财政、建设【等相关部门》不得与建设单位办理!竣工:验收等手续所建工】程项目不《得办理固《定资产移交手—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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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建设单】位应当在建》。设项目开工后30】日,内,向审计机关》报送建设项目立项资!料并在项目》。竣工后2个月内按照!。有关规定完成—竣工决算编》制,工作在竣工决算编】制完成?之日起?。。3,0日内建设单—位要:向审计机关申请竣工!决算审计《如不能按期完成竣工!。决算编?制工作的要明—确延期时《限并经同《级,政,府分管建设项—目的领?导同意?后向审计机关—提出延?期,竣,工决算审计申请
!第九条 审计机关接!到建设单《位,提请竣工决》。。算审计申请之日起1!5日内决定审计方】式和审计《时间并书面》。通知建设《单位在建设》单,位提:供相:关,资料齐全《、交:换,意见:及时的?。前提下一般》应在2个月内完成】竣工决算审计工程量!。大,或特殊情况的可【适,当延长审计期限但最!长时:间原则上不得超过4!。个月:
:第,十条 ?审计机?关根据建设项目具】。体情况可《以对:其前期准备、建设实!施、竣工《使用的全过程进【行跟踪审计》
第十《一,。条 审计《机关对建设项目进行!审计后应当向建设单!位出具审计报告;依!法需要给予处理【、处罚的应》当作出?审计决定;》需要移送有关部【门,。处理、处罚的应提】。出移:送处理建议》
被审计单】位对处理、》处罚决定《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时!间内向本级人民政府!或,上级审计机关依法】。申请行?政,复议或者向法院【。。提,。起行政诉《讼
第十》。二条 通过审计【对建设项目结—算、决算中多计工程!价款的?建设单位要及时调整!预算、?决算对多计已—付的工程价款应依】法全额收缴财—政
第十三—条, 建设单位违反中】华,人民共和《国审计法及有关规定!拒绝、拖《延提供与审计—事项:。有关资料《的,或者拒绝、阻碍审计!的由审计机关—责令改正可以视情节!给予通报批》评或者警告;拒【。不改正的《依法追?究责任?
(一—)对建设单位处【以5万元《以下的罚款;
】 (?二)对建设》单位负有直接—责任的主管》人员和其他》直,接责任?人,员审计机关》认,为应当给予行政处】分或者纪律》处分的向有关部门、!单位提?。出给予行政处—分或者纪律》处分的建议;
】 (?三,)构成犯罪的移交】司法机关依法追【。。究刑事责任
【第十:四条: ,政府投资建》设项:目按照审计管辖范围!进行审计《国省属?单位的?。建设项目《由审计署、省审【计,厅授权后进行审【计监督市审计机关】可,。以将管辖《范围内的《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授!权下级审计机关【审计也可以直接【审计属?于下级审计机—关管辖范围内的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】下级审?计机关?依据上级审计机关授!权实施的审》计审计结果》应当报授权》机关审定
第【十五:条 审计机关要设】立,专门的政府》投资:建设:项目审计《监督:机构充实具备—与审:计工作相适应—的专业知识、业务】能力和实《践,经验的审《。计人员在审计力【量不足?的情况下可》。以聘请具有资质的】相关工程《技术人员参》与审计还可以通【过招标或者其他公】开形式委托》具,。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!介组织?进行审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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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机关组织!社会:中介机?构和聘请《。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!计发生的相》关费:用由:同级财政按照—建设项目造价审【计,核减额的《一定比例予以补【助
第十六条 】社会中?介组织接受审计【机关委托对建设项目!进行审?计时:接受: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!应当向审计》机关提供审计情况】书面报告并对其准】确性:、合法?性负责审计机—关复核后形成审【。计报告?、作:出审:计决定并对审计【报告、审计决定【负责
—。审计机关应当加【强对委托《。的社:会,中介:组织的?指,导、:监,。。督,发现社会《中,介组织审计质—量,存在:问题时要及时予以纠!正或者重新组—织审计
》第十七条 》审计人员在政府【投资项目审》计中有滥用职权、】徇私舞弊《、玩:忽职:守或者泄《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!、商业秘密情况【。的按:有关:规定进行处理、处罚!;构成犯罪》的依:。法,追究刑事责任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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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各【县(市、区)—政,府投资?建设项目审计—监督工作可》参照本办法执—行,
第十九》条, 本办法《由市审计局负责【解释
第二十条 !本办法自发》布,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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