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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第五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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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二—条 本办法》未规:定的事项按照—国家和省有关—法,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规!定执行
第六十三!条 本办法颁布施】行,前,市政府颁布》施行的?规范性文件》与本办法不》一致的?依照本?办法的?规,定执行
第—六十四条 》当事人对行政处罚】不,服的可以自接到行】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!60日内《向作:。出处:罚决:定机关的上一级【机,关或本级人民政【府申请复议;—对复议决《定不服的可以自【。接到行政复议书之】日起15日内向人】民法院?提起诉?。讼当事人也》可,以直接向人民法院】起诉:逾期不申请复议也】不向人民法院起【。诉又不?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!。由作出行政》处罚决定的机—关申请?人民法院强制执【行当事人《逾期不交《纳罚款依据中华【人民: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】规定每日按罚款数】额的3%加处—罚款
第》六十五条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!起施行有效期5【年原通化市城市【市,容和环境卫生管【理办:法(通市政》发〔199》4〕75号)同【时废: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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