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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关于继续做好在沪!建,设工程企业从—业,人,员信息采集工作的】通知 沪建管![,2014]811号! , 在沪建设工程企业!、,各有关?单位  》   为配合—201?4年度电子版—在沪建设工程企【业诚信手册自检【开展的从业》人员信息采》集工作已取》。得了:阶段性成果为继续】做好从?业人员信息采集【。工,。作完善企业资质电子!化审批人员信息库并!逐步向?个人信?用档案过渡》现将有关事》项通知如下  】  : 一、属于关于开展!在沪建设工》程企:业从业人员信息【采集:暨2014年度电子!。版〈在?沪建设?工,程,。企业诚信手册—。〉自检?工作的通知中信【息采集范围的人【员未完成《。个人信息《采集:的应当尽快完成个】。人信息采集;个人学!。历、职称信息未经核!实的:本市企业从业人员应!当携带学历、职【。。称,证书原件《就近到市《、区(县)建设【管理:部门:受理窗口(地址【和联系?电,话见:附件)完成》。原件与扫描》件信息核对   !二,、上海市《城乡建设和交通委】员会业务受理—服务中心应》当加强全市》从,业人员信《息采集工《作的协调和宣传完善!办,事指南和《相关:信息系统对从业【人员信?息采集过程中的【。异议和投诉》进行:处,理保证该项工作的正!常开展市、》区(:县):。建设管理《部门应设立专门受理!。窗口受理从业人员】个,人信息采集事—项     特】此通知 》二○一四年九月二十!五日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