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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关于继续做好在【沪建:设工:程企业从业人—。员信息?采集工作的通—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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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建?管[20《14]811号【
在沪建设—工,程企业?。、,各有:关单位
》 为配—。合2014年—度电子版《在沪建?设工程企业》诚信手册《自检开展《。的从业人员信—息采:集工:作已取?。得,了阶段?。性成果?。为,继续做好从业人【员信息采集》工作完?善企业资质电—子化:审批人?员信息库并》。逐步向个人》信用档案过渡现将有!关事项通知如下
! 一、属于】关于:开展在沪建设工程企!业从业人员信息【采集暨?2014年度—电子版?〈在沪建设工程企业!诚信手册〉自—检工:作的通知中》信息采?。集范:。。围的人员未完成【个人信息采》集的应当尽快完【成个人?信息采集;个—。。人学历、职称信息】。未经核实的本市【。企业:。。从业人员《应当携带学历、职称!证,书原件就近到—市、区(《县)建设管理部门受!理窗口(《地址和?联系电话见附件)】完成原件与扫描【件信息核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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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《、上海市《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!会,业务:受理:服务中?心,应当:加强全市从业人【员信息采集》工作的协调和宣传】完善办事指南—和相关?信息系统对从业【人,员,信息采集过程—中的异议和》投诉进行处理—保,证该项工作的正常开!展市、区(县—)建设管理部门【应设立专门受—理窗:口受理?从业人员个人信息】。采集事项
— 《特此通知
—二○一四年九月二十!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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