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【于继续做好在沪建】设工程企《业,从业人员《信,息,采集工?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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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建管[201!4]81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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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沪建设》工程:企业、?。。各有:。关单位
》 : 为配合2—014年度电子【版在沪建设工程企】业诚信手《册自检?开展的从业人员信】息采集工作》已取得了阶段—性成果为继续做好】从业人员信息—采集工作完善企业】资质电?子化审批人员信息库!。并逐步?向个人信《用档案过渡》。现将有?关,。事项通知《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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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—。、属:于关于开展在沪【建设工程企业—从业人员信》息,。采集暨2014年】度电:子版〈在沪建设【。工,程企业诚信手—册〉自检工作的【。通知中?信息采集范围—的人员未完成—个人信息采集的【应当:尽快完成个人信息】采集;个人学历【、职称信息》未,经核实的本市企业从!业人员应当》携带学历《、,职称证书原件—就近到?市,、,区(县?)建:设管理?部,。门受理窗口(地址】和,联系电话见附—件)完成原》件与扫描件信息核对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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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上海市城!乡建:设和交通委员会业】务受理服务中心应】当加强全市从业人员!。信息采集工》作的协?调和宣传完善办【。事指南和相关信【息系统?对从业人员信—息采集过程》中的异议和投—诉进行处理保证该项!工作的正常开展【市、区(县)建设】管,理部门应设立专门】受理窗口受》理从业人员个人信息!采集事项
【 ?特此通知《
二○一四年九月!二十五?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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