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】江,省建设工《程监理招标投标管】理暂:行办:法
《
黑建?招[2009]5号!
第一《条 为?规范我省《建设工程《监理招标投标—活动依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招》标投标法《、工程建《设项目招标范围和】规模标准规定(【国家发?展,计划委员《会第3?号,令):。以及国家《。。和省:有关:规,定结合我省实际【情况制?定本:办,法
!。第二条 在本省】行政区域内》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招!标投标活《动实施对建设工程监!理招标?投,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!用本办法
》
?
《。第三:。条 本省行政区域!内建:设工程监理项—目监理单项合同【。估算价在20万【元人民币以上的(含!20:。万元:)或者工程项目总投!资额:在,100?0万元人民币以【上的工?程监理必须》进行招标《
《
?。 ,第四条? 县以上建设【行政主管部》。门负责建设工程监理!招标投?标活动的《。监督管理其》。。所属:的建:设工程招《标投标监督管理【机构具体负》。责,。监督管理工》作
》 省农—垦总局、省》森林工业总局负【责垦:区内、国有森工林】区内:的,建设工程施工监理】。招标投标的》监督管理业务受省】。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的指导和监督
】
第】五条: 工程监理招标投!标活动应当在有【形建筑市场内—进行禁止场外交【易活动
! 第六条 — 工程监理业务有】下,列情形之一的经县】以,上建:设行政主管部—门批准可以由招标人!直接委?托
? : 《(一)在建工—程追加的附属—小型:工程、停建或者【缓建后恢复建设的】单,位,工程:且监:理企业未发》生变更的《;,
: 《 (二)》抢险救灾等不适宜】进行招?。标的特?殊工程和《涉及国家安全的【保密工程;》。
— (三)》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规定【的其他情形
!
第》七条 监理招标】方式分为公开—招标:和邀请招标》国有投资工》程,监理:单项合同估算—价在20《万,(含20万)—元人民币以》上的必须《进行公开招标;【。其他工程《监理可以实行邀请招!标
— 工程监—理采用邀请招—标的邀请的投标人】不得少于5家—
:
第八条! 投标资格审查】提倡资格后审—邀,请招标不得采—用资格预审 —
,
《 公《开招:标采用资格预审【的当合?格申请人数量超过1!5名:时可以采用随—机抽签的方法—特殊:情况也?可,以采用评分排名的】方法选择规定数量的!合格申请人参—加投标其中监理单项!合同估?算价在20万(【含20万)元人民币!以,上的应当确》定不少于9名—。投标:申请人参加投—标;:监理单?项合:同估算价在20【万元人民币以下的】。应当确定不》少于7名投标申请人!参加:投标
【
: 第九?条 工程监理【招标应当《具,备下:列条件?
(!一)按照《国家有?关规定需要履—行立项审批手续【的已经?履行:审批手续;
! ? (二?)有满足工程—监理招标《需要的资料;—
【 (三?)法律法规要求的其!。。他材料
》
第十条! 工程监理招标应!当按照下列程序进】行
:
(】一,)招标人向工—程,所在地的《工程招标投》标监管机构递—交本办?法第九条所列条件】的证明材料、招标公!告或:者投标邀请书办【理招标备案登—记手续;
!。 (二》)招标人编制招标文!。件实行投标资格【预审的编《制资格预审文—件;
】 (三)》发布招标公告—或发出投标邀请书;!
(!四)投?标人报名、递—交投标?申请书、实》行投:标资格预《审,的,进行资格《预审;
《。
, (五】)必要?时召开投标预备【。会或者组织投标单】位踏勘现《场;
《。 (【。。六)编制和》递交投标文》件;
! ,(七)?组建评标委》员会;
! (八)开—标;
! ,(九)评标》并形:成评标报告及确定预!。中标单?位;
— (十)【向招投标监》管机构提《交招标情《况书面报告》备案;
《
(】十,一)发?出中标通知书;【
—。。 :(十二)招标人与中!标,人签订?合同
》
第十【一条 招标人可以!自行办?理或:者委托具有相应【资质的招标代—理机构代《理监理招标招标人】自,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!当具备?编,制招标文件和组【织开标、评标的能力!其技术人《员应当为招标单位】在职人员并应—当达到相《应招标?代理机构的》标准经工《。程招标投标监管【机构备案后方可【自行办理招标事宜】
— 第十二条 】监理招标文件一般应!包括下列内容—
【 (:一)投?标须知包括工程概】况招标范《围质:量控制要《求安全?监督要求工》期进度控制要求【投资控制要求现场】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!文件编制、提交【、修改?、撤回的要求投标】报价要求投标有效】期开: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!的方法和标准—等;
》 : (二)—招标工程《的概(预)算价格】;
】 ,(三)招标工—程,的技术要求和—设计文件《;,
【 (四)投》标,函的格?式及附录;
【 (五)!拟签:订合同?的主要条款;
【。
《。 (六)—资格审查《条件;
》 —(七)要求投标【人提交的其他材料
!
第】十三条 》监理取费应当—严格:按国家?建设工?程,监理与相关服务【收费标准《。的规:定执行
》 : 禁止—招,标人以不正当—。理由压低《或变相压低》工程监理取费标准禁!。止投标人弄虚作假、!串标、围标、挂靠投!标行为
— 投标报价!低于国家规》定取费标准下限【的投标文件》按废标处理
】
? :第十四条《 招标文件中规定!收,取投标保证金的保】证金金额不得低于】2万元最高》不得超过5》万,元
】 实:。行投标保《证金:。托,管制度工程招标【投标监督管理机构】应当在银行开设专门!。的建设工《程,。投标保证金托管【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!必须由投标人从其企!业基本账户拨—。付该:托管账户并由该托】管账户的开户—银行向招标人—和责任招标投标监】督,管理机构提供资【金到位证明招标结】束后托管账户—开,户银行凭招标人及】责任:招,标投标监《督管:理机构的证明将【投标保证金退回【。到该投标《人的原拨付账—户
》
第十五【条 招标人对【已发出的招标文件】进行必要的》澄清或修改的其澄】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!报,工程招?标投:标监:督管理机构备案后以!书,面形式通知》所有:招标文?件,收受人该澄清—或,修改的?内容为招标》文件:的组成部分》
—。 第十六条— 工程招标投标监!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招!标文件发出前对其进!行合法?性审查但不得随意更!改招标文件内容和】评分标准《对招标文件中存在违!反法律、《法规、规《。章及不合理、不【。。公正:和排斥潜在投—标人(即《按照规定《标准有资格完成该】工程监理的投标人)!。内容的责令改—正没:有改正的招标文件】不得发售给投—标,人
】 ,招,标人发?售的:招,文件只可以收取工】本费
】 第十七条 投!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!要求:。编制:投标文?件投标文《件,。应当对招标文件提】出的:要求和条《件作出实质》。。性响应
】 严禁投标人】。将在建工程的监【。理人员作为》投标文?件中的监理机构【。人员参加投标—
】第十八条 投标人!在投标?截止时间前可以书】面,形,式通知招标人对已提!交的投标文件进行】补,充,、修:改或撤回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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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九条 《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!件规定的时》间、地点《当众启封所》有,投标人递交》的投标文件
】。 : 开《标,会议一般《由招标人或者招标】人委:托的招标代理—机构:主,持所有?投标人?的法定?代,表人或?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!并由工程招标—投标监?督管理机构》现场监?督
!评标委员会由招标】人单位符《合评标专家》资格条件的评委和】省,建设工程评标—专家管理系统—中随机抽取的专【家组成?人员数量《遵照国家和》省有关?规,定执:行
》
第二—十条 开标时投标!文件出现《。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!作为无效投》。标文:件不得进入评标
! (一】),投标文?件未按照招》标文件的要求—予以密封的;
【
: (—二,)投标文件中的投标!函未:加盖投标人的企【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!印章的?或者:企业:法定代表人》委托代理人没有合】法、有效的委托书】(原件)及委—托代理人印章;
】。
, (三】)投标文件的关【键内:容字迹模糊、—无法辨认的;
! 》(四)投《标人未?按照招标文件的【要求:提供投标保》。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!;
:
, , 》(五:)组成联合体投标】的,投标:。文件未附联合体各】方共同投标协议【的;
— , (六)投标】人将在?建工程的监理—人员:作为拟派监》。理人员参加投标【。的或者以《其他方式在拟派【监理人?员,方面:弄,虚作假的
—
》 第二十《一条 监》理评标?应当:采用综?合评价法中标人的投!标应当能《够最大限度地—满足招?标文件中《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!标准禁止采用最低】报价法招标
! 综合评【价法内容包括技术标!和商务标技》术标采用满分制扣分!法评标商务标应【当采用接近评—标,标底法评标
—
》 投标时投—标人应将技》术标:和商务标分别密封包!装送达指定地点开】标实行?两阶段方式即先开】技术标技《术标评标结果出来后!应立即公布或者【封存评标结》果然后再开商—务标对其进》行评:定两次?评标结果《综合后确定中标候】选人
! 技术标评价因素应!。包括以下内容
! ,。 (一)监理!。大纲及细则;—
【 (二)监理管【理,程序投资控》制、进度《控制、质量》控制、安全控制、】合同及其他内业管理!;难点监控、组织协!调和合理化建议;】
(!三)检?测,。设备及手段;
】 (四】)项目监《理机:构及人?员配:置数:量的合理性; 【
,
》 (五)总监综合!素质及业绩
【 : 经济—标应当按以下—方法评定《
《 ? 评标标底为各投】标,单位有效投》。标报:价的算术《平均值?乘以竞争系数(竞争!系数在0.95【-1.05》之间设?定该系数应》当在开标《后随机抽《取确定)投标人【的投标报价接近评】标,。标底的得分最—高中间值可进行插】值法计算
》
【第二十二《。条 评标委—员会应当严格—按评分标准》进行评分投标—人总得?分应:当去掉?评委评分《中的最?高分和最低分—取其他评《。分的平均《值计算得出评标委】员会应当按照—。各投标人总得分数】高低进?行排序推荐》前1至3名为—中标候?选人
— , 招标》。人应当?确定排名《第一的投标》人为预中标人当确】定的预中标人—放弃中标、因不可】抗,力提出不能履—行合同或《者招标文《件规定应当提—交履约担保而在规】定的期限内未能【提交的招标人—可以依序确》定其:他中标候选人为预中!标,人
】 第二十三条 评!标委员会完成评【标后应向《招标人?提出书?面评标报告评—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!全,体成:员签字评标报告【应当如实记载以【下内容
! (一)》。基本情况和数—据表;
! (二)评标【委员会成员名单【;
》 (三—)开标记录;
【
? ? (四)符合要求的!投标一?。览,表,;
【 (五)废标情况!说明;
《
? 《(六:)评标标准》、评: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!一,览,表,;
— (七)—评分比较一览表;】
】(八)经评审的【投标人排《序,;
】。 (九)推荐—的中标候选人名【单与签订《合同前?要处理的事》。宜;
— 《(十)澄《清、说明、补正事项!纪要;?
《
第二十四】条 依《法招:标的工?程招标?人应在评《标结:束后将中标》候选人?。名单公示3天—公示结束后》15日内《将招标情况书面报告!报,送工程招《标投标监《督管:理机构备案书面报告!应当包括下列内容】
:。。 : (一)监理!。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!包括:监理招标范围、监理!招标方式、资格【审查、开标》评,标过程和确定中标】人的方式及理—由等
】 :(二)相关》的文件资料》包括招?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!书、投标报名表、】资格预?审文件、招标文【件、评标报告—。、中标人的投标文件!委托监理招标代理的!还应当附监》理招标代理委托合】同,。
,。
《
: 第二十五条 【 工程?。招标投标《监督管?理机自收到》招标情况书面报告之!日起5日内》未通知招标人—在招标投标》活动中有违》法行为的招标人【应履行备案手续【向,中标人发出中标通】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!知所有未中标人
】
第二!十六条 招标人和!。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!知书发?出之日起《30:。。日内按照《招标文?件和中标人的投【标文件订立书面【合同
?。
? 《。收取履约保证金的】履约保证金》数,额不得超过中标价的!5%或5《万元人民币同时招】标人应向中标人【提,供,额度相等的》工,程监:理费支?。付担:保,
: ,
《 第:二十七条《 违反本办法有关!条款的按照有关法】律法规?进行处?罚,
—第二十八条 本】办法自发布之日起】实,施同时黑《建建[1《99:。。9]第?12号文件黑龙【。江省建设《工,程,监理:招标:投标实施办法—(暂行)废止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