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峰市新城区建!设,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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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峰市人民政府!关于印发赤峰市新】城区建设管》理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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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<赤政发[200】3]054号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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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《旗县区人民》政府市直各》委办:局
! 赤峰市《新城区建设管理办】法已经市《政府同意现印发给】你们:请认真贯彻执—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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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二〇〇三年六—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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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为《高效、有序地进【行新城区建设保证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!国家和自治区有关】法律、法规的—规定结?合本市新《城区建设实》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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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在《。本市新城区规划区内!从事建设管理活动】。包括各?类,房屋建筑《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!建造和与其配—套的线路、管道、】设备:。的安:装,工程、室内外装修】工,程及市政基》础设施工《程的规划、》建设:与管:理均遵守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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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市规划】局、市建《委分别对新城区的】规,。划和建设统一管【理;:市,新城区建设》指挥机构负责新城区!建设的组织实施其】下属办?公室负责具体协调】工作;市《。监察局对新城区的】建设:管理实施监督其他有!关部门按照各自职】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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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工程建设】规划管理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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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一)?。新城区?建设应遵循“统【。一规:划,合理布局综合—开发配套建设”的】原则:房地产开发须成组】团建设?禁止:零星建设实行新城】区分区规划、重点地!段详细规划》。和核心区城》市设:计公:示制度;实》行重:。大基础?设施建设和重—。点开发?。项目:的听证?制度
! (二)新【城区:分区规划、重点【地段的详细规划【、核心区城市设【计、重大基础设施项!目及重要《公共设施项》目的选址由市规【划局作出初步—方案经新城区—。建设:指挥:机构审核报》市规划委员会审定规!。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由!市规划局《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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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(三)任何单位和个!。人都不得擅自调整已!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!和,详细规划确需调整的!必须在总结论证的基!础,上提出专《题报告并《按规:。。定程序重新》审,批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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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四)各类建设一律!实行“一书》两证”制度(—即建设项目选址意】见书:、建设用地规划许】可,证,、,建设:工,程规划许可证) 】
【 1》、凡无?。详细规划不符合【详细规划的项—目不得办理规划【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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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2、各—类建设项目必须【由市规划局》就项:目选址提出》审查意见核发建设项!目,选址意见《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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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3、新城区土【地使用权划拨、【出让时必须具备市规!划局依?据规划出具的规划】设计条件及附—图,无规划局核发的【。建设用地规划许【可证国土部门不得提!供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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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4、未取得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》证的建设项目—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不得办理—。建设工程施工许【可证工程竣》工后无规《划验收合格手—续的建?设行政?主管部门不得办【。理房屋产权》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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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工程建设管!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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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一)?工程建设《须,履行的程序建设单】位,及施工单《位须具?备以下文件方—可施工建设项目选】址意见书;计—划立:项批文?;建设用地规划【。许可证;建设—用地批准书;—工程报建审批表;】建设:工程规划《许可证?;设计文件批准【书;委?托工程?。监理手续;》。中,标通知书;质—量监督登记手—。续,;安全核验手续【;廉:政,合同;?施工许可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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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】)新城区工》程,建设的建设、勘【。察、设计、施—工不得使用国家【限用、禁《。用的落后技》术和材料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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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】)工程建设必须落】实建设、施工—、监理、勘》察、设?计五方责任制度执行!。国,。家颁:布,的标准?、规范和技术规【。程等强制性标准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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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四)施—工单位必须建立【。安全:。生产保证体系和【安全:生产责任制度—确保安全生产—文明施工 —
— (》五)工程项》目建设执《行现行的《工,程造价计价办法【并推:行工程量清》单,报价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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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《六)建设《工程项目建》成后建?设单位须组织勘察】。。、设计、施工、监】理,。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!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!收的不得交付使用】工程竣?工验收后15—日内建设单位到市】建委进行工程竣工验!收备案?;未备案的不予【以办理?产权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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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七)对—政府投资和使—用国有资金建设的】项目工程竣》工后:必须进行竣》。工决算?审,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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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八)建设单位在【工程项目《竣工验?收后3?个月内向工程—项目管理部》门的建设档案馆报】送竣工图《及其他工程》建设档案相关—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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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六、工程建设招【标,与投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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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,一)工程项目的施】工发包(含建筑装饰!装修)、监理委托必!须按照有关规定进入!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!交易中心进行—招标投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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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施工】单项:合,同估算价在10【0万元(含10【0万元)人》民币以上《的必须进行施工【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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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1、全》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!。或者国有资金投【资占控股或》。者主导地位的公开招!。标,其中:经国家发展改革【委,员会:或自治区《人民政府批》。准的重点建》设项目可《以进行邀请招标【;其他工程可以实】行邀请招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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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2、行政及企【事业单位在》西迁:中涉及房地产置换】的按规定程序批准后!可以将资产置换作为!招,。标条件?之一进行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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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,。(三)招《标人采用邀请招标】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!上符合资质条件的】施工企业《发出投标邀请书【并明确招标事—项被邀请投标—。人应当具备相应【的,施工企业资质并【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!。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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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施!工单位合同估算价】在100万元(不】含100万》元)人民币以下的】。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施!工企业自建自用的】工,程,且该:施,工企业资质等—级符合工程要求可】以不:进行施?工招标建设工程【施工单位确定应采取!不少于3《家的议定方式其标准!、条件、资格、议定!程序应由建设及监察!部门进行审查—、备:案并由建设工—程招投标服》。务交易中《心进行登《记未经审查登—记,的其工程不予发包市!建,委,不予办?。理施:工许:可证:。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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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五)单项合同【估算价在20万【元(:含20万元)—。人民币以上的工程】项目建设委托监理】应当进行《招标全部《使用国有资金投资】或国有资金》。。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!地位:的公开招标》其中经国家发展改革!委员会?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批!准的重点建》设项目?可以进行邀》请招标;其他工程可!以实:。行邀请招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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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《 (六)—发包人?招标发包《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!格(:资质)的招标代理】。。人组织招《标发: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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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七《。),承包人投《标承包工程项目必】须持有工商行—政管理?部门发的营业执照】并,具有与承包的工程项!目相适应的资—格(:资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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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!)在新城区》建设中涉及》到政府采《购的按有关法—律、法?规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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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七、监督与管—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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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违反》本办法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由有关部门】负责纠正或处理【
】 : :(一)建设》单位或者个人不履】。行基本?。建设程?序未办?理,施工许可证擅自开】工建:设的由市《建委依?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!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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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二)应当招标未【。招标的不需招标【未经:审查:登记:的市建?。委及相关部门—应当责令《其,改正;拒不》执行的不得颁发施工!许可证?由,市监察?局按有关规定追究责!任单:位,及责任人的》责,任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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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)招标人和被邀请】招标:人弄虚作假的由市】建,委、市监察局按【有关规定进行处【理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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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四)建设单!位、施工单位将工程!肢解、转包及违法】分包的由市》。建委、?监察局依据》有关规定予以—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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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:五)对使用劣—质材料和偷工减料】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!、勘:察、设计单位工程质!。量出现问题的由市】建委协同有关部门】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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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六)对擅—自更改规划设计方】案的单位《或个人由市规划局依!据有关规《定,予以处?理
! , (七)—应,。实行政府《采购而?没有进行政府采购】的由市财政局、监察!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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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!)国家工作人员玩】。忽职守、《滥用职权、徇—私舞:弊的由?市监察局依据有关规!定处理;涉嫌犯罪的!移交司法机关处【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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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九)不—签定廉政《。合同的市建》委,不得签发施工许【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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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本《办法由市建设委员会!和市规划《局依据各自职—权负责解释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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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本办法】自发布之日》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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