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6.2  燃!气系统 《 【6.2?.1  燃气—引入:管穿过建筑物基础、!墙或:管沟时应设置在套管!中并应留《有沉:降空间且应符合现】行国家标准城—镇燃气设计规—范GB? 50028的有】关规:。定 — 6.2《.2:  燃气引入管阀】门宜设置在》建筑物内重要用户】应,在室:。外另设阀门 —。 : 6.2.【3,。  燃气管》道通过隔震》层时应在室》外设置阀《门,和切断阀《并应:设置地震感》应器:地震感应器与—切断:。阀连锁 【 6.《2.4?  沿建筑物外【。墙敷设的燃气—管道应符合现行【国家标?准城镇燃气设—计规范GB 50】。028的有关规定并!应符合下列规定 】 : ? ,  : 1:  燃气管道—宜采用焊接钢—管,或无缝钢管应做【。。防腐处理并可采【取保温?措,施; 》 ?    2  高层!。建筑:物沿:外墙敷设的燃气【管道应?采用焊接钢管或【无缝钢管壁厚不【得小于4mm; 】     !3  立管》的焊口及管件距建筑!物门窗水平净距【不应小?于0.5m — 《 6.2.》5  高层建—筑的燃气立管应设】置,。承受: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!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! 》 6.2.6  燃!气水平干管和高层建!筑立管应《考虑工?。作环境温度下的【极限变形当》自然: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!应设置补偿器补【偿器宜采用门形或】波纹管形不得采用】填料型 【。 6.2.7 】 燃气管道》布置应?符合下?列规:定,  【   ?1  燃《气管道?不应穿过抗》震,缝; — :    《2  ?燃气水平干管—不,宜跨:越建筑物的沉降【缝 6】.2.8《  在?建筑高度《大于50m的建筑】物内:燃气管道应根据建筑!抗震要求在适—当的间隔设置抗震】支撑并应符》合下列规定 】    — 1  立管及立】管固定件的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!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1)立管应采】用焊接宜减少焊【缝数量不得使用螺】纹连接; 【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。2)当立管的长【度大于60m小于】。120?m时应至少设置1】处抗震支承;—。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3)当立管的长!度大:于120《m,时应至少设置2处抗!震支撑且应》在抗震支承之间的中!间,。部位采取《吸收伸缩变形的措】施 》     2  !水平:。管及:水平管固定件的设置!应符合下列》规定 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1)水平管从立管!分支:至第一个水平管固】定件处?均应采用焊接—连接; !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2)从立管分支开】口的:水平管接《口,。处应采取吸收立管变!形的措?施; 《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3?)水平管的第一个】水平管固定件应【按建筑物抗震—等,级进行抗震设计【 》 6.2.9 【 室内燃气管—道及设备应固定在主!。体结构上并应符合】。下列:规定 ? ,     1!。  沿墙、柱—、楼板和加热设备】构件:上明设的燃》气管道应采用—管支架、《管卡:或吊:架固定?; ?     2!  管?支架、管卡、吊【架等固定件的安【装不应妨碍》管道的自由膨胀和】收缩; 《 《     3 【 管:。支,架、管卡、吊架等】固定件应计算自重】、地震?、伸:缩、振动的》影响程度和间距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