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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 燃!气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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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6.2?.1 燃气—引入:管穿过建筑物基础、!墙或:管沟时应设置在套管!中并应留《有沉:降空间且应符合现】行国家标准城—镇燃气设计规—范GB? 50028的有】关规: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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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《.2: 燃气引入管阀】门宜设置在》建筑物内重要用户】应,在室:。外另设阀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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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【3,。 燃气管》道通过隔震》层时应在室》外设置阀《门,和切断阀《并应:设置地震感》应器:地震感应器与—切断:。阀连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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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《2.4? 沿建筑物外【。墙敷设的燃气—管道应符合现行【国家标?准城镇燃气设—计规范GB 50】。028的有关规定并!应符合下列规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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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: 1: 燃气管道—宜采用焊接钢—管,或无缝钢管应做【。。防腐处理并可采【取保温?措,施;
》
? 2 高层!。建筑:物沿:外墙敷设的燃气【管道应?采用焊接钢管或【无缝钢管壁厚不【得小于4mm;
】
!3 立管》的焊口及管件距建筑!物门窗水平净距【不应小?于0.5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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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》5 高层建—筑的燃气立管应设】置,。承受: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!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!
》
6.2.6 燃!气水平干管和高层建!筑立管应《考虑工?。作环境温度下的【极限变形当》自然: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!应设置补偿器补【偿器宜采用门形或】波纹管形不得采用】填料型
【。
6.2.7 】 燃气管道》布置应?符合下?列规:定,
【 ?1 燃《气管道?不应穿过抗》震,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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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2 ?燃气水平干管—不,宜跨:越建筑物的沉降【缝
6】.2.8《 在?建筑高度《大于50m的建筑】物内:燃气管道应根据建筑!抗震要求在适—当的间隔设置抗震】支撑并应符》合下列规定
】
— 1 立管及立】管固定件的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!
》
【 1)立管应采】用焊接宜减少焊【缝数量不得使用螺】纹连接;
【
— 》。2)当立管的长【度大于60m小于】。120?m时应至少设置1】处抗震支承;—。
【 》 3)当立管的长!度大:于120《m,时应至少设置2处抗!震支撑且应》在抗震支承之间的中!间,。部位采取《吸收伸缩变形的措】施
》
2 !水平:。管及:水平管固定件的设置!应符合下列》规定
】 ? 《 1)水平管从立管!分支:至第一个水平管固】定件处?均应采用焊接—连接;
! : —2)从立管分支开】口的:水平管接《口,。处应采取吸收立管变!形的措?施;
《
?
【 3?)水平管的第一个】水平管固定件应【按建筑物抗震—等,级进行抗震设计【
》
6.2.9 【 室内燃气管—道及设备应固定在主!。体结构上并应符合】。下列: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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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!。 沿墙、柱—、楼板和加热设备】构件:上明设的燃》气管道应采用—管支架、《管卡:或吊:架固定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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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! 管?支架、管卡、吊【架等固定件的安【装不应妨碍》管道的自由膨胀和】收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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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【 管:。支,架、管卡、吊架等】固定件应计算自重】、地震?、伸:缩、振动的》影响程度和间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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