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,。。一章 《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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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条 为规—范和加强建》筑施:工现场塔《式起重机、》施工升降机、附着式!升降脚手架和—高,处作:业吊篮的安》全管理依据建设工】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!(国务院令第—。393号)、陕西】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!全生产管理条例、建!筑起:重机械?安全监?督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66!号):等法规和规范结合我!省,。实际制定《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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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:条 凡《在本省?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!。设施工程施工—现场:从事塔式起重机【。、施工升降》机、附着式升降脚】手架、高处作业【吊篮的安装、拆【卸,。、使用?、司机、司》索信号、维护保【养、检验检》测活:动,。的,单位:和个人均应遵守本】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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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【塔式:起重机?、施工?升降机出租》单位必须《取,得营业?执照、安拆资质和安!全,生产许可《证配备司机、信号司!索工对所出》租的设备《自行完成安装—、,附着、顶升和拆卸】工作
— 《施工总承包单—位自购自用的塔【式起重机、施工【升,降机不得对外—出租且应当》具有相?应的资质、管理部】门,和操作人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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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: 附着式升降脚】手架必须经国务院建!设行政主《管部门组织的鉴【。定(评估《)或验收该》脚手架?工程:必须由取得附着式升!降脚手架专业承包】资质的单位》施,工,
— 高处作业吊篮的!出租:单位应当《取得营业执照和【建筑: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!认书施工单位自购自!。用的高处作业—吊篮严禁对外出【租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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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塔式!起重机、施工升【降机、高处作业【吊篮出租单位、附】着式升?降脚手架专业承包】单位:与施工总承》包单位必须在—合同中明确双方【。的安全管理》。。责任并服《从施工总承》包单:位的安全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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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条 :从事塔式起重机【、施工升降》机、高处作业—吊篮的出租单位、附!着式升降脚手架专】业承:包单位和机械设备检!验检:测活动的单位均应在!陕西省建设工程质】量安全监督总站【进行告知登记(详见!附件)
! 第六条 从事】塔式起重机》、施工升降》机、附着《。式升降脚手》架、高处作业吊【篮施工活动的单位】必须建立健》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规!章,制度:明确岗位职责完善】安全管理组织体【系,、保证体系》设立技?术管理部门、安全】管理部门配备与设备!数量相适应的管理】人员;对进入施工】现场的人员必须以】文件形?式,任命项目负责人、】。。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!员、专职安全生产管!理人员和特种—作业人员等;现【。。场人员变更时—应,出具变更《通知书并经总包和】监,理单:位同:意,否则不?得进:行人员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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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【鼓励企业开展机械设!备安全生产》方面的科学技术【研究、创新和推【广应用推进科—。学发展、科技兴安】的,。。步,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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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八条 任何单位!和个人对《违反有关法律、法】规、技术规范和本】规定的行为均有权向!建,设,行,政主:管部门和有》关部门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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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—级以:上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公布举【报电话和电子—信箱受理对》机械设备安》装/拆卸、使用【和检验活动中—违,。法和违规行》为,的举:。报并及时进行处【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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