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第一章 总【 则 》 第一条 为【。规范和加强建筑施】工现:场,塔式起?重机、施工升—降机: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!和高处作《业吊篮的安全—管理依据建设工程安!全生产管理条例(国!务,。院令第393—号)、陕西》省建设工程质—量和安全生产—管理条例、》建筑起?。重机械安全监督【。管理规定(建设部】令第166号—。),等法规和规范结【合,我省实?。际,制定本规定 【 —第二:条 凡在本省房屋!建筑和?市政基础设》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事!塔式起重机》、施工升《降机、附《着式升降脚手架【、高处作业》吊篮的安装、拆【。卸、使?用、司机《、,司索信?号、维护保》。养,、,检验检测活动的【单位:和个人均应遵守本】规定 《 》 第三?条 塔式起》重机、施工》升降机出租单位必】。须取得营业》执照、安拆资质【和安:全生产许可》证配备司机、信【号司索工对所出【租,的,设备自行完成安【。装、附着、顶升和】拆卸工作 》。   》。  施工总承—包单位自购自—用的塔式起重—机、施工升》降机不得对外出【租且应当具有相应】。。的资质、管》理部门和操作人员 !。 ,     附着式!升降脚手架必须经国!务院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!定(评估)或验收】该脚手架工》程必须由取得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!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!工   【  高处作业吊篮】的出租单位应当【取得营业《执照:和建筑?施工机?。械租赁?行,业确:认书施?工单位自《购自用的高处作业吊!篮严禁对外出租【 】第四条 塔式起重机!、,施工:升降机、高》处作业吊篮出租【单位、附着式升【降脚手架专》业承包单位与施【工总承包单》位必:须,在,合,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!。管理责?任并服从施》。工总承包单位的安】全管理 【 第五条 从!事,塔式起重机》、施工升《降机、高处作业【。吊,篮的出租单位、【附着式升降脚手【架专业承包单位【和机械设备》。检验检测活动的【单,位均应在陕西省建设!工程质量《安全监?督总站进《行告:知登记(详见附件)! :。 第六】条 从事塔式起重机!、,施,工升降机、附着式升!降脚手?。架、高处作业吊篮施!工活动的单位必【须建立?。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!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!责完善安全管理组】织体系、保》证体系设立技术管】理部门、安全管【理部门配备与设【备数量相适》应的管理人员;对】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!必须以文件形式任】命项目负责人—、,专职机?械设备管理人员、专!。职安全生产管—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!员,等;现场人员变更】时应出具变更通知书!并经总包《和监理单位同意否】则不得?进行人员变》更 : 》 , 第七条 鼓励企】业开展机械设备【安全生产方面的【科学技术研究、创新!和,。推广应用推进科【学,。发展、科技兴安的】步伐 》 第—八条 任《何单位和《个人对违《。。反有关?。法律、法规、技【术规范和本规定的行!为均有?权向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!部门举报 —    县》级,以上建设行》。政主管部门》。应公布举报》电,话和电子信箱—受理对机械设备【安,装,/拆卸、使用和检】验活动中违》。法和违规行》为的举报并及时【进行处理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