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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赤,峰市房屋征收与【补偿暂行《规定:
赤》峰市人民政府—关于:印,发赤峰市房屋征【收与补偿暂行规定】的通知
赤政发[!2011]05【6号
各旗县区】人民政府市直各【。委办局?
【。
赤:峰市房?屋征收与《补偿暂行规定已经】。市政:府同意?现,印发给你们请认真】。。。。贯彻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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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二○一一年九月【三,十日
第一—章 :总 则
第【一条: 为了规范城市房】屋,征收与?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!益,保障被征《收房屋所《有权人的合法权【益根据国家》、自治区有关法律】法规和政《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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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条 因公《共利益的需要在本】市行:政区域内征收—国有:土地、集体建设用】地上单位《、个人的房屋适用】本,。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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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条 房?屋征收应该遵—循,决策民主、》程序正当《。。、公平补偿、结【果公开的《原,则,
第二章 征】收管理
第四】条 市人民政府【应当加强对各旗县区!人民政?府房:屋,征收与补偿工—作,的,领导
!市人民政府确—定的房屋征收部门】(赤峰市房屋征收】管理办公室)负责对!。全市房屋征收工作监!督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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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旗县区人!。民政:府负:责本行政《。区域的房屋征收与】补偿工作各旗—县区人民政府成立的!房屋征收《部门负?责组织实施本行政】区,域,的房:屋征收与补偿工【作 《
房屋】征收补偿《方案应报市房屋征】。收管理部门》。备案 《
》
各级政府—财政、发《。展改:革、国土资源管【理、住房《。建,设、规划、工商、税!务等有关《部,门依照国家规定的】职责分工互相—配合保障《房屋征收与补偿【工,作的顺利进行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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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条 :市房屋?。征收部门具体职【责为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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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一、拟订房》。屋征收与补偿政策】文件; 《
二!、监督指导全市【房屋征收与补偿【工作;
【
三—、培训考核房屋【征收工?作人: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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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?、规范房屋征收【评,估行为; — ,
五、统!筹中心城区规划区】域内的房《屋征收补偿方案【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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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:、组织?实施:重大:和跨中心城区—建设项目的房—屋征收与补偿工【作,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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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第,。六,。条 需要征收房屋】的应具备发改—。部门出?具的项目《。符合国民经济和【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!、规划部门》出具的征收范围符】。合,城,乡规划的证明—、国土部门出具【的征收范围符合土】地利用?总体规划的》证明:等相关材料 —
》
保障性安》居,工程建设、旧城区改!。建,。项目还应当提—交国民经济和社会】发展年度计划—。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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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!做出征收补偿决定】的人民政府作出房屋!征收决定前应当【协调组织维稳—、辖区?街道管理等机构【进,行社会稳定风—险评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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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市】房屋征收部》门每年应向》社会公示从事房屋征!收评估业务》资质等级高》、综合实力强—、信用等级高、【诚信好的房》地产价格评估机构】名录供征收》部门和被《征收人?选择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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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。 第九条 房屋征】收部门在房屋征【收公告十《日内:组织:被征收人投票选【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!构, 每个房屋所有权!证为一票得票数【。。超,过应投票总数二分】之一的?房地产?价格评估《机构:承担该项《。目,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!得票数均未》超过应投票总数二】分之一?的由房屋《征收部门通》过摇:号、抽签等》方式确定并由公证处!对摇号、抽》签,过程进行公》证 :
第三章 征【。收,补偿:
第十条— 被征收房屋为公】房租赁的承租—人享有按照》房改政策购房权【利的向房屋所有【权人支付按房改【政策计算的》购房:款后依照本》规,定按私有房屋进【行补偿
】。
第》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!无房屋所有权证但有!规划、土地审批手续!并,按照审批事》项建设的可按有证】房屋补偿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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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二条 被》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!补偿:也可以选择房屋产】权调换 《
选择货!。币补:偿的:被,征收房屋的》价值按房屋》征收决定《公告之日被》征,收房屋类似房地产】。的市场价格由具有】相,。应,资质的房地产价格】。评估机构按》照房屋征收》评估办法评估—确定 ?
】第十三条 征收住宅!房屋被征收》人选择房《屋产权调换的在政】府提供地段安—置的按被征收有证房!屋建筑面积1:1.!1的比例安置增【加安置房《面积超出应安置房屋!。面积2?0平方米《以内(含20平方】米)的按《成本价下浮10【%结算被《。征收人需《要再增?加20平方米以【内(:含20平《方米)的按政府限制!价结算安置房楼【层,差价由被征》收人承担;被征【收人需要再增加面】积的按市场价结【算 :
安置】房成本价由》政,府组织?有关部门测算—确定并在补偿方【案中予以明确政【府限制价不高于成】本价的1.》1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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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《四,条 被征收人同时】符合下列条件的【可增加安置》房面积?超出应?安置面?。积且在人均》3,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!政,府限制价结算—。超出人均《。面积30平》方米以?上部:分按市场价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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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三代(或三—户):以上家庭共同居【住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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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户】口簿记载常驻人口与!实际居住人相符【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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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共同居【住人系?直系亲属且本地区】无其它?住,。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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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征》收部门、监察部【门共同公示七日【后无异议 —
》 第十五条 征收!个人住宅被征收【人符合住房保—障条件?的可以优先给—予住房?保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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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条— 选择产《权调换的征》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!低于:50平方米的安置面!积增加到5》0平方米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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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第十七条 征收住】宅房屋附属房屋【补偿执行下列—规定 ?
(一)!实有建筑容积率0.!7,5以内的有证房屋】以外部分《。可按2.51的建筑!面积比例置换—安置:房要求?货币补偿的已建【砖,木结构或砖混—。结构的最高补偿8】50元/m2—未建部?分补偿400元/】m,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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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实》有,建筑容积《率在:0.75至1.0】。之间的,《对实有?建筑最?高补偿?4,00元/m2,对未!建部分按300元/!。m2补偿实有建【筑容积率《。超过1.《。0的实有建筑—最高补偿《200元/m2 !
【(三)突击抢建、】未,经审批?在原有建筑物上【后,加建的建《筑物、构筑物—一律不予补偿 】。
》 第十八条 【有证房屋的装修【装饰应考虑使用年】限折旧按《质量评估补偿补偿金!。额按有?证房屋建筑》面积精装修》一般不?超过300元/m】2普:通装修一般不超【过2:00元/m2—无证房?屋及建筑《物、构筑物内—的装修不予补偿 】
】第十九条 》被征收人《按照补偿安置—协议签订《顺序先后选》择,安置房屋的》房号同?一时:间签订补偿安置协议!选择同一房号的【抽签确定《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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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条 征】收住宅房屋的应当向!被,征收人支《付搬迁费搬迁费【按,有证房屋面积不得低!于15元/m—2每户不得低于1】000元选择—产权调?。。换的补偿两次;【临时安置费按有证房!屋面积每月不得低于!15元/m2每户每!月不:。得低:于,800元《逾期安置的自逾期之!月起双倍发给临【时安置费《;征收部门提供周转!用房:的不支付临时—安置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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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,被征收房《屋,为生产用《房的搬迁费》不低于有证》房屋评估金》额的1?。.5%?;对其他非》住宅房屋的搬迁费用!不低于有证》房屋评估金额的1】%
【
第《二十:一条 征收》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!、停业的对已领【取营业执《照进行税务登记并】有纳税?记录的且仍在从事】生,产、经?营等活动的被征收人!可按下?。列标准给予停产【、停业补偿
】 :。
(?一)从事商》业、服务业等经营性!活动的按照不超过有!证房屋评估金—额的:3%补偿《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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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二)从事生—产、加工等经营【性,活动的按照有证房】。。。屋评估金额的1【.5%补偿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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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从事办】公、仓储等其他经营!性活:动,的按:照有:证,房屋评估金》额的:0.5?%补偿?
》
: 第二十二条 住!宅房:屋改为?非住宅用途的征【收时按住宅》房屋进行补》偿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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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?业执照和完税凭证】与实际经营场所【一致的一次性—给,予经营者停产、停业!补助50《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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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三条 本规!。定,所涉及楼层差—价从:第一层?住宅至?顶层住宅正负总和】应为零多层住—宅总层?。数偶数层的以中间两!层,确,定为10%至15】%,总层数奇《数层:的以中间一层—确定为10%至【15:%;高层总》层,数偶数层《的,以中间两层》确,定为零总《层数奇数《层,的以中?间一层确定为零【然后上下浮动—上下层差价不超过5!0元/m《2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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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四条 征收【房屋所涉附属物及】设施按下列规定执行!
(一!)空调补偿迁移费】4,0,0元有线电》视,迁移费400—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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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》养殖花卉(草—)、饲养鸟类—、鱼类、鸡、牛等】补,偿实际发生的本市之!内的搬运《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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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管—井每眼8《00元石井1—20:0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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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四)杨、》。柳、榆?树等:未成:材的每棵补偿8【-12元每》平方米补偿不超【过12棵成材的【按市场价补》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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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果树【结果的?按产量每棵补—偿200-400元!苗木:每棵8元每平—方米补?偿不超过《12棵; 》
(!六)葡萄《结果的每棵1—00-150元未】结果的每《棵15元每平方米补!。偿不超?过6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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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》),砖墙每立方》米补:偿,300元土、石墙】每延:长米补偿40元 !
第二!十五条? 实行奖励政策【在房屋征收公告规定!的,。签约搬迁《时限搬迁的应—当给予奖励奖励【标准在征收补偿方案!中确定?
第四章 【附 ?则
第二十六】条 本?规定由市《住,建委负?责解释 《
】第二:十七条 本规定【自2:。011年1》1月1日起》施行:赤峰市城市房—屋拆迁暂行规定(】赤政发?〔2009〕1【1号)同《时废止?本规定施《行前已依法》取得:房,屋拆迁许《可证的项目》继续沿用原有的规】。定办理?本规:定未尽?事宜依?照国有土《地上房屋征收—与补偿条例和自【治区有关政策规定】。执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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