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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》赤峰市?城市管理暂行办法 ! 内蒙古自治区!赤峰市人民政—府关于?印发赤峰市城—市管理暂行办法的】通知 赤政发[】2007]014号! 各旗《县,区人:民政府市直各委【。办局 《  赤峰市城—市管理暂行办法已经!于,2007年3月29!日市政府第》3次常务《会议审议通过现印】发给:。。你们请认真贯—。。彻执行 赤峰【市人民政府》 , 二00七年四月十!日 ?第一章 总 则【 第一条 为【加强城市管理维【护城市秩序创造和谐!、清洁、优美、文】明的城市生》活环境明确政府有关!行政:。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!中的行政执法职责】提高行政《执法效能和城市管理!水平根据国家和自治!。区有关法律、法规和!规章规定结》合本:市,实际制定本》办法 第二条【 ,在红山区《、松山区、元—宝山区城市规划区】范围内实施》城市规划、建设【、市容和环境—卫生、园林绿化、】。环境保?护、:工商:、公安、交通、文】。化、:民族事务、民—政等相关管理—适,用本办法 》   元宝山区城市!规划:区管理按《其现行管理权限执】行 第《三条 城市》管,理实行市统一—。。领导:、市辖?。区全面?负责、有关城—市管理部门和—街道办?。事,处(:乡镇)具体管理、】密切配?合及居民《委员会(村民委员会!)、业主委》员会和物业》公司:全,面参与的综合体制 !   市政府成【立城:市综合管理专门机】构,负责统一领》导、协调、组—织、指挥《、监督市辖区—城市管理工》作市:建设:、规划、《。卫生、环保、—公安、交通、工【商、民族事务、民】。政等:行政主管部门和单】位,在市政?府领导下按照市辖区!政府城市管》理工作部署》实施联合执法、集】中执法并各司其【职、各负其》责、互相配合依法】做好有关城》市管:理工作   市】辖区人?。民政府是城市—管理:的主体成立城市【管理综?合,执法机构具》体组织实施城市【管理:。市辖区人民政府【所属有关部门在区】政府领导下负责协】调和指导各自职【责范围内的城市【管理工作  【 街道办事处—。(乡镇)在》辖区人?民政府?的领导下按照辖区人!民政府有关部—门的部署具体负责】城市管理和社区【服务工?作配:合有关部门做好【。查处私搭乱建—、,损害:环境卫生《的违法行为   !居民委员《会(村民《委员会?)及物业管理公司在!街道办事处》和有关乡镇人民政】府的组织下具—体,负责本社区和住宅小!区的市?容和:环境卫生工作 【   业主委—。。员会对任意弃置垃】圾,、排放污《染物或者噪声、【违反规定《饲养动物、违章搭建!。。、侵占?。通道、拒付物业费等!损害他人合法权益】的行为有权依照【法律、法规以及【管理规约要求—行为人停止侵害、】消除危险《、排除妨《害和赔偿损失 第!四条 ?城市:管理所?需经费列入本—级财政预《算由本级财政—予以保障 —  :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!收缴:分离制度必须—全额上缴财政;禁止!以罚没收入款—项抵:顶城市管理经费【 :第五条 《有关行政机关—、法律法规》授权的组织对住宿、!餐饮、洗浴、美容美!发、网?吧、歌舞《。厅、超市、零售报刊!、殡葬用品》。经营、各类加工作业!门市、?废旧物?品收购、《洗修车、停车场等】经营性?服务行业的设立【实施联合会审制【度   (一【)未经批《准不得擅《自改变建筑物、构筑!。物位置、立面及【使用功能规划行【政,主管部门对此负责】规划审查; —。  : (二)无给—。排水设施等》相,关开:设条件的场所、建】筑物、构《。。筑物不得用于开设】住宿、?餐饮、洗浴、美【容美发、洗修车、】各类加工作业—门市等经营场所【市容环境卫生行政】主管部门对此—负责市容审查;【   (三)公】安、交通、文—化、卫生、环保、民!政、民族事》。务等行政主管部【门负责相关行业的许!可、审查; —   (《四,),工商:行政管理部门—负责对?经营者进行资格审】查颁发?企业法?人营业执照或营业】执照 第六条 】建,立城:市管理日常巡查制度!各城市管理相关部】门和单位应当落【实有关执法人—员的城市管理监察】责,任实行包区划—片,及定人、《。定路段、定责任、】定奖惩的《。包街路日常巡查制】和责任?追究制? , 第二章 规划管理! 第七条 市【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—统一负?责编制?城市总体规划、建】设项目选址、审批】及监:督管理工作市辖区人!民政府负责一般性详!细规划的编》制、:初审和报批工作 】   市辖区规划管!理分局具《体负责查处》违反城市规划的建】设工程及行为 】第八:条 在城市规划区】内,挖砂、采石、—取土:、堆填废渣》。、,垃圾、?围填水面以及从【事其他改变》地形地貌《活动的单《位或者个人必须先向!城市: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!出,申请按照规定到有关!部门办理批准—手续 第》九条 在城》市规划区内未取得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】证或者临时建—设,用地规划许可证【而取得建设》用地:批,准文件占用土地进】。行建设的《批准文件无效由市城!市规划行政》主,管部:门责令停止建设拆】除,违法建筑物占用的土!。地由市?辖,区人民政府》责,令退回 第—十条 在《城市规划区》内未取得或者—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、临时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进行私】搭乱建具有》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!市规划?行政主?管部门?。视情节轻重》给予处罚《对尚可采取》。改正措施的责令【。建设单位《或者个人限期改【。正并可处以》违法建设工程总造】价百分之三以下的】罚款;对严重影响城!。。。市规划的建》设,工程责?令建设?单位或者个人停【止建设并限期拆除;!拒不拆除的可—强制:执行拆除的费用由】违反:规,。划的建设单》位或者个人》承担   —(一:)擅自改变建设【用地:规划:许可证确定的—用地性?。质、用地位置—或,。用地界限《的工程; —  (二)未取得建!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、临时建设工】。程规划许可证擅自】进行新建、改建、】扩建和翻《建建筑物《、构:筑物、道路、管线等!设施及改变建筑物、!构筑:物立面的工》程;   (三】)未经?城,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批准擅自】改变建设《工,程规划许可》证确定的红线位置、!高度、层数、—。面积、立面和—使用功能以及违【反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—证其他要《求进行建设》的,工程;?  ? (四?)违反临时建—设工程规划》。许可:证在:临,。时,用地上修《建的永?久性建筑物、构筑】物的工程;   !(五)按临时建【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。内容建设的临时性建!。筑物、?构筑物及其他—工程:。。。设施使用期限已满】未办理?延,期使用审《批手续或未经批准】延期使用逾期不拆除!的工程; —  (六)其他【严重违反城市—规划的建设工程 !  :1,、占压道路红线【。、绿线?、黄线、蓝》线、:紫,线的工程《;  《 2、?占压:道路建筑退离地【。带的工程;》   3》、影响主次》干道、铁《路两侧、火车站、】汽车站、机场—、,城市:出入口地带等—城市景观的》工程:;   4、危害!城,市安全堵塞消防【通,道污:染和破坏城市环【境的工程;》 ,。   5《、在临时用地—上修建?永久性建筑物、构】筑物或者设施的【、无法采取改正【措施的?。工程;  — 6、影响》他人合法建筑物【安全或严重》影响他人合法—。建筑物使用的工程;! :  7?、在:城区主干道路两侧】建筑物上擅自扒门改!窗严重影响街路景】观的工程;   !8、其他《妨,碍城市发展、影响】城市功能《协调和城《市规划实施》。的工:程 第十一条【 凡各级人民政【。府公布的文物保【护单位和有重—要历史价值的文化】街区:应当采取严格保【护措施;确需—拆,迁、:。改变建筑结构—。、立面以及从事影】响建筑环境活—动的应?当,按照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文物保护法、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】物保护法《实施条例、国—务院:关,于加强和《改,善,文物工作的通知(国!发(1?99:7)13号)等法】律、法规的有关规定!执行 ? 第十二条 对【毁坏城市市容景观、!污染城市环》境、危害公共秩序】的临时?。。建筑由城市》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限期改正【;造成严重后—果和损失的责令【拆除和?赔偿 《第三:章, ,市容和?环境卫生管理 【 ,第十三?条 :。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负责指导》、,协调、监督市—。市容和环境卫生【管理工?作;市辖区人民政府!市容环境《。卫生:行政: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!。辖区内的《市容和环境卫生【管理工作 第【十四条 国家机关】、事业?单位应当建立实施“!周末大扫除”制度做!好本单位工》作区域?范,围内的环境卫生【工作 第十五条】 在市区临街主【次干:道两侧、铁路道口不!得,设置废旧物品回【。收、洗车、》机动车修理等经营】场所已经设置的【由有关?行政:主管部?门依法取缔或动员搬!迁 第十六条【 户:外广告、标识的【市容:性审查由市直—。有,关执法?机,关统一管理;—牌匾的市容》性审查由市辖区市容!环境卫?。生行政?主,管部:门负:。责   未经同】意擅:自设置户外广告标牌!。、设施影响市容的由!市建设?行政:主管:部门或其委托的【。城建监?。察组织责令》停止违法《行为限期清理、拆除!、重建或者》采取其他补救措【施,并可:处以500元—。以上2000—元以下罚款》 第十七条— 违反国务》院城市市《容,和环境卫《生管理条例和内蒙古!自治:区城市市容和环【境卫生违《法,行,为处罚规《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市辖区市【容,环境卫生行政主管】部门除责令其纠正违!法行为?、采取补救措施外】可以给?予下:列行政处罚 【  (一)随—地吐痰、便溺、乱扔!果皮、纸屑》和烟头等《废弃物的处》10元罚款》;   (二)随!意涂写、刻画或未经!批准张挂、》张贴宣传品的分别给!予,下列处罚 —  1?、在城市建》筑物、构筑》物,立面、电线杆、路】灯杆:、人行道、》候车亭?等市政公用设施表】面及各种树木上涂写!、刻画?的处200元以上5!0,0元以下罚款;【对恶意涂改的—由公安?机关处?理;: :  2?、未经?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擅!自利用城市建筑物、!构筑物或《电线杆、路》。灯杆、广《场、人行道、—候车亭等市政公【用设施及《各种树木张》贴、:张挂:。宣传条幅《、彩旗等宣》传品的?处200元以上【1000元》以下罚款;》   (三)【在政府规定的街道】临街建筑物阳台和窗!外、门前堆放—、吊挂有碍》市容物品的给—予警:告根据情节轻重【可并处50元以上5!00元以下罚—款;   —(四)?不按规定的时—间、地点、方式倾】倒污水?、垃圾?、粪便和其他—。废弃物给予》警告根据危害后果】及情节轻重可并【处50元以上100!0元以下罚款—; ?  (五《),不履行卫生责—任,区浮:。。土、积雪、》垃圾等清扫保—洁义务或不按规【定清运、处》理垃圾和《。粪便:的给予警告根据危】害后果及情节轻重可!以并处100元【以上1000元【以下罚款; 【 , (六)运输液体】、散:装货物不做》密封、包《扎、覆盖造成泄【。漏、遗撒的处100!0元:以,上3000元以【下罚款;   】(七)临街工地不】设置:护栏或者不》做遮:挡影响市《容环境卫生的给予警!告,责令限期《清理可以并处10】00元以上2—。000元以下—罚款;施工场地的废!水和:泥浆流出场外浸漫路!面堵塞?城市排?水管:道影响市容和—。。环境:卫生的给《予警告责令》限期:清理可以并处—20:00元?以上:3,000元以下罚【款;施?工场地停工期间不及!时整理并作必要覆】盖或者竣工后不【及,时清理和《。平整场地《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!的给予警告可—以并:处3000元以上】5000元》以下罚款; 【  (八)》未经批准擅》自,饲养家禽家畜影响】市容环境卫生—的责令其限》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!并可处以5》0元以下罚款;【拒不改正的由公【安机关依法处—理 第十八条 】违反国务院城市市容!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!和内蒙古自治区城】市市容和环境—卫生违法行为处【罚规:定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由市辖区市】容环境卫生行—政主管部门责—。令停止违法》行为限期清理、【拆除、重建或者采取!其他补?救措施并可按以下】规定给予处罚—  ? (一)未经批【准擅自?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!地堆放物料影响【市容的处10—。0,元以上10》00元以下》罚款;  — (二)未经批准】擅自拆除环境卫生】设施:或,。者未按?批准的拆《。迁方案对环》境卫:生设施拆迁的属于】。经,营行为的处以—。5000元以上1】0000元》以下罚款属》。于非经营行为的【处以:5,00元以上100】0元以?下罚款 第十九条! 损:坏各类环境卫生设】施及:其附属?设施的由市辖区市】容环境卫生》行政:主管部门除责—。。令其恢复原状外根】据恢复原《状的状况及危害后果!的轻重可以》并处10《0元以上《10:00:元以下?罚款 第》二十条 不在城【市,主次:干道两侧规划场【地停放机动车、【非机动车《等车辆损害社—会公共利《益、城市市容和【环境卫生《的由市辖区市容【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改正;拒不改!正,的按规定摆放所【需费用由《车辆:所有人、使用人【承担 第二十【一条 施工单位【未及时清运工—程施工?过,程中产生的建—筑垃:圾造成环《境污染的由市—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!政主管部门责—令限期?改正给予警告处50!00元以上500】00元以下》罚款 第二十【二条:。 处置建筑》垃圾的单《位在运输建》筑垃圾?过程中沿途丢弃、遗!撒建筑垃圾的由【市辖区市容环境卫生!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:限期改正给予警告】处5000》元以上5000【0元以下罚款 【 第二十三条 任何!单,位和个人《随意倾倒、》抛撒或者堆放—建筑垃圾的由市辖区!市容环境《。卫生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限》期改正?给予警告并对单位】处5000元—以上50000元】以下罚款《对个人处《200元以下罚款 ! 第二十《四,条 未经批准擅自】占用、挖掘城—市道路的除按造价】1-5倍给予赔偿】外由:市辖区市《政工程行政主管部】门处以20000】元以下罚《款 第二》十五条? 未经?市辖区人民政府批准!擅自占用城市道路】作为:集贸市场从事—经,营的由市《辖区:市容环境卫生行政】主管部门、公安交】通管理部门责令限】。期清退消除道路交通!安全违法行为 第!二十:六条 具《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由市】辖区市容《环,境卫生?行政主?管部门和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】。。联合依?法处:。理   (一)】。。未依法向《工商:行,政管理部《。门登记注《册并:领取营?业执照无固定门店而!擅自挤街占道—或在街道及》居民:。区随意摆摊设—点或者走街串巷从事!流动经营活动的;】。   (二)依法!取得营业执》。照未经工商行政管理!部门变?更登记擅自改变登记!注册的经营场所而在!临街主次干》道两侧摆放商品、从!事,店外经营的》;   (三【)未:经工:。商行政管理部门登】记擅自悬挂、张贴】户外广告或》在市及市辖区人【民政府禁止发布【印刷品广告的场【所、区域《发布、散发印刷品】广告的; 》 , , (四)擅自在【街路两侧搭建彩虹】门,、演出台、展示台】等宣传设《施,;禁止在各》类广:场,随意:停车或进行商业宣传!。活,动 : 第:二十七条 市辖区人!。民政:府应当按照便—民、卫生、》有序的原则科学【合理地?规划、建设》、设置?和管:。理,。各类:便民市场《(含早、夜市—场)沿街《沿路的便民市场【由,市,辖,区人民?政,府市容环境卫生【行政主管《部门:。。负责管理住宅小【区、城中村的便民市!场由街道办事处【或有关乡《镇人民政《府负责管理》   开设早、】夜市场?的应当明确早—、夜市场的开闭时间!和市场区域范—围禁止场《外经营?、越界?经营和占道经营 】 第二十八》条 实?行“门前三包”责任!制沿街沿《路单位及个人的“门!前三包”工作—由市辖区人民—政府市容环》境卫:生行政主管部门、爱!。。卫会办公室》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监督《实施:和管:理;街道办事—处(乡?镇)在市辖区人【民政府市《容环境卫《生行政主管》部门和爱卫会办【公室的指导》下负责?。住宅小区、城中村、!城边村、城》郊,村内单位及个人【“门前三包”工【作的监督实施和管】理 第二》十九条 下》列环境卫《生管理工《作由街道办事处(】。乡镇)?负,责 ?  (一)》划分社区管》理责任区《落实“门《前三:包”制度《; :   (二)—落实除?害灭病、维护环境】。卫生的具体》措施;? ,   (三)配【合市: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!政主管部门》管理辖区内休—闲活动场所、公【厕和垃圾转运站、垃!圾,箱等:基础:设施:。;  《。 (四)协调责【任单位清《理辖区内街路—。、住宅小区和—。公共活动场所的生活!。垃圾;?。。   (五—)配合相关部—门做好辖区内城中】村、城边村、城【郊村的环境卫生管理!工作确定专门环【卫工:人,负责卫生《保洁做到卫生—有人:清扫、垃圾有人收】集、污水《定点倾倒、公厕【定人看?护不留卫《生死角?; ? , ,(六:。)配: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!内农贸市场的管理工!作,。督促集贸市场的举办!方做好?市,场内卫生设施配【备、摊位设置、商品!分类、市场内外环】境保洁、垃》。。圾,清运、?车辆进?出停放及停》。车场管理等工作 !。  集贸《市场内营《业用房的经》营,字号:、门:头牌匾、广告—和市场内的》标识牌应当统—一,标准、统一制作、】统一设置集贸市场】内应当建有》与市场规《模相适应的公共厕所!和密闭的垃圾收集】设施或转运点并【配备足够数量的【清扫保?洁人员 第四章】 园:林绿化管理 第】三十条? 市辖区城市绿化行!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!区的城市绿化管【理工作? :。。  法律、法—规,规定由?。林业、水利、交通】等行政主《管部门?。负责管理的绿化【工作从其规定— 第三十一—条 未经同》意,擅自占用城市绿【。化用地的由市—辖区城市《绿化行政主》管部:门责令限期》退还、恢复》原状可以并处罚【款;造成损失—。的应当负赔偿责【任 第三》十,二条 下列城—市,绿地管理实》行专人养护、分工负!责 ?  (一)》向公众开放的—各类公园(》含综合性公园、【动植物园、》游乐公园、》郊野公园、风—景名胜公《园、森林《公园、文物古—。迹公园等)、—小,游园、陵园、—滨河绿地和行道【绿化带等供》游人游览、休闲的公!共绿:地由市?辖区城市绿化行【。政主管部门》负责管理《;   (二)】机关、部《队、:企事:业单:位等物?业管理范围内的【单位附属绿地由该】单,位负责管理; 【   ?。(三)居《民,住宅区?、,庭院和屋顶等居住】区绿地由业主大会或!经业主大会授权【。的业主委员会委托物!业管理企业负责【。管理;   (四!),用于隔离、卫生、】安全、水土》保持、护堤、—护岸、护路等防护】绿地:由,市辖: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!部,门负责管理; 【  : (五?)为城?市绿化?提,供苗木、地被—植物、花卉、种【子等的生产绿地由】市辖区城市绿化行政!主管部门负责管【理;  》 (:六)位于《城郊依托自然—地,貌、美化《和改善城市环境的】风景:林地由市《辖区城市绿》。化行政主《管部:门,负责管?理 第三十三【条,。 禁止在城市公共绿!地内开设商业—。、,服务摊?点对擅自《开,设商业、服务摊点】的由市辖区》城市绿化行》政主管部门或—者其授?权,的单位责令限期迁出!或,者,拆除;造成》损失的应当负—赔,。偿责任情节严重【的由市辖区城市【绿化行?政主管部门提请区工!商行政管理》部门吊销营业—执照 第三—十四条 市辖区【。城,。市绿化?行政主管部》门负责查处下列【损害城市绿地、树木!花草和?绿化设施的行为【   《(一)剥、削树皮】和挖树根;   !(二)利用》树木搭?棚、架设线路和拉直!钢筋:;   》。(三)?采,摘花果?。、攀折树枝》;   (四【)在树木上刻—。字、:砸,钉和:。拴系牲畜;》   (五—)损坏草坪、花坛】、绿篱?和园林设施; 【   ?(六)在城》市绿地?内倾倒废物、排放】有毒有?害污水、放牧、割草!、狩猎、打鸟、开】山采石、《取,土、砌灶野炊、【占,地葬坟、烧》香烧纸?;   (七)】。其他损?害城市绿《地、树?木花草和《绿化设施《的行为 第五章 !城市交通管理— 第?三十五条 市公【安机关交通》管理部门《负责本市城市道路】。交通安全管理—工作   市交】通行:政,主,管部门负责》本市客运经营—管理工作 第【三十:六条: 未经许可占用道路!从事:摆摊设点、》经商、堆物作—业等非交《通活动的由公安机关!交通管理《部门依据内》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!安全:违法:行为处罚规定—第,二十八?条规定?责令其消除道路交】通安全违法行为 】 第三十七条— 未:经批准擅自挖—掘道路?、占用道路施工或】者,从事其他影响道【路交通安全活动的】由市:政道路主管》。部门责?令停止违法行为并】恢复:原状可?以,依,法给予?处罚:;致使通行的人员、!车辆及?其他:财产遭?受损: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   》有前款行为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】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!管理部门可以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!速恢复交通 【第三:十八条 根据道【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!情况公安《机关交通管理—部门可以限定畜力车!。、,持有运输许可证【的残疾人专用机【动,车、拖拉《机、三轮《汽,车,。、人力三轮车、电】动三轮车的》。行驶范围禁止无机动!车,牌照的正三轮摩托车!和非残疾人》员驾驶残《疾人专用车在中心】城区范围《内行驶? 第?三十九条 》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!法律、法规关于机动!车停放、临》时停车规定的—由公:。。安机:关交通管理部门指】出违法行为》并,予以:口,头警:告责令其立》即,驶离   机动车!驾驶人不在现场【或者虽在现场但【拒绝立即《驶离妨碍其》他车辆、行人通行的!处20?元以上200—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!该机动车拖移—至不妨?碍交:通的地点或》者公安机关交—通,管理部门指定—的地点停放公安【机关交通管》理部门拖车不得【向当事人收取费用】并应当及时》告知当事人停放【地点: ,。 第四十条 城【。。市客运出租汽车车】体颜色、标记、【。标志、设施应当【统一符合市政府有关!规定要?求 第六章 环境!保护管理 —第四十一条》 市、市辖区人民】。。政府环境保》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城市规划区内—的环境保护》工作   各【级公安、交通、铁】路、民航等主管【部门:根据各?自的职责对》交通运输《和社会生活》噪声污染《防治实施监督—管理  》 ,公安机关交》通管理部门可—以根据环《境保护的需要划【定禁止机动车辆行】驶和禁?止其使用声响装【置的:路段和时间并—向社会公告 — 第:四十:二条 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由》。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!以并处罚《款   (—一):在城市市区噪—。声敏感建筑物—集中区域《内使:。用高音广播喇叭;】   (二—)违反?辖区:公安机关《的规:定在:城市市区街道、【广场、公园等公【共,场所组织娱乐、集】会等活动《使用音?响,器材:产生:过大音量《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!。;   》(三)未依》法采取措施》从家庭室内发出【严重干扰《周围居民生》。活的环境噪声的【 第四《十三条 在城市集中!。供热管网覆盖地区】新建:燃煤:供热锅炉的由—。市、市辖区人—民政府?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,责令停?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!改正可以《处50000元以下!罚款 《  :在城市市区》内,禁止焚烧沥》。青、油毡《、橡胶、塑料—、皮革以及其—他产生?有毒有害烟尘—和恶臭气体》的物质?;禁止在人口集中地!区、机场周围、交通!干线附近以及市【辖区人民《政府划定的》区域露天焚烧秸秆】、落叶等产生烟尘】污染的物质 — 第:四十四条 在—市,区范围内禁止—露,天烧烤  — 违反前款规定由】市辖区人《民政府市容、环保】、卫生、街道办【事处(乡镇》。)等行政主》管部门?和单:位联合监督管理在沿!街沿路进行露天烧烤!的由:市辖区?人民政府市》容、环保《、卫:生行政主管部门依】法处理;在》住,宅小区、城中村【范围内进行露天【烧烤的由《街道:办事处或有关—乡镇人民政府依法】处,理 第四十—五条 ?有下:列行为之一》的由市?或市辖区《人民政?府环境保《护行政主管》部,门及其他依法行使】监督管理权》。的部门根据》不同情节责令停止】违法行为限期—改正给予警告或【者处以5000【0元以下罚》款 :   (《一):排,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!气污染物处理设施】或者未经环境—保护行政主》管部门批《准擅自拆除、闲置大!气污染物《处理:设,施的;   (二!)未采取《防燃、?防,。尘措施在人口—集中地区存放—煤炭、煤《矸石、煤渣、煤灰】、砂石、灰土等物料!的 第四十六条 !有下列?行为之一《的由市?或市辖区《人民政府环》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。及其他依法行—使监督管《理,权的部门责》令停止违法行—为限期改《正,可以:处50000元【以下罚款  【 (一)未采取有效!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!排放粉尘、》恶,臭气体或者其他含】有有毒物质气—体的; 》  (二)未—经,环境保护行政—主管部门批》。准,。向大气排《放转炉气、》电石:气、电炉法黄磷尾】气、有机烃》类尾气的《;,   (三)未采!取密闭措施》或者其他防护措施】运输、装卸或者【贮存能够散发有毒】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!质的; 《   (四)城市】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!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!措施致使排放的油】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!环境造成污染的 !第四十七条》 向大气排放污染】物超过国《家和地方规定排放】标准的应《当限期治理并由【市或市辖区人民【政府环境保护行政】主管部?门处:10000》元以上10》00:。。。0,0元以?下罚款 第—四十:八条 违法》贮存、堆放、弃置、!倾倒、排《放污染物、废—弃物的?。由市或市辖区—人,民政府环境保护行】政主:管部门及其他—依法行使监督管【。理权:的部门按下》列规定给予》处,罚  《 (一)《向水体排放剧毒废】液或者将含有汞【、镉、?砷、铬、氰》化物:、黄:磷,等可溶性剧》毒废渣向水体排放、!倾倒或?者直接埋入地下【的可以处1000】00元以下的—罚,款;   (【二)向水《体排放、倾倒—放射性固《体废弃物、油类【、酸液、《碱液或?者,含有高、中》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!可,以处5000—0元以下的罚款;】   《(三)向水体排放船!舶的残油、》废油或者在》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!、有毒污染物—的车辆和容器的可】以处10000元】以下的罚《款,; ?  :(四)向《水,体排放、《倾倒工业废渣、【城市生活垃圾或者】。在河流、《渠道最高水位线以下!的滩地和岸》坡存贮?固体废弃物的可以】处10000元以下!。的罚款?。。;   (五【)企:业、事业《单位使用《无防止渗漏》措施的沟《渠、坑塘等输—送或者存贮》含病原体《的污水或者其他【废弃物的可以处【1,0000元以下的】罚款:;使:用无:防止:渗漏:措施:的沟:渠、坑塘等输送或者!存贮含?有毒污染物的废【水的可以处2000!0元以下的罚款【 第四十九—条 :机,动,车向大气排》放污染物《不得超过规》定的排放标准—   任何单位】和,个人:不得制造、销售【或者进口污染物排】放超过规定排—。放标准的机》动车   在用】机动车?。不符:合污:染,物排:。放标准的不》得上路行驶 — 第七章 附 则】。 第五十条 【在,城市管?理工作中《行政执法《机关及其行政—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行!使,职权、履行》法定职责《禁止野蛮执法、粗】暴执:法对:违法执法或》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机!关,。负责人、行》政执法?人员将由有》权机:关依法追究行政【。。责任;造成损失【的依法承担赔—偿责任 》第五十一条》 本办法没有规定的!。适用国家和》自治区有关法律、】法规和规章的—规定 第》五十二条 各旗县】可参照本办法执【行 第五十三【条 本办法由赤【峰市:建,设委员会负责解【释 第五十四条】 本办法自2007!年5月1《0日起施《行 》